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李世民强忍着笑意,也惊讶道:“兴许此人与秦有仇吧?”
“倒无私仇。司马只是进言道,‘齐为社稷立王,王何以去社稷而入秦’,[1]我心有愧,便调头回去了。”田建一五一十道。
好实诚,居然连君臣对话都原原本本告诉秦国人。这……这很难评。
“此人险些害此会盟。”嬴政肃然慨叹,“秦齐友好将近百年,历代先君皆为维持这样的盟友关系而为之努力,我虽年轻,又怎么会违背先君们的嘱托、轻启战端呢?况秦之国策,乃远交近攻,齐国正是我大秦致力于远交结盟的兄弟啊。”
“正是此理!相国也是这么说的。”田建欣然接受。
嬴政与李世民同步地想:后胜当然会这么说,秦使的金饼可不是白砸的。
谁能拒绝金子的诱惑呢?连李世民都差点不能,不然吕不韦送的银弹金弓,他怎么会爱不释手玩了很久,明知道不实用也舍不得丢,到现在还跟宝贝似的收藏着呢。
虽然嬴政送了他更结实耐用的柘木小弓,他用着很趁手,也很高兴,但时不时还会把金弓拿出来看看。
华丽丽的,光看看也很开心啊。
嬴政是不会送他这么华而不实的东西的(装饰品除外),华阳太后怕银弹丸弹到哪再蹦回来,伤着他的眼睛或者脑袋,更不同意了。
“多亏后相中正,才有今日之宴,当遥敬相国一爵。”嬴政又举起酒爵。
“谢秦王。相国若在此,必为之欣喜。”
宾主皆欢,其乐融融之际,田建又问:“我至城郊,见太子御虎,甚是惊奇,其中可有什么缘故?”
嬴政撇一眼一本正经的李世民,温和道:“并无什么缘故,稚子贪玩,爱与小兽作伴,是以秋猎时便捉了幼虎,予他玩乐消遣罢了。”
“秦王竟不怕猛兽野性难驯,伤了太子吗?”田建不解。
嬴政暗忖:他不伤野兽就不错了,还野兽伤他?那小虎喂得跟豚(猪)似的,一张蠢脸,全无野性。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养的?
李世民偷偷撇嘴:哪有什么野性?傻乎乎的,还胆小,全凭一副老虎外表唬人。阿父肯定是故意挑选这么笨的老虎送我的。
两人纷纷把胖虎怂包的责任推到对方身上,而后却默契应对道:
“太子虽幼,却有驯兽之能,即便是凶猛野兽,在他手中也分外乖巧。”
——不乖巧的已经变熊掌了。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父王爱我,是以捉来的小山君也乖巧懂事,不曾有伤人之心。”
——敢伤人的也没了。
父子俩同时露出一点礼节性的笑意来,仿佛连嘴角的弧度都有点像。
“秦王父子情深,真令人羡慕啊。”田建一无所知地感叹,继而又道,“我还有一事不明,不知秦王是否方便为我解惑?”
“齐王请说。”
“我观拉轺车的马匹俱是高头大马,神骏英武,目光炯炯,毛发蓬亮,这么好的上等马,竟用来拉车吗?”田建试探着问。
不用来拉车,你怎么会发现呢?
秦王父子很满意,年轻的老父亲矜持道:“像这样的胡马,大秦有几千匹,不足为奇。”
“几千匹?”田建震惊,“不曾听说秦国又大胜了匈奴?”
“并未与胡人开战,全赖吕侯之功。”嬴政三言两语把吕不韦出使月氏的事讲了一下。
田建神色复杂,尽管他也倾向于听后胜的,不修战备,不想打仗,与秦结盟,但是听说秦国轻轻松松获得了几千上等马,也会由衷生出嫉妒和挫败感来。
齐国没有这个地利,也没有这个心气了……
“臣乃将功折罪,实不敢邀功。”吕不韦巧妙道,“秦齐既为友邦,那么秦国的强大,就是齐国的强大。日后齐王但有需要,我们王上必不遗余力,发兵相助。”
“如此,我便放心了,这次赴秦没有白来。”田建微微动容,多云转晴,与嬴政共饮,欣赏乐舞。
吕不韦:真好骗啊。
李世民:真好骗啊,有这样的君主,齐国能不亡吗?
嬴政:还好吾儿聪慧。
觥筹交错,浮翠流丹,衣香鬓影,飘飘然若天上仙宫,与咸阳宫一贯的威严肃穆相差迥异,但田建十分受用,不多时便酒足饭饱,旧话重提:“韶乐虽美,齐亦有之。不知可否让我一听秦乐、一观秦舞呢?”
好家伙,这是嫌场面不够刺激?
真刺激起来,他受得了吗?
这对面要是换了赵王,就可以逼赵王弹琴——又不是没弹过;
换了魏王呢,可以逼魏王牵马——也不是没牵过;
换了韩王,那更不用说,韩非现在还在太学当质子呢。什么?为什么是太学?当然因为这么大一只韩子不去教学生太可惜了。至于到底是韩非还是韩非的学生更惨,那不好说。
但是齐王,好歹十年内还用得着他,目前保持友善很重要。再说他的要求也不是很过分。
嬴政是怕吓着田建,才犹豫的。谁知齐王好奇心太重,主动道:“杀伐之曲,当以剑相配。我愿为秦王击鼓,可否一观太阿剑舞?”
啊?
他在说什么?他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让嬴政舞剑,他怎么敢的?
李世民呆呆地看着他们,忍不住想:但是别说,他还挺想看。
第72章 哪只秦王在舞剑?
田建的表情和语气都十分诚恳自然,没有一点挑衅的意思。
他竟然是真的很期待,也主动说要击鼓伴奏,反倒让秦国这边不好意思一口拒绝。
到底是齐国风气比较开放,还是秦国的风气不够开放?
李世民倒是无所谓,宴会上主宾和乐一起歌舞,那不是很正常吗?
他也很期待地望着嬴政,弯起的眼睛里全是活泼笑意。
嬴政看到了,便微笑道:“太子亦学剑,可为君舞。”
期待是吧?你期待你自己来表演。
秦国这边毕竟没有君王在会盟的宴会上舞剑的传统,如此正式的场合,是有史官记录的,双方的使者大夫,九宾在侧,嬴政礼服组佩,确实有点不大合适。
他本身也不是很情愿。
既如此,父有事,子当服其劳。太子的年纪摆在这里,哪怕他拿着剑一顿乱甩,只要别扎到人,都能获得在场一众称赞。
李世民也明白嬴政的意思,笑着应允:“若齐王不嫌弃,我亦学过一两年的剑,可为贵客助兴。”
他最初玩的是木剑,一开始是成品小木剑,跟着蒙家父子兄弟,谁有空谁教他一点。
蒙武和蒙恬都是武将,出手尽是杀招,狠辣果决有余,温和谦冲不足。蒙毅还没上过战场,很好地补足了这一点。
李世民后来有匕首了,就自己偷偷削木剑,还很爱美地在剑柄的位置描摹雕刻花纹。
小太子蹭到嬴政身边,偷偷摸摸拿他的朱砂用,还黏在他旁边,去研究太阿的纂刻铭文,像一个暖烘烘的小鸡仔,散发着软软的热度。
“作甚?”
“我要仿照太阿做一把剑。”
“哦?尺寸多少?”嬴政似笑非笑地低头看去。
“大不了折半。”
“那也够呛。”
短手短腿的一只崽,什么东西在他手里都显得长而大,所以嬴政明知道他馋太阿快馋流口水了,恨不得把眼睛都黏在上面,也不能再答应他给他玩剑。
剑的损伤倒是其次,秦王的武库里有不少收藏的剑,也不差这一把。
孩子要是伤了可麻烦。
李世民哼哧哼哧忙活了半天,嬴政把公务处理完,得空瞅了一下,对着那雕刻的疑似胖鸡的东西,问:“这是雉吗?”
“这是凤凰!”小太子振声。
“凤在何处?”嬴政纳闷。
“这里啊,好长好长的尾巴,我还涂了颜色呢。”
“这么胖飞得起来吗?”
“哪有胖?我是照着青云和鸽子画的,还参考了凤鸟的玉佩。”李世民不服。
然后就画成了胖鸡,雕刻出来之后,还从少府那弄来了一堆染料,趴在嬴政边上认真涂色,最终搞成了一只花里胡哨、五颜六色的有翅膀胖东西,致力于闪瞎嬴政的眼睛。
“你的剑术学得如何了?”
“还可以吧。”
“演示几招给我看看。”
“哦。”李世民放下还没干透的凤凰木剑,抽出另一支旧木剑来,跑远站稳,随手挽了个剑花,如风生水起,信手拈来,很随意地剑随身转,无比灵动自然,变幻自如,好像那不是一把剑,那就是他的手臂。
嬴政看了一会,很满意。
等孩子耍完一套剑招,热气腾腾地跑过来求夸时,矜持了一下下:“尚可。”
“只是尚可吗?”李世民问,“难道不值得喝彩?”
“你既喜欢太阿……”
李世民眼睛发亮:“阿父要把太阿送我玩吗?”
“倒无私仇。司马只是进言道,‘齐为社稷立王,王何以去社稷而入秦’,[1]我心有愧,便调头回去了。”田建一五一十道。
好实诚,居然连君臣对话都原原本本告诉秦国人。这……这很难评。
“此人险些害此会盟。”嬴政肃然慨叹,“秦齐友好将近百年,历代先君皆为维持这样的盟友关系而为之努力,我虽年轻,又怎么会违背先君们的嘱托、轻启战端呢?况秦之国策,乃远交近攻,齐国正是我大秦致力于远交结盟的兄弟啊。”
“正是此理!相国也是这么说的。”田建欣然接受。
嬴政与李世民同步地想:后胜当然会这么说,秦使的金饼可不是白砸的。
谁能拒绝金子的诱惑呢?连李世民都差点不能,不然吕不韦送的银弹金弓,他怎么会爱不释手玩了很久,明知道不实用也舍不得丢,到现在还跟宝贝似的收藏着呢。
虽然嬴政送了他更结实耐用的柘木小弓,他用着很趁手,也很高兴,但时不时还会把金弓拿出来看看。
华丽丽的,光看看也很开心啊。
嬴政是不会送他这么华而不实的东西的(装饰品除外),华阳太后怕银弹丸弹到哪再蹦回来,伤着他的眼睛或者脑袋,更不同意了。
“多亏后相中正,才有今日之宴,当遥敬相国一爵。”嬴政又举起酒爵。
“谢秦王。相国若在此,必为之欣喜。”
宾主皆欢,其乐融融之际,田建又问:“我至城郊,见太子御虎,甚是惊奇,其中可有什么缘故?”
嬴政撇一眼一本正经的李世民,温和道:“并无什么缘故,稚子贪玩,爱与小兽作伴,是以秋猎时便捉了幼虎,予他玩乐消遣罢了。”
“秦王竟不怕猛兽野性难驯,伤了太子吗?”田建不解。
嬴政暗忖:他不伤野兽就不错了,还野兽伤他?那小虎喂得跟豚(猪)似的,一张蠢脸,全无野性。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养的?
李世民偷偷撇嘴:哪有什么野性?傻乎乎的,还胆小,全凭一副老虎外表唬人。阿父肯定是故意挑选这么笨的老虎送我的。
两人纷纷把胖虎怂包的责任推到对方身上,而后却默契应对道:
“太子虽幼,却有驯兽之能,即便是凶猛野兽,在他手中也分外乖巧。”
——不乖巧的已经变熊掌了。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父王爱我,是以捉来的小山君也乖巧懂事,不曾有伤人之心。”
——敢伤人的也没了。
父子俩同时露出一点礼节性的笑意来,仿佛连嘴角的弧度都有点像。
“秦王父子情深,真令人羡慕啊。”田建一无所知地感叹,继而又道,“我还有一事不明,不知秦王是否方便为我解惑?”
“齐王请说。”
“我观拉轺车的马匹俱是高头大马,神骏英武,目光炯炯,毛发蓬亮,这么好的上等马,竟用来拉车吗?”田建试探着问。
不用来拉车,你怎么会发现呢?
秦王父子很满意,年轻的老父亲矜持道:“像这样的胡马,大秦有几千匹,不足为奇。”
“几千匹?”田建震惊,“不曾听说秦国又大胜了匈奴?”
“并未与胡人开战,全赖吕侯之功。”嬴政三言两语把吕不韦出使月氏的事讲了一下。
田建神色复杂,尽管他也倾向于听后胜的,不修战备,不想打仗,与秦结盟,但是听说秦国轻轻松松获得了几千上等马,也会由衷生出嫉妒和挫败感来。
齐国没有这个地利,也没有这个心气了……
“臣乃将功折罪,实不敢邀功。”吕不韦巧妙道,“秦齐既为友邦,那么秦国的强大,就是齐国的强大。日后齐王但有需要,我们王上必不遗余力,发兵相助。”
“如此,我便放心了,这次赴秦没有白来。”田建微微动容,多云转晴,与嬴政共饮,欣赏乐舞。
吕不韦:真好骗啊。
李世民:真好骗啊,有这样的君主,齐国能不亡吗?
嬴政:还好吾儿聪慧。
觥筹交错,浮翠流丹,衣香鬓影,飘飘然若天上仙宫,与咸阳宫一贯的威严肃穆相差迥异,但田建十分受用,不多时便酒足饭饱,旧话重提:“韶乐虽美,齐亦有之。不知可否让我一听秦乐、一观秦舞呢?”
好家伙,这是嫌场面不够刺激?
真刺激起来,他受得了吗?
这对面要是换了赵王,就可以逼赵王弹琴——又不是没弹过;
换了魏王呢,可以逼魏王牵马——也不是没牵过;
换了韩王,那更不用说,韩非现在还在太学当质子呢。什么?为什么是太学?当然因为这么大一只韩子不去教学生太可惜了。至于到底是韩非还是韩非的学生更惨,那不好说。
但是齐王,好歹十年内还用得着他,目前保持友善很重要。再说他的要求也不是很过分。
嬴政是怕吓着田建,才犹豫的。谁知齐王好奇心太重,主动道:“杀伐之曲,当以剑相配。我愿为秦王击鼓,可否一观太阿剑舞?”
啊?
他在说什么?他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让嬴政舞剑,他怎么敢的?
李世民呆呆地看着他们,忍不住想:但是别说,他还挺想看。
第72章 哪只秦王在舞剑?
田建的表情和语气都十分诚恳自然,没有一点挑衅的意思。
他竟然是真的很期待,也主动说要击鼓伴奏,反倒让秦国这边不好意思一口拒绝。
到底是齐国风气比较开放,还是秦国的风气不够开放?
李世民倒是无所谓,宴会上主宾和乐一起歌舞,那不是很正常吗?
他也很期待地望着嬴政,弯起的眼睛里全是活泼笑意。
嬴政看到了,便微笑道:“太子亦学剑,可为君舞。”
期待是吧?你期待你自己来表演。
秦国这边毕竟没有君王在会盟的宴会上舞剑的传统,如此正式的场合,是有史官记录的,双方的使者大夫,九宾在侧,嬴政礼服组佩,确实有点不大合适。
他本身也不是很情愿。
既如此,父有事,子当服其劳。太子的年纪摆在这里,哪怕他拿着剑一顿乱甩,只要别扎到人,都能获得在场一众称赞。
李世民也明白嬴政的意思,笑着应允:“若齐王不嫌弃,我亦学过一两年的剑,可为贵客助兴。”
他最初玩的是木剑,一开始是成品小木剑,跟着蒙家父子兄弟,谁有空谁教他一点。
蒙武和蒙恬都是武将,出手尽是杀招,狠辣果决有余,温和谦冲不足。蒙毅还没上过战场,很好地补足了这一点。
李世民后来有匕首了,就自己偷偷削木剑,还很爱美地在剑柄的位置描摹雕刻花纹。
小太子蹭到嬴政身边,偷偷摸摸拿他的朱砂用,还黏在他旁边,去研究太阿的纂刻铭文,像一个暖烘烘的小鸡仔,散发着软软的热度。
“作甚?”
“我要仿照太阿做一把剑。”
“哦?尺寸多少?”嬴政似笑非笑地低头看去。
“大不了折半。”
“那也够呛。”
短手短腿的一只崽,什么东西在他手里都显得长而大,所以嬴政明知道他馋太阿快馋流口水了,恨不得把眼睛都黏在上面,也不能再答应他给他玩剑。
剑的损伤倒是其次,秦王的武库里有不少收藏的剑,也不差这一把。
孩子要是伤了可麻烦。
李世民哼哧哼哧忙活了半天,嬴政把公务处理完,得空瞅了一下,对着那雕刻的疑似胖鸡的东西,问:“这是雉吗?”
“这是凤凰!”小太子振声。
“凤在何处?”嬴政纳闷。
“这里啊,好长好长的尾巴,我还涂了颜色呢。”
“这么胖飞得起来吗?”
“哪有胖?我是照着青云和鸽子画的,还参考了凤鸟的玉佩。”李世民不服。
然后就画成了胖鸡,雕刻出来之后,还从少府那弄来了一堆染料,趴在嬴政边上认真涂色,最终搞成了一只花里胡哨、五颜六色的有翅膀胖东西,致力于闪瞎嬴政的眼睛。
“你的剑术学得如何了?”
“还可以吧。”
“演示几招给我看看。”
“哦。”李世民放下还没干透的凤凰木剑,抽出另一支旧木剑来,跑远站稳,随手挽了个剑花,如风生水起,信手拈来,很随意地剑随身转,无比灵动自然,变幻自如,好像那不是一把剑,那就是他的手臂。
嬴政看了一会,很满意。
等孩子耍完一套剑招,热气腾腾地跑过来求夸时,矜持了一下下:“尚可。”
“只是尚可吗?”李世民问,“难道不值得喝彩?”
“你既喜欢太阿……”
李世民眼睛发亮:“阿父要把太阿送我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