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小珠,我是姐姐。”门外响起了明珍的声音。
  明珠一拍脑门才想起之前他家珍珍姐说过最近好像要来找他来着。但他沉迷于自己可稀罕的怪物身上,完全忘地一干二净。
  明珠嘴张成了个小o,小o里发出一声甜美的短呼,然后他连推带哄地一把把还在洗碗的怪物塞进了客房里,睁着葡萄大的眼睛,又严肃地朝他作了个嘘声的手势,然后“嘭”的一下重重地关上了门,打开了外头的大门。
  “好久不见,小珠。这是妈和你哥送你的道歉礼物。”明珍边说话边把手上的礼物递给了明珠。
  “珍珍姐,快坐快坐。我好想你哦。”明珠接过了礼物,一边把明珍往里面沙发上带,又急急忙忙地在冰箱翻箱倒柜,翻出水果,放在了明珍面前,
  “小珠,你最近好像胖了一点,你是交男朋友了?”明珍坐在了沙发上,摸了摸缠人的小蝉,又捏了捏明珠鼓出来的脸颊肉,悄无声息地突然来了一句。
  明珠正坐在沙发上,心不在焉地刚刚往自己的嘴里塞了颗他妈从外头带来的巧克力。闻言,那颗巧克力被明珠咔哧咔哧地被咬碎。这颗巧克力还是酒心的,里头流出的酒液让明珠的舌头有点酥酥麻麻又烫烫的。
  第28章 明珍的到访1
  巧克力里包裹的酒精流了出来,明珠仿佛被烫到了,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像一只脸颊鼓鼓的,偷了腥的笨猫咪,故作无辜、装作很忙地扣着包裹巧克力的锡箔纸。
  “没有!怎么可能!”
  明珠瞪大眼睛摆着手,很大声又突然变小声地说道。
  他一边说还一边小心翼翼地悄悄瞥着客房的门,生怕怪物一个不注意就跑了出来。他可不能让他家珍珍姐知道里面有只虽然很喜欢他明珠但却披着柳知节皮囊的大怪物,他们见面的那个画面简直不敢想象!如果真让他们见面了,那事情就大条了。
  “嗯。小珠没有变胖。”明珍明了地笑了笑,用惯用的哄小孩语气哄着明珠,她假装没有看见明珠日渐饱满的脸颊肉,也没有看见明珠那两颗水灵灵的,一直眨巴眨巴地盯着客房的葡萄大眼睛。
  她更没有看见明珠家明显和之前不太一样的布局风格。
  相对于明家其他人而言,明珍和明珠年龄相差地比较小,所以当时还在上学的明珍和她家小弟相处的时间比较多。
  那时候刚从外婆家回来的明珠还是小小的一团金毛狮王,露出两颗小乳牙,嘬着手指,迈着两条萝卜腿,用从小就很像葡萄的眼睛看着明珍,还黏黏糊糊又很小声地地叫着明珍姐姐,又黏黏糊糊悄悄地抱着她的小腿。
  明珍向来对小小的东西没什么抵抗力,她都不敢相信她爸那个严肃的糟老头怎么能生出这么可爱而且性格和他们家无趣的像钢板一样冷冰冰的基因一点也不像,天性敏感烂漫又多愁善感的糯米团子。她被萌化了,她也因此和明珠比较亲,算是比较了解明珠的性格。
  明珠从小就粘人,见到家人就亲亲热热地追着喊麻麻承哥哥珍珍姐,还黏黏糊糊地当着只肥嘟嘟又闹腾腾的跟屁虫,睁着大眼睛,张开小短手就又要人亲又要人抱的,家里人包括司机和保姆都很吃他这一套,当然,她家那位严肃的糟老头子除外。
  那时候还年轻的糟老头子只会板着张臭脸,拒绝明珠的亲亲抱抱请求,然后像抓小猫一样,一把提拎起明珠的后脖颈,把他按在书桌前,让当年年仅五岁的小明珠做十根小短指完全数不过来的奥数题。
  明珠坐在高高的凳子上,悬着两条萝卜小短腿,像是热情的卷毛小狗一样举起铅笔,很认真地想要让他家高大又伟岸的老爹高兴。但他只有十根手指头,脑袋还小小的一颗,他费老劲数了老半天,数到一头漂亮的自然卷变得乱蓬蓬,脸都憋红了,还没办法数出来一点。
  只有一堆瞎七八糟的数字在他的面前乱飞。
  明珠只能不吭声,委屈巴巴地搅着手指眨巴眨巴两只葡萄大的眼睛看着自家老爹。按照常理来说,一个这么可爱的孩子和你卖萌,正常人当然是选择原谅。但明珍的父亲不是正常人,他压根没接收到明珠的卖萌信号,他只会板着脸让明珠重新做,直到明珠做出来为止。
  明珠时常被压着,压久了,明珠就坐不住了,要是身旁有其他人,譬如明珍。他就会悄悄地扭头看着明珍,又眨巴眨巴大眼睛看了看窗外超级漂亮大花园,然后再歪着头看明珍。明珍就清楚地知道明珠这小家伙是想要出去到处乱跑,捉他的七星瓢虫去了。
  这时候明珍或者其他人就会为明珠打配合,有时候能哄过明珠老爹,但很多时候都压根不太行。目前百分百能成功的也只有明珠的外婆而已。而且外婆一来,明珠就变成了明家耀武扬威的大王,所以明珠最高兴的时候就是他家婆婆来的时候。
  这时候,一旦明珠一脱离糟老头子的魔掌,他就开始迈着两条萝卜小腿在花园里到处乱疯,一会蹲下来用手作卷筒状悄悄地和刚抽枝的花骨朵儿自言自语,一会又大叫着到处乱跑,扑着蝴蝶玩,疯到浑身都是泥,连那头卷毛也又翘又湿,粘在白皙的脸上。
  玩疯了的明珠没有时间观念,他时常跑着跑着,撞到了人怀里,然后就被刚好下班的糟老头子逮住了后颈,板着张臭脸又按回书桌上去了。
  但其实糟老头子对谁都这样,明珍和明承从小也是这么过来的。但明珍和明承天赋点在这儿,他们两对别人情绪的感知也不是很强,不像明珠那样是个天生高敏感的小孩,所以他们对于父亲的育儿教育适应地还算不错。
  糟老头子很固执的一点是他硬是要他家孩子都继承他的衣钵。大哥明承他自己主意大,本来身为长子,他家糟老头子就更在意明承的选择。但尽管糟老头子对他再不支持,他自己一个人也能搞地风风火火,有模有样的。至于明珍她本人,她本身就很喜欢医学,这自然是顺水推舟,自然而然地就走上了医学这条路。
  但明珠就不是了,他努力过了,但天赋就硬是点不在那上头。相反,他喜欢画画,但那在糟老头子眼中比明承还糟糕,这就是不学无术的糟东西。
  明珠个情绪敏感又爱贴贴但又一股牛劲固执地爱认死理的爱哭包,他认定了画画,就定了型。于是他插着腰就边哭边跟糟老头子怒气冲冲地梗上了。
  也就是在这样无休无止越滚越大的负循环中,就导致两人的关系不太好。但明珍还是看得出来,明珠这个重感情的家伙其实还是有点在意糟老头子的。
  毕竟人都是有多面性的,糟老头子也并不是全身都是缺点。明珠小时候,他也不是没有板着张冷脸让小明珠坐在他的脖子上骑大马。明珠受欺负的时候,他也会拎着明珠的后脖颈板着张冷脸去找对方家长算账。明珠出国留学,糟老头子虽然不喜欢明珠学油画,但也在背后出了很大的力。
  明珠出国留学后来后,不知道为什么又和糟老头子大吵了一架。而且两人都死要面子又爱嘴硬。明珠气哼哼地当场就要搬出去。但明珍清楚地知道明珍粘人的秉性,所以准备给明珠选一个人住的房子的时候,明珍就和明承说过了,不要给明珠挑别墅之类太大的房子。
  结果明家大哥明承独断专行,充分发挥了他霸道总裁不听人话就是卖的特性,两手一挥,挑的每一栋房子都又大又奢华,把明珠小小的肩膀都快压塌了,勉强才选出来一套不是那么大的,还离家比较近的安全高档小区。
  明珠费了股牛劲才把大大的房子填地满满当当。明珍有幸观摩过明珠的整理方式,那就一个字,就是塞。哪里有空的就往哪里塞,塞地错落有致,塞地琳琅满目。
  “珍珍姐。吃。”明珠递过颗插着红彤彤圣女果的签子。
  明珍看着眼前从小团子长成大团子的明珠,接过了小番茄,轻轻地,笑得很开心。
  她看着那颗小番茄,又看了看摆在茶几上的果盘。
  这屋里的一切,只有摆在明珍面前的那盘凌乱有色彩鲜艳,颇有种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漂亮水果瓷碟和坐在她对面,头发卷啊卷啊卷,屁股还不停地挪啊挪啊挪的明珠本人才更符合明珠的调性。
  至于整整齐齐码在柜子下的旧碟片,放在柜子里的各种稀奇古怪,摆地分明很挤,但意外很整齐的马克杯们,还有阳台上笔直到不可思议的袜子,一条一条叠地整整齐齐像是超高的千层蛋糕的五彩缤纷毛毯们,甚至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猫窝里闪着火彩的超大水晶也凌乱地很有规律,全部都都完全不像明珠的手笔,也不像经常来明珠家做家政的阿姨做的,更不可能是柳知节了。
  反倒…像一位有着整齐囤积癖怪人的手笔,或者更荒诞更大胆一点来讲,又好像更像一位严谨怪物的古怪巢穴,包括客厅正中央那幅超大超宽的古怪油画。
  明珍其实一直都不看好明珠和柳知节,柳知节那副冷性子一看就不适合情感高需求的明珠。但耐不住明珠本人喜欢。明珍当然百分百支持明珠的决定,她还会悄咪咪地给明珠创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