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杨晓晓:……“行了,去忙吧。”
  “好咧。”
  随后杨晓晓就带着人去伐了二十几颗橡树回来,把橡树劈成一小块一小块后,整整齐齐的码在一起,堆成一个尖子塔的小堆后,又在外层均匀的盖了一层干草,又抹上一层厚厚的湿泥土封层。
  远远看去,就像个湿泥堆,最后再从最顶端预留出来的口子里面,点上火,等火在橡木头上燃起来时,最后把最顶上的口子也用干草和湿泥土彻底封上,只用一根竹管插了一个小孔出来放烟。
  一人高的湿土堆顶上,一根长长的竹管不停的往外冒着烟,待到没烟时,判断出里面的火已经燃尽,为了避免里面的温度降低,遂把最后的竹管也拔了出来,封上了小口。
  第二天,土堆里的温度,早已散去,在部落众人的围观下,杨晓晓吩咐人把泥土堆砸了开来。
  当一块块黑色的木炭映入众人眼帘时,现场一片鸦雀无声。
  众人:所以这次没有奇迹,首领真的是在玩火?
  众人:这黑麻麻的黑炭能干啥?
  众人:不对,按照以往的经验,首领绝不做无聊之事,我是不是应该表示惊讶一番?
  “哇——!”
  半晌后,现场才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惊呼声。
  杨晓晓:……其实真不用这样的,真的。
  仔细观察了一番手中的木炭,很成功,完美。
  杨晓晓迫不及待的吩咐族人把带回来的铜矿石,用木头在石钵里捶碾成粉沫。
  一边用粘土堆积了一个圆形的炼炉出来,整个炉子上方留出了一个大大的炉口出来。
  随后把烧出来的成品炭放入了其中,放一层木炭,再撒上一层铜矿石粉沫上去,直到把炼炉堆积到八分满。
  就开始点燃木炭熔炼,等火候成熟熄灭,把整炉的炭渣扔进了大大的石锅水里,炭灰自动浮出了水面,捞起沉在水底的铜块,这就是第一步提炼出来的初铜。
  但初铜仍比较粗,随即又把铜块装进石碗里后,连着石碗一起摆进了重新点燃的炭火里。
  等彻底融化成铜水后,就完成了第二次提炼,杨晓晓小心的夹起石碗,把碗里火红的高温铜液倒进了,她早就做好的一个湿沙堆积出来的模型里。
  等了片刻,温度逐渐降低后,把湿沙模型掰了开来,一把银色匕首就出现在了眼前。
  杨晓晓双眼发亮。
  她成功了。
  但还是有些粗糙,遂夹起匕首,又用石斧把不规则的地方,敲敲打打了起来,又把刀身磨了磨。
  随后拿起匕首,往旁边的木头上砍了过去,刀身顿时陷入了木头里,一个用力,拔了出来,留下了一条深深沟痕。
  “哇——!!!”
  “天啊!”
  “如此锋利,如此好看,如此精良,这是神器吧?”
  “哇——!!”
  “有如此神器,我们华夏部落谁还敢范,无敌了好吗!”
  “首领万岁,首领万岁……”
  “…………”
  自此,铜器,木炭,横空出世!
  随后,杨晓晓不断尝试,制造出了各种铜器,不仅有各种匕首,长刀,弓箭头等兵器,还有食器,水器,铜镜,等各种生活工具。
  木炭也广泛运用了起来。
  老巫看着本该快要灭绝的族群在杨晓晓的带领下,不断发展壮大,望着欢呼的众人,眼含热泪,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一年,老巫去世了,是在一个夜晚,独自走到了部落围墙边,默默去世的,守夜的人发现后,跑过去,只来的及见到最后一面!
  她说:“这么好的房子,她要是死在了里面,多晦气,可是她也舍不得离开部落。”
  老巫去世后,十四岁的二女儿就正式接管了巫医院,除了每日回家睡觉外,那里变成了她的医药房,普通的头疼脑热,一般都能搞定,复杂一点的,才会来找杨晓晓,自己则从旁学习。
  大女儿满了十八岁,也被正式带在了身边教导,杨晓晓还特意为三个女儿安排了日程,每日早上都要练习军体拳,小女儿对舞枪弄棒格外有兴趣,有了阿母的特意开小灶,则学的更多了一些。
  时光如梭,转眼过了十年!
  这年,杨晓晓正式把位置传给了大女儿,如今自己也已是四十五岁的年纪了,在这个时代,本该是差不多身归大地的人,因部落各方向的严重缺乏,发展需要,杨晓晓硬是在这个位置坐到了如今。
  现在的部落,族群庞大,房屋多到已是划分了内外之城,站在后山坡上,抬眼望去,全是整整齐齐又多不胜数的房屋。
  现在的部落早已成了整片陆地族群所向往的繁华地带,精良的武器,丰富的美食,富足的物资,珍贵的衣服,华美生活用具,高深的文字,可靠的房屋城墙,属于华夏人民都会的军体拳,种种……
  三个女儿也都很是优秀,一个成了一名优秀的领导者,一个成了声名远播的华夏勇士,还有一个则成了医术高超的巫医。
  杨晓晓终于卸下了身上的重担,大女儿继位,也是众望所归。
  随后,杨晓晓便留下了一张字条,跑路了。
  第173章 原始部落(完)老娘重生后,只想堕了我(1)
  她要在原身有限的生命里,去这块充满原始气息的大地到处看看。
  寻宝鼠坐在杨晓晓的肩上,满脸麻木的看着这个从出了部落,就一路在挖草挖树的主人。
  “主人,你不是说要带着小白去看遍这原始时代所有美好的风景吗?”
  杨晓晓卖力的刨着土坑里的那坨硕大的地皇,头也没回的道:“对啊。”
  “那你看看你,从一出部落,都挖了一天了,再说了,您要是真喜欢,直接收进空间里不就得了?至于这么辛苦的自个挖吗?”
  “这叫过程,你不懂,这地黄,草前段时间正说着想找呢,回头我带回去给她。”
  寻宝鼠:…………
  杨晓晓在外晃悠了十五年,在六十岁这年,才慢悠悠的回到了部落里,引起了轩然大波后,不过三天,就在女儿和孙子孙女的环绕下,安详的去世了。
  一代伟人就此落幕!
  三年后,华夏部落的广场上,树立着一座高大的青铜雕塑,一个身着抹胸兽皮,肩立神鼠,手拿石斧,高束马尾,英姿飒爽的女人遥望着远方,一脸庄严。
  雕塑下一个摇摇晃晃的两岁幼童举着两枝白色野花,小心的蹲下身,把手上的两枝花和面前那无数五颜六色的花束摆放在了一起。
  ———
  哎呀,这次的功德有点多啊,是个懂事的,没白干,嘿嘿!
  随后手指轻触,就开始吸收起了面前那一大团功德金光。
  渐渐的,整个魂体都沉浸在了一股温暖的海洋里,不知过了多久,直到那股温暖渐渐散去,杨晓晓才缓缓睁开了眼睛。
  不错,锻魂诀进入十层后期了。
  闪身进入空间,一道圆球急速奔来。
  “主人,主人,我我我,你看我……”
  “嗯?”
  杨晓晓听言,一把将寻宝鼠的尾巴抓在了手里,倒立在了空气中,打量了半晌。
  “有啥好看的?没多条胳膊多条腿啊?”
  寻宝鼠:………心已死。
  “把我放下!”
  “哦。”
  抓着尾巴的手一放,“砰!”
  寻宝鼠:……绝交。
  看着转身就走的女人,满脸郁色。
  算了,自己的主人,自己宠,自己不宠,就被别的兽宠了,作为最忠诚最贴身的鼠鼠,它可以的。
  想到这,又急射而去。
  “主人~”
  你看看,我身上好像有点光光了,金色的光光。
  “咦……不错啊,没想到寻宝鼠也能有功德金光,就是吧,少得不用神识,都完全发现不了。”
  “可以,没白干,再接再厉的。”
  “嗯嗯,我会的,早晚有一天,我要变成和主人一样的小金人……呸~不对,小金鼠,闪瞎其它鼠的铝合金小眼。”
  在三楼卧房的床上躺下,杨晓晓就陷入了沉睡。
  再次醒来后,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灵魂一阵神清气爽。
  随即闪身出了空间。
  “系统!下个世界”
  “叮!宿主请准备”
  “叮!已随机筛选到匹配度最高的契合者”
  “叮!已投放!”
  ———
  原主是个穿越女,从还在母亲肚子里时就穿越了,没有什么金手指,最大的金手指就是穿越。
  好不容易在母亲肚子里熬到了出生,却发现自己是一个天生怪胎。
  原主前世只是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学生,才十八岁,毕业后和同学组团露营时,不小心掉下了湖里,就穿越了过来。
  而原主的娘亲是将军府的正室夫人,丈夫长年在外征战,府里也是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妾室的,除了长年独守空房,也没什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