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林庚知道吗。”江鸩贺陡然开口问。
  楚松砚说:“不知道吧。”
  “不准备和他说清?”江鸩贺又问。
  楚松砚说:“结局出来,不用刻意说,也自然而然地清了。”
  “这可不是个好主意。”
  俩人心照不宣地打着哑谜。
  倏地。
  江鸩贺说:“我还是觉得,没结局也不错。”
  楚松砚撩了下头发,将细碎的发丝都撩到后面,显得此刻的发型有些像背头,但又没那么正式,还有两缕碎发向侧方垂落着,看起来像是应酬紧绷过后的放松。
  楚松砚的习惯,一直都是烟酒掺着一起来,喝得脸上升了些温度,鼻腔都是酒气,难免上来些烟瘾,但俄罗斯室内不允许吸烟,他只能这么忍着,分散注意力般用手指摩挲着木桌桌沿的纹路。
  他笑着说:“这话可不该导演来说。”
  江鸩贺摇摇头,“《阴雾守》不就是个例子。”
  《阴雾守》上映时的结局,与演员最初收到的剧本中的结局完全是南辕北辙,因为江鸩贺在拍摄过程中,突然改了剧本,戏份几乎修改了百分之三十。
  楚松砚说:“那是意外。”
  “意外太多了。”江鸩贺站起身,垂睨着他,说:“你预料不到的。”
  楚松砚不置可否,问:“走了?”
  “嗯,看看我的小演员跑哪去了。”江鸩贺掏出手机查看信息,手指在屏幕上打字,“明天来我那儿坐坐吧,让你看看他的眼睛。”
  “蓝眼睛?”楚松砚问。
  “嗯。”江鸩贺回他:“找了好久呢,你不看可就白费他的心思了。”
  楚松砚还未反应过来,江鸩贺便转身向门口走。
  他的声音穿过酒馆嘈杂的交谈声与酒杯清脆的碰撞声,清晰地传进楚松砚的耳中。
  “人是顾予岑找的。”
  又是顾予岑。
  楚松砚闭了闭眼,他自嘲地笑了下。
  他现在总有种错觉,好像他这么多年,所有的生活、圈子都是围绕着顾予岑在转,所有人见到他都要提上一嘴顾予岑,无论是明着提名字,还是暗着用别称替代,都无法否认一个事实——
  在大家的眼中,他们就是始终纠缠在一块儿的,看不清摸不透。
  楚松砚却觉得,他和顾予岑其实早在最开始相识的时候就注定了,要分道扬镳,只能拥有一段短暂的共有记忆。
  这算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吗。
  楚松砚也不知道。
  林庚出来的时候,没看见楚松砚,而老板娘已经开始收拾酒桌,见他出来,伸手指了指门口的方位。
  林庚推门出去。
  冷风砸在身上,短暂的清醒袭来。
  林庚看见楚松砚在街道昏暗的路灯下。
  那儿还站着个蓝眼睛的俄罗斯小孩儿,小孩儿的臂弯挂着个稻草编织的篮筐,筐里装着鲜艳的、覆盖着白雪的红玫瑰。
  这种极寒之地的玫瑰花总是格外昂贵,所以追求浪漫往往要花费天价。
  楚松砚蹲在那个小孩面前,手在口袋里掏着钱。
  他对那个小孩儿说着俄语。
  林庚听不懂,只能掏出手机,打开翻译器。
  他告诉自己,这不算偷窥隐私,他只是怕楚松砚被骗了钱。
  信号很弱,翻译软件有些卡。
  语音条上的信号圈转了良久。
  才翻译出来一句话——
  “你的眼睛很像红玫瑰。”
  哪有人会夸别人的蓝眼睛像红玫瑰呢。
  这是完全相悖的两种色彩,一方代表冷冽严寒,一方则代表热浪炽烧。
  楚松砚买下了全部的玫瑰花,之后将花束全部塞进怀里抱着,单手夹着烟,视线追随着小孩儿跑远的方向,唇角带笑。
  林庚站在门口,一时没向他的方向走去。
  林庚的脑袋乱糟糟的,仿佛酒精已经烧到了他的大脑,将全部记忆都颠倒着搅合到一起。
  他盯着玫瑰鲜艳的红色,又想起那天楚松砚身上的一片血红色,以及顾予岑冷着脸站在一旁说出的那句——
  “林庚,你看好他,不然你放心,我俩早晚要死一个。”
  他当时说什么来着。
  林庚迟钝地想。
  对了。
  他说:“要死也是你死,你知道他冒着什么跑过来的吗?你他妈把楚松砚弄成这样,你就是个杀.人犯!”
  救护车到来时,尖锐的铃声彻响天际。
  顾予岑就那么双手沾血地坐在酒店的床上,说了截止至今他与林庚之间的最后一句话。
  “我们都是。”
  自那之后,林庚就讨厌红色。
  连有人送楚松砚花,林庚也会偷偷将红玫瑰扔掉。
  可他忘了,楚松砚最喜欢的花就是红玫瑰。
  第27章
  “红玫瑰,喜欢吗。”
  顾予岑坐在破烂的台阶边沿,微微弯着腰,躲避侧方吹来的驰风,他单手抓着那支花,随手向身旁一递,姿态随意地像顺手从路边揪了根狗尾巴草。
  但红玫瑰的花瓣鲜艳欲滴,叶片上还带着滴缓缓滑落的水珠,明眼人都能看出是特意购买的,尤其是在这种偏僻的地径,要买这么朵花,估计要走出挺远的路。
  楚松砚抬手接过玫瑰花,垂眼看着。
  玫瑰花的枝茎上还带有着未削干净的小刺,估计是动手的人太笨,削尖刺的时候还将茎杆削破了块,露出其下浅色光滑的组织层。
  “手扎破了?”楚松砚看顾予岑一眼。
  楚松砚的身后是刚修好的路灯,亮度刺眼,顾予岑半眯着眼睛,笑着说:“吸血鬼吧你,这就闻见味儿了?”
  “上面还有血。”楚松砚抬手,指腹轻轻地压到某个还残留些许红色痕迹的茎刺上,试图将血渍擦去,但经过长久风吹,血液像是已经被玫瑰花汲取干净,牢牢得印在上面,不仅没被擦拭掉,反倒还将楚松砚的指腹也扎了一下。
  轻微的刺痛传来,楚松砚却没有收手的打断,继续擦了几下。
  “诶,别动了。”顾予岑倾身抓住他的手掌,借着路灯的光亮检查楚松砚的指腹是否被刺扎出伤口,“你这是嫌我血脏,还是迫不及待想跟我来出血液相融的戏码啊?顺便测测咱俩是不是亲父子?”
  顾予岑今晚上嘴毒得很,说话比玫瑰花上的刺还要扎人,他仔细看了半晌,也没发现什么伤口,才抬起眼,接着说:“刚才在旁边那条小路上削的刺,没有光,看不大清楚,刺就没削干净,这花你拿着欣赏一会儿,扔路边就行,说不准哪年咱俩再过来的时候,这儿的狗尾巴草就都变异成玫瑰花了。”
  他说话时,始终没松开楚松砚的手,牢牢地攥着。
  楚松砚身上还穿着顾予岑的外套,就是那天下山的时候套上的,之后就一直没还回来。
  时隔多日,两人再次见面,顾予岑面上却是完全藏不住的烦躁。
  看见他拿朵玫瑰花过来的时候,楚松砚都愣了下。
  楚松砚用手指捏着玫瑰花茎,指腹稍稍错开,玫瑰花便随着他的力道在掌心转了半圈。
  “削的挺好看的。”楚松砚说:“进步不少。”
  之前在乡下,远离居住地带的荒野有一片野生玫瑰,按理来说,那块儿的气候并不适合娇贵的玫瑰花生长,但不知怎得,偏偏就长出来了,还是茂密壮观的一大片。
  不过那种野生玫瑰花的红不太正宗,深红中透着点儿黑紫,有点像血液氧化凝固后的颜色。
  离得远点儿,乍一看见那大片的红,还以为是哪家杀猪放血的专用区域,挺吓人的。
  当时楚松砚有时就会摘些野玫瑰,插在阿婆家废弃已久的老花瓶里。
  后来时间久了,顾予岑也跟着他一起去摘玫瑰,还跟着耗时间一样,手法不太正宗得胡乱削刺,在他手底下,不知道有多少野玫瑰冤死。
  “嗯。”顾予岑说:“当你是夸我了。”
  楚松砚将玫瑰花放到最底层的台阶上,用脚尖轻轻地踩住根茎尾端,防止其被风吹走。顾予岑看着他的动作,还未反应过来,就感觉到一双手掐住了自己的脸颊,用力牵引着,拉进两人脑袋之间的距离。
  楚松砚在他冰冷的嘴唇上亲了下。
  很清淡的一个吻。
  楚松砚稍稍错开脑袋,说:“你想哭吗。”
  这种话配合着他冷淡的表情,很像是句莫名其妙的责问。
  但顾予岑却直接伸出胳膊,死死地抱住他的背脊,将脸也埋在他的颈窝里,没说话。
  棉服留在顾予岑的衣柜里时,总是会沾上浓重的、刻意喷上的香水味,但在楚松砚身上穿着,这种味道分明没有消退,却莫名变得舒缓下来,让人觉得格外安心。
  楚松砚任他抱着,手掌顺势滑到他的肩胛处,有一搭没一搭地拍着,如同抚慰着个无措的孩子。
  “可以哭的。”楚松砚轻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