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你说不说!”
  “好好好,我说还不行吗!”
  “真的?”
  凤箫一抬头一昂胸一跺脚,“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
  沈衔月将信将疑地把匕首往旁边挪了两寸,她本来就不是习武的料子,这匕首用料上乘,坠手得很,说实话,她也怕不小心没拿稳划伤自己。
  “说吧——”
  这一声“吧”还没落地,沈衔月就感觉一道流光从她的眼皮底下一个来回,再看时,她已经被凤箫连人带刀扛到了肩上。
  “凤箫!你说话不算数!”
  “哈哈哈,梨容姑娘,你妈妈没告诉过你不要轻信别人的话吗?再说,我也不算骗你,我本来就不是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我才十六岁,还没加冠呐。”
  “小人!放我下来!”
  “不放。”
  “那你把匕首还我!”
  “不还。”
  沈衔月气得嘴皮都快磨破了,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这个凤箫一脸寒相,简直和他那个冷冰冰的主子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摆明了一副你说什么都不管用的态度。
  “凤箫,你小心我回头和你家主子告状!就说,说你轻薄我!”
  “说什么?”凤箫一口老血差点没喷出来,“说你轻薄我?”
  沈衔月急中生智,一字一顿,“说,你,轻,薄,我!”
  她本以为能把他吓得半死,没想到他不仅不怕,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可真是威胁不到我,换个别的罢,没准儿少主还能相信。”
  “为什么?”
  凤箫偏了下头,露出耳后寸许,“喏,看见这个了嘛?”
  林间翳色一迭迭,沈衔月压根没看清,她敷衍着“嗯”了一声,“怎么了?”
  “咱们呐,修的是无情道,压根不会对女人动心思的。”
  “没听懂,什么叫无情道?”
  “这个说来话长。”
  “那你长话短说。”
  “呃,简单点说,就是不能随便动情,否则会死人的。”
  沈衔月不以为意地撇了下嘴,“骗人也动点脑子好吧,这样的鬼话,谁信?”
  “我没骗你。”凤箫沉默了一下,缓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凤箫吗?”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凤箫没理她,兀自说,“我本来不叫凤箫,小时候,我们几个师兄弟在一起习武,当中混进来一个女扮男装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凤箫,她长着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笑起来比月牙还甜,我那时候很小,不懂男女之情,但就是喜欢远远地看着她,只是看着就好。”
  凤箫突然不说话了。
  沈衔月听了进去,她的直觉告诉她,这个故事是真的。
  “后来呢?”
  “后来,我的一个师兄也发现了她是个女孩子的秘密,我看见过许多次他们在一起幽会,瞒着师父,瞒着我们,我一开始为他们两个高兴,直到后来,我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师兄的内力越来越弱,越来越弱,甚至连剑都拿不起来——”
  凤箫顿了下。
  这次沈衔月没再催,她安静地等着,半晌,她听见他继续说,“再后来,师兄死了,我亲眼看见血从他耳后流出来,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孩子,听师父说,她也死了,殉情而亡。”
  凤箫仰起脸,嗓音微微发哑,像是
  含了块辣嗓子的糖,“正好我的名字不太好听,我就和师父说,让我叫那个名字吧,算是个纪念,也算个警醒。”
  “你师父答应了?”
  “嗯。”
  这个“嗯”字闷闷的,听得沈衔月心里难受,原来,每个人记忆深处都有一段不愿提及的往事,可有些事,不是不提就能忘却的,正相反,它们会在一遍遍刻意的遗忘中聚散成沙,镂篆入骨,最终,凝聚为人的一部分,不老不死,不生不灭……
  这种感觉,她再清楚不过了。
  沈衔月默了默,头顶的阳光在此刻突然变得刺眼,好亮啊,好静啊,一切都无处遁形,一切都无从遮掩。
  她抿着唇,岔开话题,“说得我都有点好奇了,你从前的名字是什么?”
  凤箫怔了一下,许久才开口回应,声音还掺着哑,“不好听,别问了。”
  “说嘛,我好奇,你只要说了,我就安安分分地跟着你,再也不给你惹麻烦。”
  凤箫被她哄得有点动心。
  “这可是你说的,说话要算话。”
  沈衔月紧着点头。
  “嗯!我保证!我发誓!”
  凤箫涨红了脸,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好半天才憋出一个字,“觚……”
  “你说什么?你大点声!”
  “我说,我叫觚旦。”
  “gudan?哪个gu?哪个dan?”
  凤箫耐心解释着,“‘觚不觚’的‘觚’,‘日月光华,旦复旦兮’的‘旦’。”
  “沈衔月边听边点头,“这也不难听啊,旭日高升,举樽而邀,多有内涵啊。”
  “嗯,是挺有内涵的。”
  “名字是父母起的,不管好不好听都是父母给孩子的最美好的祝愿,怎么能说改就改,再说了,你名字真挺好听的,对自己有点自信行不行!”
  “行。”
  “对了,还没问你姓什么。”
  “……我姓皮。”
  “噢,那就是皮……噢……”
  *
  长安城。
  李元洵勒住马,朗然一笑,“燕世子,三弟,我们到了,这就是长安了。”
  李元彻拨开轿帘,声音中透着不以为意的慵懒,“长安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没来过,人来人往的,挤得慌。”
  说完,他不由自主地朝时倾尘看了过去,他有点好奇,那个人现在正在想什么。
  黄金甲,青琐门,两侧城阙高耸。
  时倾尘立在广袤阔大的阴翳中,眼前浮现出不堪回望的一幕幕生离死别,血流成河,他单薄的白衣在风中凌乱。
  长安,他来过三次。
  在每个人的心中,大徵的都邑长安都有着独一无二的印记,或是荣华,或是富贵,或是声色,或是故乡。
  于他而言,这两个字是“生死”。
  是生亦是死。
  是死亦是生。
  第一次,襁褓之间父母违,他被师父抱走,侥幸捡了一条命;第二次,他为了这个江山,在诡谲莫测的朝野上下杀得病骨羸羸,最后位高权重又如何,终是心力耗尽,性命不久;第三次,他从沙场凯旋归来,看到的却是她未曾凉透的红衣裹尸。
  他本不该回来得这样迟的。
  北疆那帮人不过是一帮乌合之众,他只用了旬日功夫就肃清干净了,在策马驰京的路上,他收到了骠骑营大将军魏不疑的求救血书,说是七闽作乱,南疆危矣。
  时倾尘捏着血书,稍有踌躇,出征前,他曾同大徵皇帝李承赫有过约定——
  此战罢,江山宁,还尔自由身。
  北疆既平,约定已成,其余种种本不该同他再有干涉,更惶论,魏不疑本就欠他性命,可是人命关天,社稷在先,他无法置之不理,终于还是取道陇右、剑南,策马长驱闽州。
  虽险,却胜。
  回京路上,时倾尘挽袖折了一枝甘棠,梨花白,白胜雪,他将花捧在掌心,想着亲手给她簪在鬓角,她说,她最喜欢的水果是甘棠梨,最喜欢的颜色是胭脂红,最喜欢的人是……
  他记得。
  他都记得。
  她穿红衣的确很好看……
  即便死了,也是很好看的……
  他吻开她的掌心,将花放了进去,而他,折身拾阶,提刀杀光了所有该死的人,不该死的人,最后的最后,他已经杀红了眼,谁有罪,谁无辜,他早已分不清记不得了,事实上,他也不在乎,他就这么亲手斩碎了他所坚持守护的一切。
  人间的冬天太冷,太长,想来天上的也是一样,他想让多一点的人陪她。
  尘世上的人就是这么矛盾,崇敬强者而又痛恨强者,怜悯弱者而又欺辱弱者。
  该不该死的人都死绝了。
  他在众人又恨又怕的拥立下,加冕帝位,承继江山,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
  后来,他去了灵山。
  再后来……
  时倾尘睁开眼,碎金子般的蓬尘渗入眼眸,有点痛,还有点痒。
  要是现在下场雨该有多好。
  他心想。
  “燕世子,你说是不是?”
  问这话的人是李元彻。
  李元彻和时倾尘之间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中间还有一个李元洵,这让李元彻觉得安心不少,连说话都变得大胆起来。
  时倾尘回眸看他。
  “你说什么?”
  这明明是极寻常的目光,却莫名让李元彻浑身血脉一凉,他别开脸,眺着不远处的夕阳,故作轻松地说。
  “我说啊,长安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没来过,燕世子,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