大夜之昴 第32节
  “明天就去天津喽。”她低声说,像是很放松的喟叹,但是谈不上多高兴,因为到了天津又是一关。吴连恨透了日本人,愿意去帮一切肯抗日救国的力量,但他终究是不“专业”,她怕他出纰漏,想帮忙又使不上劲,因为在这个故事里,她和吴连是互不相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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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算着去天津的人,此刻也有程英德,也有程心妙。程英德虽然知道龚秘书是得力的干将,但对方毕竟是第一次代表自己出行,而这次药品生意已经惊动了父亲,所以又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这里的“成功”,不是说他非要把这桩生意做成,而是不管成与不成,都绝对不可以出乖露丑。如果吴连那边是有利可图的,那他就要当机立断、取利到手;如果吴连那边是谎话连篇的,那他也要当机立断、退步抽身。
  暗地里,他知道龚秘书是机敏的,头脑比自己更灵,但他还是对着这青年人嘱咐了又嘱咐——还是那句话,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而程心妙没有兄长的紧张与严肃。坐在西楼的起居室里,她摆弄着一支香水百合。这花开得盛大,而她加小心擎着它,又看它美,又怕它将花粉沾染到自己的白色长裙上。
  厉永孝走进来,起初是站着对她打招呼,后来看她面色和悦,看花看得双眸闪闪发光,便忖度了一下,在她斜前方的单人小沙发上坐下了:“我听说,二小姐是想让我再去天津一趟?”
  “对。”
  “是上次有事情没说完全、让高桥治对您有误会了?”
  “不是,高桥治那边现在还没什么动静,不过我想很快他就会有反应了。大哥的药品生意一做起来,一定会占用原来运送烟土和劳工的货轮。”
  厉永孝看着她,是个等候她指示的姿态,其实既是等候、也是欣赏。
  他看她美得简直是邪门。
  她继续仰脸看着那长长百合的花萼,卷曲长发中分着披散下来,显露出了她明净的额头、稚气的鼻子、以及翘着一枚唇珠的上嘴唇。
  “所以我要赶在高桥治有反应之前,让你去把这边的局势对他说明一次。”她在花下将脸向他一转,下颏划出翩然的弧线,漆黑的两道长眉下,是她影沉沉的、微暗的两只大眼睛。她的身体是很健康的,但有时候眼皮的颜色会发暗,像是上过了舞台妆又没卸净,也像是有病态。
  厉永孝盯着她问:“是对他敷衍安抚?还是完全如实说?”
  “如实。”
  “如果高桥治要求我们设法——”
  “我没办法,他要办法,让他去想。”她将百合花往面前茶几上一掷,随即懒洋洋的向后靠去:“我下面这句话,你也如实的告诉他。做人做到爸爸这般伟大,程家就不只是程家人的程家了,凡是和程家有关系的,都沾程家的光。现在程家内部出了一点小问题,沾过光的人,当然也该出力,全指望我一个人算什么!”
  “您是说让高桥治去对付那个吴连?”
  “让高桥治看着办。”
  “只怕他办不到。因为吴连在天津卫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如果能动,日本人早动了他,何必还要等到现在。”
  “我不管,随他们的便。反正我和大哥说好了,药品生意要是能行,我也会入一股子。管它钱多钱少,赚点是点,我是不会陪着高桥治哀叫的。”
  “是,我明白您的意思了。”
  “还有一件事。”
  “您吩咐。”
  “我想让你给我杀一个人。”
  厉永孝未动声色:“谁?”
  “林笙。”
  “是那个到家里来吃晚饭的林小姐?”
  “对,你知道她的模样吧?”
  “那晚我倒是见了她一面,下次见应该也认得出来。只是我想问问原因,是她冒犯了您吗?我看老爷子对她的态度还很亲切。”
  “她当然不敢招惹我,只是我觉得她精神变态、很讨人厌,死了更好。”
  厉永孝忽然想起那晚自己从后花园走到二楼露台下时,正有一道身影从二小姐身边离去,后来他得知那人就是林小姐的丈夫。那丈夫不成器,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厉永孝也看见了他的正脸,认为他确实是有吃软饭的资本,向来一直还都吃得很饱、很好,所以像个矜贵的名妓一样,绷着脸、垂着眼,自己把自己高高的抬举着,不肯轻易向人展露颜色。
  “我斗胆猜测一次,”他小声的问:“您不会是……为了林小姐的先生吧?”
  她没否认,甚至还思索了一下:“不全是。”
  “那么这是谁的主意?您的还是他的?他是向您提了什么要求了吗?”他留意着程心妙的脸色,连忙补充道:“我不是要打探您的隐私,我是怕这其中有什么圈套。毕竟您的年纪还小。大事上,您很明白,可对于小事,您未必见识过那些小人的手段。”
  程心妙笑了起来:“哦,你也听到李思成的坏名誉了吗?这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在他家里和太太打架,我们程公馆倒是全知道了。不过你放心,论年纪呢,他未必比我大,论手段呢,我还没有看到他有什么手段,就算他有手段,凭着他那种糟糕的性格,只怕也使不出——还没等他上手段呢,先把别人气跑了。”
  她笑了,厉永孝也笑了:“那您和他是没什么了。”
  她点点头,对着阿孝,她总是坦诚的:“我是不介意和异性交朋友的,可我和他之间实在是没什么关系,为什么呢?因为他虽然长得——”她抬手在脸上比划了一下:“嗯,诗情画意的,但是头脑很混沌,是条糊涂虫,而且没有谋生的本领,对他太太既是胡乱的蛮横,又是胡乱的依赖,有时候还有点怕她。其实他根本不必活得这么一团糟,他的身手不错,在危急的时候也够勇敢、够机灵。他带着我逃出马黛琳之后,我真想提供给他一份职业,可是他不要。你知道他是怎么回答我的?”
  厉永孝当即做了个疑问的表情。
  程心妙翻了个白眼:“他说,我太太会养我。”
  “这……”
  “问题是他太太根本没什么钱,有钱的话也就不用天天围着我大哥转了。”
  厉永孝感觉一个男人能公然说出这种话来,也算是男人中的一朵奇葩。而他的二小姐这时说道:“所以我就很好奇,想知道如果没有太太养着他了,他会怎么样。”
  厉永孝勉强笑道:“二小姐还是想把他收入麾下吧。”
  “不一定。如果他一直给我脸色看的话,我也会请他滚蛋的。”
  厉永孝含糊答应着,心想二小姐为了这样的缘由而要杀人,也可以算是一种奇葩了。不过她向来是任性的,厉永孝习惯了,觉得她任性也应该,她那不拿人命当回事的行为,也别有一番可爱的气概。
  她哥哥也有这样的气概,只是不像她这样锋芒毕露、仿佛是比她更宅心仁厚些。倒是程老爷子比他们更有人情味。厉永孝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因为明明老爷子才是一路打打杀杀拼过来的,要说辣,应该是老姜更辣才对。
  不过也可能只是老姜更含蓄些,辣在心里,不在嘴上。
  第47章 以为
  这日下午,林笙和严轻在火车站与龚秘书会了合。龚秘书在乘风显然是个有分量的人物,虽然在程英德跟前他只是个秘书,但代表着程英德走出来时,他身边也跟着两名随从,随从一个是小张、一个是小李,小张拎着行李箱,小李拎着公文包。相形之下,林笙这一家子倒是显得简朴了,先生提着箱子,太太挽着个提包。龚秘书见了,连忙上来要帮忙,林笙满口的“不用不用”。双方客客气气的推让了一番,最后是她的提包被小李接了去。
  然后这一行人登上了火车的头等车厢,先从上海往南京浦口去,到了浦口再换车、走津浦线北上天津。
  龚秘书知道自家大少爷挺看得上面前这位林小姐的——分明知道她有丈夫,提起她来还坚持称呼她为林小姐,龚秘书一颗慧心,认为在这称呼之中,可以察觉出大少爷的一点点小心思。
  因此,他对林笙是相当的肯敷衍,在车厢内面对面的坐了,他笑呵呵的陪着她闲谈了一路,捎带手的给她递毛巾热茶、买零食汽水。
  谈着谈着,林笙听到了个问题:“哦?原本不是只有我们这几个人吗?”
  “厉永孝是二小姐的人,说是二小姐那边还有点事情要交给他办,所以他得迟个一两天才能出发,我们就不等他了。况且他去天津真是纯粹的‘看看’,不像我们,还有责任在身。”
  林笙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
  龚秘书又问:“您是知道的吧?二小姐也打算入一股子。”
  “我听大哥说过了。”她笑起来:“没想到投入的资本越来越多,我们还把它做成大生意了。”
  龚秘书陪着她一起笑,同时隐隐有些不安,因为林小姐那位丈夫靠窗坐着,一直是望着窗外一言不发,看着又像是在怄气、又像是在梦游,总之是情绪很坏的样子。而如此不安到他们在浦口换了车后,龚秘书渐渐麻木了,发现那人好像天生就是这货,并不是在专门的生气。
  从浦口再出发,因为他们拿的是包厢票,包厢内既有卧铺可以躺平休息,关起门来又能得一点肃静,所以对于旅人来讲,可算是十分享福。龚秘书与小张小李住一间,林笙和严轻住隔壁另一间,一路除了吃就是睡,转眼间三天过去,这火车便将他们送到了天津。
  到了天津之后,他们依旧是不必承受任何奔波之苦,刚一出火车站,就有程家的汽车等在外面。原来在这天津,也有一座程公馆。是几年前天津城内的一位大人物,受了程静农一些恩惠,本人又是要携家眷南下归乡,就将租界内的一所小楼赠送给了程静农。程家人没什么机会来住,但程静农派了两名仆人过去看房子,将那小楼维护得一直不错,一是表明他为大人物留着这房,大人物一旦将来回到天津,他愿意随时将房屋奉还,二是拿它当了个招待所,程家的人若是前往平津这边办事或小住,它便是一处舒适的落脚点,比饭店的房间更宽敞、也更隐秘。
  这里看房子的仆人,都是半老不老的年纪,足够稳重,又不至于老眼昏花,能开开汽车,也能做做杂务。此刻一名仆人就驾驶汽车,将林笙两口子、龚秘书以及几箱子行李载去程公馆,小张小李二人挤不上车,则是坐了洋车跟在后头。
  片刻之后,汽车将他们送入了程公馆的院门,林笙下车一看,发现这天津程公馆是座二层洋楼,前方庭院也算宽敞,花草树木全都修剪得有模有样,若从美的角度而论,比上海程公馆要高明不少。等到进入楼内再瞧,楼内窗明几净,家具是一色的西洋风,虽然风格是大约前十年流行过的,但搭配得当、不旧不破,看着依旧富有美感。
  龚秘书请林笙和她那先生住了二楼的客房,自己则是和小张小李住到楼下,显着他恪守本分,牢记着林笙是大少爷的朋友,而自己是大少爷的手下。
  见吴连是明天的事,今天已经过去了大半,接下来便是休息。林笙关了客房门,先是四处的看了看:“这屋子的格局和咱们家差不多嘛,也是卧室连着浴室。”
  严轻把行李靠墙放了,也是环顾四周,发现这房间确实是风格亲切。甚至连那立柜橱柜的摆放方位都和家中一致,只是少了门旁那套发椅和小圆桌。
  他走过去打开立柜,见柜子下层也垒着层层被褥,便伸手去摸。林笙见了,问道:“找什么呢?”
  他没抬头:“找打地铺的东西。”
  紧接着他发现那“层层”的被褥其实只是一床双人羽绒被压着一床双人毛毯。林笙扶着那浴室门框,则是有些迟疑:“那个……在别人家里,我们还是老老实实的一床睡、别打地铺了。万一被这里的人撞见,恐怕不好解释。”
  他抬头看她。
  因为这“一床睡”是她先提出来的,所以她还有点不好意思,因为他总是那么又冷淡又矜持,颇有一点不染色欲的孤高,她怕他会不乐意:“我们在家争吵惯了,就算被老妈子撞见你打地铺,也只当是我不许你上床。可是在这里……反正多加小心总是没错的……”
  严轻依旧是看着她,看得她心里直打鼓。
  如果面前换做别的男人,她打鼓是怕对方夜里会有越轨之举,但凭着严轻一贯的表现,她现在打鼓是怕他嫌弃她,或者是他怕她夜里有不轨之举。
  “再说我的睡相你也知道,一不抡胳膊蹬腿,二不满床乱滚,睡下我就不动了,绝对不会挤了你。”
  严轻这回答了一个字:“行。”
  她这才放了心,走去浴室洗手洗脸,顺便看看有没有热水。洗着洗着她回过了味儿,心想这些年来据各界人士反应,我也算个挺好看的人,就说比他年纪大吧,可也还算是处于正茂的年华,怎么对于同床这件事,我还得巴结着他?难道在我和他的关系里,我混成了恶狼,他变成了娇花?
  岂有此理,这不反了?
  拿下毛巾擦了擦脸,她决定豁达一点,恶狼就恶狼,至少做狼总比当花更有主动权。转身出了浴室,她告诉他:“热水管子能放热水,毛巾全是新的。你也去洗洗吧。再问你个事,你到底来没来过天津?”
  “一次。”
  “那正好,晚上我带你出去逛逛,顺便你也认认路。李思成当年可是常在北平天津两地玩的,所以你也不能对这里一无所知。”
  “好。”
  “晚饭也在外面吃。”
  严轻点点头,径自进入浴室洗漱。她听见那嵌着大块毛玻璃的门后哗啦啦好一阵水响,想来是他就着那浴缸洗了个澡。
  “不讲究。”她想:“洗都洗了,倒也顺便换身干净衣服呀。洗完了再穿上原来那一身,不等于白洗?”
  但她虽然对他的生活习惯不赞同,但他的习惯没碍着她,她也就无意干涉。
  就在这时,毛玻璃后头出现了影影绰绰的一道肉色,正是里面严轻出浴,也发现原来的衣服——至少是内衣裤——已经不可再穿。但林笙尊重他人,他亦是独立自主,并无向任何人求援的意思,只在门后说:“我出来拿衣服,你不要看我。”
  林笙当即转身面朝了窗户:“好了。”
  浴室开了门,放出一波带着香皂气息的潮热水汽。严轻腰间围了一条浴巾,走出来后发现了新问题:“箱子钥匙在哪里?”
  “你去翻我那只小皮包,皮包里面有个夹层,钥匙就在那里面。”
  说完这话,她忽然后了悔,因为那皮包的夹层外还有一封信,那信是张白黎让她转交给张太太的,信上有些机密的话,不敢走邮路。她不是不信严轻,但平时谨慎出了惯性,她已经有点不习惯于“相信”,要说信,也就是信张白黎那两口子。
  于是,她一边听着身后动静,一边缓缓的向后回了头。而就在她的视线刚刚扫到目标时,那目标腰间的浴巾松脱滑落,他捏着小钥匙俯身去捡,敏感神经同时就察觉到了侧面而来的目光。
  他立刻扭头和林笙对视了。
  “你——”
  他第一反应是说“你不要看我”,可在那话出口之前,他又涌上了一波奇异感觉,就感觉被她这样看着,是好的;她肯这样看他,也是好的。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好,却又形容不出,总之是心脏怦怦的跳,抓着浴巾一角的手指也握紧了一下,仿佛是想要握住点别的什么东西——温暖的、肉感的、甜香的、能够抚平他伤口的疼痛,而且不许他和别的女人说话。
  可他向来是不怕疼的,也最讨厌受人管束的,到底是什么让他变得柔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