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于是两个病友就这样并肩躺在瑜伽垫上,放松脊椎和腰椎,远离手机和电脑,有一搭没一搭的探讨病情。
得知林夏经常胃痛,但至今没去医院彻底检查过后,何川忍不住劝她:
“还是要去看一看的,对症下药,胃病可小可大。”
“可是,做胃镜好可怕......”
“这个确实有点痛苦。”何川笑了笑,“别害怕,我陪你一起去,我也该到时候去复查一下了。”
“你的胃是什么病?”
“慢性胃炎,有点难根除。”
“我记得听人说过,胃是一种情绪器官,胃有病,通常是情绪问题。”林夏慢吞吞的说,“所以,你的胃病,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还是因为......曾经喝酒喝到胃出血,落下了毛病呢?”
何川并不酗酒,有些推脱不开的应酬酒席也是浅尝辄止,把自己喝到胃出血进医院这辈子也只有一次,就是当年他在英国留学的时候,为了赚钱,被人恶整的那回。
何
川闻言凝滞了一瞬:
“你知道了?”
林夏低低应了一声:“只是一点点。”
她没说是纪敏说的,但他想必也能猜到。
“有些关联,但不大,应该是再小的时候,去望春之前,落下的病根。”
“没听你讲过以前的事。”
“以前的事......并不愉快,你不会喜欢的。”
“也许我不喜欢,但我还是要知道。”林夏语气认真的说,“何川,关于你的事情,我不想再从别人口中得知了。”
关于世界末日的失约,关于七年分离的真正导火索,这是他们之间最后的心结了,如果不在此时此刻,这个特殊时间与空间解开,她不知道以后他们还有没有勇气再提起了。
何川沉默了许久,终于轻轻一叹,涩然道:
“好,我会把一切原原本本讲你听。”
第76章 克莱因(10)
何萍的老家,在华东地区大山里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她的第一任丈夫叫孙大志,也是邻村的一户寻常农家,夫妻两人普普通通的结合,柴米油盐的过日子,面朝黄土背朝天,除了妻子模样有些出挑外,和其他邻里乡亲也没有什么不同,穷,且普通。
结婚第二年,两人生下了一个男孩儿,取名孙小川,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只是随口取的而已,贫穷家庭里生下的孩子,和多了一只山上放养牲口没什么区别,贱命更好养活,无所谓叫什么。
在小川人生的最初几年,也是经历过一段称不上多幸福,但还算温馨平静的家庭生活的,夫妻和睦,辛苦劳作,为了过年过节时多吃一口肉,为了攒钱去集市买一件新衣服,为了把家里破旧的老房子换成崭新的砖瓦房而共同努力着。
可惜,好景不长,贫穷同时代表着脆弱,一件突如其来的天灾人祸就会轻易毁掉眼前所有的安稳。
小川四岁这年,孙大志在农闲的时候进城务工,在工地出了意外,不幸没了一条腿,孙家大哥孙大勇跑去城里给弟弟讨说法,包工头有钱有势心黑手辣,不仅一分钱没赔,还找人把兄弟两人毒打一顿,扬言要弄死他们。那个年代没有那么多公平公正,孙大勇只好把瘸了腿的孙大志抬回了乡下,从此听天由命。
家里骤然失去了最重要的劳动力,就失去了几乎全部的经济来源,只好把田租给亲戚耕种,从此一家三口只能靠何萍起早贪黑给人四处帮工做活为生。那之后孙大志一蹶不振,整日不是躺在家里睡大觉,就是拄着拐杖出去喝酒耍钱,把何萍挣来本就为数不多的辛苦钱挥霍殆尽。小川小小的年纪就已经学会做饭洗衣,照顾自己,还经常去山里挖野菜打猪草,去小河沟里捞鱼虾,贴补家用。
何萍憎恨这种苦日子,也憎恨没用的丈夫,为了活得轻松一点,她和村里一个去城里做买卖有点小钱的男人偷偷好上了。可那个男人的老婆是个狠茬子,捉了二人的奸后,把光着身子的何萍拖到大门外,又打又骂,极尽侮辱,那一天全村的人都跑过去看热闹。
孙大志瘸了腿,又被戴了绿帽子,在村子里颜面尽失,他开始变本加厉的酗酒,赌钱,喝醉了之后就打何萍,小川护着何萍也会被他一起打,毫不留情。
长此以往,日子无以为继,终于有一天,小川清楚的记得那是自己五岁生日那一天,孙大志去了邻村跟人耍钱,他和何萍两个人在家,何萍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一块蛋糕,不是城里那种带奶油的松软蛋糕,是那种硬邦邦的老式鸡蛋糕,可这依旧是这个家里不可多得的美味。
何萍说因为是小川生日所以特意买给他的,小川馋得直流口水,恨不得把香香甜甜的蛋糕一口塞进肚子里,可他不忍心独吞,于是他把蛋糕举到了何萍的面前,让给妈妈先吃。
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何萍死死盯着那块蛋糕久久没有说话,突然她双眼泛泪,疯了一样打掉了他手里的蛋糕,狠狠扇了他两个耳光,把他扇得头晕眼花,双耳嗡鸣,然后她抱着他,母子两个人一起号啕大哭。
第二天,何萍失踪了,村里的都说,她和一个外乡来的木匠跑了,从此以后家里就只剩下了小川和孙大志。
最初几年,孙大志的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小川的日子还不算太难捱,虽然时不时的遭受孙大志的拳脚相加,但跑去奶奶家里,总能吃口饱饭,奶奶还出了私房钱让小川去上学,叮嘱他要好好学习,以后上了大学去城里工作才有出息,否则永远都是走不出大山的农民,穷苦一辈子。奶奶家里有只狸花猫,见谁抓谁,却只和小川最亲,每天放学回家之后,小川都跑去奶奶家吃晚饭,然后抱着狸花猫,在院子里的大槐树下乘凉,听奶奶在旁边一边纳鞋底,一边给他讲那些乡野间真真假假的传说故事,那是他贫瘠的童年里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十岁那年,奶奶病逝,世界上最后一个对小川好的人也走了,从此小川的人生彻底变得灰暗了起来。奶奶临死前让村长做见证,把房子和家里的东西都留给了大儿子孙大勇,唯一的要求就是让他供侄子小川读书,对于那个废了的小儿子,她已经彻底放弃了。
孙大志不服,跑去大哥和村长家里闹了好几次,没有结果,兄弟俩彻底翻了脸,于是孙大志把所有的气都撒到了小川的身上,那段时间里,小川几乎每天都要鼻青脸肿的去上学,再也没有地方躲藏了。
直到99年的这年年底,二十世纪末的最后一天,孙大志又夜不归宿,和不三不四的人鬼混,钱输光了,酒喝大了,被不着调的人挑拨,说你老婆这么爱偷人,你儿子也未必是你的种。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孙大志凌晨回到家里,看着早已熟睡的小川,越看越看不出自己的影子,盛怒之下,把他拎起来暴打。
这一次他是真的把孩子往死里打,小川的眼睛被自己头上流下来的血糊住,看不到拳头落下来的方向,只能紧紧蜷缩着的身抱住自己,他一度以为自己要死了。
关键时刻,竟然是奶奶留下来的那只狸花猫突然冲了出来,扑到孙大志的脸上,一顿抓挠,为小川争取到了喘息的时机。小川从家里跑了出来,他拼命的跑,跑到了村外的大山里,根本不敢回头。
寒冬腊月,他一个伤痕累累的孩子,到底怎么在荒山野岭捱了大半夜,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只能说上一句,命不该绝。
第二天天大亮以后,小川才战战兢兢的回到家里,没想到一切已经天翻地覆。
狸花猫被摔在地上死了,孙大志出去追他的时候,失足跌进一口废弃的枯井里,也死了。
1999年是不是世界末日,小川不知道,可彼时他本就摇摇欲坠的世界更加坍塌了。
孙大志死后,孙大勇把小川接到了家里,然而小川的日子并没有因此好过。村里家家户户都穷,多一个人就是多一张吃饭的嘴,大伯和大娘都对他特别嫌弃,虽然少了打骂,但并不善待,他要包揽家里所有的杂物,照看幼小的堂弟堂妹,还要下地干农活,更糟糕的是吃不饱饭,一日只有两顿,永远是苞米面稀粥里几块地瓜,或者几片烂菜叶,不说没有荤腥,甚至没有咸淡。小川每天每天都在饥肠辘辘中渡过,十几岁的男孩子,瘦得不到60斤,皮包骨头,不成人形。
当年何萍走的时候,带走了家里她所有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只遗漏下了一只钢笔,那是一只有些年头,锈迹斑斑,几乎已经不能写字的笔。其实小川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何萍的笔,但他就是固执的认为,这是妈妈留给他唯一的东西。何萍的模样他已经记不清了,但因为有这支笔,他坚定的认
为,妈妈早晚有一天会回来找他的。
村子里没有秘密,由于何萍的偷人私奔,孙大志的游手好闲,使得何川也成了被众人唾弃的对象,那些同村的小孩子总会欺负他,捉弄他,骂他是野种,是讨债鬼,克死了爹妈,没有人敢跟他玩。
某一次,他珍藏的那只钢笔被大伯家的堂哥偷了出来,和伙伴们当着他的面,把笔扔进了村里吃水的大水池里,深秋时节,池水冰凉刺骨,他想也不想就跳了进去捞,可水池太深太大,他捞了一个多小时仍是一无所获。最后因为上学要迟到了,来不及弄干衣服,就这样顶着寒风湿漉漉的跑到学校。
得知林夏经常胃痛,但至今没去医院彻底检查过后,何川忍不住劝她:
“还是要去看一看的,对症下药,胃病可小可大。”
“可是,做胃镜好可怕......”
“这个确实有点痛苦。”何川笑了笑,“别害怕,我陪你一起去,我也该到时候去复查一下了。”
“你的胃是什么病?”
“慢性胃炎,有点难根除。”
“我记得听人说过,胃是一种情绪器官,胃有病,通常是情绪问题。”林夏慢吞吞的说,“所以,你的胃病,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还是因为......曾经喝酒喝到胃出血,落下了毛病呢?”
何川并不酗酒,有些推脱不开的应酬酒席也是浅尝辄止,把自己喝到胃出血进医院这辈子也只有一次,就是当年他在英国留学的时候,为了赚钱,被人恶整的那回。
何
川闻言凝滞了一瞬:
“你知道了?”
林夏低低应了一声:“只是一点点。”
她没说是纪敏说的,但他想必也能猜到。
“有些关联,但不大,应该是再小的时候,去望春之前,落下的病根。”
“没听你讲过以前的事。”
“以前的事......并不愉快,你不会喜欢的。”
“也许我不喜欢,但我还是要知道。”林夏语气认真的说,“何川,关于你的事情,我不想再从别人口中得知了。”
关于世界末日的失约,关于七年分离的真正导火索,这是他们之间最后的心结了,如果不在此时此刻,这个特殊时间与空间解开,她不知道以后他们还有没有勇气再提起了。
何川沉默了许久,终于轻轻一叹,涩然道:
“好,我会把一切原原本本讲你听。”
第76章 克莱因(10)
何萍的老家,在华东地区大山里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她的第一任丈夫叫孙大志,也是邻村的一户寻常农家,夫妻两人普普通通的结合,柴米油盐的过日子,面朝黄土背朝天,除了妻子模样有些出挑外,和其他邻里乡亲也没有什么不同,穷,且普通。
结婚第二年,两人生下了一个男孩儿,取名孙小川,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只是随口取的而已,贫穷家庭里生下的孩子,和多了一只山上放养牲口没什么区别,贱命更好养活,无所谓叫什么。
在小川人生的最初几年,也是经历过一段称不上多幸福,但还算温馨平静的家庭生活的,夫妻和睦,辛苦劳作,为了过年过节时多吃一口肉,为了攒钱去集市买一件新衣服,为了把家里破旧的老房子换成崭新的砖瓦房而共同努力着。
可惜,好景不长,贫穷同时代表着脆弱,一件突如其来的天灾人祸就会轻易毁掉眼前所有的安稳。
小川四岁这年,孙大志在农闲的时候进城务工,在工地出了意外,不幸没了一条腿,孙家大哥孙大勇跑去城里给弟弟讨说法,包工头有钱有势心黑手辣,不仅一分钱没赔,还找人把兄弟两人毒打一顿,扬言要弄死他们。那个年代没有那么多公平公正,孙大勇只好把瘸了腿的孙大志抬回了乡下,从此听天由命。
家里骤然失去了最重要的劳动力,就失去了几乎全部的经济来源,只好把田租给亲戚耕种,从此一家三口只能靠何萍起早贪黑给人四处帮工做活为生。那之后孙大志一蹶不振,整日不是躺在家里睡大觉,就是拄着拐杖出去喝酒耍钱,把何萍挣来本就为数不多的辛苦钱挥霍殆尽。小川小小的年纪就已经学会做饭洗衣,照顾自己,还经常去山里挖野菜打猪草,去小河沟里捞鱼虾,贴补家用。
何萍憎恨这种苦日子,也憎恨没用的丈夫,为了活得轻松一点,她和村里一个去城里做买卖有点小钱的男人偷偷好上了。可那个男人的老婆是个狠茬子,捉了二人的奸后,把光着身子的何萍拖到大门外,又打又骂,极尽侮辱,那一天全村的人都跑过去看热闹。
孙大志瘸了腿,又被戴了绿帽子,在村子里颜面尽失,他开始变本加厉的酗酒,赌钱,喝醉了之后就打何萍,小川护着何萍也会被他一起打,毫不留情。
长此以往,日子无以为继,终于有一天,小川清楚的记得那是自己五岁生日那一天,孙大志去了邻村跟人耍钱,他和何萍两个人在家,何萍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一块蛋糕,不是城里那种带奶油的松软蛋糕,是那种硬邦邦的老式鸡蛋糕,可这依旧是这个家里不可多得的美味。
何萍说因为是小川生日所以特意买给他的,小川馋得直流口水,恨不得把香香甜甜的蛋糕一口塞进肚子里,可他不忍心独吞,于是他把蛋糕举到了何萍的面前,让给妈妈先吃。
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何萍死死盯着那块蛋糕久久没有说话,突然她双眼泛泪,疯了一样打掉了他手里的蛋糕,狠狠扇了他两个耳光,把他扇得头晕眼花,双耳嗡鸣,然后她抱着他,母子两个人一起号啕大哭。
第二天,何萍失踪了,村里的都说,她和一个外乡来的木匠跑了,从此以后家里就只剩下了小川和孙大志。
最初几年,孙大志的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小川的日子还不算太难捱,虽然时不时的遭受孙大志的拳脚相加,但跑去奶奶家里,总能吃口饱饭,奶奶还出了私房钱让小川去上学,叮嘱他要好好学习,以后上了大学去城里工作才有出息,否则永远都是走不出大山的农民,穷苦一辈子。奶奶家里有只狸花猫,见谁抓谁,却只和小川最亲,每天放学回家之后,小川都跑去奶奶家吃晚饭,然后抱着狸花猫,在院子里的大槐树下乘凉,听奶奶在旁边一边纳鞋底,一边给他讲那些乡野间真真假假的传说故事,那是他贫瘠的童年里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十岁那年,奶奶病逝,世界上最后一个对小川好的人也走了,从此小川的人生彻底变得灰暗了起来。奶奶临死前让村长做见证,把房子和家里的东西都留给了大儿子孙大勇,唯一的要求就是让他供侄子小川读书,对于那个废了的小儿子,她已经彻底放弃了。
孙大志不服,跑去大哥和村长家里闹了好几次,没有结果,兄弟俩彻底翻了脸,于是孙大志把所有的气都撒到了小川的身上,那段时间里,小川几乎每天都要鼻青脸肿的去上学,再也没有地方躲藏了。
直到99年的这年年底,二十世纪末的最后一天,孙大志又夜不归宿,和不三不四的人鬼混,钱输光了,酒喝大了,被不着调的人挑拨,说你老婆这么爱偷人,你儿子也未必是你的种。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孙大志凌晨回到家里,看着早已熟睡的小川,越看越看不出自己的影子,盛怒之下,把他拎起来暴打。
这一次他是真的把孩子往死里打,小川的眼睛被自己头上流下来的血糊住,看不到拳头落下来的方向,只能紧紧蜷缩着的身抱住自己,他一度以为自己要死了。
关键时刻,竟然是奶奶留下来的那只狸花猫突然冲了出来,扑到孙大志的脸上,一顿抓挠,为小川争取到了喘息的时机。小川从家里跑了出来,他拼命的跑,跑到了村外的大山里,根本不敢回头。
寒冬腊月,他一个伤痕累累的孩子,到底怎么在荒山野岭捱了大半夜,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只能说上一句,命不该绝。
第二天天大亮以后,小川才战战兢兢的回到家里,没想到一切已经天翻地覆。
狸花猫被摔在地上死了,孙大志出去追他的时候,失足跌进一口废弃的枯井里,也死了。
1999年是不是世界末日,小川不知道,可彼时他本就摇摇欲坠的世界更加坍塌了。
孙大志死后,孙大勇把小川接到了家里,然而小川的日子并没有因此好过。村里家家户户都穷,多一个人就是多一张吃饭的嘴,大伯和大娘都对他特别嫌弃,虽然少了打骂,但并不善待,他要包揽家里所有的杂物,照看幼小的堂弟堂妹,还要下地干农活,更糟糕的是吃不饱饭,一日只有两顿,永远是苞米面稀粥里几块地瓜,或者几片烂菜叶,不说没有荤腥,甚至没有咸淡。小川每天每天都在饥肠辘辘中渡过,十几岁的男孩子,瘦得不到60斤,皮包骨头,不成人形。
当年何萍走的时候,带走了家里她所有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只遗漏下了一只钢笔,那是一只有些年头,锈迹斑斑,几乎已经不能写字的笔。其实小川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何萍的笔,但他就是固执的认为,这是妈妈留给他唯一的东西。何萍的模样他已经记不清了,但因为有这支笔,他坚定的认
为,妈妈早晚有一天会回来找他的。
村子里没有秘密,由于何萍的偷人私奔,孙大志的游手好闲,使得何川也成了被众人唾弃的对象,那些同村的小孩子总会欺负他,捉弄他,骂他是野种,是讨债鬼,克死了爹妈,没有人敢跟他玩。
某一次,他珍藏的那只钢笔被大伯家的堂哥偷了出来,和伙伴们当着他的面,把笔扔进了村里吃水的大水池里,深秋时节,池水冰凉刺骨,他想也不想就跳了进去捞,可水池太深太大,他捞了一个多小时仍是一无所获。最后因为上学要迟到了,来不及弄干衣服,就这样顶着寒风湿漉漉的跑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