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说完之后,赵安也觉得自己这个主意很不错,如果当一个大夫的话,不仅可以利用好自己的木系异能,还能在这个世界找到一个安身立命的事业。
  海伯听到赵安想要当一个大夫,欲言又止,却也没有说出反驳的话。其实他的内心还是存着一丝希望的,毕竟丽妃娘娘还在宫里,少爷也不一定完全没有回京的机会。
  可是海伯一想起老爷和夫人去世的原因,对于丽妃娘娘的期望又减轻了许多,如果少爷愿意做一个大夫,在乡下生儿育女好好活下去,好像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儿。
  两人很快就来到了堂屋里吃饭的地方,除了三大碗米饭之外,一小碟卤肉切的薄片,一小碟子蒸熟的烤鱼肉还有一大碗野菜汤。
  说实话,这些菜色并不丰盛,可是卤肉的气息散发在空气中,很快就勾的人十指大动。赵安很快就发现那一碟子卤肉除了自己去夹之外,并没有别人敢去碰,这一次他也没有再劝说,只是飞快的吃完了饭,多吃了一些烤鱼,留下大半的卤肉给早就嘴馋不已的琴童。
  等到赵安离席之后琴童果然开始大快朵颐,虽然这卤肉的滋味并不正宗,因为卤水是今天上午才新做的,卤肉的时间也并不长,所以不怎么入味。可是等薄片的卤肉进嘴之后,琴童还是感觉到了幸福。
  当赵安他们家正在高高兴兴吃肉的时候,阿五已经跑回了赵通明的家里,向他禀告了赵安他们家吃肉的消息。
  “我就说二房他们家一向奸猾狡诈,还有女儿在宫里当妃子,不可能穷到连饭都吃不起,说不定就在那家里埋了银钱。通明,你以后还是少去招惹他为好。”赵通明的母亲李氏年轻时候也是十里八乡的美人,年纪大了之后就显得有些刻薄,但她头脑还是十分精明的。
  赵通明捡了一块笋干里的羊肉放进嘴里,一边大嚼一边对李氏说,“娘你没看到他当初被送回来时那凄惨的样子,现在他也只是孤身一个,不过带着两个仆人而已,只要没了那两个碍事的仆人,他身上有再多银子也能抢过来。”
  一通话说完,赵通明才把嘴里的羊肉吞下去。他突然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只要没有了那两个仆人,只有赵安一个就很好对付了。
  想到这里他也不再跟自家老娘争辩,而是看到十八岁的大儿子赵福平和十七岁的二儿子赵福祥。这个事情可以交给儿子们去做,也给他们一个长大成才的机会。
  李氏对自己的儿子很了解,看到他的表情就知道他要使坏,但是想到二房家里可能埋了银钱她又觉得心动了,于是没有吱声。
  赵安这时候还不知道有人又在背后算计自己了,如今暂时不缺食物,他只盘算着明天不用去卖草莓,还可以上山去一趟。
  第二天早上,用恢复过来的异能让那些草莓重新开出小白花,他就带上琴童上了屋后的大青山。
  这一次他们走到了那条小溪的位置之后,又沿着曾经找到过草莓苗的那片树林开始寻找有用的药草。可是除了在水边上找到了几株野百合之外,依旧只有寻常的那些车前草,蒲公英之类。
  这一次特地上山去找药材,还在山上吃了饭团和卤蛋作午饭,依旧没有什么收获,以至于赵安回家的时候只带了一大把野菜,琴童背了一捆柴,才算没有白跑一趟。
  次日按照计划上城去卖草莓,这一次赵安他们没有再留一碗草莓来尝鲜,所以就卖掉了三百多文钱。
  这次冯掌柜给钱的动作也很痛快,可以看出草莓的销量肯定很不错,而且他赚到的钱远远不止三文钱一枚的价格。
  但是赵安并没有多问,毕竟人家有知县的门路,他拿了钱就带着琴童去割了两斤猪肉,这两斤猪肉,需要吃两天,其实每天能吃到的分量也并不多。所以又买了两根筒骨,用筒骨熬汤,就算拿来煮野菜,味道也很鲜美
  除了野菜之外,他其实也想吃一些其他的蔬菜,然而古代的运输实在太麻烦,在靠近胶州的常溪县想吃到一颗大白菜都不容易。但他在市场里逛了一圈,却看到了茭白,于是花两文钱买了五根,又买了一把蒜苗,打算回去做炒菜吃。
  今天他花钱比较克制,买完了菜,手上也还有三百文,就打算去书铺子看看,有没有《本草纲目》之类的书。合适的话就买一本,因为他怀疑自己这两次上山都没有找到药材的原因,可能并不是山上没有药材,而是自己没有发现。
  第七章 美人初遇
  长溪县的书铺就在正街的银楼旁边,两个门脸的大铺子,客人却不多,赵安自己进去看了,除了科考用的四书五经和优秀考卷选集之外,也就是各种各样的话本小说了。而且价格普遍很贵,就算是一本薄薄的才子佳人故事,也需要五钱银子。
  伙计被赵安问了几次也有点不耐烦,他看见赵安长得不错就殷勤的上来服务,却没想到这人是个表面光鲜,问来问去什么都不买。
  赵安也看出他脸色不好,就问他有没有《本草纲目》。
  伙计看赵安的神情,知道这就是他想要找的书,还是老实的回答道,“我们书铺子现在没有,公子如果想要的话,我们可以去府城帮你找来。”似乎是质疑赵安的经济实力,最后他又补充道,“《本草纲目》乃是一部大书,作价最低也需要五两银子,公子如果想要的话,还是需要交一点定金才行。”
  赵安面上微笑,心里却已经在想改良造纸术和印刷术了,嘴上却说,“既然你们这里没有,那还是改天我自己上府城的时候去买吧。”
  说完他就从书铺里走了出来,琴童背着一个背篓被拦在了门外。看到他两手空空出来,还很高兴自己背篓里放着的铜钱不用再给出去了,“少爷我们快回去吧,牛车可能已经坐满人了,我们再晚过去就没有位置了。”
  赵安点点头,却又看见了上次遇见那个会武功的人,只能说常溪县实在太小了。
  那个会武功的人今天穿了一件蓝色的锦衣,旁边还跟着一个身穿黑衣的男人,赵安对上他的目光,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因为他那张骨骼分明的脸和一双灰蓝色的眼睛,再看他头顶黑色的头发,应该是一个混血儿。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一个长相英俊,气度不凡,堪比大明星的混血儿。
  胡笙被人盯着看的太多了,所以也并没有因为赵安的目光而感到生气,何况他并没有在这位丽妃娘娘的弟弟眼睛里看到任何嫌弃或者鄙夷的神情。只有一种纯然的欣赏和惊叹,却又不带着任何一点猥亵的意味。
  仅仅是他那一双清澈纯净的桃花眼就取悦了胡笙,让他好心情的笑了一下,唇角勾起,眉眼也柔和下来。
  赵安看到这美人一笑,赶紧移开了自己的目光,他害怕自己会因为心跳过快而亵渎了对方。
  错身而过之后,赵安看到那两人走进了刚才的那一家书铺里。掌柜亲自出来迎接了冯少平和胡笙,拿出一本游记交给胡笙说,“这是北边最新出的书。”
  胡笙不动声色的拿过来翻开看了几眼,扉页的背面写了几行关于北边战事的情报,看完之后,他又自然的把书推给了掌柜说,“没什么意思,我还是下次再看看吧。”
  冯少平站在旁边,似乎没有注意到胡笙在看什么。一直指挥着伙计去给他拿春宫绣像来翻看,最后还买了一本。
  等到走出了书铺子,冯少平就把那一本春宫拍到胡笙怀里说,“你这身边也没有一个知冷知热的人,要不然拿一本书回去解解馋。”
  胡笙看了一眼封面上衣着端正的女子,冷冷的笑着说。“我每天练武四个时辰,精力都被耗光了,不像冯兄这样清闲。”
  冯少平已经听出了胡笙言语中的不快,立刻把书从他手里拿出来,讪讪的笑着说,“我不过开个小玩笑罢了,胡兄不要生气,北边现在怎么样了。”
  即便有转移话题的嫌疑,胡笙还是告诉冯少平说,“现在发展的不错,按照我的计划,用盐巴和茶叶收买了小股的胡人部落作为暗探,已经消灭了五个匈奴人的小部族。”
  “这次胡兄那位好大哥又要受到朝廷的嘉奖了。”冯少平的语气中充满了浓浓的不屑与愤慨。
  胡笙却像是受委屈的那个人不是自己一样,平淡的说,“受嘉奖也不见得是好事,我们那位陛下心胸可不见得有那样宽广。”
  此时的赵安已经带着琴童跑到城门外,坐上了牛车。心里却还想着刚才看见的那个好看的人,如果只是看容貌的话,跟那个会武功的人比起来,蓝眼睛不见得有多少差距,可是他身上有一股端正锋锐的气度,那是属于军人的气息,还是那种久经沙场十分自信的军人。
  可是常溪县这个小地方怎么会出现这种人呢,赵安想不出一个所以然,可是心里却又不免产生了另外一个想法。在这样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地方,也许他们以后还会有见面偶遇的机会,说不定还有可能进一步的发展,但就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家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