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铁签子被陆遥拿在手心,往前两步抵在了老板的脖子上。
  第一句话是对程树说的:“你往前一步就划他一下,往前两步就划两下,自己看着办。”
  第17章 不干不净
  “别动,”他笑眯眯的看着老板说,签头的位置在皮肤上轻轻的划了两道,没出血,有了白色的印记,“这是颈动脉。”
  他像是在上医学课,讲的极其耐心:“颈动脉附近的皮肤就那么薄薄一层,一刺就破,超级脆弱,你要试试吗?”
  老板呜呜两声,说不出话来,只是摇了摇头,也不敢大动作,生怕有什么意外。
  这人的表情看着就不靠谱。
  “这儿呢,是一根颈前静脉,”陆遥手里的铁签子又往旁边蹭了一下,“你知道戳破了会怎么样吗?”
  程树看见老板的喉结上下抖动了两下,颤巍巍的说:“陆总,我没得罪您吧?”
  陆遥手又一偏,铁签子怼到了喉结上,还故意微微刮了刮,老板的脸白透了,口水都不敢咽下去,狠狠的抓住椅背,才没让身体滑到了地上。
  “怎么能叫没惹呢?”陆遥轻轻一笑,扭头看了眼程树,眨了眨眼,“你不知道吗?他是我的人!”
  “你惹他就等于惹我了,就等于没把我放在眼里,……我以前那些混账事你知道吧?你知道的。有一次来,我听见你和你老婆说过,你在那边有亲戚啊,告诉你的,那他们有没有告诉你,我老爸还挺厉害的,我做了什么出格的事,他都能护住我,如果杀人了,他还能吗?”
  陆遥冲着那根粗脖子吹了一口气:“我倒是想试试。”
  陆遥成了个陌生人,虽然程树和他也没认识多久,就接触了那么几次,以为自己这些年见识了很多事,一眼就能看穿某个人怎么样。
  他觉得陆遥单纯,对世界有着独有的天真。
  怎么会做这种梦?
  程树都很想骂自己两句。
  说了两句话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以为自己多厉害,能看穿一个人。
  事实上,人永远不会被猜透,你看到的那一面,是他让你看到的那一面。
  人是个复杂的动物,程树本身就过得阴阳,为了活下去,他把自己变得不干不净,所以,他羡慕陆遥的潇洒和惬意。
  但他在那一刻,站在陆遥的背后,望着他翘起来的一小撮头发,笑了。
  挺带感的,他觉得。
  他不顾陆遥的恐吓,直接往前走了两步,并肩和他站在一起,胳膊肘撞了一下他的胳膊,慢慢的张开嘴巴,语速也是慢慢的:“其实眼球最脆弱,薄薄的一点肉皮,除了风沙,根本挡不住什么。”
  他俯身向前,老板往后退了一点,后背完全贴在了墙上,程树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你别躲。”
  他的手伸进了老板的衣兜,拿出了手机硬塞进他手里,然后把自己的收款码举在了他眼前,半蹲着,语重心长的:“就四千块,哥,真犯不着这样,你说是不是?”
  老板声音几乎轻不可闻:“不是两千吗?”
  程树还是听见了,乐了:“你糊涂了啊?加班费不算?我每天都在加班啊,我的时间就不算时间了?”
  程树在这一片挺有名的,有名的穷,有名的不要命。
  这半年消停了点,因为根本没人来惹他,可本性刻在了骨子里,他装得再好,也是在人不犯我的前提下。
  老板似乎忘了这件事,但也没关系,现在能想起来就好。
  程树的手机嘀的一声,他低头确认了一下,趁着老板的手机还亮着屏,伸手拿了过来。
  很好拿,他的手抖的像帕金森,程树熟练的打开了一个软件,鼓捣了了一分钟,又把那个app彻底卸载,手机原封不动的塞进了老板的手里,他伸手握住了陆遥的铁签子,慢慢的从他手里拿了过来。
  他的眼睛直视着陆遥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里涌现了一丝笑意,靠,程树低头,忍不住了,他笑得很大声。
  拽了拽陆遥的衣袖,两个人一起走出了后厨,程树轻吹了一声口哨,程棠应声跟了过来。
  “走,去吃夜宵。”程树说了一句,对程棠,也是对陆遥。
  “走啊,陆总。”程树都走到了门口,又转身回来拽了陆遥两把,看到他正盯着拔了电源的摄像头发呆,他笑意更重了,“陆总,馄饨爱不爱吃?天气冷,吃点热乎乎的好不好?”
  程树从来不去打没有准备的仗。
  在准备去要钱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动声色的拔掉了摄像头的电源,这个小店,他可太熟悉了,连进来的人哪个是贼,他都门儿清。
  会不动声色的去上菜,低头时小声耳语:“别在这儿惹事,好好吃饭,吃饱了回家……”
  然后笑着说出那个人家的地址。
  他没来两年,却仿佛混了很久,打了一架又一架,当然也认识了点人。
  老板的手机里有连接摄像头的app,老板娘没有,他也不是不知道。
  他是要删除自己和这家小店所有的痕迹,一点瓜葛都不留。
  他裹着外套走在前面,深夜的街道安安静静,只能听见风声,他没回头,因为知道程棠一定会紧跟着他,而陆遥,正在探究的盯着他的后背看。
  人和人之间还是刚认识的时候最好,拘谨又礼貌,日子久了,难免暴露本性。
  本性是藏不住的。
  可他不在乎。
  暴露的又不是他一个人。
  那天几个服装厂的女工来吃饭,喝了点啤酒,酒量都不好,几杯就醉了。
  喝醉的人是很可怕的,总是吐真言,不遮不挡,嗓门还特大。
  “陆总真是太他妈帅了!和他抱一下亲一个,肯定爽死了。”
  “你别犯花痴,你知道人家是什么人啊?厉害着呢,吃了你连骨头渣都不吐。”
  “啥意思?你不也说陆总帅。”
  “我他妈那是随大流,夸两句,毕竟在人家手底下讨生活,得捧着,你们是不知道啊……啧……啧……”
  程树就在旁边擦桌子,擦得很慢,擦了很久,擦了很多遍,手都酸了。
  那个女孩特意压低了声音,却因为醉酒控制不了音量,程树听得很清楚。
  “陆遥以前是学医的,听说把自己死了的亲妈给解剖了……”
  程树手里的酒杯突然滑落,碎了满地,那天老板要他赔二十块钱,他一句争辩都没有,痛快的扫码付钱。
  丢了魂儿一般。
  第18章 你自己幸福就行
  吃夜宵的地方是个塑料棚子,就在马路边,十字路口,铁架子上罩着塑料布,可以遮风避雨,里面空间不大,摆着几张小桌子。
  一个不遮挡的灶台其实就是张路边捡的破桌子,脏兮兮的,有年头了,四条腿都不一样长,短的那条下面,塞了块砖头。
  煤气罐连接着两个炉灶。
  夫妻店,妻子负责包小馄饨,占了其中的一张桌子,百无聊赖的重复着机械的动作,可也不是不耐烦,相反的,因为客人还算多,今晚卖得不错,而心里踏实。
  丈夫负责煮,嘴里叼了根烟,两个灶一起开火,煮完上一份,根本没洗锅,就又加了水,开始煮下一份。
  来这儿的都不是讲究的人,但凡讲究一点,恐怕会被赶出去,没人惯着,能吃就吃。
  深夜里,能有一口冒热气的吃食,填饱干瘪的肚子,比那些穷讲究重要多了。
  穷人不讲脏乱,只分饱饿。
  何况吃了这些年,也没得病,老板和老板娘饿了也会给自己煮一碗,应该还是信得着的。
  程树走在前头,掀开了塑料棚挂着的破布帘,喊了声:“毅叔。”
  煮馄饨的男人抬起眼,点了点头,瞄见了他身后的程棠,噗一声把嘴里的半根烟吐在了地上,踩了两脚。
  冲着旁边正在等待的食客低吼了一声:“把烟掐了!”
  火气很爆的样子。
  但在下一秒却笑嘻嘻的轻语,像个大玩偶:“棠儿来啦!坐那儿,干净的,刚擦过。”
  包着馄饨的女人也回头冲着程棠笑,程棠没答话,大家也不计较,很正常的样子。
  程棠坐在了女人身边,盯着馄饨直勾勾的看。
  女人笑了:“饿了?马上给你煮。”
  她给男人使了个眼色,男人立刻就对等待的食客说了声:“麻烦你先等一会儿啊,孩子饿了,得先给她煮一碗。”
  食客掐灭了烟,点头说行。
  小破地方虽然又穷又旧,看不到任何希望,每个人都活得行尸走肉,但是惯孩子。
  孩子顶重要,孩子是希望。
  不说话的孩子,说破天,也没什么不同,得惯着。
  “陆总,你坐那边,干净的。”程树指着最远的一张桌子对陆遥说。
  陆遥点点头,走过去坐下,他又不傻,程树兄妹和小吃摊老板之间的熟捻,是装不来的。
  那是种天长日久才养出来的情谊,程树用放在啤酒箱上的洗脸盆洗了手,甩了甩,抽出一张劣质纸巾擦干净,就坐在了程棠的对面,伸手拿起了一张馄饨皮,像模像样的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