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那时候,宫里也是这般红的刺目。
  而孟合欢被他们联手骗到几千里之外的徐州,去为萧若华请一位神医。
  赶回来时,帝后已完成大礼。
  萧若华不认为自己欺骗了她,毕竟就算她在这里,她知道了,能改变什么吗?他们是为她好,才联手演了这场戏,让她不用直面尴尬和痛苦。
  而她呢,却一副他们故意联手欺骗他的样子。
  不识好人心。
  他嗤了一声,注意力又被两人刚才所说引走,这婚袍做了这么久,岂不是早就在打孟合欢的主意?
  以摄政王的身份,必不会是看中多个儿媳妇,只待订好世子妃人选,而是从一开始,由人选衣。
  他们这些世家所穿之衣,无论款式颜色绣样,都得贴着性情才好,不然长得艳丽偏偏衣裳绣花更艳压不住,本就丰腴还要穿窄袖细腰裙,也太过丢脸。
  至于婚服,若为二人所穿更是不吉。
  摄政王府豪奢,也没俭省到这地步。
  他终究是大步离开了。
  琼华殿正在前朝与后宫交界处,群臣若无至意自然不能随意入宫。萧若华身上没有官职,他性子傲,不愿意让家族铨选,又对做文官十分不感兴趣,所以只能往里边递话。
  “公主...”
  一个小宫女,约莫八九岁的样子,正是宫里用来跑腿使唤的,她急匆匆过来:“方才前头来了一个小公公,说是前面有位萧公子求见。”
  合欢在躺椅上假寐,小丫头被大宫女喝住:“慌脚猫似的,没看见公主正不得空吗?”
  那小宫女缩了缩脖子:“往日公主对这位萧公子十分好,奴婢不敢耽搁,无意惊扰公主,还望恕罪。”
  琼华殿前面几次换奴才,都没换到这些小丫头小太监身上。
  合欢对她说的事很好奇。
  这么想来,这个人以前是她挺亲近的人了?
  萧若华很讨厌孟合欢,哪怕几人当中,她对他最好,最爱为他送各种生辰礼,他也讨厌她。
  未曾因她的讨好减轻半分。
  每每京中子弟艳羡公主又送了什么他都十分反感:她这是在所有人面前表现她多么好么,以显得冷漠的自己多么不识好歹?还是借众人之口施压,让他对她态度好一点?
  她算是打错算盘了,他萧若华何时在意过别人的眼光?
  萧若华敛着眼睛,极力不让眼里的厌恶溢出来,他的声音很冷,和高长青的规矩严苛不同,他隐隐带着桀骜,让人一听就知道是个不驯的小子。
  “还水楼的图纸,你找出来,我有用。”
  这次来也是迫不得已,不然他绝对不会踏进这殿里一步。
  所以他的话里隐隐带着不耐烦,借以希望孟合欢知道他的心情。他不想在这里吵闹,惹娘失望,她最好识相一点,
  合欢见到他这人就很失望。
  由眼识人,用这样的目光走进来的人怎么可能是她的好友?仇人还差不离;再听他的话,如此轻蔑,他以为自己是谁?
  合欢没兴致纠缠,只道:“送客。”
  说罢继续歪到躺椅上。
  萧若华几乎要懵了。
  他下意识就要发火,奈何残存的意识勉强有一丝理智,他敷衍道:“你是为万福的事赌气吗?那不过是一场意外。”
  却没看见公主的脸色忽然沉起来。
  “所以,万福是因你而死的?”
  这话说的怪异,那日公主在场,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件事,可在场众人无暇顾及这个,因为下一秒,公主就将一盏热茶掷到萧公子头上。
  “那你如何还敢来我宫里?”
  萧若华没有料到她竟会如此说。
  她若是骂他,打他,这在意料之中,万福也算是因他之过,那日一时心中不爽刺激言旐做下此事,他也就认了。
  那茶并不烫,水也不多,最多,也只是弄湿了他额间的发。
  秋风起,卷起稀稀落落的叶子,坠在他身上。湿了的发好冰,有一瞬间,他的心似乎也冰的痛了一下。
  孟合欢生气了,还是对他。
  萧若华几乎要笑了,这怎么可能,自他和孟合欢认识起,从未见她生过气,不管他要求她做怎么苛刻的事,哪怕是她几月几月好不容易做出的东西,他随手拿去堵住言旐抱怨的嘴,她总是笑着摇头,然后将东西备好。
  这次也应该是一样的啊。
  他困惑地看着她,连头上淅淅沥沥留下的茶水都顾不上。
  为什么,为什么她总是变得这么快,快到让他来不及反应?
  不过是几张图纸,她怎么会扔了?昔日也不是没有过此事,可她都是将东西都收到柜子里,妥帖珍藏。
  萧若华踉跄一步。
  是了,她孟合欢从来只对那人留心,旁的人不过顺带的。
  经年的不甘在胸口恣意游走,烧的这紫衣少年郎两眼通红。
  “好,好,好……算是我萧若华看错了人,昔日的情分,不过尔尔。”
  明明他们先交好的,为什么,她对他事事比旁人低一份?他萧若华,真的比旁人差吗?
  合欢漠然地看着他。
  里面的是是非非,她全然忘了,又谈何感受,可是,他们不该害了万福,他口口声声看错,那以前那个困于情谊而信任他们的她,更是看错了!
  如今的她已非昨日,又怎会被所谓的昔日情分困住?
  “金雀儿,送客。”她淡淡吩咐着,转身进了屋内,迤逦裙摆在紫衣郎君的眼眸里消失,他发上水迹干透时,也再未出来。
  第24章 大婚
  ◎万象自此新◎
  承平四年,大雪,正是长宁公主下降摄政王世子的佳期。
  宫里人来人往,喜气洋洋,大红的灯笼锦缎高高挂,一水儿的杂戏乐曲不停唱。
  合欢抿了抿嘴上的唇脂,看着镜中那个陌生的自己,她不习惯地笑了笑,嘴角抿起。
  倒像是比哭还难看。
  身边小宫女叽叽喳喳的说着话,她也没心思听。
  太监宫女进进出出,忙个不停,一会儿捧着衣裳,一会儿捧着首饰。
  嬷嬷用几根细绳为她绞脸上的绒毛,另一个嬷嬷赶空往她的脸上抹着些什么,头上被放了一个很重很重的流苏冠,饶是早已见过,合欢也是忍不住为这华丽的冠冕目眩神迷。
  “也不知为何如此匆忙,六礼里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俱是两三天之内完成。偏偏挑了冬日来完成大礼,听说那世子身子忒地薄弱,今日又是大雪,风倒是没有很大,也不知他是否撑得住,别闹了笑话才好。”宫女儿里年纪最小的金珠儿这般说。
  嬷嬷却道:“日子都是王爷亲自定的,如果不是世子自持能撑得住,如何会定在今日。”
  说罢,她往外一探:“似乎是有雪了。”
  金雀儿捧上耳坠子,手里用劲把金珠儿儿扯到外间:“快别再说这些有的没的惹公主烦心,你这会子不如去厨房盯着,看咱们的饭好了没有,也取一些好入口的,让公主垫垫肚子。”
  她却道:“这如何是有的没的,明明是正要紧的事。世子身子那么不好,万一出了事,摄政王岂不是要寻咱们公主麻烦。”
  说完将门帘子一打,径自出门往厨房去了。
  嬷嬷为合欢描妆上粉,又看了看她的发丝,有些不服帖,取了妆盒上的头油,用篦子抿抿。
  “今冬天气干燥,我看公主的头发也有些干枯,我们也该用芝麻泡一泡才好。不过也不碍事,等咱们到府里,用老奴以前寻摸来的古方,定是又黑又顺。”
  宫女嬷嬷们忙的不可开交,合欢却有心思看她们手忙脚乱的样子,嬷嬷们自然发现了:“公主还是个孩童性子,寻常女子,不是害羞就是害怕,公主的眼里,都是新奇。”
  “王府人少,公主以后也落个自在。”
  合欢被她点了绛唇,描了新月眉,她平日不爱打扮,又爱独自窝在殿内,所幸连妆也未画,今日这么一盛装,不仅给人耳目一新之感,还使容貌更加雅致绝伦,脱俗可人。
  她也盯着镜子瞧。
  那人眼如江南濛濛雨,脸颊似被杨柳风里的桃花拂过,娇艳羞怯,而唇上的绛色更添一抹喜意。
  金冠戴的端正,它不像寻常冠冕做的死板,反而别出新意将各色珠宝用金丝累成,以一种任意自然的姿态在冠上颤动。
  “不愧是王府派卫队护送的冠,真好看。”宫女们小声说着话。
  嬷嬷小心翼翼地将流苏整理好,垂在脸侧。宫女们已经托着嫁衣进来,那嫁衣娇贵无比,又极其繁琐,故而须所有拾掇好才能上身。
  “这天寒地冻的,王爷也舍得世子来?”说话的是某位宗室的妃子,她这话一出,周围人竟不敢再说,只明里暗里往合欢那里瞧:瞅瞅,当初名满京城的贵女,如今竟沦落至此,多可怜啊。
  从古至今,哪一个新郎官不是亲自迎亲的,除了那些来不了的病痨鬼,可怜金柳质的公主,也免不了红花带了换白花,大喜过后是大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