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到了小郡主的院子,被婢女告之,小郡主去了地牢。
王兆跟了过去。
不只是小郡主在,小公爷也在地牢,等他赶到时,小郡主已哭得心碎,“果然是你,你为何要陷害段公子,为何要去杀了百姓...”
宋允昭在看到那个香囊时,便怀疑了他,可小公爷实在是太能伪装了,那日他回来便与她说,她给他的那个香囊丢了,也不知道被谁捡了去,届时让她再买一个送他,且还与她说了这两日的行踪,说他身上的伤还未完全好,得知国公夫人来了扬州,怕她遭遇山匪,来不及与她打招呼,便带着伤去接应她,谁知道路上把脚又崴了...
宋允昭不知道他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可他已经说过一次慌了。
那夜从大火里救她出来的人根本就不是他,是以,今夜她只是想一试。
她故意给王兆传纸条,便是想引小公爷的注意力,他果然出去了,她一路跟着他,跟来了地牢。
看到小公爷打开了段元槿的牢门,对着里面的人道:“你怎么还活着,为何不去死?!”
段元槿“噗嗤——”笑一声,“快了,小公爷这不是来了吗?”
小公爷最讨厌的便是他这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他被自己的父母抛弃,却又苟活到了现在,他都那么惨了,为何还要活着啊。
——
那日在山寨,国公夫人与他说的话,小公爷在场,都听到了。
亲眼见证了他再次被抛弃的过程,心中大快。
国公夫人为了保全自己,亲自跪下求他:“母亲知道,这样的要求对你而言是为诛心,可他身子骨弱,没有受过苦,若是被人揭穿,世人该如何看待他?岂能有他的容身之地,他好不容易考上了进士...可你,你有功夫在身,一定有法子自保。”
段元槿的脸色有多白啊,比蜡还白,半晌后才自嘲道:“国公夫人的意思是,我这样一个双手沾满杀戮的人,死有余辜。”
国公夫人哭着道:“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是我的亲生骨肉,我怎么可能舍得看你去死...你放心,我会去求国公爷,保住你的性命...”她道:“我答应你,待这一桩了结后,我便告诉国公爷,恢复你的身份,往后你们便是兄弟。”
国公夫人:“这些年,母亲心头一直都在念着你,母亲知道你心里苦,可我也没有办法啊,我膝下就只有含章一人,他若是出了事,我如何在裴家立足...”
段元槿突然底笑一声,没再听她往下说,“好了,起来吧,把他带回去,我去死。”
“我...”
段元槿:“国公夫人既然是来求我去替你的儿子背锅,便不必惺惺作态,否则说多了,我便要反悔了。”
国公夫人果然不再说话,只一味的落泪。
段元槿似乎已经接受了被抛弃多次的现实,他道:“还有,我并不稀罕裴家的姓氏,男子汉立于天地,并非要依靠谁而活,我生来有根,后为浮萍,天地替代了父母,照样能独活。”
走之前段元槿与里面的老爷子道:“段老爷,我走了,往后就靠你自己熬过余生了,半生相伴,不亏不欠,保重。”
既然他都打算要死了,为何还要活着来知州府。
他自行了断啊。
“你去死啊!”小公爷一想到父亲对自己的态度,他便恨。一个粗鄙的武夫,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会一些拳脚吗,最后还不是被人抛弃。
段元槿不怒发笑。
仰头问他:“这么怕我?”
他怕?
他堂堂小公爷会怕一个土匪?
可笑至极。
他除了会点功夫,哪一点比自己强,他可是考上了进士的人,小公爷被他那股散漫傲然的神色彻底激怒,冲上去便拳打脚踢,“今夜我便让你看看,到底谁怕谁,你不是傲气的很吗,先尝尝刑具的滋味...”
“住手!”突然一道女子的嗓音传来,带着颤抖。
小公爷惊愕地回头。
小郡主手里的灯笼落地,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把刀子,对准了小公爷,惶恐地看着他,边落泪边质问:“那夜闯入城内的土匪少主,是不是你?”
小公爷一愣。
突然被她看到了这一幕,还没想好该如何应付。
“果然是你,你为何要陷害段公子,为何要去杀了百姓...”小郡主手里拿着刀子,一步一步逼近,“你别动他,你走开!”
小公爷面色一僵,神色有了些许扭曲,轻声质问:“阿若,你要为了一个土匪杀我吗?”他道:“我对你不好?这些年,你想要什么,我不都是第一时间捧到你面前?”
小郡主摇头,眼泪甩在脸庞,“你休得再诓我,那不是我问你要的。”
“我诓你什么了?”小公爷看着她走过来,尽量劝说道:“他本来就是土匪,造了那么多的杀戮,死有余辜。”
“不是的...”宋允昭晃着头,虽害怕,双手不住地在打颤,却紧握住刀子,不断逼近,“我只知道你说了谎,他没有,我看到你杀人,他没有。”还有,她道:“那日把我从火海里救出来的人也不是你,是他...”
段元槿被小公爷一通揍,衣襟和发丝一片凌乱,他侧着身,听着少女的悲恸哭声,唇角微扬,眸色被她脚下燃起来的灯笼,照出了几分亮色。
光亮虽热烈明艳,可一瞬即逝,终究不是他的。
他从掌心内摸出了一颗丹药。
是小半个时辰前,钱娘子派人与他送来,传话道;“欠了我的,总该还。”
段元槿吞了下去。
牢房内小公爷被宋允昭的绝情刺中,面上的微笑再也挂不住了,嗓音偏冷,“阿若,你真想杀了我?”
宋允昭不知道,见他还待在那,便比划着手里的刀子,冲他喊,“你走开!你别靠近他...”
是吗?
就这么护着他?
那他死了呢?小公爷唇角一弯,在这一刻起了杀心,他回头掏出了袖筒内的刀子,可还未来得及动手,便看到段元槿突然倒在了地上,双目紧闭,嘴角流下了两道血痕...
小公爷愣了愣。
宋允昭也看到了,面上的血色一瞬退尽,杏眸圆瞠,突然奔过去,一把推开了小公爷,抱住段元槿,手里的刀子对着小公爷,哭着道:“来人啊,小公爷杀人了,快去请大夫来,有谁在外面,我乃永安侯府郡主宋允昭,谁帮我去请一下宋世子...”
王兆见证了整个过程。
他与小郡主一样,亲眼看到人是小公爷杀的。
第103章
今夜乃两人的新婚夜,总得有一个人守着婚房,宋允执没有跟钱铜一道去知州府,坐在婚房内一面等着消息,一面整理平昌王冒领守城之功的呈文。
半夜,暗卫凌风进来禀报,“世子,人已给夫人送过去了。”
宋允执点头。
今夜由父亲做主,撤走了钱家门前的朝廷兵马,整个永安侯府便是她的底气与后盾,容她前去讨回这一笔账。
他相信她能处理好。
抬起头时,婚房内粗如儿臂的龙凤红蜡还在燃烧,暖红色的光影流淌在婚房内,他的面上也随着铺了一层喜色,虽身处于浩劫之中,钱家对两人的婚宴没有一点马虎。
沉香木拔步床,百子账,龙凤呈祥的锦被,合欢枕,钱家各个房里送来的礼品,摆放在一角,堆积如山...
这大抵也是头一桩新婚夜,新娘子不在婚房内,留新郎独守空房的婚宴。
宋允执自嘲一笑。
然而心底却比以往任何一刻都还要踏实,因为他知道,她不会再离开,无论她去了哪儿,都会回到他的身边。
宋侯爷适才提醒他,“婚事,你可同陛下说过?”
他还未说。
先前一直不知该怎么说,也不确定她愿不愿同自己回京都,怕告之陛下后,凭陛下对自己的爱重,会做一些让她为难的决定。
今夜从她磕头认下父亲的那一刻,两人才真正成为了夫妻一体。
宋允执便在一堆金山之中坐在了半夜,终于提笔与皇帝写了下一封信,“局势复杂,欲求真相,故外甥在此安家,暂不回朝。”
——
新娘子正在知州府看戏。
段元槿死后,小郡主便将人抱在怀里不松,手里的刀子一直对着小公爷,不让他靠近半分。
王兆也怕,怕小公爷一急起来,连小郡主也一道害了,赶紧让狱卒强行把小公爷摁住,自己则来找国公爷报信。
王兆只知这位小公爷看不惯段元槿,是因小郡主护着段公子的缘故,并不知道还有身份假冒这一段。见国公爷铁青着脸冲去了地牢,还以为是去捞小公爷的。
谁知道到了地牢,小公爷刚唤了一声父亲,便被国公爷一脚踹了过去,又怒又恨,“你这个野...你干了什么?!”
小公爷的那只痛脚被踹,当下便摔在了地上,蜷缩着身子,面色因国公爷那个没有说完的称呼而变得惨白。
王兆跟了过去。
不只是小郡主在,小公爷也在地牢,等他赶到时,小郡主已哭得心碎,“果然是你,你为何要陷害段公子,为何要去杀了百姓...”
宋允昭在看到那个香囊时,便怀疑了他,可小公爷实在是太能伪装了,那日他回来便与她说,她给他的那个香囊丢了,也不知道被谁捡了去,届时让她再买一个送他,且还与她说了这两日的行踪,说他身上的伤还未完全好,得知国公夫人来了扬州,怕她遭遇山匪,来不及与她打招呼,便带着伤去接应她,谁知道路上把脚又崴了...
宋允昭不知道他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可他已经说过一次慌了。
那夜从大火里救她出来的人根本就不是他,是以,今夜她只是想一试。
她故意给王兆传纸条,便是想引小公爷的注意力,他果然出去了,她一路跟着他,跟来了地牢。
看到小公爷打开了段元槿的牢门,对着里面的人道:“你怎么还活着,为何不去死?!”
段元槿“噗嗤——”笑一声,“快了,小公爷这不是来了吗?”
小公爷最讨厌的便是他这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他被自己的父母抛弃,却又苟活到了现在,他都那么惨了,为何还要活着啊。
——
那日在山寨,国公夫人与他说的话,小公爷在场,都听到了。
亲眼见证了他再次被抛弃的过程,心中大快。
国公夫人为了保全自己,亲自跪下求他:“母亲知道,这样的要求对你而言是为诛心,可他身子骨弱,没有受过苦,若是被人揭穿,世人该如何看待他?岂能有他的容身之地,他好不容易考上了进士...可你,你有功夫在身,一定有法子自保。”
段元槿的脸色有多白啊,比蜡还白,半晌后才自嘲道:“国公夫人的意思是,我这样一个双手沾满杀戮的人,死有余辜。”
国公夫人哭着道:“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是我的亲生骨肉,我怎么可能舍得看你去死...你放心,我会去求国公爷,保住你的性命...”她道:“我答应你,待这一桩了结后,我便告诉国公爷,恢复你的身份,往后你们便是兄弟。”
国公夫人:“这些年,母亲心头一直都在念着你,母亲知道你心里苦,可我也没有办法啊,我膝下就只有含章一人,他若是出了事,我如何在裴家立足...”
段元槿突然底笑一声,没再听她往下说,“好了,起来吧,把他带回去,我去死。”
“我...”
段元槿:“国公夫人既然是来求我去替你的儿子背锅,便不必惺惺作态,否则说多了,我便要反悔了。”
国公夫人果然不再说话,只一味的落泪。
段元槿似乎已经接受了被抛弃多次的现实,他道:“还有,我并不稀罕裴家的姓氏,男子汉立于天地,并非要依靠谁而活,我生来有根,后为浮萍,天地替代了父母,照样能独活。”
走之前段元槿与里面的老爷子道:“段老爷,我走了,往后就靠你自己熬过余生了,半生相伴,不亏不欠,保重。”
既然他都打算要死了,为何还要活着来知州府。
他自行了断啊。
“你去死啊!”小公爷一想到父亲对自己的态度,他便恨。一个粗鄙的武夫,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会一些拳脚吗,最后还不是被人抛弃。
段元槿不怒发笑。
仰头问他:“这么怕我?”
他怕?
他堂堂小公爷会怕一个土匪?
可笑至极。
他除了会点功夫,哪一点比自己强,他可是考上了进士的人,小公爷被他那股散漫傲然的神色彻底激怒,冲上去便拳打脚踢,“今夜我便让你看看,到底谁怕谁,你不是傲气的很吗,先尝尝刑具的滋味...”
“住手!”突然一道女子的嗓音传来,带着颤抖。
小公爷惊愕地回头。
小郡主手里的灯笼落地,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把刀子,对准了小公爷,惶恐地看着他,边落泪边质问:“那夜闯入城内的土匪少主,是不是你?”
小公爷一愣。
突然被她看到了这一幕,还没想好该如何应付。
“果然是你,你为何要陷害段公子,为何要去杀了百姓...”小郡主手里拿着刀子,一步一步逼近,“你别动他,你走开!”
小公爷面色一僵,神色有了些许扭曲,轻声质问:“阿若,你要为了一个土匪杀我吗?”他道:“我对你不好?这些年,你想要什么,我不都是第一时间捧到你面前?”
小郡主摇头,眼泪甩在脸庞,“你休得再诓我,那不是我问你要的。”
“我诓你什么了?”小公爷看着她走过来,尽量劝说道:“他本来就是土匪,造了那么多的杀戮,死有余辜。”
“不是的...”宋允昭晃着头,虽害怕,双手不住地在打颤,却紧握住刀子,不断逼近,“我只知道你说了谎,他没有,我看到你杀人,他没有。”还有,她道:“那日把我从火海里救出来的人也不是你,是他...”
段元槿被小公爷一通揍,衣襟和发丝一片凌乱,他侧着身,听着少女的悲恸哭声,唇角微扬,眸色被她脚下燃起来的灯笼,照出了几分亮色。
光亮虽热烈明艳,可一瞬即逝,终究不是他的。
他从掌心内摸出了一颗丹药。
是小半个时辰前,钱娘子派人与他送来,传话道;“欠了我的,总该还。”
段元槿吞了下去。
牢房内小公爷被宋允昭的绝情刺中,面上的微笑再也挂不住了,嗓音偏冷,“阿若,你真想杀了我?”
宋允昭不知道,见他还待在那,便比划着手里的刀子,冲他喊,“你走开!你别靠近他...”
是吗?
就这么护着他?
那他死了呢?小公爷唇角一弯,在这一刻起了杀心,他回头掏出了袖筒内的刀子,可还未来得及动手,便看到段元槿突然倒在了地上,双目紧闭,嘴角流下了两道血痕...
小公爷愣了愣。
宋允昭也看到了,面上的血色一瞬退尽,杏眸圆瞠,突然奔过去,一把推开了小公爷,抱住段元槿,手里的刀子对着小公爷,哭着道:“来人啊,小公爷杀人了,快去请大夫来,有谁在外面,我乃永安侯府郡主宋允昭,谁帮我去请一下宋世子...”
王兆见证了整个过程。
他与小郡主一样,亲眼看到人是小公爷杀的。
第103章
今夜乃两人的新婚夜,总得有一个人守着婚房,宋允执没有跟钱铜一道去知州府,坐在婚房内一面等着消息,一面整理平昌王冒领守城之功的呈文。
半夜,暗卫凌风进来禀报,“世子,人已给夫人送过去了。”
宋允执点头。
今夜由父亲做主,撤走了钱家门前的朝廷兵马,整个永安侯府便是她的底气与后盾,容她前去讨回这一笔账。
他相信她能处理好。
抬起头时,婚房内粗如儿臂的龙凤红蜡还在燃烧,暖红色的光影流淌在婚房内,他的面上也随着铺了一层喜色,虽身处于浩劫之中,钱家对两人的婚宴没有一点马虎。
沉香木拔步床,百子账,龙凤呈祥的锦被,合欢枕,钱家各个房里送来的礼品,摆放在一角,堆积如山...
这大抵也是头一桩新婚夜,新娘子不在婚房内,留新郎独守空房的婚宴。
宋允执自嘲一笑。
然而心底却比以往任何一刻都还要踏实,因为他知道,她不会再离开,无论她去了哪儿,都会回到他的身边。
宋侯爷适才提醒他,“婚事,你可同陛下说过?”
他还未说。
先前一直不知该怎么说,也不确定她愿不愿同自己回京都,怕告之陛下后,凭陛下对自己的爱重,会做一些让她为难的决定。
今夜从她磕头认下父亲的那一刻,两人才真正成为了夫妻一体。
宋允执便在一堆金山之中坐在了半夜,终于提笔与皇帝写了下一封信,“局势复杂,欲求真相,故外甥在此安家,暂不回朝。”
——
新娘子正在知州府看戏。
段元槿死后,小郡主便将人抱在怀里不松,手里的刀子一直对着小公爷,不让他靠近半分。
王兆也怕,怕小公爷一急起来,连小郡主也一道害了,赶紧让狱卒强行把小公爷摁住,自己则来找国公爷报信。
王兆只知这位小公爷看不惯段元槿,是因小郡主护着段公子的缘故,并不知道还有身份假冒这一段。见国公爷铁青着脸冲去了地牢,还以为是去捞小公爷的。
谁知道到了地牢,小公爷刚唤了一声父亲,便被国公爷一脚踹了过去,又怒又恨,“你这个野...你干了什么?!”
小公爷的那只痛脚被踹,当下便摔在了地上,蜷缩着身子,面色因国公爷那个没有说完的称呼而变得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