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我摸了摸库洛姆的脑袋,凤梨叶子软软的,“还活着呢,所以别担心啦。”
  “……嗯!”她看着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天,直到饭点。我说:“现在库洛姆可以放下心来了吗?大家都很担心你呢。”
  “我会努力的。”而她这么说,声音渐渐地低下去,脸颊浮起微微的薄薄的红,“京子和小春、一平和碧洋琪小姐,还有boss……我不想让大家担心,所以我会努力的。”
  “好孩子、好孩子。”我温柔地拨弄她的头发,让凌乱的凤梨叶子变成严整的凤梨叶子,“只要库洛姆想,就一定做得到。”
  “因为我是骸大人的契约者、是彭格列的雾之守护者吗?”
  “不,”我笑着说,“因为你是库洛姆。库洛姆本来就很厉害。”
  我的小凪。
  *
  我回到了幼驯染身边。他刚和迪诺打了一场,后者已经离开,这会儿他正独自一人倚着天台的围栏,远眺并盛的风景。
  十年未变?还是说,物是人非?
  陌生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绿茵地仍然郁郁葱葱,柏油路却横冲直撞。旧楼还在,新建筑只多不少,此起彼伏的楼盘几乎要吞没天空,遮天蔽日。
  “你喜欢未来的并盛町吗?”我轻盈地落在他身边,问他。
  云雀恭弥没有回头,没有侧目,仍然直视远方,语气平淡地说,“我喜欢有你的并盛。”
  风拂过他的侧脸,卷起他乌黑的碎发,发丝擦过清冽秀丽的眉眼。他的眉宇像是春日的山,灰蓝眼眸像是复苏的湖泊。
  “……”
  我不说话了,默默地捂住脸。
  我不是禁止过他打直球吗?不对,我真的禁止了吗?总之从今天开始不许打直球,高攻低防的凛真陛下没点防御啊!
  他终于舍得转身,眼眸中一起波澜,一缕笑意,细密如丝。雨丝、细丝、情丝,那样一张天罗地网,被他所捕食的猎物该往哪个方向逃。
  但我不是猎物,我也是掠食者。自然界中,雌兽的体型往往比雄兽更为庞大,也更为凶猛暴烈。指尖擦过他的额发,向下滑落,眼尾、鼻梁、嘴角,我低低地说:“我呢,是因为恭弥在这里才喜欢并盛、才有心情享受人生的。我的喜欢是不是更厉害一点?”
  在他瞳孔收缩的时候,我仰头去吻他的下巴。
  我们的心情都变得很好了。我想接吻就是交换信息素、交换气味和荷尔蒙,在这个过程当中,多巴胺也经过纠葛的唇与舌传递。
  我提出到街上去看看,因为到晚饭的时间了。太阳降落,日薄西山,天与云裹上璀璨的余晖,仿佛镀上金身。
  我问他晚上吃什么,我有选择困难症,云雀说吃汉堡肉。我说能别惦记你那破汉堡肉了吗?吃点别的会死吗?
  我和我的白人胃在并盛寸步难行,然而我对食物没有过多的欲求与渴望,就好像我能从肢体接触中汲取能量似的。最终我挑了一家十年后新开的餐厅,那是家拉面——我了个天姥姥,这拉面店我十年前在银座看见过,还是米其林一星呢,我们并盛町真是好起来了。
  云雀痛失菜单选择权,只能百无聊赖地盯着桌面看。我点了两份黑松露鸡白汤拉面,清清淡淡才是真。店内无人,没有群聚风险,我们俩选了堂食。十年后的未来,店员看到云雀的脸已不会再流露出惊恐的眼神,曾经统治并盛、辉煌一时的风纪委员长也毕业了。
  但这绝不意味着他不再统治、又或者放弃了并盛。十年后,这个人的风纪财团还在不断地发光发热呢。并盛町仍然是云雀恭弥的大本营。
  我们仍然钟爱靠窗的桌席,等待上菜的间隙,我们又心有灵犀地扭头去看风景,街还是十年前那条街,行人步履匆匆,与我们擦肩而过,仿佛一切如旧。
  我看到了曾经的同学,有女有男,如今的面容都比我成熟得多,大家都奔三了,有的人留在并盛,也有人去大城市发展。没有人回头,一切都不如旧。
  “理子就职的公司在横滨,她变成社畜了,不过横滨不是很乱吗?做社畜居然也会有生命危险啊,”我和云雀闲聊,思索着十年后的他曾告诉我的事,意有所指,“不对,在彭格列当社畜好像也有生命危险……”
  “听说十年后是你在替我做彭格列的文书工作,”他说,眉睫微垂,有如乌黑的浓雪,迷离又清美,语气中几分嘲弄,几分不屑一顾,“不过,我不认为我会跟她们聚在一起。”
  我可疑地沉默了。你知道你给沢田纲吉打了多少年工吗?整整十年啊,恭弥。
  “……总之,小海倒是去当条子了,”我继续说,又猛然意识到一个恐怖的事实,“老天,我为什么要说‘条子’?这帮黑手党把我害惨了!”
  话说到这儿,窗外路过一个熟悉的人影——主要是脸比较熟悉,几乎是十年前的面容经过等比例地放大,身材也随之抽条,我惊讶地看着我十年前的同班同学,我们不熟,但她抱着一个孩子。那孩子跟她长得很像,如同稚嫩的缩影。
  她身边跟着他的丈夫,那男人打扮得像家庭主夫,落后一步,为她提着包,脸上是憧憬而饱含爱慕的笑意。
  虽然奔三了没错,但是二十六七岁难道不正是人生大好年华吗,我不理解但尊重。
  说到这儿,我想大家都能看出来我很恐婚了。云雀不是傻子瞎子,他也看得出来,为此状若随意地问我,“你为什么总是这么抗拒婚姻?你明明不排斥亲密关系。”
  我庄重地说:“伟大的弗里德里希·恩格斯曾说过:婚姻是虜隶制的最后一环。”
  他抬眸看我,眼中有我的倒影。
  “一个误区是:当一个人——尤其是女性——保持独身,又或者拒绝迈入婚姻,人们往往会问,她为什么选择不婚?”
  “因为她不想。”云雀说,“不想做的事情就不做。有什么问题?”
  我说:“然而事实是,每个人降生伊始都是独立个体,都是孑然一身,也就是说,人类从一开始就是‘独身’的状态。所以,不应该是‘选择独身’,问题应该是——为什么‘选择结婚’、结束独身。”
  为什么不想结婚?——为什么想结婚?到了年纪就结婚了,毫无预兆就结婚了,这是什么上天的任务吗?上帝你说句话啊,你真的布置过这种任务吗?
  婚姻是仪式、制度和契约。我不否认它在人生中至关重要。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反复推敲琢磨的决定,因此更应当慎重地做出选择。
  “你说婚姻是虜隶制,”云雀忽然开口,视线摇晃相撞,我们对视,他走入我眸中的琥珀,“在你心里,婚姻代表着束缚?”
  “不止,”我说,“它代表着压迫。”
  他说:“我永远不会压迫你。”
  我为他这句话笑起来了,泪水几乎浸透眼角,我拉过云雀的手,望着他不肯后退的眼睛,轻慢地拨弄彭格列戒指,“我的恭弥,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压迫不在于婚姻内部双方的个人因素,压迫是社会性、结构性的。”
  我从没想过要跟云雀结婚。我们为什么要结婚?现在这样不好吗?我们跳出了结构,挣脱了制度。我对我们的感情颇有自信,何必拘泥于纸面与形式?又有谁能说我们对彼此的爱意逊色于寻常妻夫呢?女男之间的爱情不过是五种激素: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内啡呔、苯基乙胺、脑下垂体后叶荷尔蒙。友爱、亲情之爱、家人之爱,难道就要比妻夫之爱低贱吗?难道给虜隶制套上一个冠冕堂皇的浪漫名头,就能让婚姻变得幸福吗?
  啊,拉面端上来了。云雀的神情若有所思,我想思辨实在过于抽象,也实在不利于餐前开胃。我们很快不再谈论这个颇有些哲学辩证意味的话题,转而品鉴起传说中的米其林一星,我的评价是:“不如乐乐轩。”
  当然,我的声音不大,在人家店里说这个不是找挨揍呢吗?
  第43章
  鉴于我们一致认为米其林一星不如乐乐轩,接下来的几天我们都点了乐乐轩的外送,偶尔也会去店里用餐。
  只有一次,我看到了十年前的那个奇怪的拉面男。他的容貌居然几乎没有变化——又或者说,根本没有变化。时光对他格外仁慈,不曾亲吻他的脸颊,也不愿为他雕凿刻下哪怕一条细纹,他的眸色依然是深邃浓郁的葡萄紫,如同交织的光与影。
  他打包了一份拉面,看到我只是点点头,连一个眼神也没分给我身边的云雀。我却错觉从他眼中看见愕然,而后是一种意外的、如释重负的猛烈狂喜。
  这个人太奇怪了,我都不愿意去读他的心。不会真的是什么变态吧?
  这个怪人并未在我心头占据过多位置,在我脑中只转了一圈儿就蓦然散去——choice战已然逼近,明天就是决战之日。
  我知道云雀肯定会去的。他对彭格列和密鲁菲奥雷都不感兴趣,但他对白兰很有兴趣。不如说,他对他抱有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