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他打开店家的影片推荐,浏览一番,国内外经典电影都有。“教授喜欢悬疑片吗?”他问,“看‘利刃出鞘’怎么样?”
  “我看过。”边城说。
  “是吗?”闻笛精神抖擞起来,终于找到共同话题了,“我喜欢这部片子!教授觉得怎么样?”
  “不好。”
  警铃又自行响起,他无论如何都按不灭了。“为什么?”闻笛说,“挺精彩的啊,情节又紧凑?”
  “侦探片主角不能撒谎,这个设定太省事太取巧,”边城说,“凶手和作案过程毫无新意就算了,人物行为完全不合常理。”
  闻笛突然有种既视感,喜欢的事物被人诋毁的既视感,这段对话怎么如此熟悉?他一边回忆一边问:“哪不合常理了?”
  “侦探第一眼就看到了血,也知道女主说谎会吐,居然不问清楚这血是怎么来的,让嫌疑人说了模棱两可的答案混过去了。如果他仔细盘查,加上血检报告的矛盾,立刻就能知道真相。他非要故弄玄虚,第二个受害人死掉,百分之八十是他的错,”边城说,“明明有人告诉他,晚上听到狗叫,他早该知道兰森回来过,结果花了这么长时间才破案。这电影能演两个小时,完全就依靠他的愚蠢。”
  “非得揪着小漏洞不放吗?”闻笛感觉脑子有火窜上来了,“悬疑片不放点烟雾弹,那还怎么拍?要较真,哪本书没漏洞?从整体来看,节奏、演技、社会隐喻……”
  “影射人性、讽刺现实,”边城说,“通常是推理能力不足的遮羞布。”
  闻笛手里的筷子发出吱呀声:“你对所有好片都不满意,是不是?”
  “只是一部分基础逻辑有漏洞的,”边城说,“比如流浪地球。”
  “流浪地球又怎么了!”
  “地球不是绝对刚体,流浪地球不可能实现,”边城说,“发动机的数据也是错的,那点动力根本推动不了地球,一开始就应该选数字生命计划,我不知道电影在争论什么。”
  闻笛快把筷子掰断了,这是人吗?就是个杠精!“这是宏大浪漫叙事的必要牺牲啊!你肯定也看不了星际迷航吧。”
  “说到星际迷航……”
  “行了行了,”闻笛抬手打断,不能让杠精摧毁他对电影的热爱,“不看推理科幻了,看爱情片好了。还是说‘乱世佳人’这样的你也不喜欢?”
  “电影我没意见,”边城说,“我对原著的意见很大。”
  “原著又怎么了!?”
  “它的历史错误和偏向性太严重了,”边城说,“在这本书里,南方种植园就像是个天堂,奴隶们辛苦工作一天后,还能唱歌笑着回家。主人翁家族是慈父,北方士兵不但卑鄙而且贪污腐败。米切尔还把3k党写成了慈善组织和马术社团,完全忽略了它在重建时期对非裔的恐吓和暴力行径。”
  “要追究经典作品的政治倾向,文学得变成不毛之地了!”闻笛说,“你顶着名著的名字,怎么这么不待见名著!”
  “有很多作家都能做到逻辑连贯,有思辨力,同时又写出新意。”
  闻笛瞪着他:“比如哪个?你说给我听听。”不就是杠吗?不就是挑刺吗?谁不会挑!以这种方式挑刺,他就不信有哪个作家活着从他手下走出去。
  “罗伯特·福沃德。”
  ……没听说过。
  怨气没有发泄口,闻笛越想越憋屈,忍不住看向手中的水杯。怪不得宋宇驰要泼水,这人能从哪个饭局干爽地离开?
  他把水杯拿得离自己远了点。
  “你谈过恋爱吗?”闻笛问。
  “没有。”
  “我想也是,”闻笛说,“有害他人健康。”
  似乎是看出他脸色不善,边城叹了口气。“你们问我对于电影的看法,”他的语气满含费解,“我说了,你们又生气。”
  闻笛恼怒地看着他:“我说了我喜欢这部电影,你嘴下留情点不行吗?”
  “如果你是想找共鸣,那就不要问我喜不喜欢,直接让我附和就行了。”
  闻笛搓揉太阳穴:“这不是社交礼仪吗?就像过年亲戚领了小孩过来,就算长得再不好看,你当着人家的面,也得说可爱。”
  “为什么?”
  奇迹。闻笛想,这人能活到现在,真是个奇迹。
  “行吧,”他慢慢深呼吸,“长得帅,又聪明,从小肯定被人捧着,说什么大家都能忍。”
  “你误会了,”边城说,“他们忍我,跟那些没关系,主要是因为我家里的背景。”
  闻笛盯着手里的筷子。这要是西餐厅,手里拿的是刀叉,现在已经戳进对方的喉咙了。
  “教授,”闻笛说,“拜托你一件事。”
  “什么?”
  闻笛把羊肉卷推给他:“别说话了。”
  “我们不是在讨论看电影的事吗?”
  “不想看了!”
  作者有话要说:
  闻笛:没在一起的第一天,想分手。
  年末加更气人的一章(不是)
  新年快乐!
  第16章 在恋爱中的人们,不会一无表示
  在机构上完课,于静怡背着包坐公交回小区。包还是上大学那一年父亲买的,结实耐用的书包。平常给学生上课,她还和高中时候一样,扎马尾,戴眼镜,背书包,往人堆里一站,看起来也像高中生。
  她走进家门,打眼一看,椅子上长了个人。
  闻笛紧靠椅背,曲起腿,脚跟踩在椅子边沿,整个人折了三折。他一只胳膊抱着膝盖,另一只举着手机,滑动着屏幕,表情如临大敌,好像对面不是电子设备,是有血海深仇的死敌。桌上放着一个朴实无华的记事本,上面零零星星写了几行字。
  听到响声,椅子上的人扭过脸:“你回来了。”
  于静怡点点头,觑着他凝重的表情:“看什么呢?”
  “《龙蛋》,”闻笛把目光转回屏幕,眼神满含仇恨,“罗伯特·福沃德的中篇小说。”
  “这个作家是谁?”于静怡摸不着头脑,“怎么突然想起来看它了?”
  闻笛咂咂嘴,脑中闪过火锅店的回忆。他脸上交错浮现憧憬、尴尬、遗憾,最终定格在愤恨:“为了给杠精一点颜色看看。”
  “谁?”于静怡顿了顿,想起他的约会在今天,“教授?”
  “他跟对门那根棒槌有的一拼。”
  “他怎么了?”
  “他就是专挑豆瓣前二百写差评的那种人,”闻笛武断地下了定论,“针尖那么小的地方都要挑逻辑错误,一点也不会看人脸色。”
  “你之前不是说了吗?天才有点怪癖很正常,”于静怡放下包,坐在他对面,“没准人家只是追求严谨。”
  “我不管,”闻笛说,“我要以牙还牙,我要让他知道,世界上没有一部作品经得起挑刺。”
  于静怡看了眼本子,原来这是在做读书笔记?“现在有什么成果没有?”
  闻笛磨了磨牙,握着手机的胳膊愤怒地颤抖起来:“没有。”
  “怎么可能?”于静怡说,“哪有小说的逻辑十全十美?”
  “这是小说?”闻笛呐喊,“就是中子星科普!”
  于静怡“哦”了一声,胳膊搁在台面上,没有继续搭话。水杯就在手边,上了两小时课,她却没有去厨房倒水的意思。虽然平日也安静,但今天安静过了头,静得有些沉郁。
  闻笛歪着头,看了室友一会儿,突然把腿从椅子上放下来,坐直身子:“你怎么了?”
  于静怡微微一惊,抬眼看着他:“什么?没怎么。”
  “不太对劲,”闻笛往前探了探身子,观察她的脸色,“往常回来,你也就叫声累,歇会儿就刷题去了。今天是又累又丧。”
  “上班不就是这样,”于静怡说,“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觉得工作没意思,人生没意思,活着也没意思。”
  这是打工人的常态,但于静怡不一样。她是陷进淤泥里也会继续往前走的人,哪怕每走一步都会坠得更深。
  闻笛想了想,问:“学生惹你生气了?”
  培训机构的花头很多,一对一也分三六九等,于静怡靠学历挂了个“金牌老师”的名,手底下的学生都是富家子弟,刚踏进青春期的学生,折腾起来能把人气死。
  “就是小事,”于静怡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在意。”
  “在意了就不是小事,”闻笛说,“跟我聊聊嘛。”
  于静怡犹豫了一会儿,也许是倾诉的欲望占了上风,开口了:“今天是他第一次上课,也不知道负责营销的老师跟他说了什么,他见到我之后很嫌弃。”
  闻笛皱起眉:“嫌弃什么?”
  于静怡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他说,报课的时候不是说老师是名校美女吗,怎么你长成这样啊。”
  闻笛怔了一下,拍案而起:“这他妈哪来的不长眼的兔崽子?他自己长成什么鬼样,有脸评论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