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不过那个时候我已经成为了陆谨修的妻子。
  她在我身边高谈阔论的时候,我忍笑的肚子痛,脸都憋红了。
  陆谨修中午的时候回来,我正在客厅的桌子上吃着许默白做的番茄牛腩面。
  许默白这个人虽然很无趣,但是做出来的东西倒是挺好吃的。
  当陆谨修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顿时没了吃面条的心思。
  有一种颜值,叫做秀色可餐。
  光是看到陆谨修的这一张脸,我就吃不下去眼前的东西了。
  无论是从什么角度去看,他都是样子都趋近完美。
  “低头,吃饭。”
  陆谨修的嘴里淡淡的吐出了这四个字。
  我立刻低头。
  吃面条的时候,尽量不发出任何的声响。
  不过这稍显困难。
  陆谨修没有因为我发出的声音而抬头看我,这让我觉得可喜可贺。
  陆谨修不太喜欢吃主食,喜欢吃一些清淡的菜色,偶尔会吃肉,不过总是吃不了两口。
  我觉得陆谨修长得这么瘦,可能有一多半是这个原因。
  后来许默白跟我说,陆谨修不挑食,但是不吃肉和主食,仅仅是因为自律。
  心脏病患者,尤其是重病患者,对饮食需要严格把控。
  我问:“那活着岂不是没意思?”
  许默白淡淡的扫了我一眼。
  我立刻闭上嘴巴。
  多亏陆谨修,我有充足的时间睡懒觉,还因此联系上了高中同学。
  我遇到乔笙,是在高中同学会上。
  我们有五年没有见面了。
  他一如既往地受欢迎,不管是在男人堆和女人堆里,他都是最耀眼的那个。
  他阳光和蔼,笑起来的时候总是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即便是他现在对我笑,我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比平常快很多。
  乔笙……乔笙。
  我的初恋。
  也是我高中时期,青涩时光中不可或缺的一笔。
  他问:“你后来,去哪所大学了?”
  “光明大学。”
  我脱口而出,和乔笙站在饭店门口,我们是最后走的那个。
  外面下着豆大的雨点,不算瓢泼,但出去十米也一定淋湿了。
  空气中散发着夏天独有的气息。
  天色已经逐渐昏暗了。
  乔笙犹豫了一阵,开口:“你现在,过的还好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乔笙说我现在的事情。
  我今年二十三岁,结了婚,有了一个企业ceo做丈夫。
  面对乔笙,我已经没有了最初的那一众喜欢,再见面的时候,也只是觉得可惜。
  如果当初我和乔笙没分开的话可能现在也已经快要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了。
  “乔笙。”
  不远处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我顺着那声音看过去。
  那是一个长头发的女生,画着清淡的妆容,打着一把线下时兴的白色透明雨伞,她长得很恬静,看上去是一个很文弱的姑娘。
  比我好看不知道多少倍。
  我这才想起来,乔笙的朋友圈时不时会更新他和他女朋友的日常。
  不过我上次看到这朋友圈的时候,是两个月前。
  “出门的时候怎么不记得带雨伞?”
  程瑶很瘦弱,穿着的是一个雨季的长裙,一双白球鞋。
  他们俨然已经在一起很久了。
  我把我原本想要说的话咽了下去,乔笙现在过得也挺好的。
  “你好,我叫程瑶。”
  程瑶伸出一只手来,她的手纤弱而有细长,我握了握,说道:“早就听说乔笙有一个好看的女朋友,你好,我叫苏曼,是乔笙的高中同学。”
  安夏说,面对前男友的现女友,最不能够输的就是气势。
  面对程瑶,我心里没多大的感触。
  比起我来说,程瑶和乔笙的确更般配。
  乔笙抿了抿唇,没有立刻和程瑶走,他问:“我们走了,你怎么办?”
  我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程瑶。
  程瑶倒是并不在意,反而说道:“是啊,雨下的挺大的,要不……我们一起走吧。”
  一把雨伞,三个人是肯定不够的。
  正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绝的时候,身后突然有一双手揽住了我的腰际。
  我浑身一紧。
  正想着是哪个王八犊子占我的便宜,回头抬眼一看,却撞到了某人的下颚。
  “我来晚了。”
  说话的人声音低沉,带着些许的清冷淡漠。
  他说话时向来不需要多少的中气十足,却显得十分有涵养。
  乔笙一直没有开口说话。
  程瑶问:“这位是……”
  “他……”
  “陆谨修,苏曼的丈夫。”
  第3章 向他报备
  陆谨修,苏曼的丈夫。
  许默白曾经说过,从陆谨修口中说出来的话,十有八九都是不作数的。
  但当陆谨修承认一个人的时候,任凭旁人说什么都是没用的。
  我打死也没想到陆谨修能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他从来没有向我表示过要将我当做他的妻子,甚至在陆谨修的眼里,他书房里那盆名字繁琐、品貌珍贵的兰花都比我重要的多。
  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深觉陆谨修抢话的功夫是真快。
  我压根儿来不及解释,倒也不是怕乔笙误会。
  但哪个姑娘会二十三岁初入职场就结婚?
  “苏曼,你……结婚了?”
  程瑶略微惊讶,同为女性,她大概也好奇我为什么会这么早就结婚。
  最近总是流行那么一句‘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
  高中和我关系匪浅的女性朋友,也是我们当初最引以为豪的班花,也是二十三岁就结了婚,背地里我的另外一个关系要好的女性朋友麦麦,在饭局上小声和我说起班花过去和校草的种种青涩故事,感叹这么小的年纪,还没自由两年,就直接进坟墓了。
  我嘴角抽动了片刻:“他是我男朋友。”
  腰中的那只手骤然缩紧了一分。
  我忍住自己小腰上的酸涩,心里没想明白,陆谨修看上去挺孱弱的一个人,力气真大。
  “这位先生的身体是不是不太好?”
  陆谨修并没有说话。
  乔笙觉得唐突,他说道:“我是乔笙,苏曼的高中同学,这位是我的女朋友程瑶,我们都在市中心的医院工作。”
  毕了业之后,混的最好的当属乔笙了。
  出国留学回来后直接去了市中心的医院做内科的大夫,虽然没有成为专家级别,但是也很有声望了,刚毕业就可以有这样的成就,未来可期。
  越是想到这里,我越觉得自己和乔笙的距离,原来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是天差地别,像是地球和太阳的区别,似乎触手可及,其实相隔光年。
  陆谨修不轻易和旁人接触,面对乔笙伸出去的那只手,也只是蜻蜓点水的碰撞了一下,甚至我都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皮肤接触了。
  “晚饭已经做好了,跟我回家。”
  陆谨修握住了我的指尖,他的骨指修长分明,握住我手的那一刻,我浑身抖了抖。那一瞬间,我还真的以为他是一个接我回家的丈夫。
  可当我一看见许默白从那辆黑色宾利车走出来之后,我顿时反应过来。
  站在我身前的是陆谨修,陆氏企业的老总,我的老板,也是我的合约上司。
  绝不可能是我的丈夫。
  尽管我们已经走了法律程序,领了结婚证。
  如果说我和乔笙的关系是太阳和地球的距离,那我和陆谨修的关系,就要用亿万光年来计算了。
  在车的后驾驶座上,我半天没敢开口说话。
  让老板亲自接送,我发觉得我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陆谨修倚靠在他抵着车窗的右手上,即便是随意坐一坐,都显得分外耐看。
  “出门为什么不带雨伞?”
  我低着头:“我没看天气预报。”
  从天而降一个名片,从陆谨修的手里扔了过来。
  我捧住,不经大脑的说:“我有许默白的电话。”
  “这是我的电话。”
  “……”
  陆谨修余光落在了我的身上,他伸手掸了掸我肩膀上的雨渍。
  我下意识的要躲,陆谨修的手停顿在了半空中,他蹙眉,不容抗拒:“别动。”
  “……哦。”
  我正襟危坐,任由陆谨修拍打着我肩膀上被雨水打湿了的地方。
  “以后出门报备。”
  “是。”
  他落后补充了一句:“向我报备。”
  “……”
  车内的遮挡板遮住了许默白此刻的样子,我想许默白现在应该正在暗自偷笑,因为陆谨修真是半点面子都不给我。
  现在这个年代,都是丈夫向妻子报备,可陆谨修说得好像我随时都会给他戴绿帽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