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当然他也知道,那两万块是怎么来的。
  姥姥住在icu,那里像个吞金兽,张着血盆大口要把他们吞没。
  张雅蓝最后留下来的一条项链一个戒指,也已经卖掉了,家里的钱连明天的早饭都吃不起,她心一横,在服装厂的工作服里,穿上了曾经的吊带裙,真丝的,后背的吊带被债主拽折了,她舍不得丢,又缝了起来。
  她装作不经意的解开了胸前的两颗纽扣,露着大片的脖颈,白花花的皮肤晃花了经理的眼睛,办公室的门早就被她关上。
  其实没发生什么,楼下站着的程树,看着手机上的时间,适时的去敲门,张雅蓝笑盈盈的,真丝裙被扯了个口子,然而,依旧好好的穿在身上。
  那个天天吹牛咋咋呼呼天不怕地不怕的胖男人,慌得不像话。
  “你怎么来了?没看妈妈在谈事?”张雅蓝瞪了眼睛。
  程树把身后的程棠一把拉到前面,替她说:“她饿。”
  张雅蓝被客客气气的轰了出来,她也不生气,虽然那个胖经理连声再见都不敢说,生怕程树那只小狼狗会抽疯。
  小狼狗是程树的外号,这一片的人都知道,狼狗是会咬人的。
  但那天没有。
  也不是不想咬,只是犯懒。
  再说,也犯不上,目的达到了,他们仨拿着经理的批条,去财务领了钱,那时候也没想过还。
  虽然用了些手段,但到手的钱就甭想退回去,没这个理儿。
  像他们那种情况,眼前的事都乱到不行,想不到往后。
  程树记得那天张雅蓝很高兴,搂着程棠,亲了亲她的小脸:“妈妈晚上给你做排骨。”
  程棠安静的摇摇头。
  程树又开始替她说:“排骨太贵,买点肉就行。”
  张雅蓝的手颤了一下,很重的点头:“行!买肉!”
  去医院交了拖欠的医药费,买了点肉,张雅蓝做得红烧肉有点糊了,但也不妨碍他们三个人狼吞虎咽。
  当然,也没敢敞开了吃,青菜也很不错,要营养均衡。
  程树面上没显,心里却很高兴,他觉得交了医药费,姥姥就有救了,姥姥是那个在他们走投无路时,坚定的站在身旁,一拖三,把他们拽回家的人。
  姥姥是好人。
  可好人都不长命,姥姥在第三天走了,程树看见她最后的样子,是被医院的病床推出来,脸上的白床单歪了一个角,那张脸居然很平静。
  她得了癌症,很多年了,住医院的次数数不过来,住到自己都厌烦。
  想死。
  她总说的这句话,不像是玩笑。
  程树抱着哭的快要昏过去的张雅蓝,他没哭。
  他很冷静的给姥姥擦身,换衣服,拿着小木梳把她的头发梳的很整洁。
  他们家没什么亲戚,只一个舅舅住在南方,和姥姥关系不好,早就断了联系好多年。
  葬礼挺简单的,但也花了钱,两万块不过两天icu和一身便宜的寿衣,以及一个最平常却格外昂贵的骨灰盒。
  张雅蓝只是缓了两天,就又开始出去工作了,服装厂不去了,开不出工资,她没什么伟大的贡献情怀,她只想要钱。
  挺俗的。
  程树却觉得他的妈妈很勇敢。
  当然,他的妈妈曾经也爱笑,眼里泛着光,他的妈妈曾经也单纯,善良的不像话。
  他的妈妈只是担心,这里要拆迁的消息,早晚会传到舅舅的耳朵里,那个人偷拿了姥爷的抚恤金远走高飞,也会为了拆迁费再次回来。
  他一直惦记这个破房子呢。
  虽然姥姥有遗嘱,房子也改了程树的名字,可都敌不过血缘二字,他打官司,他去告,他没理,程树却耗不起那个时间。
  手里的笔尖戳在笔记本上,洇出了一个蓝色的圆圈,他张开手掌,狠劲的拍了几下的脸颊,低下头,继续写下去。
  一定要争脸,多赚钱,少矫情。
  那个人的钱,要还。
  只是他现在还不起。
  好歹也要把被子还回去。
  程树没走进服装厂,只是把包装完好的被子用塑料袋又套了一层,里面塞了台灯的钱和购物小票,静静的放在了保安室的门口。
  上面的字条写着,陆总收。
  第4章 小狼狗
  程树见过陆遥,在他第一天进服装厂的时候。
  从一群盯着他看的女工前面颤巍巍的走过去,他脸色刷白,却又倔强的挺直腰杆,搓着手,挺不好意思的样子。
  出卖他的,是抖了两下的嘴角,轻咧开一个捉摸不透的笑。
  他根本就不是很在乎。
  都是装的。
  隔得很远,不知怎么的,程树看见了。
  而且很清楚。
  他那时正在接水。
  服装厂的一个保安和张雅蓝关系不错,两包烟的事,程树每天都会来,拎着水桶,来来回回四五次,上楼是最难的,好在年轻,挺得住。
  电的事挺不好解决的,没人敢帮忙,最后还是张雅蓝托人找了个电工,塞了钱,并且发誓有人查过来绝对不提他,否则就出门被雷劈死。
  那人犹豫了很久,答应了。
  窗前的电线就那么一根带电,专门给服装厂供的,这些事细查起来,谁都会知道,但没人查。
  每个人都不清白。
  偷偷摸摸的从服装厂顺回去的废料,按理说是要回收的,却全部不见了踪影,尤其是贵的。
  家里的孩子可以缝条裤子,床单被罩拼凑在一起也能做,心照不宣罢了。
  焦头烂额的生活,本就够烦,管不了别人家。
  再说,那家还有只小狼狗。
  拎着菜刀,追着人砍,不要命,谁都不怕,原因竟然只是孩子们之间的玩笑,说程棠是小哑巴,程树气不过去找孩子家长理论,结果对方不当回事,护犊子,反过来说我们也没说错,她本来就是个哑巴。
  程树抬头的时候,眼睛已经冷到了零下,他没说话,回家拿了刀,那天他去了趟派出所,被教育了好几个小时,张雅蓝领着程棠坐在门口等,半夜里才把程树等出来。
  消停了一阵子,然后再来,程树明白着呢,却也不惧怕。
  这个家,他得帮着妈妈一起撑,这件事,他老早就知道。
  拎着水桶走出厂门的时候,看见了陆遥开来的那辆车,挺贵的,程树只看了一眼,就大义凛然的拎着水桶往家走,好像羡慕一分都是对这个家的背叛。
  手心的勒痕半个小时都消不下去,每次都这样,但也没办法,累到半死,水还是要省着用。
  这份罪不能白受着,程树有自己的小算盘。
  拆迁同意书可不能轻易就签字,得等一个好时机,他挺着,干挺,竭尽全力的保护着家里的两个女人。
  去哪儿都带着程棠,一分钟都不能离开眼睛,抛开野狗,这里的流浪汉,拾荒人,都让他心生恐惧。
  幸好那个坏名声,大家也不敢轻易动他们家。
  却还是得防。
  张雅蓝找到了一家烧烤店的工作,每周就休息一天,累是累了点,工资还不错。
  只是下班晚。
  常常是半夜了。
  程树背着程棠去接,风雪无阻。
  程棠犯困,但很懂事,趴在他后背上也能睡得香,靠窗的那张桌子上坐着个男人,醉得头一点一点的,程树也跟着在外面点头。
  当那张脸扑通一声砸在桌子上的时候,他的脸忽地一疼,眉头都拧在了一起。
  男人仿佛被砸晕了,直愣愣的坐起身,半天,才伸手揉了揉鼻子,也没忘捏了捏鼻骨,终于放心的舒了一口气,咧了一下嘴角,喊着,疼。
  不疼才怪。
  程树骂了一句,猝不及防的,男人站起身推开门出现在他面前。
  程树愣住了,几秒钟,别过了脸。
  男人抽了根烟,蹲在门口的样子很萧条,他和这里的人不一样,抽烟知道来户外。
  他还喊了一嗓子:“小孩!,对,就是你!大晚上的不回家,在外边转悠什么?作业写完了?明天不上学了?”
  事儿事儿的。
  程树却觉得并不讨厌,当然他知道他是谁,服装厂新来的厂长,大老板的儿子,出生就镶了金边,叫陆遥。
  服装厂女工经过的时候说的,程树记下了。
  陆遥也没想要个回答,抽完了烟,扭头又进了烧烤店,门都拉开了,忍不住回头又喊了一嗓子:“小孩!早点回家!外面危险!”
  程树低头笑的,特别自然。
  他才不是什么小孩,他老早就长大了。
  陆遥不认识张雅蓝,他只是知道这个人,不认识她的样子,不然他才不会对给他拿啤酒的女人,客客气气的说谢谢。
  他可能也不记得程树了,大概一个月前见过那一次,没到十分钟,怪不上人家。
  没准儿是自己太普通了,太大众了。
  程树背着程棠躲在了角落里,他看着张雅蓝急匆匆的走出来,想要把睡着的程棠抱过去的时候,他没让,扭开了胳膊,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