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中医吃瓜日常[九零] 第45节
  尽管沈妙只见过他一次,但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可是,才过了短短一个多月,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比起上次在他家见面时,何胜伟瘦了很多,乱糟糟的头发也没了优等大学生该有的意气风发,他身上的衣服还是上次见到时穿得那件,不过多了好几处补丁,用来固定裤子的腰带也变成了一根简易的粗麻绳。
  沈妙可以确定,他这次真的是疯了。
  沈妙之前一直很好奇,爷爷是怎么一眼就能分辨出是装疯卖傻,还是真的失了心智,直到今天看见何胜伟这副模样,才发现原来真和假的差别竟然这么大。
  就像是装着水的木桶,看似都沉甸甸的,但实际上滚动的声音会有很大不同。
  此时此刻的何胜伟,眼睛是飘忽的,是“看不到”人的,他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而上次在他家见到他时,他的眼睛是有神的,即使发疯,他的目光也会定定地落在某个人的身上。
  除此之外,他的肢体好像也是不受自己控制的,他的手在抖、脚在颤,有点像是小孩子穿着大人的衣服,很难把布料完全撑起来,顾及到这边的同时,另一边又会耷拉下去。
  豫市真小,竟然能在这里碰到他,可……
  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沈妙眼神里灼热的情绪,正在“飞”的何胜伟忽然调转头,朝沈妙跑了过来。
  “姐姐,你要跟我一起坐飞机吗?我可以开飞机带你呀~?”
  四目相对,何胜伟的眼睛里装满了和孩童一样的天真,他好像忘了沈妙是谁,只把她当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姐姐,说话的语气也像个小孩子。
  “我,呃,这……”
  沈妙还没把话说完,何胜伟就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说:“来呀来呀~我们家的飞机可大了,我带你飞上天呀~!”
  都说疯子的力气大,这话一点都不假。
  别看何胜伟的语气像个小孩子,可他到底是个成年人,这么猛地一下,就把沈妙从人堆里拽了出来。
  还好沈妙下盘够稳,手里还有几袋水果的重量压着,要不早被他拽得摔个趔趄了。
  那边的王娟的何新军正在跟人家赔礼道歉,看到儿子又要闯祸,赶忙跑过来把两人给拉开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
  习惯性的道歉让王娟的腰一直是弯着的,知道抬起头时,才惊觉跟前的人是曾经想要帮助他们的沈妙。
  是抱歉?是羞愧?是自责?那一瞬间,沈妙同时在她的瞳孔里看到了好多种情绪,可到最后全部融化在了一抹黑暗里。
  王娟老了很多,鬓角的碎发完全变成了白色,分明她的年龄和自己的亲妈没差几岁,身形却像是七十多岁的老妪般沧桑,双手的皮肤也比王冬梅这样的庄稼人还要粗糙。
  这一个多月以来,在他们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好了好了,别看热闹了!”
  “该买菜的买菜,该卖菜的卖菜,忙完都快各自回家!”
  没一会,别着红袖头的农贸市场管理员就一前
  一后地来了,手里拿着个扩音喇叭,驱赶着堵在路上看热闹的人。
  他们好像认识何新军这一家。
  看到地上那一摊狼藉和嘻嘻哈哈的疯儿子,不用想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几次了?老何,我问问你,这是第几次了?”
  男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不敢声音太大,生怕吓到何胜伟,只能尽力克制着语气,“这道也不是你们一家的,你们再这么弄,还让不让别人家过了?”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俺小他,他……”比起王娟,何新军弯着的腰比她还要低,嘴上一个劲儿地道歉,惭愧的汗珠也顺着他的脸往地上掉。
  男人摆摆手,随意地踢开了挡路的那几片烂菜叶,“最后一次,真是最后一次,要是哪天再闹个这事儿,我也帮不了你了。”
  农贸市场里的店面是要租金的,但管理员也不是不通人情,平时任凭外面的人来小道里摆摊,只要是不影响别人,他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
  但是碰上何新军这一家,他就算是把两只眼睛都闭上,这懊糟的声音也能直钻进他的耳朵眼儿。
  他都数不清自己放了他们家多少马了,自从他们来摆摊后,几乎每天都要闹这么一出,可就算如此,他还是强迫着自己要“通情达理”。
  因为他们家摊上这么个儿子后已经算走上末路,都是苦命的人,他也不想再让他们家的冬天过得更冷了。
  管理员走后,王娟和何新军赶忙收拾着地上的狼藉,或许是那股疯劲儿过去了,刚才还要坐飞机的何胜伟这会已经安静了下来,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蹲在墙角,静静看着爹妈为他的失智买单。
  又是亏本的一天。
  收拾完的烂菜叶王娟没有扔掉,而是用袋子兜了起来,卖是卖不出去了,但洗洗干净再切掉踩坏的地方,剩下的还能自己吃。
  跟着他们一家从市场出来,等到何胜伟的情况稍微稳定一点后,她试着掐一下他的脉象,又给他做了一个初步的检查。
  肝肾不足,气血运行不畅,脉搏沉静而细,指尖像是拂过一片很涩的滑片,又像是按在一条老朽的竹子上,沉下水后许久才会回弹上来。
  随后她又看了看何胜伟的舌苔以及眼白……
  她之前没有接触过这一类“癫狂”的病患,只觉得他哪哪都和正常人的有区别,知道他的大脑受了损,却说不出病因,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治。
  怕是得爷爷亲自来看一看,才能给他们解释清楚情况吧。
  “姑娘啊,我知道你是好心,谢谢你啊,”抹去眼角的泪,王娟用抹布帮何胜伟掸去身上的脏东西,“不用治了,好些个医生都说他治不好了,就这样吧……”
  前些天沈万山心情一直不好,王冬梅多少知道是因为这个叫何胜伟的人。
  能把老爷子气得成天闷闷不乐,她一直以为这个何胜伟是个头脑精明、满腹心机的人,可亲眼看到时,这个眼神清澈只知道傻笑的少年却让她感到意外。
  “咋会成这样?”王冬梅不禁问道。
  何新军叹了一口气,“报应,都是报应……”
  一个多月前,何胜伟刚回学校没几天就说人参不够吃了。
  说是找工作的压力太大,说是还有什么论文要写,让何新军他们再多给他寄一点钱,帮他撑过在学校最后的这两个月,还说只要能找到工作,他就能用自己的工资买人参,不需要家里寄钱了。
  可这次要寄多少钱过去呢?
  五千,整整五千!
  可王娟和何新军他们俩每个月的工资才不过三百多,更何况之前给他买人参就已经把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哪里还能再找出五千块来?
  没办法,为了让儿子能够挺过这段时间,他只能借钱。
  听说了他们家儿子的事,棉花厂当然是表示支持的,好歹是棉花厂员工的孩子,又是厂里培养出的第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于是当天厂里就组织捐款。
  五千块,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筹够了,还多出了一千多块。于是第三天一早,何新军就立刻把钱给他汇了过去。
  想着何胜伟独自一人在外地举目无亲,万一发起病来需要人照顾,厂里给了他们五百块还放了他们一个月的假,让他们可以去海市照顾儿子。
  可没想到意外却在这时候发生了:
  ——
  九十年代的华国不管是经济还是国力都在迅速发展,海市也借着时代的东风,成为了东海之畔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海市白天最繁华的是当属南城街,这里拥有着全市最大的百货商店,还有最热闹的商业街,城市中最多的目光都聚焦于此。
  等到入了夜,另外一条黄江路则靠着霓虹装点的美食,吸引着许多老饕,觥筹交错之间、纸醉金迷之处,不知道又有多少的合同敲定在这一盘盘珍馐美味之中。
  香满园,黄河路上最豪华的饭店,只要进了那扇的旋转门,就会来到一个新的世界。
  在这个新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老总”,每个人都会得到服务员的盛情招待,整整三本五十页的彩印菜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什么澳龙、帝王蟹、东星斑都是小儿科,只要你想吃,他们甚至能从后厨端来一盘火焰大王蛇!
  像这样高档的饭店,一般接待的都是商务接待或是富家豪门的宴请,不过在十月的最后一天,他们却接待了一桌还没毕业的大学生。
  不是一楼大厅的那种散台,而是二楼低消两千块一桌的高档包厢。
  “何老板,以后发财可别忘了我们这些老同学们啊。”
  “不会不会,哪里的话。”
  “要是我找不到好工作,就去豫市投奔你,你可得在棉花厂给我安排个好工作。”
  “害,你这么有本事,还需要来找我吗?”
  “欸?你还真别说,咱胜伟可是棉花厂的皇太子,老刘啊,你要是去了豫市的棉花厂,胜伟不得给你安排个经理的位置坐坐?”
  “你们可别消遣我了,快喝酒吧,你这杯酒我可盯着看快半天了啊。”
  接连几杯白酒下肚,快速上头的酒劲儿让何胜伟的脑子有些迷糊。
  比起刚上大学时连喝啤酒都会吐,此时能忍受白酒的灼热刺喉已经是他极大的进步了。
  夹了两口菜后,何胜伟找了个上厕所的借口从包间跑了出来。
  “老总好。”
  从包间出来时,正巧碰到两个刚送完菜的服务员。
  穿着紧身的中式旗袍,服务员用娇滴滴的声音向他问了一声好,不过他却没有在意她们说了些什么,只是扶着墙快步跑去了洗手间。
  难受,很难受……
  双手撑在洗手台上,快速地用凉水给发烫的脸降温,过了好半天,他才把那股想要吐的反胃感给压下去。
  不能吐,这酒可是三百块一瓶的五粮液,身上的衬衫也是二百块一件的高档货,哪怕刚才用来压酒的凉菜,也都是五十块一盘。
  所以,他不能吐,因为这些都是用他爹妈的血汗钱换来的……
  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何胜伟挤出了一个极难看的笑,他的嘴角分明是在上扬,眼里的情绪却很苦涩,比他小时候吃得中药还要苦。
  于是他用手指蘸着水,帮镜子里的自己把眼睛里的情绪抹掉,可这样的自己看起来更难看了。
  今晚,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成为了在场人人都追捧的人,成了每个人都羡慕的“何总”。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路走来有多么地艰难。
  三年前,当他背着行囊从豫市来到海市时,他对未来的大学生活充满了向往,也想象着自己能够凭借恒心和
  毅力,在这片更广阔的天地有所作为。
  等到住进了学校寝室,才逐渐发现这里和他想象得不太一样。
  不是所有人都要拼命努力才能考出高分,不是所有人都要把时间都花在学习上,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除了书本之外,一个朋友都没有。
  年级里的第一次联谊,何胜伟碰到了那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孩。这一次,他终于鼓起勇气向她做自我介绍。
  “你好,我叫何胜伟,胜利的胜,伟大的伟。”
  女孩对何胜伟的单纯呆傻并不反感,于是也大方地向他做了自我介绍。
  同样是城市出身,可出生在海市的女孩背景要比他更为出色,父亲经商、母亲是工程师,一家子都是很有素质涵养的高级知识分子。
  轮到何胜伟时,在面对女孩优越的条件,他第一次产生了自卑的心理。
  他没有细说自己父母的工作,只说他们都在市里的国有棉花厂上班,不曾想,这一次模糊的自我介绍却让他在第二天成为了“棉花厂的大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