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看来这两年,衡都要不太平了。”谭玄喃喃道。
  “是啊,”常喜公公点点头,“圣上毕竟年事已高,这次晋王惹出事来,圣上又病了一场,到现在龙体还没恢复好。衡都……恐怕一时半会儿,要失衡啰。”
  屋里的谈话暂时停歇下来。窗外春天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流泻进来,把地面照得明晃晃的。几只黄鹂在枝头无忧无虑地啾啾鸣唱,碧绿的叶片吸吮着土地里的甘泉尽情地往高处生长。
  这样明媚烂漫的春光里,这间小屋中却谈论着与国家命运休戚相关的话题,两相对比,顿时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不过呢,这些跟我们,也都没什么太大关系。”常喜公公忽然笑起来,打破了暂时的沉默,“咱们无非是给人办事的,大人物的事情,咱们管不了。我来告诉你们这些事呢,其实倒是想劝你们,未来这三年五载的,倒不妨离衡都远些吧。”
  他说着看向谭玄,目光中充满了一种超越了师徒之情的慈爱:“你也做得够多了,付出的,也够多了。为自己,为白城,好好过几年悠闲日子吧。”
  谢白城脸上微微一热,有点不好意思地挪开了目光。
  常喜公公却没在意,他把目光投向窗外漫山的春色:“唉,天下这么大,有多少壮美河山,只在衡都,也太可惜啦。”
  谭玄却迟疑道:“我要是走了……师父您怎么办?”
  常喜公公哂笑了一声:“怎么,我还要你照应着才行?你放不下的是屿湖山庄吧?你放心,雨峰留下来了,并且答应了接任副庄主,有他在,赵君虎也没法随意所欲的。至于管事,目前你师叔的一个徒弟会去充任,另外我有个江湖上的朋友也会荐个人给我。对了,你之前招徕的那个宁河程家的小子,前两日也到了衡都。雨峰告诉我,现在江湖上有不少年轻人都挺想到屿湖山庄历练一番的,你当初跟我谈过的设想,倒真是一点一点在实现。”
  谭玄听了,愣了一会儿,接着慢慢微笑起来。
  一个人会老,一个人会死,但江湖不会,江湖永远年轻,江湖永远有新生的英雄。
  “你们去吧,去越州待待也好,去别的什么好地方过过日子也成,你要是真把刀又练出来了,再回来见我。”常喜公公说到这里,站起身来,拍了拍衣袍上的灰尘,“我回去了,晚上还要去圣上面前问安呢。”
  谭玄和谢白城一起把他送出门外,看着他翻身上了那匹老马,慢悠悠的摇晃着,渐渐消失在了村路的尽头。
  他们俩这才彼此对视了一眼,然后都笑了起来。
  **
  三天之后。
  他们终于打点好了一切。其实也没有多少要带的东西,无非几件替换衣裳,一些钱财银票。最要紧的,就是朔夜和浮雪。
  只是要离开衡都,而且或许一离开就是好几年的时间,总有些事要办妥当。
  谢白城回了趟家,又去了趟东胜楼,把买卖全部交托出去,又打发了秋鹤和晴云,他们俩不愿离开白城,白城便让他们自己回越州止园那去,反正他总会回家的。
  然后,他一个人默默作别了他们在银杏巷的家,临出门时,他还是折了一枝谭玄亲手种下的海棠树的树枝,包好,带在了身边。
  虽然今年海棠的花期也过了,他们又没能赏到家里海棠的花开盛景。
  但是没关系,他们可以在找到落脚的地方后,把这根花枝种下,它会长大,它会开花。
  他回到潞山的庄子,谭玄早已准备好一切,在静静等他。
  他们暂住了几天的小屋里已经打扫得干干净净,就像从来没有住过人一样。
  他们都翻身上马,又彼此看了一眼。
  现在,他们终于可以抛下一切,虽然可能只是暂时的,但至少此刻,他们彻底只属于彼此。
  他们相视一笑。
  然后转头轻轻“驾”了一声,马儿迈开四蹄,向春山深处缓缓行去。
  春山深处,繁花似锦,渐渐交融成一片斑斓的迷离。
  他们一个着黑衣,一个着白衣的身影,渐渐、渐渐消隐在这片迷离的春光中,再也看不见了。
  (正文完)
  第120章
  谭小五躺在一片蒿草丛里。溽热的空气混着泥土的腥味紧紧包裹着他,他眯缝着眼睛,看着被草叶割成一块一块的阴沉沉的天,虚弱而艰难地呼吸着。
  饥饿像一只通红灼热的大手,用力扭拽拉扯着他的肚肠。他现在觉得,要是能做一头牛羊就好了,身边的青草这么好,要是做牛羊,一定能吃得很香,很饱。
  但是牛羊的话,可能一眨眼就被饥饿的人群吞没了,可能皮毛骨头都剩不下了。至少他现在想到以前年节时爹烤的羊肉,他的喉咙里简直要伸出一只手来去回忆里够了。
  他鼻根发酸,但眼睛却干干的。闭上眼皮,爹娘好像就在冲他笑,冲他伸出手来。
  他好想一头扎进娘的怀里啊!让娘拍拍他的头,闻着娘身上皂荚的香味儿,就什么也不怕了。
  草丛一阵窸窸窣窣地响。
  他急忙想挤出睁眼的力气,但没能成功,一只热热的手拍在他肩上,一个少年的声音压得低低地响起:“小五,小五,哥找到吃的了!”
  谭小五一下子就涌出一股力气了,他翻身爬起来,面前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正小心翼翼地从破烂的衣服里往外掏东西。
  几个鸟蛋,三个青皮果子,还有两根瘦弱的萝卜。
  谭小五顿时两眼放光,伸手就去够鸟蛋。少年急忙抓住他:“生的,得用嘴接着,别漏了。”
  他点点头,还沾着泥巴的肮脏小手迫不及待地抓起一只鸟蛋,随即又像要雕琢一块宝石似的仔仔细细地敲了一下小的那头,用手指头剥开一个小口子,就赶紧送到嘴边,仰起头拼命地吸吮。
  生的鸟蛋有一股浓重的腥味。但谭小五从这腥味中品出了一股香甜。
  他吮吸完了最后一滴蛋液,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咂了咂嘴。
  少年也吃完了一颗蛋。他的脸上脏兮兮的,不知在哪里蹭的一脸土。但他此刻却露出了高兴的笑容,伸手抓起一颗蛋塞进弟弟手里:“快吃!”
  蛋一共四颗,他们一人分享了两个。青皮果子长得很寒酸,只有鸡蛋那么大,做哥哥的却硬塞了两个给弟弟。
  这果子的味道比它的外表还要寒碜,酸得厉害。谭小五一口咬下去,眉毛都扭在了一起,但嘴里却涌出了大量的唾液,顿时产生了一种好像很美味的错觉。他一边吸溜着口水一边仔仔细细地啃着果子,另一边的哥哥早已吞吃完了,正用衣袖擦了擦萝卜上的泥,然后挑了稍微粗壮些的一根给弟弟。
  谭小五说:“哥,我吃小的。”
  少年笑笑:“没事,你吃吧!哥一会儿再去找吃的!”
  谭小五摇摇头:“我吃两个果子了,而且哥比我大,要多吃!”
  少年粗鲁地揉了揉年幼弟弟的头发:“让你吃就吃!你小,不扛饿哩!”
  谭小五说不过他哥,他只好接过来吃了。
  萝卜很硬,正好可以多嚼一会儿,就好像吃了很多东西一样。
  吃完了“大餐”,少年躺下了,随手拔了根草,叼在嘴里看天。
  这种蒿草草根是苦的,吃了会口舌麻痹,要不然也不能留到现在了。
  谭小五抱膝在他哥身边坐着,下巴抵在膝盖上,小小的脸上是与他六岁这个年纪不相称的心事重重。
  “哥,你说我们还能找到大伯家吗?”谭小五问。
  少年望着天空,叹了口气:“肯定没法找了。不过你别怕,哥带你离开这鬼地方。”他说着,转头看向弟弟,冲他宽慰似的笑笑,“会好的哩!”
  谭小五看着哥哥,用力点点头,随后也躺下了。
  天气虽然闷热,但兄弟俩还是下意识地靠在一起,似乎这样可以增加一些面对这个荒蛮世界的勇气。
  虽然刚才那点食物远远填不饱肚子,但起码不至于那么饥火中烧了。要想饿得慢些,就只能少动,最好是睡觉。睡着了就不知道饿了。
  谭小五闭上眼睛,在昏昏沉沉中慢慢睡去。
  但梦里也不得安生的,梦里的他又一次和大哥告别了坍塌的故居,告别了辞世的爹娘,踏上一条很长很长、长到好像没有尽头的路。
  他们走了好久好久啊。他年纪小,走不动的时候,大哥就背他。大哥总是跟他说,等他们找到大伯就好了,大伯会收留他们,照顾他们,他去找个事做,小五则是要去读书的。
  读书才能有出息,才能有出头之日。咱们家就是吃了没人读过书的亏!大哥总这么语重心长地跟他说。小五才六岁,不懂什么叫“出头之日”,但想来应该是件大好事,大哥才这么期盼。
  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读好书,读书怪难的,那一个个字儿,笔画那么多,画都画不像。他更喜欢在戈壁滩跑马,去草地里套兔子,用弹弓打鸟他也在行。但现在不一样了,他虽然年纪小也是懂的,爹,娘,大姐,二哥、三哥,都不在了。整个家只剩下他和大哥了,他得听大哥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