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合欢面上不动声色,可心底却一颤,她知道白毓说的是真的。奚琼宁光风霁月,对一个人好会拼尽全力,这样至善至美的脾性,怎会接受妻子对他有所保留呢?
  可是,或许是失忆前伤的太深,或许她孟合欢本身就是这么个性子,面上笑嘻嘻,好像没有忧愁一样,内心却住着个胆小鬼,稍有风吹草动,她都杯弓蛇影,吓得不敢冒头。
  她实在不敢将自己最大的软肋说给人听。
  “你...瞎说,什么秘密,我不知道。”
  白毓摇头失笑:“合欢妹妹不要再装了,你变化那般大,只要是有心人,谁看不出来呢?那日重伤后,你失去所有记忆,我说的可对?”
  饶是孟合欢心中已经有准备,还是不可避免地被他的话吓得脸色一白。
  这个白毓,果真心细如发,看着是个浪荡子,没想到竟这般厉害。
  “妹妹不念旧情,我可是不能不认的。咱们俩可是多年的舞乐知己,我好打发,其他人可就未必了。”他笑得意味深长。
  孟合欢一凛,知道他指的是谁。那日舟桥上她说的清楚,只是看来那人仍不死心,不知这里头有几分是为了让她效命,有几分为了昔日旧情?
  她懒得追究这些,只是道:“陛下亲赐的婚事,如今木已成舟,我这辈子只会是奚琼宁的妻子。不管郎君是谁的说客,来的目的又是什么,这份事实,谁也改变不了。”
  再说了,夫妻吵架床头吵床尾和,她就不信,奚琼宁生几天气就罢了,难道还舍得和她分开?
  白毓看她一副颇有底气的样子,知道今日只能无功而返了,也是,依照奚世子的痴心,她有什么可怕的。
  想到还要去宫里复命,心里也不由发愁。那日上元回来后,所有人都开始不对劲,皇帝的状态尤其不对,他这才来了王府。到王府后,却收获一堆的坏消息。
  白毓抬眼望去,看见孟合欢到院子里扯着奚世子胳膊,两人不知拉扯些什么,孟合欢跺跺脚,一副娇蛮的样子,那奚世子不知说了些什么,惹得她绕着他欢呼。
  柔和的风掀起他们的长发,连风都偏爱他们。
  那两人立在阳光下,光风霁月的,倒真是一对璧人。白毓站在阴暗的屋里看着他们,一向风流倜傥的脸上却面无表情。
  第一次,他心中有了妒意。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白毓:秀恩爱,分的快。
  孟合欢:呵,你如同单身的狗,嫉妒的猴,跳脚的驴!
  白毓:奚世子,你管管她,骂人呢!
  奚琼宁负*着手,一派浊世佳公子的样子,嘴里却道:“我妻骂人的样子,甚美。”
  第64章 福祸
  ◎孟合欢不要做奚琼宁可有可无的人◎
  “今日阳光正好,我们去书房晒书如何?”孟合欢提议道。
  奚琼宁却有些遗憾:“陈伯那还有些事要处理,而且,那位白郎君既然来了,咱们可要好好招待人家。”他伸手,精准地捏住合欢鼻尖:“那些书就堆在哪里,改日咱们一起。”
  孟合欢摇头,想甩掉他一直作乱的手,奈何总是不成功。
  “你若是知道他的来意,肯定也不会让他再呆下去。”这些个人总是自吹自擂,什么百年世家风骨,却跑来已婚女郎家里挖墙角,真是好不知羞。
  奚琼宁捏她脸颊的手顿了顿:“若天命在我,旁人做什么也是无用。”
  合欢疑惑地看着他,眉目如画,一双眼睛静的像水,不是死水,对上他眼睛时,会被里面微微泛起的波澜吸引。
  什么天命,这是在说什么?
  莫非...孟合欢有些纠结,莫非他已经知晓白毓打的主意了?
  她顿感不妙,之前只是碰巧遇上殷明澜,这家伙就吃醋吃了好几天,如今被人追到家里去了...
  一股强烈的心虚袭上合欢心头,她踮起脚想从他面上分辨出些什么,却什么都没有看出。
  “那几日,是我狭隘了。”奚琼宁忽然道。
  他今日穿了一身月白色锦袍,长发披在身后,黑与白的对比让他更加耀眼夺目。头上是一顶水色极好的玉冠,这冠正如人一样,温润和光。
  孟合欢简直不敢相信,奚琼宁喝醉酒都要逼她发誓,酒醒后明明还还记得昨夜的事,却装作不记得,看她故意戏弄人,竟然承认自己狭隘!
  莫非昨晚喝的不是酒,是糖水,把他那醋意给中和了不成?
  “合欢,”奚琼宁握着他双臂:“前几日我不该避着你,昨日更不该借着酒意逼你发誓。”
  明明是在解开心结,可孟合欢却总觉得,他身上更多了几分晦暗。
  合欢笃定奚琼宁有事瞒着她,这份笃定让她心里不好受极了,低下头,左边胸腔里的心微微发痛。她实在不喜欢这种感觉。
  “这有什么,我们是夫妻啊,难道我还会生你的气吗?”
  奚琼宁能从她清脆的声音中听出,她没有怪他。
  他将放在她肩上的手放下,克制住指尖想拥她入怀的痒意。
  哪怕看不见,奚琼宁也能想象出,此刻眼前的女郎一定用最纯粹目光看着他,引诱他摒弃坚守的道德,不去管什么失忆,什么她的意愿,反正她现在已经忘了不是吗。
  既然忘了,这就是上天给他的机遇,满足心底的痴念。
  奚琼宁眉头皱起,忽然闭住眼睛。
  他早就看不见了,也从没有看见过她,可脑海中她的影子却越来越清晰,触手可及,她说,他们是夫妻。
  是上天阴差阳错绑起来的夫妻,若是有一天,孟合欢恢复记忆,一定会离开王府吧,以往那么多年的感情,他不敢奢求她能割舍得下。
  越是靠近她,就越觉得这梦就要醒了,成婚后他所有的心动和靠近,对她都是轻薄。
  “你这是在想什么呢,脸色这么差。”孟合欢没心没肺地问道。她向来不爱将事往心里放,有些细枝末节的东西没必要较劲。奚琼宁却不同,他心细如发,爱把事情藏在心里。
  孟合欢小小地叹气,看来,还得她出手。做人啊,就得像她一样,天天开开心心,不喜欢的人当他不存在,绝对不会记在心里让自己为难痛苦。
  *
  “这个白毓,神神叨叨的,离开也不打声招呼,他当王府是什么地方,想走就走啊。”孟合欢气呼呼地说,方才她送走琼宁,正一脸不悦地要去招待客人时,却听金雀儿说,白毓已经走了。
  “在您抱住世子之后。”金雀儿略带揶揄道。
  合欢听了这话,饶是成婚日久,也免不了脸红。
  “算了,不管他了,咱们先去晒书,等世子回来,见我这般勤快,一定大吃一惊。”合欢步子迈得极大,心里也打着算盘:“我先把活做了,等琼宁闲下来,不就有大把的时间陪我玩乐了?”
  金雀儿她们纵然贴心灵巧,但总也少几分意思。
  书房在留园左侧,踏着石子径一直往前走,穿过歪七扭八的竹子堆,就是奚琼宁的书房了。自成婚后,合欢从没有来过这里,于是她先不忙着晒书,反而屋前屋后的转悠。
  陈昱小跑上前打千儿,院子里十六七的小厮一共六个,除了角门上垂手立的,就是照应书房的了,合欢到的时候,他们正在给一只金灿灿的肥猫喂食。
  “这是世子养的猫,名叫‘金安’,王爷说世子身体弱,恐这狸奴乱跑沾上不干净的东西,不许它跟着世子,所以一直养在书房。”
  合欢蹲下身,有些羡慕地看着它蓬松的毛发:“养的真好。”
  “那可不,世子可爱这只狸奴了,一应饮食起居都要过问。”
  合欢伸手摸摸大肥猫,金安懒懒地瞥了她一眼后,又安详地将头枕在前爪上,似乎不认为眼前的女郎能伤害它。
  “金雀儿,你先将这些书搬出去。”合欢仔细整理着书籍,“都仔细着些,千万别弄乱了。”
  “琼宁看过的书还真不少。”孟合欢合上手里的游记,将书都整理好,拿着一摞走出门。
  偌大的院子里,愣是摆了个满满当当,里头的书还没有搬完。风并不大,免去纸张被翻乱的烦恼。
  “对了,你们看着点金安,莫让它将书弄坏了。”合欢叮嘱道。
  将书都搬出后,合欢又叫人拿抹布将以往被书掩住的地方擦一擦灰。她的袖子被襻膊系紧,露出一双皓腕,额上竟也有几滴汗珠,书房虽然也有地龙,但地处偏远,朝向不好,比之留园的房子阴冷不少,然因为一番折腾,竟也不冷。
  “陈昱,过来。”合欢站到台阶上招手。因为怕冲撞世子妃,他们这些小厮远远看着书,并不敢进屋子,此刻见合欢叫人,陈昱连忙小跑过来。
  这个小厮看着倒浓眉大眼,不像邱意心眼多,不像郑林,油嘴滑舌。
  “你们世子这几天在做什么?”合欢问道。
  陈昱确实没有什么多余的心思,他老实道:“也没做什么,就如同往日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