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夜之昴 第28节
  “一般。”
  “唉,他的意思我懂,可我也说不清楚。”
  “那算了。”
  “大哥,你卖什么我不管,不能耽误我和高桥治的生意!”
  程英德站起来,也要走,心里说:“乘风是我的,你管得着吗?”
  第41章 喜欢
  这日傍晚,林笙携着一个衣冠楚楚的丈夫、和一盒精美昂贵的奶油蛋糕,应邀来到程公馆做客。
  在这之前,她和程英德又见了一面,已经知道了程英德对那药品生意的态度。但这次见了程静农之后,她还是规规矩矩的坐到这位叔叔面前,将自己给程英德牵来的这笔生意讲述了一遍,那意思是程家大哥固然能说了算,但程家真正做主的人还是程世叔,所以不管这生意对于程家的产业来讲是如何的小,她也还是要过来请一请世叔的示下,另外也是劳烦世叔在百忙中帮自己把一把舵,因为她是要把手里仅有的一点财产投资进去的,兹事体大,她又欠缺经验,所以一时间还有些拿不准。
  她来请教世叔时,态度是又诚恳、又认真、又自然,完全就是个学生的样子,但又和程静农那一对儿女不同。儿女对他有用意、有居心,要在他跟前争宠,要拉拢降服他,但林家这姑娘什么都没有,就只是巴巴的向他来讨主意。
  以个旁观者的身份,他认为这生意可以做,当然事前要调查好,至少得确定那吴连的药厂和仓库不是个空壳子。
  然后他随口又说:“你娘要是还在,就能给你做个军师。她那个人,头脑细密。”
  她听了,笑了笑,然后却是摇摇头:“不会的。”
  “怎么不会?她就只有你这一个女儿,不帮你帮谁去。”
  她低下头,有些落寞:“要是不只我一个女儿,倒好了。”
  她的声音更低了些:“后来她也怨我,恨我没个哥哥弟弟。我说这怨我什么事?心里也生气,就和她吵,后来又从家里跑出去,想的是宁可死在外头,让她连这一个女儿都失去,看她怎么样。”
  说到这里,她很不好意思的苦笑了一下,不好意思是羞愧于自己当时的念头太幼稚,苦笑则是因为这一跑跑了个丈夫回来,在惩罚她母亲之前,先把自己惩罚了。
  她说这一番话,本来目的是要和程静农套套近乎、叙叙旧,顺带着强调一下自己的来历与身份,却不料这一番旧日的家长里短爱恨情仇,正是说入了程静农的心坎里。多少年了,没谁和他谈过这些人这些事,许多从年轻时一同过来的老兄弟,也都已经把林家三口忘记了。
  而在她和程静农在二楼的起居室里坐而论旧之时,严轻也走到了二楼朝阴的一处小露台上。这可不是他私自乱走,是林笙提前安排他这么做。她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去扮演程静农的好学生,这时候如果旁边坐着一个木僵僵的大小伙子,恐怕程老师会没有心情传道授业解惑。
  人在露台上站住了,他无所事事,于是从裤兜里摸出了一盒烟。他没瘾,导致这烟盒好似聚宝盆一般,其中的香烟取之不竭,买回来这许多天了,烟盒都磨旧了,还剩着大半盒。
  程心妙缓缓的向他走去,一边走,一边盯着他的背影。他对她越是冷淡与回避,她对他越是好奇,也不是不信世上真有坐怀不乱的正气男子,一定是有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可问题在于他显然不应该是。
  他察觉到有人逼近,于是回了头。
  她在走廊中,他在走廊尽头的露台里,局面已经是谁也不能够躲开谁。但他又实在是不想和她说话,一是无话可说,二是又会招得林笙吃醋。当然,据她所说,那并不是吃醋,但他辨不出她那行为和吃醋有什么区别,不都是只许你和我好、不许你理别人?
  对着她微微一点头,他转向前方,继续低头拿烟。等她走过来时,他已经抬手用打火机给自己点了火,而她站在他身旁,扭头望过去,就见他手里的打火机是熟悉样式——她那天到他家时,送给他的。
  用着她给的东西,然而又不理她。
  晚风轻轻拂动她的发梢,她转向前方,随他一起眺望花园:“怎么一个人走到了这里来?”
  他盯着花园中的一点,那是一圈灌木围住来的一小块空地,空地上立着秋千架。他师父就是在那秋千架下脑袋开了花,但那一小片土地早没了鲜血与脑浆的痕迹,看着依旧是诗情画意的一架秋千,仿佛有人刚坐过似的,座椅微微摇晃着,也可能是他师父的鬼魂百无聊赖,正坐在上面消遣。
  有那么一种说法,说是一个人横死之后,灵魂会留在横死之地不得自由。这传言若是真的,那么,他想,师父就很不幸,因为程公馆内有浓烈的刀兵气,容不得孤魂野鬼作祟。
  真是一个绝妙的死地。
  想到这里,他咬着烟卷,忍不住幸灾乐祸的一笑。
  枪杀师父是无预谋的,完全只是一种冲动、一个灵感,然而伟大的作品往往就是出于冲动和灵感。
  这时,他听见程心妙轻声问自己:“你在笑什么?”
  他答:“我看这里风景很好。”
  程心妙一撇嘴,不以为然:“这里的地方太小,只适合造些盆景,哪里谈得上风景。若想赏心悦目,还是应该找个好天气,开汽车到城外去郊游,或许能遇到些真正的好风光。”
  烟草气味散入晚风,她做了个深呼吸,说道:“给我一支烟。”
  他掏出那盒香烟,连着烟盒一起递向她,她接过去抽出一支叼在嘴上,然后将烟盒塞入他的西装口袋里:“还要你的火儿。”
  他把打火机也给了她,她不接,只说:“劳驾。”
  他摁出火苗送到她面前,她口中的香烟微微一颤,已经就着火焰点燃。一转身倚了露台栏杆,她一手取下香烟,扭头面对了他:“笙姐姐正在和我爸爸谈论药品生意的事,你怎么不去听一听?”
  “没兴趣。”
  “那你对什么有兴趣?”她低头吸了一口烟,然后继续说道:“我看你的身手很不错,是练过吗?”
  “没有。”
  “那就是天赋了?”
  他望着那架秋千,望得发痴,无暇回答她的问话。
  她如今也习惯了他的古怪与沉默。用食指戳了他的手臂一下,她想要唤回他的灵魂:“喂, 你想不想找样事情做?也好有些收入养家糊口、担起你身为丈夫的责任?”
  他这回正视了她,嘴里发出了啼笑皆非的一声——也说不上是一声“哼”还是一声“嗤”,反正像是忍俊不禁喷出来的。
  他确实是感觉这事挺有趣:林笙为了打入程家,租房子找丈夫的闹了一大套,堪称是带着张白黎一起绞尽脑汁,结果不过如此,而自己无所作为,却也从程心妙这里拿到了一张程公馆的入场券。
  他的一声笑,原本是这个意思,但程心妙听着却是另一个味儿:“怎么,你怀疑我是在说大话?”
  他摇摇头。
  “或者你认为我是要雇你做我的保镖跟班?”
  他终于又开了口:“我不做事。”
  “不想赚钱?”
  他牢记着自己这个身份应守的本分,坦然回答:“我太太会养我。”
  “太太的钱也不是好花的。”她的语气中带了恶意:“脖子会受苦哦。”
  他望着秋千吸了口烟,正是刀枪不入、油盐不进。
  程心妙恨不得给他一拳:“而且呢,虽然你和笙姐姐的感情很深,不过长辈们一直告诉我,说是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还是自己有本领最好。你认为呢?”
  他答:“等她跑了再说。”
  “如果真到了那一天,我很好奇你会说什么。”
  他以着李思成的身份想了想,结果是他如实回答:“我不知道。”
  随即,他又说了一句无比诚实的真话:“我们不会有那一天。”
  程心妙从方才开始,和他便是越聊越不投机,到了此刻,她几乎带了愠怒:“噢,这样吗?那你和笙姐姐还真是情比金坚呢!”
  他听出了她的咄咄逼人,又不知道如何招架,只感觉此地不可久留。扔了手里的半截香烟,他转身想走。程心妙见了,越发的来气:“站住,没许你走!”
  对于这句话,严轻有严轻的法子应对,但他现在是李思成,李思成应该怎么办?林笙也没料到他会遇到这般情形、没教过他。既是如此,那就怪不得他要自作主张了。
  他答:“我太太不喜欢我和别人说话。”
  程心妙几乎被他这老实不客气的一句话气笑了:“呵呵,你是这么听话的一个人吗?”
  他告诉她:“我现在要靠她养。”
  然后他步入走廊,径自去了。程心妙瞪着他的背影,感觉自己生平从未见过如此冷峻而又不要脸的男人。简直是天真淡泊、不知羞耻!
  这种怪人,若真是个废物倒也罢了,偏偏他又不是!
  她永远记得他在马黛琳是如何带着她一路杀伐决断、死里求生。可他似乎是宁愿由着自己明珠蒙尘、锦衣夜行。
  他不知道自己有英姿。
  程心妙吸了一口烟,然后垂眸看那烟卷。烟是平常烟,气味清淡,但因为是从他的烟盒中抽出来的,所以也显得与众不同。
  前方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她望过去,不见李思成,只见她大哥的高大身影一闪,进了起居室。大哥是刚回来的,这一趟必定是钻进去和那位笙姐姐共商他们那桩贩假药的大计,顺带着在爸爸面前表演一番,显得他也是有头脑和思想的,并不是给父亲做跟屁虫都做不好的大号笨蛋。而他们那药品生意一旦敲定了,必定要占据乘风的运力。统共就是那么多艘轮船,哪怕只是匀出一艘运药,也会耽搁和日本人的交易。
  而日本人,高桥治,现在最认她程心妙,已经拿她当了程静农的对外代表。大哥给她和日本人捣乱,讨厌,可恨!而这药品生意是笙姐姐给他牵来的,笙姐姐也讨厌、也可恨!
  不对,笙姐姐是更讨厌、更可恨!
  然后她就很自然的想到:笙姐姐要是死掉就好了。
  人死是没什么不得了的,只要自己和爸爸活着,别人都可以死,死绝了也没关系。如果是为了她和爸爸的利益而死,那就更是死得其所。
  装了满满一船的劳工出海,到了目的地只剩下半船活人,这事是有的,而且不稀奇。
  和她朝夕相处的保镖死在马黛琳饭店大堂里了,这也是有的,不稀奇。
  别人的生死都不稀奇,况且如果死的是笙姐姐,那么大哥的新生意会受阻,更妙的是可以看看笙姐夫接下去的反应——他会怎么样呢?是趁年轻另找个新太太?凭他的怪脾气,恐怕难;还是投到自己麾下?等到再有别的女人招徕他时,他就冷冷的拒绝,说:程小姐会养我。
  想想还怪有趣的。
  手中香烟燃到了头,她回身将它向下一抛,在烟头出手的一瞬间“啊呀”了一声,因为发现楼下不知何时来了厉永孝。
  厉永孝及时的向后退了一步,没被烟头烫了脸。他向上问:“二小姐晚上出门吗?您订的新汽车到了,如果晚上出门,我来做汽车夫。”
  程心妙对于新汽车没什么热情:“不出,晚上在家里吃饭。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厉永孝举起手,拎着的是一只由细铁丝串鲜花编成的花篮子:“我刚才在外面,看见有人卖这个的。二小姐还喜不喜欢这东西了?”
  程心妙笑道:“喜欢,你把它送到西楼去,找个地方挂起来。”
  第42章 很好
  十多岁的程心妙读中学时,是二十出头的厉永孝每天开汽车接送她,那些年街头常有卖鲜花球的,小贩用细铁丝穿了晚香玉之类的芬芳花朵,编成花球花篮,花球居多,小的可以被摩登女郎系在身上,大的可以挂在家里散发香气。
  程心妙喜欢这些玩意儿,见了就要买一只大的带回家。买花球时总是在放学路上,而她不是读书种子,在学校里坐得受罪,放学路上也往往是她最活泼的时候,是倦鸟出笼,要对着厉永孝快乐的拍翅膀。厉永孝的汽车里总散落着花瓣和点心渣子,那也全是快乐的遗迹。
  所以她看阿孝是“自己人”,厉永孝对着她,也不全当她是主人或者小姐。在世俗所定的身份和名目之外,他对她还另有一份感情。
  那感情怎么说?说不出。反正就是你快乐的跑出来,我快乐的迎上去。我们一起回家,回家路上,买一簇花。
  走去了程心妙所居的西楼,他将那花篮挂在了客厅窗前。后退一步看了看,他上前又将那花篮正了正。
  整座程公馆里,能随意在西楼内走动的男子,除了程静农和程英德,也就只剩了他厉永孝。程心妙不抗拒他,程静农对他也不提防。他知道二小姐已经很有成为程家继承人的可能——即便不是全部继承,也绝不会空着手离开程家。
  所以对于婚姻问题,二小姐要么是干脆的不婚,要么是招婿入赘,总之是不会外嫁。
  如果要嫁,那么她早到了年龄,就算程家没有女主人,做父亲的也会张罗着为她择婿,哪能全家上下一起对这问题视而不见、避而不谈?
  厉永孝并没有奢望着能够成为程家的“婿”,但他想如果他就一直这样鞍前马后的为二小姐效劳,那么再过五年、再过十年,自己必然会成为二小姐身边独一无二的心腹。到了那时,只要二小姐身边没有能超越自己的男人,自己就算没有名分又有什么关系?
  对着程心妙,他不争,也不是因为程心妙是程二小姐。他私下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后结论是即便程心妙不是程静农的女儿,只是个普通姑娘,那么他对她也还是不争。
  她简直是他看着长大的,看她进小学,进中学,她长大,他也长大。他对她只能是好,他和她争什么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