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那股与祂同源同脉的气息。
来自聖的神格。
强大的神明,哪怕只分裂了一缕神格,也足够在孕育昭之外,用剩余的能量诞生另一位神。
尽管这位“神”并没有出生在星海这样温馨的产房,而是由于剩余神格不小心的掉落,在地狱的岩浆中足足沉淀了上千年,成为了“魔王”。
祂比昭晚诞生了千年,连聖也不知道祂的存在。然而因为岩浆的淬炼,祂刚临世便是成年体形态,能爆发的力量上限甚至高于昭。
而也许是冥冥之中有所注定,祂同样选择了女性的形态。
太像了。
昭想。
与祂同源同脉的魔王,和祂太像了。
或许祂也会有和自己一致的思想,一致的……
等祂能完全掌控魔力,也许自己会被取代。
昭感到危机,甚至于害怕。
……
可能是因为在岩浆中被烤了太久,熟透了,魔王诞生时压根没得到传承记忆。
祂只是觉得很忧桑。
一出世,好不容易摆脱了大熔炉,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吧,头上顶着山羊角的恶魔就带着一群小弟来围殴她。
说着什么“我要挑战你”“胜者为王”就呼啦啦冲上来了,有没有想过祂根本不稀罕当什么王啊!
那会儿祂还不能很好地控制魔力,一个暴走就揍趴下乌泱泱一片,还把那山羊角用荆棘给捆了,捆得结结实实的,饱满的肌肉都凸起来——
顶着山羊角羞愤欲死的神情,祂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离开了。
魔王自打有意识以来,入目所见全是火红;因此,最初祂非常好奇外面的世界。
可是,很快祂就发现,地狱里简直更加无聊!
漆黑的苍穹,灰暗的色调,除了打打杀杀还是打打杀杀。魔物丑陋又没有神智只想吞噬祂,恶魔们忙着彼此战斗、争夺地盘,要么就是来挑衅祂被祂痛扁一顿,连个陪祂说话的生物都没有!!
魔王受不了了。偶然的一次机会,祂听说了人间的存在。
穿过冥河对祂来说跟跨条小溪似的,魔王轻松来到了人间的地界。
果然,这里与地狱完全不一样。
蓝天白云,远山如黛,田野阡陌纵横,稻浪翻涌如金。色彩纷呈,生机盎然。
最关键的是,人间有众多心性美好、质朴热情的生灵。老者稚童,青年男女,祂想,总算可以找着人陪自己聊聊天了。
怀揣着憧憬,祂走向一处村落。
……不到五分钟,祂便因为穿着黑色骷髅头的奇装异服,被村里头的男人和狗撵了出来。
好吧,也许是衣服的错。
祂模仿着人类女性的服装给自己做了一套,换了个城镇,重振旗鼓。
起先进展还算顺利。
魔王知道自己缺乏对人类的常识,能不开口就不开口,被当做半个哑巴,得到了镇上妇女们的怜爱。
好景不长。在一次当地贵族派人来收租的过程中,见收留祂的妇女因为交不上粮食要被拖走做苦力,魔王出手了——
黑气席卷过后,收租的人是被吓跑了,可惜妇女没有感激地微笑而是拼命地尖叫了。
……祂又一次被赶出了城镇。
就这样吃一堑长一智再吃一堑,好像不管祂怎么改变,最后都不会被真心实意地接受。
最后,祂来到了王城,一眼看见了城门上贴着自己的巨幅画像。
上书四个大字——
”邪恶魔王”
下边还有许多小字,大概是讲祂如何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烧杀抢掠,甚至还吃小孩。
如果在人间看到祂,一定要远离。
“……”
祂,吃小孩,真的假的?
在王城附近的村落,祂救下了一个差点溺水的小女孩,却被当作要谋害女孩的性命。
魔生头一次,祂被砸了臭鸡蛋、烂菜叶,遭受到了如此多的谩骂和厌恶忌惮的眼神。
祂突然觉得好没意思。
祂不想再呆在人间了。
魔王回了地狱,在地狱的北面造了一座宫殿,打算把门关上老老实实过日子。
可祂又实在耐不住寂寞。要是有人能够全盘接受祂的一切,哪怕不需要说话,能安安静静陪着祂,该多好啊。
祂做了几天白日梦,某一刻忽然发现自己陷入了思维误区——
祂又不是真的人类,祂是法力高强的恶魔啊?没有这样的生物,就不能自己创造了
么?
说干就干。
祂先构思了大致的形象。
首先,肯定要和自己一样,是恶魔;其次,本体嘛……祂想到了人间那些忠诚而护主的狗。
狗就很好。
再者,性格……
最好一个是擅长战斗、完全服从命令,能够在危险来临时保护祂的;
一个是对情绪敏感、善于洞察内心,能够体察祂的情绪陪祂玩闹的;
一个满心满眼都是祂,对祂有依赖感,能够撒娇卖乖求宠爱的。
那么,便一体三魂好了。
至于天赋和技能……祂创造的生物,当然是要最厉害的啦。
祂要给第一个魂魄自己的伴生物——地狱火,给第二个魂魄操纵他人欲望、能够游戏地狱的能力,给第三个魂魄管控恶念、将负面情绪为己所用的天赋。
魔王用二分之一的魔力,塑就了犬的原形,捏造了一张完全契合自己审美点的脸、一具完美的身躯。
祂将心头血当作第一个魂魄的养料,割下手臂上的肉做出第二个魂魄,又取自己一根肋骨,化为第三个魂魄。
魔王将完全取材于自己的半成品投入冥河,借冥河水将其融合、铸就新的生命。
祂看着小小的、尚且懵懂的三头犬,为他取名,刻耳柏洛斯。
有了刻耳柏洛斯的陪伴,魔王的生活充实了许多。祂见证着刻耳柏洛斯的成长,乐此不疲地记录许多好玩的瞬间。
在这期间,那个试图围殴祂的山羊角恶魔不知怎的打听到祂住所,三天两头到祂宫殿前叫嚣着要同祂战斗。
魔王本来不想理会,奈何烦不胜烦,只好如他所愿,回回把他揍得鼻青脸肿。
山羊角很有毅力,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每隔三天都准时找打。长此以往,魔王居然也习惯了,开始默许他的出现。
在山羊角给祂送来一山洞的金银珠宝和各种法器后,魔王半推半就接受了这个财大气粗的“打友”,并知道了他的名字——玛门。
越来越多的恶魔找上门,带着礼物要同祂“切磋”,请祂指导;魔王反正也不缺时间,索性开了个班,每周两次,专门用来教(揍)学(魔)。
三头犬渐渐长大,具备了化形的能力。然而,这时的他却不像是幼崽宝宝时期那样黏祂了。
有时候魔王和玛门出去一趟,回来后发现小狗不在宫殿;魔王急得要去找,玛门却说恶魔小孩子的天性闲不住,肯定是去打架了——
最后果然发现了与别的恶魔打架打到皮开肉绽、遍体鳞伤的小狗。
瑞斯说,是他自己想要变强,战斗是最好的老师。几次下来,魔王心疼归心疼,也不能拦着孩子想要进步吧?
况且,那时魔王刚宰了恶行累累的地狱一霸龄风大王,救下了一个恶魔小姑娘。小姑娘把祂视作救命恩魔,只肯同祂亲近,祂到哪里就跟到哪里,缠得很紧。
魔王难免有些分身乏术,渐渐疏于对小狗的看顾。
……谁曾想,就那么一段时间的没注意,再次见到他,就是那个人间的夜晚。
祂创造的唯一一条生命,祂的宝贝,不仅流落人间,被愚昧胆怯的村民用斧头和弓箭驱赶,还饿到把自己的尾巴啃得鲜血淋漓。
魔王想到了自己那些在人间并不愉快的记忆。
祂出离的愤怒了。
祂愤怒之下,依旧保持着基本的理智。地狱和人间有冥河做阻隔,以三头犬现在的魔力不可能穿越冥河——当中必有猫腻。
于是魔王彻查,这一查,便查到了别的恶魔领主动手的痕迹。
与此同时,地狱纷争愈演愈烈,甚至波及到了北面。
明明魔王从始至终都未曾显露要称霸地狱的意思,仍有别的领主和势力虎视眈眈地窥伺,甚至想借三头犬、小姑娘这些祂身边的人下手。
魔王不能理解,但祂清楚,如果再不做这些什么,祂所在意的一切都会遭到威胁。
祂一边防着偷袭和刺探,一边开始在北境游走。打擂台、撒钱财,一步步打出威望、撒出诱惑,逐渐招收到了一批死心塌地追随的下属。
以及向祂宣誓,会永远效忠于祂的玛门。
在三头犬和切茜娅都步入少年期,有足够自保的实力后,魔王平静地向整个地狱宣战。
——既然祂要的自由你们不给,那祂只好,自己来拿了。
第91章
血海淌尽若冥河怒涛,烈火焚天作永夜旌旗。
来自聖的神格。
强大的神明,哪怕只分裂了一缕神格,也足够在孕育昭之外,用剩余的能量诞生另一位神。
尽管这位“神”并没有出生在星海这样温馨的产房,而是由于剩余神格不小心的掉落,在地狱的岩浆中足足沉淀了上千年,成为了“魔王”。
祂比昭晚诞生了千年,连聖也不知道祂的存在。然而因为岩浆的淬炼,祂刚临世便是成年体形态,能爆发的力量上限甚至高于昭。
而也许是冥冥之中有所注定,祂同样选择了女性的形态。
太像了。
昭想。
与祂同源同脉的魔王,和祂太像了。
或许祂也会有和自己一致的思想,一致的……
等祂能完全掌控魔力,也许自己会被取代。
昭感到危机,甚至于害怕。
……
可能是因为在岩浆中被烤了太久,熟透了,魔王诞生时压根没得到传承记忆。
祂只是觉得很忧桑。
一出世,好不容易摆脱了大熔炉,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吧,头上顶着山羊角的恶魔就带着一群小弟来围殴她。
说着什么“我要挑战你”“胜者为王”就呼啦啦冲上来了,有没有想过祂根本不稀罕当什么王啊!
那会儿祂还不能很好地控制魔力,一个暴走就揍趴下乌泱泱一片,还把那山羊角用荆棘给捆了,捆得结结实实的,饱满的肌肉都凸起来——
顶着山羊角羞愤欲死的神情,祂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离开了。
魔王自打有意识以来,入目所见全是火红;因此,最初祂非常好奇外面的世界。
可是,很快祂就发现,地狱里简直更加无聊!
漆黑的苍穹,灰暗的色调,除了打打杀杀还是打打杀杀。魔物丑陋又没有神智只想吞噬祂,恶魔们忙着彼此战斗、争夺地盘,要么就是来挑衅祂被祂痛扁一顿,连个陪祂说话的生物都没有!!
魔王受不了了。偶然的一次机会,祂听说了人间的存在。
穿过冥河对祂来说跟跨条小溪似的,魔王轻松来到了人间的地界。
果然,这里与地狱完全不一样。
蓝天白云,远山如黛,田野阡陌纵横,稻浪翻涌如金。色彩纷呈,生机盎然。
最关键的是,人间有众多心性美好、质朴热情的生灵。老者稚童,青年男女,祂想,总算可以找着人陪自己聊聊天了。
怀揣着憧憬,祂走向一处村落。
……不到五分钟,祂便因为穿着黑色骷髅头的奇装异服,被村里头的男人和狗撵了出来。
好吧,也许是衣服的错。
祂模仿着人类女性的服装给自己做了一套,换了个城镇,重振旗鼓。
起先进展还算顺利。
魔王知道自己缺乏对人类的常识,能不开口就不开口,被当做半个哑巴,得到了镇上妇女们的怜爱。
好景不长。在一次当地贵族派人来收租的过程中,见收留祂的妇女因为交不上粮食要被拖走做苦力,魔王出手了——
黑气席卷过后,收租的人是被吓跑了,可惜妇女没有感激地微笑而是拼命地尖叫了。
……祂又一次被赶出了城镇。
就这样吃一堑长一智再吃一堑,好像不管祂怎么改变,最后都不会被真心实意地接受。
最后,祂来到了王城,一眼看见了城门上贴着自己的巨幅画像。
上书四个大字——
”邪恶魔王”
下边还有许多小字,大概是讲祂如何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烧杀抢掠,甚至还吃小孩。
如果在人间看到祂,一定要远离。
“……”
祂,吃小孩,真的假的?
在王城附近的村落,祂救下了一个差点溺水的小女孩,却被当作要谋害女孩的性命。
魔生头一次,祂被砸了臭鸡蛋、烂菜叶,遭受到了如此多的谩骂和厌恶忌惮的眼神。
祂突然觉得好没意思。
祂不想再呆在人间了。
魔王回了地狱,在地狱的北面造了一座宫殿,打算把门关上老老实实过日子。
可祂又实在耐不住寂寞。要是有人能够全盘接受祂的一切,哪怕不需要说话,能安安静静陪着祂,该多好啊。
祂做了几天白日梦,某一刻忽然发现自己陷入了思维误区——
祂又不是真的人类,祂是法力高强的恶魔啊?没有这样的生物,就不能自己创造了
么?
说干就干。
祂先构思了大致的形象。
首先,肯定要和自己一样,是恶魔;其次,本体嘛……祂想到了人间那些忠诚而护主的狗。
狗就很好。
再者,性格……
最好一个是擅长战斗、完全服从命令,能够在危险来临时保护祂的;
一个是对情绪敏感、善于洞察内心,能够体察祂的情绪陪祂玩闹的;
一个满心满眼都是祂,对祂有依赖感,能够撒娇卖乖求宠爱的。
那么,便一体三魂好了。
至于天赋和技能……祂创造的生物,当然是要最厉害的啦。
祂要给第一个魂魄自己的伴生物——地狱火,给第二个魂魄操纵他人欲望、能够游戏地狱的能力,给第三个魂魄管控恶念、将负面情绪为己所用的天赋。
魔王用二分之一的魔力,塑就了犬的原形,捏造了一张完全契合自己审美点的脸、一具完美的身躯。
祂将心头血当作第一个魂魄的养料,割下手臂上的肉做出第二个魂魄,又取自己一根肋骨,化为第三个魂魄。
魔王将完全取材于自己的半成品投入冥河,借冥河水将其融合、铸就新的生命。
祂看着小小的、尚且懵懂的三头犬,为他取名,刻耳柏洛斯。
有了刻耳柏洛斯的陪伴,魔王的生活充实了许多。祂见证着刻耳柏洛斯的成长,乐此不疲地记录许多好玩的瞬间。
在这期间,那个试图围殴祂的山羊角恶魔不知怎的打听到祂住所,三天两头到祂宫殿前叫嚣着要同祂战斗。
魔王本来不想理会,奈何烦不胜烦,只好如他所愿,回回把他揍得鼻青脸肿。
山羊角很有毅力,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每隔三天都准时找打。长此以往,魔王居然也习惯了,开始默许他的出现。
在山羊角给祂送来一山洞的金银珠宝和各种法器后,魔王半推半就接受了这个财大气粗的“打友”,并知道了他的名字——玛门。
越来越多的恶魔找上门,带着礼物要同祂“切磋”,请祂指导;魔王反正也不缺时间,索性开了个班,每周两次,专门用来教(揍)学(魔)。
三头犬渐渐长大,具备了化形的能力。然而,这时的他却不像是幼崽宝宝时期那样黏祂了。
有时候魔王和玛门出去一趟,回来后发现小狗不在宫殿;魔王急得要去找,玛门却说恶魔小孩子的天性闲不住,肯定是去打架了——
最后果然发现了与别的恶魔打架打到皮开肉绽、遍体鳞伤的小狗。
瑞斯说,是他自己想要变强,战斗是最好的老师。几次下来,魔王心疼归心疼,也不能拦着孩子想要进步吧?
况且,那时魔王刚宰了恶行累累的地狱一霸龄风大王,救下了一个恶魔小姑娘。小姑娘把祂视作救命恩魔,只肯同祂亲近,祂到哪里就跟到哪里,缠得很紧。
魔王难免有些分身乏术,渐渐疏于对小狗的看顾。
……谁曾想,就那么一段时间的没注意,再次见到他,就是那个人间的夜晚。
祂创造的唯一一条生命,祂的宝贝,不仅流落人间,被愚昧胆怯的村民用斧头和弓箭驱赶,还饿到把自己的尾巴啃得鲜血淋漓。
魔王想到了自己那些在人间并不愉快的记忆。
祂出离的愤怒了。
祂愤怒之下,依旧保持着基本的理智。地狱和人间有冥河做阻隔,以三头犬现在的魔力不可能穿越冥河——当中必有猫腻。
于是魔王彻查,这一查,便查到了别的恶魔领主动手的痕迹。
与此同时,地狱纷争愈演愈烈,甚至波及到了北面。
明明魔王从始至终都未曾显露要称霸地狱的意思,仍有别的领主和势力虎视眈眈地窥伺,甚至想借三头犬、小姑娘这些祂身边的人下手。
魔王不能理解,但祂清楚,如果再不做这些什么,祂所在意的一切都会遭到威胁。
祂一边防着偷袭和刺探,一边开始在北境游走。打擂台、撒钱财,一步步打出威望、撒出诱惑,逐渐招收到了一批死心塌地追随的下属。
以及向祂宣誓,会永远效忠于祂的玛门。
在三头犬和切茜娅都步入少年期,有足够自保的实力后,魔王平静地向整个地狱宣战。
——既然祂要的自由你们不给,那祂只好,自己来拿了。
第91章
血海淌尽若冥河怒涛,烈火焚天作永夜旌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