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好的。”陆柘景原本想道谢,但话到嘴边,又被他强行压回。
“你也吃。”声音从唇间溢出,略略低沉,依旧悦耳。
看着坐床上的阿景,余南叶又看了看面朝大门的自己,莫名有种怪异感,他调整条凳方向,凑近床边,又把盛玉米饼的碗放条凳上,这才吃了起来。
没背对阿景了。
可看着阿景那张英俊,又让人脸红的脸,莫名有些脸热。
好像更奇怪了。
坐床上的英俊男人,身子微侧,目光落在少年清澈双眸,和映在灯火里,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侧脸。
少年下颚线柔和,瞧着就很柔软润滑,尚未退去婴儿肥的脸上,显出几分软乎。
陆柘景看着那一张/一合,被米粥润湿的红唇,心口莫名发痒。
第10章
家里存粮能吃两天。
午时,吴婶差云云送来粳米。
余南叶做了一大锅梗米饭,余粮才够吃三日,否则以阿景的食量,只够吃一天。
他很是感激吴婶。
如果不是吴婶帮扶,他和阿景估计得有上顿没下顿。
可家里余粮依旧不够,他得想法子赚银钱,买粮,再给吴婶送去。
虽然比不上吴婶给予自己的帮助,但他也要尽力回报,不能让吴婶他们认为自己是忘恩负义之人。
余南叶这般想着,思考怎么赚钱养家。
倘若还在林家村,他可以上山摘野菜、摘草药维持生计,然而南水村山中野菜草药稀少。
这些人观察下来,不光没什么山货,连地里庄稼都毫无生机恹恹的。
原先他以为只有吴婶一家如此,一连看过好几家田地后,才明白原来不止吴婶家这样,整个村子都如此,
吴婶家很少能吃到绿茵茵的菜,桌上反而时常见荤。
他不清楚其他人吃的如何,直到他跟着张村长去了镇上,看到镇上张罗开的肉摊,少见卖菜摊子。
才意识到南禹国和大陈朝原本相反。
这里的菜贵,像猪肉、羊肉、鸡肉,却比大陈朝价钱便宜。
那时他好奇问了价格,得知五文就能买一斤猪肉,诧异不已。
原以为最少得十文,毕竟大陈朝猪肉,就是二十文半一斤,没想到竟比大陈朝猪肉,足足低了十五文!
好不容易在集上看到菜摊,青菜一斤竟要三十文,足足是猪肉的六倍。
他刚往后退,不知道从哪冒出大/批妇人,也不问菜价,跟不要银钱似得哄抢。
余南叶站了小会儿,摊子上的青菜就被抢购一空。
还有妇人跑来,看到空空如也的菜摊,一阵长吁短叹。
那一刻,余南叶都要怀疑,摊主分文不收,白给众人的。
后来,从云云口中知道,地里粮食越来越少,山里花草树木渐渐枯萎。
村民想自己种菜,皆无功而返。
这也难怪吴婶家里每天都有鸡蛋吃,隔一天就能吃肉,却很难见到青菜叶子。
余南叶一边想,一边在院里种上玉米。
这些玉米还是他从余家带来的。
陈氏留的种玉米。
他当时从缸里带两个走,想着如果迟迟没下山,还能在山里生火,烤个玉米吃。
没想到玉米没吃成,被他带到南水村。
那天进山的确比其他时候幸运,找到好几种野菜。
想着能早早下山,才没有吃玉米。
幸好没吃。
不然可没玉米种。
余南叶不是第一回种玉米,林家村几乎每家每户都会种玉米。
玉米每亩近千斤,不挑土地,好养活。
往往两根玉米足以饱腹。
种的人多了,玉米在大陈朝并不值钱,往往三个铜板,能提走半麻袋。
玉米不仅能烤来吃,还能炖煮,味道甘甜软糯,深受村里人青睐。
余南叶仔细观察过南水村,没在村里看见玉米,想来南水镇没有玉米。
若是他种了出来,可以找个借口,也不怕村里人发现。
村民不知道来历,真档他是吴婶远房侄子,不远千里投奔吴婶。
正是如此,他们才会这么快接纳自己。
余南叶很感激吴婶,想着院里菜熟了,得分一半给婶子。
陆柘景底子好,又没受大伤,第二天就能下地。
余南叶心里高兴,给阿景煮了两个鸡蛋。
陆柘景能下地后,不再整日躺床上。
正值午时,余南叶煮了两大碗米饭,又煮了个肉丸,好克化。
猪肉是吴婶拿来。
散些晒干的菌子进铁锅,又用铫子煮了两鸡蛋。
余南叶剥了蛋壳,将两个蛋放阿景碗里,“多吃些,补补身子。”
“你也吃。”陆柘景哪能吃独食。
瞧屋内布置,也知道少年生活境况。
他分了个鸡蛋到少年碗里,软下语气,“南南也要多吃点,这些天多有劳南南。”
陆柘景语气诚恳,一段话说得余南叶不好意思。
余南叶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
他耳朵微红,摆了摆手,“不必言谢,那时候任谁见了,都会搭把手,我不过是做了大家都会做的事。”
陆柘景闻言,只觉得少年善良淳厚,如果人人都有此等秉性,他何尝遭身边人背叛?
像余南叶这般不计回报的人,才是少数,大部分都是利益熏心,贪得无厌之辈。
“话不是这么说,今个时节,进山的村民少之又少,如果不是上天怜我,让我遇见南南,如今我身在何处,亦未可知。”
“只是我遗失些记忆,身上银钱也被歹人尽数抢走,如今只有这身衣物还值些银钱,明日我便进镇卖了这身衣物。”
余南叶原本想阻止,但见阿景一脸认真,只能咽下劝阻。
他第一次都不敢摸这般好的料子,就怕自己笨手笨脚摸坏了。
第11章
明日阿景要去镇上。
余南叶不放心,想跟着一起去,刚好家里没什么米面了。
他看着屋外,主动揽了刷碗的阿景,又回到床前,蹲下身,拖出放床底的木匣。
他打开木匣,抓出全部铜板,认认真真数了起来。
一个铜板、两个、三个……
十个……
十五个铜板。
够买米面。
他将铜板收进袖囊,又不放心地摸了摸,确认不会掉后,才起身去屋外。
阿景洗好碗筷,端着碗筷进屋。
余南叶现在住的小屋不大,没有灶屋和堂屋,一个人还能应付,多了阿景后一间屋明显不够。
余南叶知道这里没有哥儿,但也改变不了,他是个可以生孩子的哥儿。
如果阿景迟迟记不起来姓名住址,到时候屋里就一张床,他也不能总是打地铺。
也不能让阿景打地铺。
但如果睡一起。
光是想想,就一阵脸热。
还是要赚钱,多盖间屋子,一间给阿景住,现在这间自己住,也可以当灶屋。
余南叶不敢想多建几间屋,就一间他都要攒好久。
阿景把碗筷放屋里桌上。
他环视一圈,如果不是可以和南南住一起,他早想住更为宽敞的屋子。
从他出生就没住过这么小的屋。
这间小瓦房,比隔壁两家小很多。
不过,这里是南南的家。
南南想住这里,他也不是不能住。
夜晚来临,余南叶点了油灯。
油灯比烛火暗些,却可以用好几天。
余南叶打好地铺,“时候不早了,咱们睡吧,明日我和你一起进镇,正好我也想要买些东西。”
“需要什么?”陆柘景问,“我一并带回来。”
陆柘景想让少年好好休息,但转念想到少年的父母可能不在了。
小小年纪就要为生计奔波,估计是想去镇上,或是把自己当做值得信任的人。
少年家中就一间屋,看少年如此娴熟的打地铺,估计以前没少打。
想到这里,陆柘景心里泛酸,压下皱眉。
陆柘景当即改口,“好,明早咱们一起。”
正打算把铜板给阿景的余南叶:??
怎么又同意了?
余南叶有些不明白,但还是点头,“好,阿景明早想吃什么?”
这几日一直吃粥,也不知道阿景有没有吃腻?
阿景以前的日子一定很富裕。
他听林家村一些汉子说过,镇上有钱人家的公子和小姐都是穿金戴银,不愁吃穿,不仅顿顿有肉,还能穿昂贵的衣裳,住华美的大房子,有下人伺候。
吃食也格外讲究,味道一般的都入不了口。
他清楚自己庖厨手艺,米粥里放些粗盐和菌子,估计不好吃。
不过吴婶送来的午饭很好吃,不知道阿景喜不喜欢?
他想向吴婶请教。
不知道婶子愿不愿意教自己?
“你也吃。”声音从唇间溢出,略略低沉,依旧悦耳。
看着坐床上的阿景,余南叶又看了看面朝大门的自己,莫名有种怪异感,他调整条凳方向,凑近床边,又把盛玉米饼的碗放条凳上,这才吃了起来。
没背对阿景了。
可看着阿景那张英俊,又让人脸红的脸,莫名有些脸热。
好像更奇怪了。
坐床上的英俊男人,身子微侧,目光落在少年清澈双眸,和映在灯火里,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侧脸。
少年下颚线柔和,瞧着就很柔软润滑,尚未退去婴儿肥的脸上,显出几分软乎。
陆柘景看着那一张/一合,被米粥润湿的红唇,心口莫名发痒。
第10章
家里存粮能吃两天。
午时,吴婶差云云送来粳米。
余南叶做了一大锅梗米饭,余粮才够吃三日,否则以阿景的食量,只够吃一天。
他很是感激吴婶。
如果不是吴婶帮扶,他和阿景估计得有上顿没下顿。
可家里余粮依旧不够,他得想法子赚银钱,买粮,再给吴婶送去。
虽然比不上吴婶给予自己的帮助,但他也要尽力回报,不能让吴婶他们认为自己是忘恩负义之人。
余南叶这般想着,思考怎么赚钱养家。
倘若还在林家村,他可以上山摘野菜、摘草药维持生计,然而南水村山中野菜草药稀少。
这些人观察下来,不光没什么山货,连地里庄稼都毫无生机恹恹的。
原先他以为只有吴婶一家如此,一连看过好几家田地后,才明白原来不止吴婶家这样,整个村子都如此,
吴婶家很少能吃到绿茵茵的菜,桌上反而时常见荤。
他不清楚其他人吃的如何,直到他跟着张村长去了镇上,看到镇上张罗开的肉摊,少见卖菜摊子。
才意识到南禹国和大陈朝原本相反。
这里的菜贵,像猪肉、羊肉、鸡肉,却比大陈朝价钱便宜。
那时他好奇问了价格,得知五文就能买一斤猪肉,诧异不已。
原以为最少得十文,毕竟大陈朝猪肉,就是二十文半一斤,没想到竟比大陈朝猪肉,足足低了十五文!
好不容易在集上看到菜摊,青菜一斤竟要三十文,足足是猪肉的六倍。
他刚往后退,不知道从哪冒出大/批妇人,也不问菜价,跟不要银钱似得哄抢。
余南叶站了小会儿,摊子上的青菜就被抢购一空。
还有妇人跑来,看到空空如也的菜摊,一阵长吁短叹。
那一刻,余南叶都要怀疑,摊主分文不收,白给众人的。
后来,从云云口中知道,地里粮食越来越少,山里花草树木渐渐枯萎。
村民想自己种菜,皆无功而返。
这也难怪吴婶家里每天都有鸡蛋吃,隔一天就能吃肉,却很难见到青菜叶子。
余南叶一边想,一边在院里种上玉米。
这些玉米还是他从余家带来的。
陈氏留的种玉米。
他当时从缸里带两个走,想着如果迟迟没下山,还能在山里生火,烤个玉米吃。
没想到玉米没吃成,被他带到南水村。
那天进山的确比其他时候幸运,找到好几种野菜。
想着能早早下山,才没有吃玉米。
幸好没吃。
不然可没玉米种。
余南叶不是第一回种玉米,林家村几乎每家每户都会种玉米。
玉米每亩近千斤,不挑土地,好养活。
往往两根玉米足以饱腹。
种的人多了,玉米在大陈朝并不值钱,往往三个铜板,能提走半麻袋。
玉米不仅能烤来吃,还能炖煮,味道甘甜软糯,深受村里人青睐。
余南叶仔细观察过南水村,没在村里看见玉米,想来南水镇没有玉米。
若是他种了出来,可以找个借口,也不怕村里人发现。
村民不知道来历,真档他是吴婶远房侄子,不远千里投奔吴婶。
正是如此,他们才会这么快接纳自己。
余南叶很感激吴婶,想着院里菜熟了,得分一半给婶子。
陆柘景底子好,又没受大伤,第二天就能下地。
余南叶心里高兴,给阿景煮了两个鸡蛋。
陆柘景能下地后,不再整日躺床上。
正值午时,余南叶煮了两大碗米饭,又煮了个肉丸,好克化。
猪肉是吴婶拿来。
散些晒干的菌子进铁锅,又用铫子煮了两鸡蛋。
余南叶剥了蛋壳,将两个蛋放阿景碗里,“多吃些,补补身子。”
“你也吃。”陆柘景哪能吃独食。
瞧屋内布置,也知道少年生活境况。
他分了个鸡蛋到少年碗里,软下语气,“南南也要多吃点,这些天多有劳南南。”
陆柘景语气诚恳,一段话说得余南叶不好意思。
余南叶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
他耳朵微红,摆了摆手,“不必言谢,那时候任谁见了,都会搭把手,我不过是做了大家都会做的事。”
陆柘景闻言,只觉得少年善良淳厚,如果人人都有此等秉性,他何尝遭身边人背叛?
像余南叶这般不计回报的人,才是少数,大部分都是利益熏心,贪得无厌之辈。
“话不是这么说,今个时节,进山的村民少之又少,如果不是上天怜我,让我遇见南南,如今我身在何处,亦未可知。”
“只是我遗失些记忆,身上银钱也被歹人尽数抢走,如今只有这身衣物还值些银钱,明日我便进镇卖了这身衣物。”
余南叶原本想阻止,但见阿景一脸认真,只能咽下劝阻。
他第一次都不敢摸这般好的料子,就怕自己笨手笨脚摸坏了。
第11章
明日阿景要去镇上。
余南叶不放心,想跟着一起去,刚好家里没什么米面了。
他看着屋外,主动揽了刷碗的阿景,又回到床前,蹲下身,拖出放床底的木匣。
他打开木匣,抓出全部铜板,认认真真数了起来。
一个铜板、两个、三个……
十个……
十五个铜板。
够买米面。
他将铜板收进袖囊,又不放心地摸了摸,确认不会掉后,才起身去屋外。
阿景洗好碗筷,端着碗筷进屋。
余南叶现在住的小屋不大,没有灶屋和堂屋,一个人还能应付,多了阿景后一间屋明显不够。
余南叶知道这里没有哥儿,但也改变不了,他是个可以生孩子的哥儿。
如果阿景迟迟记不起来姓名住址,到时候屋里就一张床,他也不能总是打地铺。
也不能让阿景打地铺。
但如果睡一起。
光是想想,就一阵脸热。
还是要赚钱,多盖间屋子,一间给阿景住,现在这间自己住,也可以当灶屋。
余南叶不敢想多建几间屋,就一间他都要攒好久。
阿景把碗筷放屋里桌上。
他环视一圈,如果不是可以和南南住一起,他早想住更为宽敞的屋子。
从他出生就没住过这么小的屋。
这间小瓦房,比隔壁两家小很多。
不过,这里是南南的家。
南南想住这里,他也不是不能住。
夜晚来临,余南叶点了油灯。
油灯比烛火暗些,却可以用好几天。
余南叶打好地铺,“时候不早了,咱们睡吧,明日我和你一起进镇,正好我也想要买些东西。”
“需要什么?”陆柘景问,“我一并带回来。”
陆柘景想让少年好好休息,但转念想到少年的父母可能不在了。
小小年纪就要为生计奔波,估计是想去镇上,或是把自己当做值得信任的人。
少年家中就一间屋,看少年如此娴熟的打地铺,估计以前没少打。
想到这里,陆柘景心里泛酸,压下皱眉。
陆柘景当即改口,“好,明早咱们一起。”
正打算把铜板给阿景的余南叶:??
怎么又同意了?
余南叶有些不明白,但还是点头,“好,阿景明早想吃什么?”
这几日一直吃粥,也不知道阿景有没有吃腻?
阿景以前的日子一定很富裕。
他听林家村一些汉子说过,镇上有钱人家的公子和小姐都是穿金戴银,不愁吃穿,不仅顿顿有肉,还能穿昂贵的衣裳,住华美的大房子,有下人伺候。
吃食也格外讲究,味道一般的都入不了口。
他清楚自己庖厨手艺,米粥里放些粗盐和菌子,估计不好吃。
不过吴婶送来的午饭很好吃,不知道阿景喜不喜欢?
他想向吴婶请教。
不知道婶子愿不愿意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