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最后他嫌麻烦,图省事,还是老老实实原封不动地把它放在新钱夹的同样位置,只不过改为用自己的丑驾照和超市的会员卡层层叠叠地挡住……
久而久之,连他都忘了它的存在。
直到今天,重见天日。
照片虽被林些珍存了很多年,却还是难免泛黄模糊。
林些自始至终没有说话。
他把那张合照拿出来,目不转睛地看了几秒,细致入微地轻轻拂了拂,然后无比珍重地放到孟献廷面前——
既像是一位一丝不苟的考古学家,将刚刚挖掘出来、尘封多年的珍宝公之于众,又像是一名不怒自威的法官,当庭揭晓足以判处不法之徒无期徒刑的有力罪证。
“你收好。”顿了顿,他深吸了口气,说,“不用给我了。”
既然陈年旧忆都被搬到台面上来,那么他,也没什么好不能舍弃的了。
孟献廷珍而重之地接过照片,既像手捧跨时代的接力棒,又像继承上世纪的传家宝。
半晌,他喃喃道:“你不要了。”
林些分辨不出他这是个疑问句还是陈述句,便重复道:“对,不要了。”
孟献廷用温热的手掌心托着这张来自大洋彼岸的合影,眼里柔光流转,似是在端详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他不会去质问林些,曾经视若至宝的东西为什么说不要就不要。
因为他,是最没有资格这么问的。
良久,他淡淡笑了一下,说:“知道了。我会收好的。”
“当时拍完我就问你要不要,你说不要。”林些冷言冷语的,时隔多年,提起旧事,还不忘揶揄,“你这反射弧可真够长的。”
“嗯,我的是很长。”孟献廷头都没抬,视线还落在照片上。
“……”
林些无言以对,端起空盘子,愤慨地起身,走进厨房,打开水龙头,想假借顺手把碗洗了,来掩盖自己杂乱无章的心绪。
他自然不愿过多纠结为什么孟献廷会无缘无故问他要过去的合影,比起孟献廷的以“拍照留念”为理由,林些倒是更情愿把他这古怪的行为动机,归结为六个字——岁数大了,念旧。
这样解释,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总比他身患绝症,离死不远的解释好。
呸呸呸!
既然醉酒的自己都无所谓,敢于予以对方承诺,那么说明潜意识里清醒的自己也并没有多么在乎这张照片……
那何不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呢?
将这烫手的山芋拱手让人,于他而言,何尝不是一种无形的解脱呢。
可是……
为什么给完以后,心里却还是会冒出一丝无名的小失落呢?
细细密密,密密麻麻,跟绒毛仙人球上白色的软刺一样,在心里冒尖似的生长,扎扎的,痒痒的。
是舍不得吗——
还是说,自己岁数也……
不可能!
孟献廷可比我大两岁呢!
孟献廷敏锐地察觉到林些情绪的陡然低落,他捧着照片,自知理亏,便想方设法逗他:“你驾照上的照片,还挺好看的。”
果然,正在把洗干净的盘子放到厨房沥水架上的林些,直直朝他飞来一记凌厉的眼刀,咬着牙问:“你看见了?”
孟献廷憋着笑,改口道:“没有……”
“……”
林些强忍着把盘子如飞碟般朝孟献廷甩过去的冲动——
如果说有什么比他曾经对这个人的感情更见不得人的东西,那一定当属他驾照上这张堪比黑猪头蹲大狱的旷世丑照了!
如果有可能,他宁可戳瞎孟献廷的眼也不愿意让他看见自己的这张照片。
可是……
钱夹虽然摆在桌子上,但孟献廷并没有动过,而且林些刚刚打开钱夹的时候,明明非常注意,按理说他不应该瞧见才对,除非……
“孟献廷!”
“嗯?”
“你是不是昨晚趁我睡着,偷看我东西了?!”
孟献廷:“……”
这话怎么听怎么怪,孟献廷强压着自己上扬的嘴角,矢口否认:“没有,我昨晚真没偷看你东西。”
不知是他故意,还是林些敏感,他的重音还偏偏放在最后两个字上。
林些:“……”
林些意识到说出来的话逐渐跑偏,满脸涨红,一直红到耳根。
孟献廷此时终于按捺不住,笑盈盈好心哄他:“刚才你打开钱夹的时候不小心瞥到了。”
“你最好是!”
林些怒发冲冠地走过来,从桌上拿起他的钱夹踹进裤兜里,一身正气地催道:“赶紧吃!吃完赶紧走!”
说罢,他急匆匆地逃去客厅,收拾他上班要带的电脑包。
孟献廷深沉的目光从林些忙碌的身影再次移到手心的照片……
这是一场胆大妄为的试探,这是一场孤注一掷的豪赌。
起初,他无暇估量输赢的概率,亦无心计较胜负的结果。
然而,当他绞尽脑汁、挖空心思、费尽心机,终于获得这份至宝时——当林些从钱夹里慎之又慎地拿出这张阔别多年的合影时,他就知道,他输了,输得彻彻底底,输得肝脑涂地。
他输在了很多年前,输给了他那个玩游戏、打比赛、干什么都最输不起的林些。
原来他还留着,原来他还一直带在身上——
也许这对林些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也不能代表任何事,但对孟献廷来说,这份珍重却早已远超一切,足以支撑着他,无论前路何种艰难险阻,都可以负重前行,走向他早该走完的向背殊途。
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再逃避了。
“谢谢……”
孟献廷以极轻极轻的音量呢喃道。
说完,他和林些动作如出一辙地,轻轻拂了拂那张照片。
时光皱皱巴巴,怎么展也展不平。
可照片上定格的人,却永远笑得正好。
第28章 意犹未尽
吃过早饭,孟献廷端着盘子往厨房走,视线还不忘越过客厅,在林些的卧室门口逡巡一番。
从他的角度看去,只能看见林些卧室的一角,看不清里面的布局,甚至连他睡的是单人床还是双人床都看不到。他只是单纯有点好奇,但他也不好意思第一次来人家——还是不请自来,就提出要进卧室参观的非分请求。
毕竟那太私密,他还不够格。
在林些的百般施压下,孟献廷仍坚持任劳任怨地把剩下几个盘子洗完,才被林些催着赶着轰出了家门。
一路上,孟献廷如影随形地跟着林些,默默记着路线,穿过走廊,抵达电梯,再乘电梯去往地下车库。
空荡荡的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林些和孟献廷分庭抗礼,站在电梯间两端,一副井水不犯河水的架势。
可刚下一层,林些楼下的邻居老太太就慢悠悠拄着拐杖走了进来。
林些微笑着用英文向她问好,顺势很有眼力劲儿地移步到孟献廷身侧,让出一大半空间给她。
孟献廷绅士地单手按门,也笑着跟老太太寒暄。
白人老太太岁数大了,记性不好,看见亚洲脸都觉得长的一个样,想不起来之前有没有见过这人,不确定地问:“have we met before”
“i don’t think so,but it’s nice to meet you now。”孟献廷答得温文尔雅,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i’m sure you’ll see me around a lot。”
林些:“……”
电梯下了几层,又上来几拨人。
林些被迫跟孟献廷挤在电梯按键旁的一隅小角落里,近到能听清彼此衣服摩擦的布料声。他从没觉得公寓的电梯竟如此拥挤狭小,令他呼吸都轻微不畅。
上一次他们离得这么近还是在……
卧槽!
今天早上!
确切地说,是几个小时之前,在同一个被窝里……
好了,林些,打住!
恍惚间,他隐约感觉到孟献廷的手背好像不小心擦过他的手背,如一片羽毛轻拂而过,带着点痒。林些原本垂在身侧的手立马紧贴裤缝站好,在有限的空间内,严于律己,坚守着安全合理的社交距离。
到达地下车库,林些走出电梯时,飞快地扫了一眼身旁毫无异样的孟献廷,肯定了刚刚应该只是错觉。
车上,林些快马加鞭,载着坐在副驾的孟献廷朝他们公司杀去。
孟献廷优哉游哉地看着窗外的风景,还是手肘支在窗框边、右手托着下巴的老样子,心情好像不错,不知道在想什么。
车载音响随机播放着林些手机里的歌,尽管他完全没有心思听。
林些难得主动挑起话头,状似再自然不过地问:“昨晚你说……要搬到湾区?”
“嗯,对。”孟献廷挑挑眉,受宠若惊的样子,“怎么突然关心我了。”
“……”
要不还是听歌吧。
林些调整了下他那侧空调的出风口,说:“随便问问。”
久而久之,连他都忘了它的存在。
直到今天,重见天日。
照片虽被林些珍存了很多年,却还是难免泛黄模糊。
林些自始至终没有说话。
他把那张合照拿出来,目不转睛地看了几秒,细致入微地轻轻拂了拂,然后无比珍重地放到孟献廷面前——
既像是一位一丝不苟的考古学家,将刚刚挖掘出来、尘封多年的珍宝公之于众,又像是一名不怒自威的法官,当庭揭晓足以判处不法之徒无期徒刑的有力罪证。
“你收好。”顿了顿,他深吸了口气,说,“不用给我了。”
既然陈年旧忆都被搬到台面上来,那么他,也没什么好不能舍弃的了。
孟献廷珍而重之地接过照片,既像手捧跨时代的接力棒,又像继承上世纪的传家宝。
半晌,他喃喃道:“你不要了。”
林些分辨不出他这是个疑问句还是陈述句,便重复道:“对,不要了。”
孟献廷用温热的手掌心托着这张来自大洋彼岸的合影,眼里柔光流转,似是在端详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他不会去质问林些,曾经视若至宝的东西为什么说不要就不要。
因为他,是最没有资格这么问的。
良久,他淡淡笑了一下,说:“知道了。我会收好的。”
“当时拍完我就问你要不要,你说不要。”林些冷言冷语的,时隔多年,提起旧事,还不忘揶揄,“你这反射弧可真够长的。”
“嗯,我的是很长。”孟献廷头都没抬,视线还落在照片上。
“……”
林些无言以对,端起空盘子,愤慨地起身,走进厨房,打开水龙头,想假借顺手把碗洗了,来掩盖自己杂乱无章的心绪。
他自然不愿过多纠结为什么孟献廷会无缘无故问他要过去的合影,比起孟献廷的以“拍照留念”为理由,林些倒是更情愿把他这古怪的行为动机,归结为六个字——岁数大了,念旧。
这样解释,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总比他身患绝症,离死不远的解释好。
呸呸呸!
既然醉酒的自己都无所谓,敢于予以对方承诺,那么说明潜意识里清醒的自己也并没有多么在乎这张照片……
那何不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呢?
将这烫手的山芋拱手让人,于他而言,何尝不是一种无形的解脱呢。
可是……
为什么给完以后,心里却还是会冒出一丝无名的小失落呢?
细细密密,密密麻麻,跟绒毛仙人球上白色的软刺一样,在心里冒尖似的生长,扎扎的,痒痒的。
是舍不得吗——
还是说,自己岁数也……
不可能!
孟献廷可比我大两岁呢!
孟献廷敏锐地察觉到林些情绪的陡然低落,他捧着照片,自知理亏,便想方设法逗他:“你驾照上的照片,还挺好看的。”
果然,正在把洗干净的盘子放到厨房沥水架上的林些,直直朝他飞来一记凌厉的眼刀,咬着牙问:“你看见了?”
孟献廷憋着笑,改口道:“没有……”
“……”
林些强忍着把盘子如飞碟般朝孟献廷甩过去的冲动——
如果说有什么比他曾经对这个人的感情更见不得人的东西,那一定当属他驾照上这张堪比黑猪头蹲大狱的旷世丑照了!
如果有可能,他宁可戳瞎孟献廷的眼也不愿意让他看见自己的这张照片。
可是……
钱夹虽然摆在桌子上,但孟献廷并没有动过,而且林些刚刚打开钱夹的时候,明明非常注意,按理说他不应该瞧见才对,除非……
“孟献廷!”
“嗯?”
“你是不是昨晚趁我睡着,偷看我东西了?!”
孟献廷:“……”
这话怎么听怎么怪,孟献廷强压着自己上扬的嘴角,矢口否认:“没有,我昨晚真没偷看你东西。”
不知是他故意,还是林些敏感,他的重音还偏偏放在最后两个字上。
林些:“……”
林些意识到说出来的话逐渐跑偏,满脸涨红,一直红到耳根。
孟献廷此时终于按捺不住,笑盈盈好心哄他:“刚才你打开钱夹的时候不小心瞥到了。”
“你最好是!”
林些怒发冲冠地走过来,从桌上拿起他的钱夹踹进裤兜里,一身正气地催道:“赶紧吃!吃完赶紧走!”
说罢,他急匆匆地逃去客厅,收拾他上班要带的电脑包。
孟献廷深沉的目光从林些忙碌的身影再次移到手心的照片……
这是一场胆大妄为的试探,这是一场孤注一掷的豪赌。
起初,他无暇估量输赢的概率,亦无心计较胜负的结果。
然而,当他绞尽脑汁、挖空心思、费尽心机,终于获得这份至宝时——当林些从钱夹里慎之又慎地拿出这张阔别多年的合影时,他就知道,他输了,输得彻彻底底,输得肝脑涂地。
他输在了很多年前,输给了他那个玩游戏、打比赛、干什么都最输不起的林些。
原来他还留着,原来他还一直带在身上——
也许这对林些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也不能代表任何事,但对孟献廷来说,这份珍重却早已远超一切,足以支撑着他,无论前路何种艰难险阻,都可以负重前行,走向他早该走完的向背殊途。
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再逃避了。
“谢谢……”
孟献廷以极轻极轻的音量呢喃道。
说完,他和林些动作如出一辙地,轻轻拂了拂那张照片。
时光皱皱巴巴,怎么展也展不平。
可照片上定格的人,却永远笑得正好。
第28章 意犹未尽
吃过早饭,孟献廷端着盘子往厨房走,视线还不忘越过客厅,在林些的卧室门口逡巡一番。
从他的角度看去,只能看见林些卧室的一角,看不清里面的布局,甚至连他睡的是单人床还是双人床都看不到。他只是单纯有点好奇,但他也不好意思第一次来人家——还是不请自来,就提出要进卧室参观的非分请求。
毕竟那太私密,他还不够格。
在林些的百般施压下,孟献廷仍坚持任劳任怨地把剩下几个盘子洗完,才被林些催着赶着轰出了家门。
一路上,孟献廷如影随形地跟着林些,默默记着路线,穿过走廊,抵达电梯,再乘电梯去往地下车库。
空荡荡的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林些和孟献廷分庭抗礼,站在电梯间两端,一副井水不犯河水的架势。
可刚下一层,林些楼下的邻居老太太就慢悠悠拄着拐杖走了进来。
林些微笑着用英文向她问好,顺势很有眼力劲儿地移步到孟献廷身侧,让出一大半空间给她。
孟献廷绅士地单手按门,也笑着跟老太太寒暄。
白人老太太岁数大了,记性不好,看见亚洲脸都觉得长的一个样,想不起来之前有没有见过这人,不确定地问:“have we met before”
“i don’t think so,but it’s nice to meet you now。”孟献廷答得温文尔雅,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i’m sure you’ll see me around a lot。”
林些:“……”
电梯下了几层,又上来几拨人。
林些被迫跟孟献廷挤在电梯按键旁的一隅小角落里,近到能听清彼此衣服摩擦的布料声。他从没觉得公寓的电梯竟如此拥挤狭小,令他呼吸都轻微不畅。
上一次他们离得这么近还是在……
卧槽!
今天早上!
确切地说,是几个小时之前,在同一个被窝里……
好了,林些,打住!
恍惚间,他隐约感觉到孟献廷的手背好像不小心擦过他的手背,如一片羽毛轻拂而过,带着点痒。林些原本垂在身侧的手立马紧贴裤缝站好,在有限的空间内,严于律己,坚守着安全合理的社交距离。
到达地下车库,林些走出电梯时,飞快地扫了一眼身旁毫无异样的孟献廷,肯定了刚刚应该只是错觉。
车上,林些快马加鞭,载着坐在副驾的孟献廷朝他们公司杀去。
孟献廷优哉游哉地看着窗外的风景,还是手肘支在窗框边、右手托着下巴的老样子,心情好像不错,不知道在想什么。
车载音响随机播放着林些手机里的歌,尽管他完全没有心思听。
林些难得主动挑起话头,状似再自然不过地问:“昨晚你说……要搬到湾区?”
“嗯,对。”孟献廷挑挑眉,受宠若惊的样子,“怎么突然关心我了。”
“……”
要不还是听歌吧。
林些调整了下他那侧空调的出风口,说:“随便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