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哪怕是康壹竽的,我也不需要。
  我要的是绝对的忠诚,绝对的属于我的,康壹竽。
  段毓林正视着我,她的眼神富有深意,带着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成熟。在阳光下,我就这样看着她,心里不知道怎么的,忽然有点难过。
  要是这样的小姑娘,阿竽会喜欢,也蛮正常的吧?
  段毓林看着我,说:“我喜欢victoria。”
  草。我都说了我知道了!
  你喜欢和我说什么呢?
  分明是早就知道的事情,但听到她几次三番说出来,我还是难以言喻地觉得心揪得疼。我仿佛被定在了原地,目光迟迟没能从她的身上离开,等到我开口的时候,声音竟然有些沙哑,我说:“你随意。”
  随便你,你爱喜欢谁喜欢谁。
  但是,康壹竽,如果你喜欢上别人。
  我他妈就不要你了。
  第28章a2
  28.
  我以为段毓林的到来并没有给我带来太多的影响,但一切都证明那只是我的以为。
  高压的忙碌的工作,充满了我的生活,在这期间,我能够不去想康壹竽和段毓林的事情,但在休息的时候呢?哪怕我主动申请跟一个又一个的项目,让自己忙得找不到自己的脑袋,可公司的制度摆在那里,就算我不想,我也需要休假。
  休假在家,我看着空旷几乎没有人烟的公寓,心底的空达到了顶峰。
  我从来不是一个会怀疑自己的人。
  像是女生喜欢上女生应该有的迷茫,当阿竽不告而别后该有的疑惑和自我否定,身边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挑起我的兴趣的反常,这些“正常人”应该有的疑虑和情绪,我都没有。
  因为我知道我喜欢康壹竽,同样的,我也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
  我的人生只需要有康壹竽就足够,至于说其他人,都是不重要的。我不在乎。
  可当我站在空荡荡的公寓内,满目苍然,我第一次怀疑了自己。
  是不是,真的是我不正常呢?
  我细细地回想着初中那几年和阿竽的相处,再想想这几年来在普林斯顿看到的活泼开朗的阿竽,倚靠在沙发上,我浑身都好像颤抖了起来。
  冷,刺骨的冷。
  伴随着冷的,是我已经快要熟悉的疼痛。
  我蜷缩着身子,抱着自己的膝盖,试图让自己团成一个球,期望着这样子能够减轻自己的疼痛。
  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的。
  在高中和大学的这将近十年的时间里,我们有了不同的生长环境,遇见了各种各样的人,可以说,时光已经让我们成为了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那时候我对着段毓林决绝而笃定地说着,自己喜欢的是记忆中的阿竽,而不是现在的康壹竽。可实际上,我的内心何尝不希望现在的康壹竽就是我记忆中的阿竽呢?
  那个我默默喜欢了这么久,从知道什么是喜欢的时候开始就喜欢的人,难道真的就变成了一个陌生的人吗?
  康壹竽真的变了吗?
  我不知道。
  我常常骂她是个胆小鬼,但我又何尝不是一个胆小鬼呢?我不敢见她,真的只是堵着那一口气吗?难道不是我怕看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康壹竽吗?难道不是我怕现在的阿竽不再喜欢我了吗?难道不是我怕我不再拥有阿竽了吗?
  真正的胆小鬼是我。
  没被承认过喜欢的人是我。
  从不曾拥有康壹竽的人是我。
  一切都是我的执念,是我虚妄的想象。
  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客厅里变得漆黑寂静,夜色沉沉地从并未拉上的窗帘透了进来。曼哈顿的喧闹与我所处的寂静是那样的割裂,我站在窗前,静静地看着天上几乎看不见的月亮,心情沉入谷底。
  人类应该如何排解自己的欲/望?
  口腹、□□。
  这些我都没太大的兴趣,于是我选择抽烟喝酒。
  公寓内有许多的酒,但我没有怎么喝过。原因很简单,我才入行没有多久,还不是可以放肆的时候,我需要这份工作,需要钱。只有足够有钱,我才有资格站在我的父母面前,告诉他们我喜欢的人是康壹竽。
  虽然,我并未拥有过她,可我仍旧固执地想要告诉全世界,我喜欢的人是康壹竽。
  威士忌被我倒入平常喝咖啡的马克杯中,懒得从冰箱内找出冰块,我端着马克杯,看着杯中闻起来不好闻,喝起来和医用酒精没什么差别的威士忌,静静地发呆。
  喝酒是一种逃避行为,我无比清楚。
  我真的好痛苦,积压已久的情绪几乎快要将我压垮。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会有这样的时候,竟会选择用酒精麻痹自己。但现在,除了把自己喝醉,我还能做什么呢?
  我还能怎样去缓解对阿竽的思念呢?
  我没有办法了啊。
  闭上眼睛,冰冷的泪水从我的眼中滑落。我喝了一大口不好喝的威士忌,这么大一口吞入,让我的嗓子都有些痛了,但我顾不得这些,几口将马克杯里面的酒喝完,随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几口喝完,继续倒入。
  机械性地重复着这样的动作,一瓶威士忌很快地就见了底,我又翻出来一瓶。周而复始,等到我意识到自己醉了的时候,我已经坐在了地上,衣服上有着残留的酒,而身边的空酒瓶已经有了两瓶了。
  我竟然自己喝了两瓶威士忌?
  我不会半夜胃出血去医院吧?要是去医院的话,公司会不会知道我饮酒过量呢?应该不会影响我以后的升职吧?
  我才a2,距离合伙人还有着好远好远呢。
  脑海中满是这些不靠谱的想法,担心着自己喝太多而影响工作,可动作却一点没有停,依旧喝着苦涩的酒,感受着并未被酒精压下去一点的浑身的抽痛。
  难受。
  真的很难受。
  我仰面躺在地上,看着窗户外的夜空,夜空下的灯光变得摇晃,已经有了重影。不知道是玻璃太干净还是夜空太昏暗,我在上面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我孤零零地躺在地上,头发散乱,衣服褶皱。
  像条狗。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认为只有弱者才需要成群结队。所有的情谊都是不可靠的,只有坚实有力的利益才是永恒的。我只能允许自己的世界里有康壹竽,或许再加上一个赵壹笙,除此之外,我再也不需要别人了。
  可是现在,我真的好他妈像一只孤单的狗啊。
  为什么康壹竽不能出现呢?
  段毓林都找上了我,难道她不知道我在哪里吗?
  这么多年过去,她真的一点都没有想念我吗?
  她不怕我喜欢上别的人吗?不怕我忘了她吗?
  还是说
  她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呢?
  这样的疑问几乎要把我逼疯,我翻了个身,趔趔趄趄地站起来,想要去blackstone问问她。
  就在我起身之际,恍惚中,我好想看到了一个人影。
  她挨着沙发,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撑着身子在地上的我。她的眼神里,是我熟悉又觉得陌生的,说不出是什么感觉的情绪。
  她就那样站在那里,什么都不需要说,但我知道,那是康壹竽。不,是我的阿竽。
  “阿竽……”我冲着她笑了起来,调动面部肌肉的时候,我努力地让自己看起来温柔一些,甜美一些,像段毓林一些。可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我好像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肌肉一样,我笑得肯定很丑。
  阿竽会喜欢丑丑的我吗?
  我捂着自己的脸,又忍不住露出指间的缝隙,想要多看看面前的阿竽。
  “阿竽,你怎么来啦?”我听到自己的声音。
  她依旧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阿竽……”我走向她,眼角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十分的红,“阿竽,我好想你。”
  我真的好想你啊。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就离开呢?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为什么明知道我也在a国,不来见我呢?
  我站在距离阿竽只有两步的地方,低着头,自顾自地呢喃着:“你不知道,你出国以后,阿笙有多努力,又有多叛逆。她们学校有人说……说她和祝施是一对,她就和一个女生在一起了。然后,她还申请上了帝国理工。她说,要是顺利的话,她想去洛桑理工读研、读博。”
  “你还记得洛桑理工吗?那是你的梦中情校。”我仰着头,眯着眼睛,好似感受到了阿竽的温柔一般。
  “阿竽,我喜欢你。”我上前抱紧了阿竽。
  现在的阿竽不像小时候那样软软的暖暖的,反而有些冷,但无所谓,应该是新约克这个鬼地方的天气太不好了,所以才会冰冰凉的。我静静地抱着她,因为酒精而红润的面颊同样变冷,而我全然不顾这些。
  我只想抱着她。
  “康壹竽,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康壹竽。
  我真的,真的好喜欢你。
  双手勾着她的脖颈,我知道自己的样貌在一众人中也算得上出众,在酒精作用下,我现在的眼睛应该也蛮好看的吧?我有些不确定,看向阿竽,我在她澄澈的眼眸中看到了水波晃荡的自己的眼眸。
  仔细看去,我好像并不是站在她的面前。
  像是跪在她的面前一样。
  卑微、虔诚,没有自我。只希望她能够垂下头,赠与我她的爱。不需要很多,只需要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