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阿,吕西安!吕西安!
可怜的塞西利亚哈特,她被毒杀,并且还要被安上一个贪吃的名头——按照艾格尼丝嬷嬷公开的说法,要是她不贪吃,也就不会因为食用了过多柠檬果冻,中毒身亡。
她的确贪吃,可是混有砒霜的柠檬果冻是罗斯玛丽修女送给她的。
莱拉取出一个信封,把吕西安的证词放进去。
一周以后,肯特伯爵夫人的邀请函寄到白蜡树地,玛莎高高兴兴地挥着盖着伯爵夫人纹章的信封进来莱拉的房间。
玛莎提起裙摆,俏皮地行了个礼:“小姐,这个你的信。”
莱拉接过信封,对玛莎说:“请帮我拿一把小刀过来。”
玛莎拿了小刀过来,莱拉反手握住刀柄,撬开火漆印章,拆开信封。
莱拉想了想,摇铃把简也叫过来:“这个好消息要一起分享。”
莱拉将两张薄薄的信纸捻开,肯特伯爵夫人的信纸和乡下的信纸果然很不一样,起码香气就不一样,边框还印着淡淡的花纹。
这是一封公事公办的信,没有过多的感情,但是足够让莱拉高兴了,寄出去回信。三个姑娘收拾东西准备前往伦敦。和她们一起去的,还有布索尼神甫。
莱拉这辈子从来没有乘长途马车旅行,从来没有,这是第一次。约克到伦敦还没有通火车,莱拉想到自己要在马车上颠簸就要变得面色惨淡,她还记得自己从哈特代尔被送回白蜡树地时有多么难受。
莱拉:“我要去找布索尼神甫。”
她的确去了,而且是立刻去了。
莱拉知道布索尼神甫肯定在家里。
英格兰运河密布,约克附近也有港口实在不行……坐船去呢?
莱拉也知道坐船不一定比长途马车舒服,但是布索尼神甫是埃德蒙,他当过水手,相对于长途马车,一定是更喜欢乘船旅行。
站在客房的门口,莱拉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布索尼神甫是个男的,按照这个时代的风尚,她应该派一个女仆来传话。
哦,不对,神甫不是男的。
看来自己依然伪装得像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
莱拉放心了。
神甫只是看上去像男的,摸起来也像男的,但按照人们的认知,不是男的。
“你好,阿什博恩小姐,请问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吗?”
布索尼神甫彬彬有礼。
莱拉脱口而出:“我可以进去吗?”
布索尼神甫:“你要做忏悔?”
这是一个星期天。
莱拉仰着头看他,她真不喜欢抬头看人:“不是,我只是想问我们要怎么去伦敦。”
布索尼神甫没有让莱拉进来的意思:“阿什博恩小姐,这再简单不过了,我们坐长途马车去。”
莱拉见他倚靠在门口挡住去路,自己也不坚持要进去,就在走廊上站着。
莱拉:“我们可不可以坐船去?”
布索尼神甫惊奇地看着莱拉:“你怎么想到坐船去的,孩子?”
莱拉当然不会说因为她知道布索尼神甫其实是水手埃德蒙,她脸上一片天真烂漫:“神甫阁下,因为我想坐船去会比做马车更快。”
布索尼神甫:“这件事你应该问问你的父亲,阿什博恩小姐,对我来说,无论走哪一条路,我都会欣然接受。”
神甫给出的回答中规中矩,符合身份。于是莱拉按照他说的去找了阿什博恩先生,不出意料,她很顺利地说服了父亲让自己坐船去伦敦。
先乘马车去约克,抵达港口,再乘船去伦敦,整个旅程在三天内解决。莱拉对此很满意,她从来没有见到过19世纪的大海,这次能见一见她觉得很不错。
为了这次出行,莱拉特地和玛莎一起熬夜加班把每一条裙子都缝上一个内袋,把最重要的两样东西都装好:塞西利亚的日记和吕西安的证词。
莱拉还需要斟酌,她没有想好什么时候揭露布索尼神甫的身份,埃德蒙是一个有用的助力,她必须取信于他。
出发的日子是个大晴天,可是路上却风雨大作,原野一片漆黑,马嘶连连,莱拉双手抓紧坐垫,她庆幸自己不晕车。
布索尼神甫坐在轿厢的另一侧,关切地问:“你还好吗,小姐?”
莱拉:“我很好,不过这辆车子要是有弹簧坐垫就好了,这也太折磨人了。不过,我想玛莎和简不太好。”
事实如此,四人中最正常的是布索尼神甫,这完全在莱拉的意料之中,他当水手时不知道穿过多少次暴风雨。
莱拉笑着说:“神甫阁下,你这么镇定,我想坐船肯定也不晕,真的,要不是你做学者的白皮肤,我简直要以为你是一个习惯风里来雨里去的水手了!”
第18章 世外桃源阿卡迪亚莱拉与埃德蒙……
马车抵达约克的时候,天色放晴,莱拉很高兴地抬一抬帽檐,初夏的阳光乳白,润润的,吸足了空气里的水分,不刺目。
车夫放下马车踏板,地上终于不是荒野中裸露的泥地,铺着一段窄窄的石板。
莱拉推醒面如土色的玛莎和简,她们因为晕车正难受。
“醒醒,亲爱的,我们到码头了,我们马上要登船去伦敦了。”
她庆幸自己选择了坐船去,不然这两个姑娘只会更难受,从白蜡树地到约克才两三个小时的车程,她们已经晕得不成样子,连续坐三天马车只会更糟糕。
布索尼神甫没有作声,默默看着莱拉做这些动作,他身手敏捷地又不失优雅地从轿厢里跳下去,稍稍欠身,伸出一只手准备扶莱拉下车。
莱拉没有动,她只把头往外探:“哦,神甫阁下,你当真是从小就要做神甫的吗?我觉得你一定有故事!”
此前,莱拉的问题在暴风雨中得到了否定的回答,对此她毫不意外。布索尼神甫要是承认他做过水手才怪。
刨根问底只是做做样子,做莱拉阿什博恩的临时监护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抵达伦敦的肯特伯爵府后,布索尼神甫就会离开,换句话说,埃德蒙唐泰斯就会断开和自己微弱的联系。
而这段关系,恰恰是莱拉不愿意结束的。吕西安的证词需要在一个恰当的时候交给唐泰斯,莱拉绝不愿意见到这位法国外交部秘书能够安安稳稳为官。除了吕西安,还有逃走的罗斯玛丽修女,莱拉没有关于她的证据。
罗斯玛丽修女,克莱门汀德蒙莫朗西,埃尔薇拉德阿尔巴有杀死自己的决心。
莱拉不愿意被人杀死。
可是现在罗斯玛丽在暗,她在明。
不安全,太不安全了。罗斯玛丽修女的问题必须解决。
自己的时间不多了。怎么说服埃德蒙唐泰斯和自己一道是个问题。首先,布索尼神甫显然没有解决
一个凶穷恶极的杀人犯的能力,只有获得了巨大宝藏的埃德蒙唐泰斯才行。
也就是说,自己首要的任务是拿出充分的证据,告诉“布索尼神甫”,我知道你的故事,我知道你的目的,说服他成为自己的盟友。
莱拉没有拒绝布索尼神甫的搀扶,虽然说她根本不需要。她踩上马车踏板,握住一只吸血鬼的手。
莱拉扬起一个笑脸:“神甫阁下,你听说过罗马尼亚吸血鬼的故事吗?你是不是罗马尼亚人?”
布索尼神甫以学者的严谨态度回答:“小姐,假如说我是水手,我就不可能是一个吸血鬼,没有任何一个吸血鬼的皮肤经得起赤道阳光的烤炙。”
莱拉:“可是你很聪明啊!”
莱拉继续装傻,而神甫看上去没有陪一个年轻小姐胡闹的意愿,他扶着莱拉走下来,然后注视玛莎和简踉踉跄跄地下马车。
布索尼神甫不扶,莱拉扶。
四人乘坐的客轮首先从约克的乌斯河出发,进入北海,经泰晤士河抵达伦敦,总共需要一天再多一点的时间,要比坐长途马车快上两天。
明天晚上,莱拉会到达伦敦,最迟到后天上午,化名为布索尼神甫的埃德蒙唐泰斯将与她告别。
莱拉在心里简单地计算了一下,她的时间不多了。
想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收集到证明布索尼神甫就是埃德蒙唐泰斯的证据很难。
可是还有一个办法。
一个完全是铤而走险的办法,即直接找到布索尼神甫,提出自己的诉求。
莱拉决定等待到明天中午1点,如果午餐结束,她依然没有足够的证据,那么就要理直气壮的要求布索尼神甫为自己服务,而非把她争取为盟友。
阿什博恩先生人很不靠谱,但是这么看的话,他的不靠谱对于莱拉是好事。阿什博恩要是靠谱,她就没机会和布索尼神甫走在一起……
这就是问题所在。
布索尼神甫为什么答应了阿什博恩先生的要求。
为什么?
莱拉在思考,但是一直没有思考出来。这不是一个容易想出结果的难题。布索尼神甫人很体贴,雇了脚夫把莱拉的行李搬上船,安排玛莎走在后面,莱拉带着简在最中间,他自己打头。
可怜的塞西利亚哈特,她被毒杀,并且还要被安上一个贪吃的名头——按照艾格尼丝嬷嬷公开的说法,要是她不贪吃,也就不会因为食用了过多柠檬果冻,中毒身亡。
她的确贪吃,可是混有砒霜的柠檬果冻是罗斯玛丽修女送给她的。
莱拉取出一个信封,把吕西安的证词放进去。
一周以后,肯特伯爵夫人的邀请函寄到白蜡树地,玛莎高高兴兴地挥着盖着伯爵夫人纹章的信封进来莱拉的房间。
玛莎提起裙摆,俏皮地行了个礼:“小姐,这个你的信。”
莱拉接过信封,对玛莎说:“请帮我拿一把小刀过来。”
玛莎拿了小刀过来,莱拉反手握住刀柄,撬开火漆印章,拆开信封。
莱拉想了想,摇铃把简也叫过来:“这个好消息要一起分享。”
莱拉将两张薄薄的信纸捻开,肯特伯爵夫人的信纸和乡下的信纸果然很不一样,起码香气就不一样,边框还印着淡淡的花纹。
这是一封公事公办的信,没有过多的感情,但是足够让莱拉高兴了,寄出去回信。三个姑娘收拾东西准备前往伦敦。和她们一起去的,还有布索尼神甫。
莱拉这辈子从来没有乘长途马车旅行,从来没有,这是第一次。约克到伦敦还没有通火车,莱拉想到自己要在马车上颠簸就要变得面色惨淡,她还记得自己从哈特代尔被送回白蜡树地时有多么难受。
莱拉:“我要去找布索尼神甫。”
她的确去了,而且是立刻去了。
莱拉知道布索尼神甫肯定在家里。
英格兰运河密布,约克附近也有港口实在不行……坐船去呢?
莱拉也知道坐船不一定比长途马车舒服,但是布索尼神甫是埃德蒙,他当过水手,相对于长途马车,一定是更喜欢乘船旅行。
站在客房的门口,莱拉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布索尼神甫是个男的,按照这个时代的风尚,她应该派一个女仆来传话。
哦,不对,神甫不是男的。
看来自己依然伪装得像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
莱拉放心了。
神甫只是看上去像男的,摸起来也像男的,但按照人们的认知,不是男的。
“你好,阿什博恩小姐,请问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吗?”
布索尼神甫彬彬有礼。
莱拉脱口而出:“我可以进去吗?”
布索尼神甫:“你要做忏悔?”
这是一个星期天。
莱拉仰着头看他,她真不喜欢抬头看人:“不是,我只是想问我们要怎么去伦敦。”
布索尼神甫没有让莱拉进来的意思:“阿什博恩小姐,这再简单不过了,我们坐长途马车去。”
莱拉见他倚靠在门口挡住去路,自己也不坚持要进去,就在走廊上站着。
莱拉:“我们可不可以坐船去?”
布索尼神甫惊奇地看着莱拉:“你怎么想到坐船去的,孩子?”
莱拉当然不会说因为她知道布索尼神甫其实是水手埃德蒙,她脸上一片天真烂漫:“神甫阁下,因为我想坐船去会比做马车更快。”
布索尼神甫:“这件事你应该问问你的父亲,阿什博恩小姐,对我来说,无论走哪一条路,我都会欣然接受。”
神甫给出的回答中规中矩,符合身份。于是莱拉按照他说的去找了阿什博恩先生,不出意料,她很顺利地说服了父亲让自己坐船去伦敦。
先乘马车去约克,抵达港口,再乘船去伦敦,整个旅程在三天内解决。莱拉对此很满意,她从来没有见到过19世纪的大海,这次能见一见她觉得很不错。
为了这次出行,莱拉特地和玛莎一起熬夜加班把每一条裙子都缝上一个内袋,把最重要的两样东西都装好:塞西利亚的日记和吕西安的证词。
莱拉还需要斟酌,她没有想好什么时候揭露布索尼神甫的身份,埃德蒙是一个有用的助力,她必须取信于他。
出发的日子是个大晴天,可是路上却风雨大作,原野一片漆黑,马嘶连连,莱拉双手抓紧坐垫,她庆幸自己不晕车。
布索尼神甫坐在轿厢的另一侧,关切地问:“你还好吗,小姐?”
莱拉:“我很好,不过这辆车子要是有弹簧坐垫就好了,这也太折磨人了。不过,我想玛莎和简不太好。”
事实如此,四人中最正常的是布索尼神甫,这完全在莱拉的意料之中,他当水手时不知道穿过多少次暴风雨。
莱拉笑着说:“神甫阁下,你这么镇定,我想坐船肯定也不晕,真的,要不是你做学者的白皮肤,我简直要以为你是一个习惯风里来雨里去的水手了!”
第18章 世外桃源阿卡迪亚莱拉与埃德蒙……
马车抵达约克的时候,天色放晴,莱拉很高兴地抬一抬帽檐,初夏的阳光乳白,润润的,吸足了空气里的水分,不刺目。
车夫放下马车踏板,地上终于不是荒野中裸露的泥地,铺着一段窄窄的石板。
莱拉推醒面如土色的玛莎和简,她们因为晕车正难受。
“醒醒,亲爱的,我们到码头了,我们马上要登船去伦敦了。”
她庆幸自己选择了坐船去,不然这两个姑娘只会更难受,从白蜡树地到约克才两三个小时的车程,她们已经晕得不成样子,连续坐三天马车只会更糟糕。
布索尼神甫没有作声,默默看着莱拉做这些动作,他身手敏捷地又不失优雅地从轿厢里跳下去,稍稍欠身,伸出一只手准备扶莱拉下车。
莱拉没有动,她只把头往外探:“哦,神甫阁下,你当真是从小就要做神甫的吗?我觉得你一定有故事!”
此前,莱拉的问题在暴风雨中得到了否定的回答,对此她毫不意外。布索尼神甫要是承认他做过水手才怪。
刨根问底只是做做样子,做莱拉阿什博恩的临时监护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抵达伦敦的肯特伯爵府后,布索尼神甫就会离开,换句话说,埃德蒙唐泰斯就会断开和自己微弱的联系。
而这段关系,恰恰是莱拉不愿意结束的。吕西安的证词需要在一个恰当的时候交给唐泰斯,莱拉绝不愿意见到这位法国外交部秘书能够安安稳稳为官。除了吕西安,还有逃走的罗斯玛丽修女,莱拉没有关于她的证据。
罗斯玛丽修女,克莱门汀德蒙莫朗西,埃尔薇拉德阿尔巴有杀死自己的决心。
莱拉不愿意被人杀死。
可是现在罗斯玛丽在暗,她在明。
不安全,太不安全了。罗斯玛丽修女的问题必须解决。
自己的时间不多了。怎么说服埃德蒙唐泰斯和自己一道是个问题。首先,布索尼神甫显然没有解决
一个凶穷恶极的杀人犯的能力,只有获得了巨大宝藏的埃德蒙唐泰斯才行。
也就是说,自己首要的任务是拿出充分的证据,告诉“布索尼神甫”,我知道你的故事,我知道你的目的,说服他成为自己的盟友。
莱拉没有拒绝布索尼神甫的搀扶,虽然说她根本不需要。她踩上马车踏板,握住一只吸血鬼的手。
莱拉扬起一个笑脸:“神甫阁下,你听说过罗马尼亚吸血鬼的故事吗?你是不是罗马尼亚人?”
布索尼神甫以学者的严谨态度回答:“小姐,假如说我是水手,我就不可能是一个吸血鬼,没有任何一个吸血鬼的皮肤经得起赤道阳光的烤炙。”
莱拉:“可是你很聪明啊!”
莱拉继续装傻,而神甫看上去没有陪一个年轻小姐胡闹的意愿,他扶着莱拉走下来,然后注视玛莎和简踉踉跄跄地下马车。
布索尼神甫不扶,莱拉扶。
四人乘坐的客轮首先从约克的乌斯河出发,进入北海,经泰晤士河抵达伦敦,总共需要一天再多一点的时间,要比坐长途马车快上两天。
明天晚上,莱拉会到达伦敦,最迟到后天上午,化名为布索尼神甫的埃德蒙唐泰斯将与她告别。
莱拉在心里简单地计算了一下,她的时间不多了。
想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收集到证明布索尼神甫就是埃德蒙唐泰斯的证据很难。
可是还有一个办法。
一个完全是铤而走险的办法,即直接找到布索尼神甫,提出自己的诉求。
莱拉决定等待到明天中午1点,如果午餐结束,她依然没有足够的证据,那么就要理直气壮的要求布索尼神甫为自己服务,而非把她争取为盟友。
阿什博恩先生人很不靠谱,但是这么看的话,他的不靠谱对于莱拉是好事。阿什博恩要是靠谱,她就没机会和布索尼神甫走在一起……
这就是问题所在。
布索尼神甫为什么答应了阿什博恩先生的要求。
为什么?
莱拉在思考,但是一直没有思考出来。这不是一个容易想出结果的难题。布索尼神甫人很体贴,雇了脚夫把莱拉的行李搬上船,安排玛莎走在后面,莱拉带着简在最中间,他自己打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