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夜之昴 第9节
  他摇了摇头。
  她也喝了一小口咖啡,然后喟叹:“真好。”
  他有点没听懂,不太确定她意指何处:“什么真好?”
  她指指咖啡杯:“咖啡豆子烘得好,酸度苦度正合适,味道真好。”
  他还以为她是在感慨当下情况、认为找到了自己扮演丈夫这事“真好”,没想到她夸的是咖啡豆子。
  缓缓向后靠去,他端起杯子继续啜饮。食欲从清晨起就不强,现在说话的欲望也没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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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饭后,严轻按照林笙的指挥,走去客厅坐下来,翻了翻老妈子送来的最新早报。
  他认识字,但是没有读报的习惯,对着满篇漆黑小字看得久了,会有缭乱眩晕之感。于是手捧报纸抬起头,他对着茶几上那瓶玉兰花出了神。那枝玉兰花得了清水的滋润之后,居然起死回生,花瓣鲜润的支棱着,想来还能绽放许久。
  报纸读了半个小时,这一环节表演完毕,他起身随林笙去了楼旁的汽车房,坐进那辆小福特里看了看。林笙问他:“能开?”
  他笃定的答:“能开。”
  然后他回房,她出门。午饭是他自己吃,她下午才拎着大包小裹回了来,包裹里有他的新衬衫和内衣裤,还有一套运动衣和一双帆布鞋。原来预备的男装他也能穿,就是尺寸全小了至少一码,让他穿得非常勉强。现在他换上了那套合体的运动衣,整个人舒展开来,甚至显得更高了些。
  林笙很满意的审视着他,认为他这模样相当不赖。非得是这般姿色的小丈夫,才能让自己甘心为他先是抛家弃父、后是赔光嫁妆。若是换了个南瓜般的丈夫过来,就算自己演技超群、能够当众对他表演情深义重,程静农一家看了也不会信,信了也要以为自己精神错乱。万一程静农出于对世侄女的关怀、再把她送入精神病院治疗一番,那就完了。
  “真好。”她赞美道。
  他这回有了经验,反问:“衣服吗?”
  “我是说你。人靠衣裳马靠鞍,你把这新衣服一穿,气质立刻就不一样了。真好。”
  他笑了一声,低头去脱运动衣:“你像个小孩子一样,看什么都好。”
  “好意思说我是小孩子?我可比你大——”
  话说到这里,她忽然想到还有几句要紧的话,自己竟然忘了告诉他。看看周围无人,她低声道:“当着外人,你得喊我一声姐姐。”
  他将上衣脱了一半,衣服挂在了手臂上:“我们不是夫妇吗?”
  “夫妇是不假,但我们就是这样互相称呼的。你喊我姐姐也行,单叫一个姐字也可以。你呢,你大名叫做李思成,我平时就唤你名字,思成。”
  他点点头,记住了。
  “你现在就叫我一声试试。”
  他张了张嘴:“姐姐——。”
  “嗳,思成。”
  然后她吸了口凉气,小声说道:“感觉很肉麻呀。”
  “是。”
  “没办法,要挺住。兴许叫习惯了就不肉麻了。好在还有两天的时间,我们这两天勤练习着。”
  “嗯。”
  “思成,你再试一试衬衫。”
  他点头,去找衬衫。她轻声催促:“你还没叫我呢。”
  他背对着她拆那衬衫的包装纸:“我这就试,姐姐。”
  *
  *
  做姐姐的眼力不错,自己估摸着去买回来的衬衫,思成穿了都很合适。
  翌日和又翌日,裁缝来了两趟,将思成的西装革履也全送了来。思成本身也是自强之人,姐姐一时没留意,他用剪刀给自己的伤口拆了线,拆线之后他似乎是感觉一身轻松,还揣着假执照,开汽车载着他姐姐出门兜了一圈。
  兜风回家后的第二天,天明气朗,前往程公馆的大日子到了。
  第13章 程公馆
  严轻一打方向盘,让这辆黑色福特小汽车在十字路口拐了弯。驶过前方这条道路,向右一转就是程公馆的大门了。
  林笙坐在副驾驶座上,后排位子并排摆着三只礼盒,是她这世侄女和世叔分别十几年又重逢,给世叔一家三人带的礼物。
  侄女境况不佳,但是礼物包得精美,连包装绳都是细丝线搭配好了颜色编织成的。心思用得尽了,才能显出她是礼轻情意重。礼物的内容也都经过她和张白黎的苦心思索:奉与程静农的,是一只石楠木烟斗;程静农的正房太太前几年过世了,所以程太太那一份可以省却;程静农还有老大不小的一儿、以及青春正茂的一女。她为程大少爷准备的是一套精美的康克令文具,为程二小姐准备的是一套日本香粉。
  程二小姐身为上海滩的千金小姐,若论时髦程度,可以和巴黎伦敦纽约同步,什么顶尖的化妆品没见过?所以张白黎索性另辟蹊径,弄来了一套日本产日本售的高级香粉,粉的颜色有白有粉有红,质地细腻芬芳,用极其华丽的小珐琅罐子盛着,首先一瞧就令人喜爱,而且即便放到上海,也是少见的舶来品——此物实在是华而不实,日租界内的洋行都不卖它。张白黎还是设法从大连那边托人带过来的。
  程公馆越来越近了。
  筹划了尽半年,耗费人力物力无数,为的就是今天这一日的登场。林笙做了个深呼吸,说不紧张是假的。
  扭头望向严轻,她还想嘱咐他几句,可他面不改色的直视着前方道路,像是比她镇定得多。
  她感觉自己慌成这样,有点没资格啰嗦他,但最终还是没忍住:“进门之后你就跟着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的话干脆就不回答,反正李思成本来就是个任性的坏脾气,你就无礼一点,也不算有破绽。”
  他再次一转方向盘,让汽车拐向了程公馆的大门:“你在抖?”
  她接二连三的做深呼吸,又抬手摸了摸自己一丝不苟的卷发。将半截袖子下露出的一双光胳膊环在胸前,她顺着车窗向外望去,在看到程公馆那黑漆雕花的大铁门的一瞬间,她在心中告诉自己:“我是林笙。”
  汽车稳稳的停了,门外有仆人跑来为她拉开车门,而她款款的探身下车,带着一点羞怯怯的微笑,不看人,只朝着仆人的方向微微一点头。而前方这时来了一名体面的中年男子,陪笑问道:“林小姐来了,我们老爷早就等着您呢,我这就带您过去。”
  这时,严轻提着礼物走了过来。他和林笙的婚姻,不是私奔类似私奔,界于被承认与不被承认之间,任何一方到了对方家中,都有点没名没分的意思。那中年男子虽然猜测出了严轻的身份,但也不便热烈招呼,只能是含糊笑道:“先生也请这边来,老爷和二小姐就在前边大客厅里。”
  林笙估摸着这男子大概是位管家之流,所以对他也很有礼:“辛苦你了。”
  说完这话,她举目去瞻仰这程公馆,结果发现这程公馆的建筑,可是有点配不上程静农的身份。
  程公馆所占的地皮不小,但并无西洋式的大草坪灌木丛,也无东亚式的园林花木,就是那么个大院子,一侧并排停了六七辆汽车,正前方则是一座三层大楼,这大楼呈倒过来的“凹”字形,半新不旧,也谈不上什么艺术风格,单是方方正正,看着倒是四平八稳,一大家子住在里面过日子是可以,租给哪个机关做衙门也可以,直接改成学校也可以。楼后当然还有个更宽敞的花园,但被大楼挡了个严密,园中风景就不得而知了。
  程公馆既是有着如此一目了然的格局,林笙也就只能是跟着那貌似管家之人单刀直入的往那倒“凹”的中心凹陷处走,一路走得挺忙,一只眼睛要留意外界环境,另一只眼睛的视线还得牵着斜后方的严轻。直到目前为止,严轻的表现都还合格,就见他死气活样的沉着脸,像被全世界欠了债,看着确实是脾气和性格都不好。
  正当此时,凹陷处敞开着的大门内,溜达出了一个小老头,林笙望见了他,心里认得他就是程静农,但是记得自己上一次亲眼见他时已是十几年前,领路的男子又未给她介绍,所以她迟迟疑疑的对他只是看、不说话。
  这时,前方男子垂手停了,恭恭敬敬的唤道:“老爷,林小姐和姑爷到了。”
  林笙听闻此言,嘴唇动了动,却还是没能发出声音来。眼睁睁的望着前方小老头,她像是又惊喜、又胆怯,又有百感交集的复杂心情,又有尘埃落定的踏实安宁。而小老头看着她,倒是亲切笑了:“笙笙,现在是大人了啊。”
  她也开了口,但还是有点喃喃的,不是那一路精干利落、镇得住场面的巾帼英雄,只是寻常女流:“程叔叔。”
  她方才就已经在暗中酝酿情绪,这时又偷偷憋了一口气,“程叔叔”三字甫一出口,她的眼圈已经按时泛红。向前迈了两步,她停在了小老头跟前,强忍眼泪又唤了一声:“程叔叔。”
  她将眼泪往回忍了忍,这才能够把话说了下去:“这么多年没见了,您还是老样子……”她有了一点哭腔:“都没有变。”
  她这话听着是有些心酸意味的,程静农越是不变,越衬托得她家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程静农打量着她,心里也不由得想起了她的父亲林一虎。
  出于情义、伦理以及礼貌,他不便略过他的父亲、直接去想她的母亲。毕竟对外他一直都只说林一虎是他的好兄弟,没说过林一虎老婆是他的好姐妹。
  什么时候和林一虎相识的?早记不得了,总之那时候他还是个半大孩子,家乡轮番的遭遇天灾人祸,实在是没有了任何活路,所以他孤身一人跑到上海滩,要给自己找一口饭吃。
  林一虎是他那一帮小兄弟里的大哥,林一虎除了比他们个子更高、力气更大、脑子更灵之外,还有一点是他们谁也比不了的:他有老婆。
  对林一虎回忆到了这里,他终于可以理直气壮的去想林一虎的老婆了。
  她有个老夫子似的名字,娘家姓白,叫做白道训。他向来没听过女人起这种名字,不是好不好听的问题,根本就是怪。世上轻俏可爱的好字眼儿那么多,为什么非要叫这么个名字?可能因为她娘家父亲当真就是个古板老夫子的缘故。至于她身为镇上富户的女儿、为何会和家里长工林一虎私奔一事,也是神秘的,程静农听过两个版本的原因,第一个是说她和林一虎是一见钟情、春心萌动不可抑制,所以才闹了私奔。
  林一虎年轻时穷归穷,但天生伟岸、确实是仪表堂堂。
  另一个说法是白家给她定了一门极恶劣的娃娃亲,未婚夫是个痨病鬼,瘦得只剩了个人壳子,每日在家大咳大喘,专等着她一过门、就将无量的痨病细菌喷吐给她,她好的时候能伺候他,等她也被他传上痨病了,死了还能在阴间陪着他。想退亲则是不可能,因为白老夫子最讲道德,绝不会因为姑爷有病就做那悔婚的无德之事,女儿死了是她命运不济,无损他的人格,所以倒不要紧。
  这两个版本,程静农都相信。
  他直到现在还清清楚楚记得白道训的模样:粉馥馥的鹅蛋脸,乌油油的黑头发,柳叶眉、丹凤眼、琼瑶鼻、樱桃口,全然就是个画中美人,而且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老是那么气定神闲,双眼含着光,连那光都是静静的、定定的。
  他那天上午见了白道训,当天下午就认了林一虎做大哥,这其中并无邪念,甚至也谈不上有什么思谋,只是出于本能,像向日葵的花盘要追逐太阳一样,他也认为自己不能再离开林家。
  他亲娘死得早,在认识白道训之前,他一团蒙昧,对女人没概念、没印象。认识了白道训之后,他后来再见了哪个异性,都会不由自主的拿她和白道训相比,比来比去,全不如她。但令他神伤的并不是全世界女人都不如她,而是尽管她那样的好,林大哥发迹之后却是变了心肠、辜负了她。
  现在世上已经没有白道训那个人了,白道训也只在人间留下了他面前这一点骨血。他审视着这点骨血,看这点骨血也还是不如白道训。面貌虽然是和她像,但少了她的精气神。
  白道训是从小被规训到大的姑娘,一举手一投足都有着被严苛雕琢过的痕迹,但她的灵魂保留了天生的棱角,是正面菩萨、背面金刚。
  她唯一的孩子处处都不如她,他替她遗憾,可又因为这毕竟还是她唯一的孩子,所以他对她也不能以平淡相待。他看她要哭,先是想要去拉她的手领着她走,可随即想起来她如今已是个二十多岁的妇人,不是当年那个未满九岁的小丫头,于是那手伸到半路拐了弯,他又习惯性的想要拍拍她的小脑瓜,但立刻发现那大脑瓜比自己还高了一寸,而且梳得波浪纹理分明,乌亮亮的施了生发油,谁上去拍一下都属于是故意的招人烦。停在半路拍拍她的胳膊呢?她从半截袖子下面露出一大截子雪白玉臂,他一拍就得拍到她的肉。而他虽然挺热爱异性们的玉臂,可林笙的身份和一般异性又不同,他认为自己触碰她的玉臂有点失了规矩和体统。就算林笙不介意,他自己还怪别扭的。
  所以他那手在空中盘旋一圈,最后无处可栖,只得临时向前一指:“那是姑爷?”
  林笙连忙回头对着严轻小小的一招手,又自以为掩人耳目的做了个口型:“叫人呀。”
  严轻以着先前在家排练过的经验,上前两步,对着程静农一躬身,然后开始干巴巴的发言:“思成见过程世叔,给世叔您老人家问安了。”
  程静农看着面前这位青年,强忍着没皱眉头。林一虎一生深恨自己没有儿子继承血脉,看这个女儿是虽有如无,偶尔和国内的程静农通信,他宁可海阔天空的闲谈,也懒怠提一提这个女儿。可饶是如此,程静农都知道她当初为了能和这个小子长相厮守,所闹出的波澜之大,不次于其母当年那场私奔。如今看来,她的眼光好像也类似其母——反正就是白道训的优点未见她继承,白道训的人生失误她是一样没落、全部重走一遍。
  面前这小子的问题不是他将来有没有出息、或者以后打不打老婆。以程静农的眼光来看,这小子的问题在于:他根本就不像一位良家子弟!
  第14章 大日子
  程静农在看清严轻之后,一颗心微妙的翻了个跟头,但是人各有命,他这个做世叔的,当然不便、也不能、干涉世侄女那已然敲定了的婚姻。他只是暗中有些感慨,感慨命运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居然像某些疾病一样,也具有遗传性。
  他见这侄女像只没嘴的葫芦,显见也寒暄不出什么漂亮话来,便直接领了这一对小夫妇往楼内大客厅里走。而客厅里的人这时听见外面有脚步声由远及近的传来,便起身一提裙摆,摇摇曳曳的出了来,笑道:“我来看看笙姐姐。”
  林笙闻声望去,就见客厅内站着一位摩登女郎,女郎穿着一身白色洋装长裙,领口宽阔,卷曲长发松松散散的披在肩头,遮掩了裸露在外的白皙肌肤。她脖颈修长,昂着的却是一张下颏尖尖的“孩儿面”,面颊的皮肤薄而细腻,也是孩儿式的。这样素绢似的面孔上,生了两道斜飞的漆黑长眉,眉下是影沉沉的双眼皮大眼睛,脸偏于短,所以鼻子也短,上嘴唇翘起一枚唇珠,两侧嘴角则是随着脸蛋的走势微微下垂,看着好似一具大号的、傲慢的洋娃娃。
  林笙一见便猜出了她的身份。程静农这女儿很会长,继承了程静农的浓眉大眼和面部轮廓,一瞧就是程家后代,但程静农生得瘦小,虽然他后来力争上游,但个子未能随着地位一起上涨,单看体积,如今也只是个“小”老头。而做女儿的舒展高挑,且融合了生母那边的美貌,所以看着又酷似程静农、又比程静农光彩夺目了十几倍。
  果然,程静农对着林笙说道:“笙笙,这是阿妙。你大概是不记得她了,你一家去日本那年,她还是个要人抱的小娃娃。”
  大号洋娃娃对着林笙伸出一只手:“程心妙,心灵的心,奇妙的妙。欢迎姐姐回上海来。”
  她举止潇洒,行的是西洋式的握手礼。但林笙垂手扶了大腿,却是差一点回了她一个鞠躬礼,那腰都要弯未弯了,她才忽然反应过来,连忙也伸出手去,和程心妙轻轻的握了握。程心妙亲亲热热的挽了她往客厅里走,又笑道:“笙姐姐在日本住得太久,举止都有了些日本味。”
  林笙见她是这样的亲切爽朗,也轻松了些,步伐也随之灵活起来:“我其实也顶怕自己在日本住得久了、会不知不觉的入乡随俗,所以一直管着自己,不学日本人那种点头哈腰的样子。但或许是耳濡目染的缘故,还是多少染了一点东洋习气。”
  “不怕。”程心妙笑道:“上海这边全是西洋习气,东洋西洋一中和,就正好是中庸之道了。”
  二人说到这里,已经走到了沙发跟前。程心妙正要请林笙和自己一同坐下,忽然留意到她身后一直跟着个西装青年。先前这青年一直低着头,且拎着一串礼盒,她又忙于和林笙寒暄,所以只当他是帮忙提礼物的汽车夫之类,如今见他一路跟了进来,可见不是。
  “这位先生是——”她问林笙。
  林笙原本已经显出了几分活泼,这时忽然又流露出了几分无奈模样:“哦,这是外子。”
  紧接着她故技重施,回头对外子做口型:“叫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