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医吃瓜日常[九零] 第46节
不知道是谁传的,反正不是那个女生。
何胜伟入学后不怎么跟人交际,也甚少参加集体活动,大家自然对他的背景十分好奇,于是这么一传十、十传百,他就成了国营棉花厂厂长的儿子。
一开始何胜伟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身边的人对自己格外热情,不仅上课会主动给他让座,去食堂打饭也会帮他打一份,后来当何胜伟被人叫“少爷”的时候,才发现是闹了个乌龙。
学校里不乏有钱人,可像他这样家里有钱、长得又帅、学习又好的男生可是凤毛麟角,于是不管男女都会想要和他亲近。
这是何胜伟从小到大第一次被人追捧,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受人欢迎、成为焦点是这种感觉。
为了能够一直成为“万人迷”,何胜伟决定将计就计,继续扮演棉花厂厂长的儿子。
可既然是国营棉花厂的大少爷,何胜伟就不能再过之前那种寒酸的日子,名牌衣服、名牌鞋,文具也要是从百货公司买的牌子货。
在他精心的包装下,曾经那个一块钱掰成两半花,一个月六十块钱生活费就足够的小镇做题家,就这么摇身一变,成了不需要努力,读书不过是丰富自己生活的阔少。
当然,这样的变身魔法是有时间限制的,金钱就是限制。
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来维持自己的光鲜亮丽,需要慷慨地请客、随意地做东来保持他的体面。
他不能也不敢告诉父母真相,思来想去决定用装病来骗钱。
大病父母回来,小病花钱,最好是生一种慢性病,不仅去医院查不出来,并且不容易被识破的突发性疾病——疯了。
对,疯了!
疯子是治不好的,无论花多少钱都是打水漂,几番考虑和犹豫后,何胜伟决定用装疯来找父母骗钱,而用来治疗他发疯的特效药就是人参。
人参好出手,就像是明码标价的黄金,不用担心折价的问题,尤其是上了年份的人参,有时候甚至还能多卖出几十块钱。
何胜伟就这么装着装着,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三年,每个月上千块的开销一点点透支着家里的存款,直到今年,一向省吃俭用的父母终于被他“吸干”了,再也榨不出一点价值。
于是父母便向电视台求助,希望能够借助社会的力量帮帮自己的儿子。
后面便有了何胜伟从图书馆回家,撞见记者和几位大师的这档子事儿。
像他这样还没步入社会的野狐禅,顶多是骗骗疼爱他的父母,在碰到沈万山这种“千年狐狸”,他那点不入流的小把戏根本不值一提。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沈万山竟然给了他体面,并没有当面戳穿他。
那一刻,何胜伟有反思、有后悔,面对沈万山给他的台阶,他是真的想要脱下自己伪装了三年的画皮,用真面目示人,也是真的想要让自己的“病”痊愈。
可……
最后一次,他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只要请了这顿散伙饭,大家都各自出校去找实习工作,他就不再装了,只要让他唱完这最后一出大戏,他就彻底谢幕,做回他真实的自己。
所以为了演好这唱戏,他不得不再向父母要一笔巨款,而在他拿到汇款的那一天也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到一份好的实习工作,赚更多的钱弥补这三年对父母的亏欠。
调整好情绪后,何胜伟终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了一抹满意的笑。
快了,快了,过完今晚,他就可以做自己了……
回到包厢,何胜伟继续和班里的同学喝酒吃菜,勾肩搭背地聊着过去的友谊,畅想着未来美好的明天,直到包厢的门从外面被推开。
“小伟?你,你?!”
“爸……妈……”
是王娟和何新军,他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
他没想到他们会亲自来海市,没想到他们会去学校,更没想到他们会拎着大包小裹的行李出现在海市最豪华的饭店包厢门口。
一边是穿着光鲜亮丽的阔少,一边是两个衣服上还打着补丁的乡巴佬。
他们竟然是一家人?不会吧……
“何少,他们是谁啊?”
“你爸不是棉花厂的厂长吗?他们这……”
“到底怎么回事,你们不会真的是一家人吧。”
一时间,所有人眼里的情绪都从尊敬、崇拜变成了鄙夷、嫌弃,放下手里的酒杯,他们看何胜伟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异类,一只看似光鲜亮丽实际是满身脏污,生活在阴沟里的老鼠。
那一刻,何胜伟没有被识破谎言后的愧疚,而是歇斯底里地发泄。
“谁让你们来的!你们来这儿干嘛!”
谁能想到,撞见儿子的谎言并不是最崩溃的,更崩溃的是他们向来以为乖巧的儿子竟然是个骗子,骗走自己的血汗钱去宴请那些同学,却从未想过给他们买过一杯白水。
什么治病?什么人参?全都是一场谎言。
“小伟,我们就是这么教你做人的?这就是你学了二十年的道理?”
“何s……胜伟,所以你是骗我们的是吗?你根本不是什么棉花厂的大少爷?”
“你这也太过分了吧!”
“就是就是,亏我们还把你当朋友,你就这么骗我们!”
……
这是何胜伟人生中的至暗时刻,曾经他是老师眼中的尖子生,是父母心中的骄傲,是邻居口中的标杆,是朋友脑海中最慷慨的阔少。
但这一刻,他失去了一切,所有的脸面都被撕扯成碎片,最后一点尊严也没骂进了尘埃。
他的情绪不断积累压缩,如同一颗升温的蘑菇弹,直到酒精开始发挥作用,成为点燃那颗蘑菇弹的导火索……
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在他的意识海中绽开,所有的记忆和理智都随着他的自尊和面子一起烟消云散了。
“我是!我是!我是棉花厂的少爷!我不认识他们!”
“他们不是我爸妈,不是爸妈,我是少爷,我真的是少爷啊!!!”
何胜伟,他真的疯了。
第35章 两个好哥哥
“唉,这孩子还是太虚荣了。”
听完沈妙讲的故事,陈秀兰一边给她们娘儿俩沏着菊花茶,一边惋惜道,“为了自己的面子,把一家人都搭进去了,何必呢?”
何胜伟的事后劲儿太大了,以至于到现在,沈妙的脑海里都还是他方才在市场里发疯时的模样。
他这次是真的治不好了。
听王娟说那天在饭店他刚嘶喊几声,就一口气没缓上来晕过去了,等醒来后就是现在这一副痴痴呆呆,谁也不认识的模样。
带他去医院的检查结果是,酒精和情绪刺激到了大脑,导致大脑皮层受损,从而影响到了记忆,以后都只能时而疯狂、时而癫傻,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了。
这事儿成了棉花厂家属院里的丑闻,自家孩子骗了这么多钱,王娟和何新军没脸再干下去了,于是两人引咎辞职也搬出了家属
院,带着已经疯癫的儿子靠摆摊生活……
“好了,不说他们了。”
陈秀兰把洗好的水果端来,主动转移话题道:“这会儿摊儿还没都摆全,等会吧,稍微等一会咱再去。”
“中。”
沈妙和王冬梅到她家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周末原本人就多,又赶上庙会,村里到处都是来凑热闹的人,中间的那条主路早就堵得水泄不通了,可谁能想到这才刚刚开始。
不得不说,陈秀兰的性格是真的过于开朗了,四十来年加起来一共和王冬梅没见过两面,却能聊得像是来往多年的知心老友,总能找到聊不到头的话题。
“你还记得恁那个姐不?她去年都抱上外孙啦!”
“王霞吗?这么快,她妞不是前两年才结婚?”
“这还快呀,你之前高中那个同学记得不?我忘了叫啥了,嘴特别大的那个。”
“嘴特别大……嘶,啥丹,叫啥丹来着,我也记不清了。”
“她今年才四十六吧,都抱上二孙了!”
“咦~这才快呢,对了,她是嫁到哪了?”
开始王冬梅还有些拘谨,没过多久就跟陈秀兰聊得不亦乐乎了。
她们俩坐在客厅里聊着闲话家常,沈妙则借用了陈秀兰家的座机给爷爷打了个电话。
沈妙的肚子浅得很,藏不住瓜,要是不早点把何胜伟家的时告诉爷爷,她这一天怕是都会坐立不安。
和自己一样,沈万山在听说了何胜伟的事情后觉得解气之余,更多的还是唏嘘不已。
眼看他苦学二十年考进了海市的名牌大学,父母折腾大半辈子供养他,最后却落得个因为疯癫而被迫退学的下场……
何胜伟确实是可恨之人,不过可恨之人也的确有可怜之处。
“妈!我回来了!”
还没走到家门口呢,楼道里就传来一个爽朗的叫喊声,几秒钟之后,就听到了他“咚咚咚”敲门的动静。
“说曹操曹操到,俺家这土匪真快可回来了。”陈秀兰掸了掸衣服上的瓜子皮屑,起身走去开门。
“妈,想……”男人刚进门就要往陈秀兰的怀里扑,看到沙发上坐着人,这才赶紧收住动作,连带那句没说出口的话也给咽了回去。
“家里来客人啦?”男人礼貌地冲着沙发上的王冬梅躬了躬身,大方地同她打招呼道,“阿姨好!”
胡噜着男人的头发,陈秀兰替他补充道:“这是恁清河村的那个姨,姓王。”
“王阿姨好!”
母子俩的性格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同样的大眼睛、同样大大咧咧的行事风格,再加上那一张抹了蜜的小嘴儿,真是一对讨人喜欢的活宝。
男人名叫姚恒,是陈秀兰唯一的儿子,和沈妙同年马上也快二十四了,不过月份却要比沈妙大了三个月。
王冬梅常说沈妙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总是透着几分孩子气,今天见了姚恒才发现,原来比沈妙还幼稚的成年人大有人在。
姚恒一看就是从小泡在蜜罐里长大的,眼睛里干净得没有半点杂质,说话也是直来直往,会毫不掩饰地夸赞王冬梅的气质,也会提醒沈妙的嘴唇有点干,需要喝点水润润。
“好了,别跟个窜天猴样的乱蹦了,坐好,”陈秀兰拉着他坐在自己旁边,伸手替他理着额前的碎发,“看你这几根狗毛剪的,难看死了。”
“哎呀!啥狗毛啊,这叫刘海,学校里时髦着呢。”姚恒撇了下嘴,重新把刘海给梳好。
姚恒就在豫市的大学读书,明年就毕业了,因为学校离家近,所以每到周末都会回家。
兴许是一直读书,没怎么在社会上飘荡过,白白净净的一张小脸儿满是书卷气,有那么点《红楼梦》里贾宝玉的感觉。
“俺爸了?”
“还没回来,”陈秀兰看了看墙上的时间,“时间不早了,要不咱去饭店吃个饭吧?吃完饭咱再去会上好好转转。”
何胜伟入学后不怎么跟人交际,也甚少参加集体活动,大家自然对他的背景十分好奇,于是这么一传十、十传百,他就成了国营棉花厂厂长的儿子。
一开始何胜伟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身边的人对自己格外热情,不仅上课会主动给他让座,去食堂打饭也会帮他打一份,后来当何胜伟被人叫“少爷”的时候,才发现是闹了个乌龙。
学校里不乏有钱人,可像他这样家里有钱、长得又帅、学习又好的男生可是凤毛麟角,于是不管男女都会想要和他亲近。
这是何胜伟从小到大第一次被人追捧,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受人欢迎、成为焦点是这种感觉。
为了能够一直成为“万人迷”,何胜伟决定将计就计,继续扮演棉花厂厂长的儿子。
可既然是国营棉花厂的大少爷,何胜伟就不能再过之前那种寒酸的日子,名牌衣服、名牌鞋,文具也要是从百货公司买的牌子货。
在他精心的包装下,曾经那个一块钱掰成两半花,一个月六十块钱生活费就足够的小镇做题家,就这么摇身一变,成了不需要努力,读书不过是丰富自己生活的阔少。
当然,这样的变身魔法是有时间限制的,金钱就是限制。
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来维持自己的光鲜亮丽,需要慷慨地请客、随意地做东来保持他的体面。
他不能也不敢告诉父母真相,思来想去决定用装病来骗钱。
大病父母回来,小病花钱,最好是生一种慢性病,不仅去医院查不出来,并且不容易被识破的突发性疾病——疯了。
对,疯了!
疯子是治不好的,无论花多少钱都是打水漂,几番考虑和犹豫后,何胜伟决定用装疯来找父母骗钱,而用来治疗他发疯的特效药就是人参。
人参好出手,就像是明码标价的黄金,不用担心折价的问题,尤其是上了年份的人参,有时候甚至还能多卖出几十块钱。
何胜伟就这么装着装着,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三年,每个月上千块的开销一点点透支着家里的存款,直到今年,一向省吃俭用的父母终于被他“吸干”了,再也榨不出一点价值。
于是父母便向电视台求助,希望能够借助社会的力量帮帮自己的儿子。
后面便有了何胜伟从图书馆回家,撞见记者和几位大师的这档子事儿。
像他这样还没步入社会的野狐禅,顶多是骗骗疼爱他的父母,在碰到沈万山这种“千年狐狸”,他那点不入流的小把戏根本不值一提。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沈万山竟然给了他体面,并没有当面戳穿他。
那一刻,何胜伟有反思、有后悔,面对沈万山给他的台阶,他是真的想要脱下自己伪装了三年的画皮,用真面目示人,也是真的想要让自己的“病”痊愈。
可……
最后一次,他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只要请了这顿散伙饭,大家都各自出校去找实习工作,他就不再装了,只要让他唱完这最后一出大戏,他就彻底谢幕,做回他真实的自己。
所以为了演好这唱戏,他不得不再向父母要一笔巨款,而在他拿到汇款的那一天也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到一份好的实习工作,赚更多的钱弥补这三年对父母的亏欠。
调整好情绪后,何胜伟终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了一抹满意的笑。
快了,快了,过完今晚,他就可以做自己了……
回到包厢,何胜伟继续和班里的同学喝酒吃菜,勾肩搭背地聊着过去的友谊,畅想着未来美好的明天,直到包厢的门从外面被推开。
“小伟?你,你?!”
“爸……妈……”
是王娟和何新军,他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
他没想到他们会亲自来海市,没想到他们会去学校,更没想到他们会拎着大包小裹的行李出现在海市最豪华的饭店包厢门口。
一边是穿着光鲜亮丽的阔少,一边是两个衣服上还打着补丁的乡巴佬。
他们竟然是一家人?不会吧……
“何少,他们是谁啊?”
“你爸不是棉花厂的厂长吗?他们这……”
“到底怎么回事,你们不会真的是一家人吧。”
一时间,所有人眼里的情绪都从尊敬、崇拜变成了鄙夷、嫌弃,放下手里的酒杯,他们看何胜伟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异类,一只看似光鲜亮丽实际是满身脏污,生活在阴沟里的老鼠。
那一刻,何胜伟没有被识破谎言后的愧疚,而是歇斯底里地发泄。
“谁让你们来的!你们来这儿干嘛!”
谁能想到,撞见儿子的谎言并不是最崩溃的,更崩溃的是他们向来以为乖巧的儿子竟然是个骗子,骗走自己的血汗钱去宴请那些同学,却从未想过给他们买过一杯白水。
什么治病?什么人参?全都是一场谎言。
“小伟,我们就是这么教你做人的?这就是你学了二十年的道理?”
“何s……胜伟,所以你是骗我们的是吗?你根本不是什么棉花厂的大少爷?”
“你这也太过分了吧!”
“就是就是,亏我们还把你当朋友,你就这么骗我们!”
……
这是何胜伟人生中的至暗时刻,曾经他是老师眼中的尖子生,是父母心中的骄傲,是邻居口中的标杆,是朋友脑海中最慷慨的阔少。
但这一刻,他失去了一切,所有的脸面都被撕扯成碎片,最后一点尊严也没骂进了尘埃。
他的情绪不断积累压缩,如同一颗升温的蘑菇弹,直到酒精开始发挥作用,成为点燃那颗蘑菇弹的导火索……
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在他的意识海中绽开,所有的记忆和理智都随着他的自尊和面子一起烟消云散了。
“我是!我是!我是棉花厂的少爷!我不认识他们!”
“他们不是我爸妈,不是爸妈,我是少爷,我真的是少爷啊!!!”
何胜伟,他真的疯了。
第35章 两个好哥哥
“唉,这孩子还是太虚荣了。”
听完沈妙讲的故事,陈秀兰一边给她们娘儿俩沏着菊花茶,一边惋惜道,“为了自己的面子,把一家人都搭进去了,何必呢?”
何胜伟的事后劲儿太大了,以至于到现在,沈妙的脑海里都还是他方才在市场里发疯时的模样。
他这次是真的治不好了。
听王娟说那天在饭店他刚嘶喊几声,就一口气没缓上来晕过去了,等醒来后就是现在这一副痴痴呆呆,谁也不认识的模样。
带他去医院的检查结果是,酒精和情绪刺激到了大脑,导致大脑皮层受损,从而影响到了记忆,以后都只能时而疯狂、时而癫傻,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了。
这事儿成了棉花厂家属院里的丑闻,自家孩子骗了这么多钱,王娟和何新军没脸再干下去了,于是两人引咎辞职也搬出了家属
院,带着已经疯癫的儿子靠摆摊生活……
“好了,不说他们了。”
陈秀兰把洗好的水果端来,主动转移话题道:“这会儿摊儿还没都摆全,等会吧,稍微等一会咱再去。”
“中。”
沈妙和王冬梅到她家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周末原本人就多,又赶上庙会,村里到处都是来凑热闹的人,中间的那条主路早就堵得水泄不通了,可谁能想到这才刚刚开始。
不得不说,陈秀兰的性格是真的过于开朗了,四十来年加起来一共和王冬梅没见过两面,却能聊得像是来往多年的知心老友,总能找到聊不到头的话题。
“你还记得恁那个姐不?她去年都抱上外孙啦!”
“王霞吗?这么快,她妞不是前两年才结婚?”
“这还快呀,你之前高中那个同学记得不?我忘了叫啥了,嘴特别大的那个。”
“嘴特别大……嘶,啥丹,叫啥丹来着,我也记不清了。”
“她今年才四十六吧,都抱上二孙了!”
“咦~这才快呢,对了,她是嫁到哪了?”
开始王冬梅还有些拘谨,没过多久就跟陈秀兰聊得不亦乐乎了。
她们俩坐在客厅里聊着闲话家常,沈妙则借用了陈秀兰家的座机给爷爷打了个电话。
沈妙的肚子浅得很,藏不住瓜,要是不早点把何胜伟家的时告诉爷爷,她这一天怕是都会坐立不安。
和自己一样,沈万山在听说了何胜伟的事情后觉得解气之余,更多的还是唏嘘不已。
眼看他苦学二十年考进了海市的名牌大学,父母折腾大半辈子供养他,最后却落得个因为疯癫而被迫退学的下场……
何胜伟确实是可恨之人,不过可恨之人也的确有可怜之处。
“妈!我回来了!”
还没走到家门口呢,楼道里就传来一个爽朗的叫喊声,几秒钟之后,就听到了他“咚咚咚”敲门的动静。
“说曹操曹操到,俺家这土匪真快可回来了。”陈秀兰掸了掸衣服上的瓜子皮屑,起身走去开门。
“妈,想……”男人刚进门就要往陈秀兰的怀里扑,看到沙发上坐着人,这才赶紧收住动作,连带那句没说出口的话也给咽了回去。
“家里来客人啦?”男人礼貌地冲着沙发上的王冬梅躬了躬身,大方地同她打招呼道,“阿姨好!”
胡噜着男人的头发,陈秀兰替他补充道:“这是恁清河村的那个姨,姓王。”
“王阿姨好!”
母子俩的性格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同样的大眼睛、同样大大咧咧的行事风格,再加上那一张抹了蜜的小嘴儿,真是一对讨人喜欢的活宝。
男人名叫姚恒,是陈秀兰唯一的儿子,和沈妙同年马上也快二十四了,不过月份却要比沈妙大了三个月。
王冬梅常说沈妙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总是透着几分孩子气,今天见了姚恒才发现,原来比沈妙还幼稚的成年人大有人在。
姚恒一看就是从小泡在蜜罐里长大的,眼睛里干净得没有半点杂质,说话也是直来直往,会毫不掩饰地夸赞王冬梅的气质,也会提醒沈妙的嘴唇有点干,需要喝点水润润。
“好了,别跟个窜天猴样的乱蹦了,坐好,”陈秀兰拉着他坐在自己旁边,伸手替他理着额前的碎发,“看你这几根狗毛剪的,难看死了。”
“哎呀!啥狗毛啊,这叫刘海,学校里时髦着呢。”姚恒撇了下嘴,重新把刘海给梳好。
姚恒就在豫市的大学读书,明年就毕业了,因为学校离家近,所以每到周末都会回家。
兴许是一直读书,没怎么在社会上飘荡过,白白净净的一张小脸儿满是书卷气,有那么点《红楼梦》里贾宝玉的感觉。
“俺爸了?”
“还没回来,”陈秀兰看了看墙上的时间,“时间不早了,要不咱去饭店吃个饭吧?吃完饭咱再去会上好好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