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他喜欢看她,看她撑着脑袋做题,笔尖在草稿本上留下整齐的印记,流畅得像是一场表演;看她给别的同学讲题,那些步骤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最后他只记住了望雀说话的声音。
  平和的,独特的,总是带着微微上扬的尾调,中和了她锋利的五官。
  他们没在一起的时候,上体育课时他还偷偷摸摸盯着她。
  她大部分时间躲去植物园散步,小部分时间留在操场,围着因风吹雨打褪色了的浅红色塑胶跑道一圈圈慢跑,松松扎着的发圈很快晃得更松,她便一把把素色的发圈抓下,齐肩的短发随着风乱舞。
  她跑多久他就看多久。
  但他又不敢过去一起跑。
  等到人重新绑好头发走了,他才从灌木中的长椅中走出,欲盖弥彰地踏上跑道,刻意地沿着望雀刚才跑过的路径,一圈又一圈。
  后来望雀去植物园,他悄悄跟着去了,绕了路走了后门,抬手撩开紫红色的,几乎垂到地面上的爬藤,和望雀迎面撞上。
  当时他们是同桌,但只是不熟的同桌。
  两人站在紫红的帷幔之中,夏末的植物园闷热吵闹,薛向笛却没听清除了望雀之外的任何声音。
  她主动向他问好。
  双方礼貌寒暄之后便分道扬镳。而薛向笛目光微斜,瞟见了挂在木杆上的植物介绍牌。
  【锦屏藤:多年生常绿蔓性草质藤本植物,别名“一帘幽梦”……】
  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真的能和望雀在一起。
  她回应他表白的那天,他不仅晚饭吃得浑浑噩噩,回家也浑浑噩噩,乱七八糟洗漱完躺上床,当晚就做了一个她讨厌他的梦。
  梦里她在电话里跟他说她后悔了,她搞错了,她不喜欢他,最后说她忙着学习,挂了。
  然后他视线一花,眼前一片漆黑,唯有一条竖向的透着微光的缝隙。他手脚并用往有光的地方摸,身体却忽然一沉,整个人失去重心砸在地上,动弹不得。
  最后深红色的藤蔓自阴暗的角落爬出来,根根蔓延,像是阴森的毒蛇,缠上他的手腕脚腕,最后干净利落地勒断了他的脖子。
  身体倒在地上,融成和藤蔓一样的红色,再慢慢化成灰烬,随着风飘飘荡荡,四分五裂。
  清晨天才蒙蒙亮,他就从床上惊醒,一身冷汗,满手冰凉。
  这是他做过的最吓人的噩梦。
  第二天看见望雀时,天空也下着细雪,他站在街角,一时间不敢上前。
  他发现自己还是适合待在旁观者的位置上,默默看着,安静待着,不出现不打扰,也不出错。
  但是望雀看到了他,主动朝他走了过来,握住了他的手。
  她的手很暖和。
  眼睛的颜色像天上的明月。
  这是第一回……有人主动走向他。
  不,也不是。
  很多人走向过他,却从没给过他这种独一无二的感觉。
  她每靠近他一步,他的呼吸就轻一分,而冰凉的空气穿过气管通向肺部,夹杂着一两颗细碎的雪粒,打通了他所有的感官。
  于是乎,脚下的大地有了实感,心脏的跳动开始清晰,自我的认知慢慢明确——
  她是为我而来。
  独独为我而来。
  我是她的世界中,很重要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他总是沦陷在这些被需要的关系里。
  *
  但她的世界里不只有他。
  就像他有朋友,她也有。
  而且她很会交朋友。
  似乎所有人都能跟她说上两句话,要是偶遇几次,再说上两句话,人就被她牵着走了,脑子里开始想着她怎么性格和长相不一样,她好细心,她居然能注意到这点,她真不像一个alpha。
  再自恋一点,便开始想,她这么好,会不会对我有意思?不然谁会在意那些犄角旮旯的小细节?
  但薛向笛知道不是这样的。
  望雀能记住他的喜好,他的生日,自然也能记住她朋友的喜好,她朋友的生日。喜欢与否不会改变她的细腻,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所以他才这样喜欢她。
  所以好多人都喜欢围在她身边。
  瞧,就连毛情杏都愿意贴着她打转。
  薛向笛刚认识毛情杏的时候,后者成天都是一副客气礼貌的姿态,虽不至于疏离,但他总觉得她心里藏着事。平日在课间碰到她,她身边总是有着不一样的人,而她脸上从来挂着大差不差的笑容。
  漂亮的人总是有架子的。总是难以接近的。这像是大部分人的共识。
  后来两人加班排练久了,毛情杏给他的感觉才渐渐有了变化。她问了他很多关于竞选主持人的话题,她脸上有了不同的表情,两人之间渐渐熟络,总是能找到话题聊天。
  她夸过他很多次,说羡慕他敢想敢做,说她高一的时候突发奇想想要学艺术,但也只是想想。
  那只是一时的冲动,脱离实际的幻想,她普普通通的家庭,毫无基础的过去,不足以支撑她去走一条完全陌生的路。
  事实也是对的。
  她现在在理科班数一数二的班级里,百名的成绩足以让她去一个很不错的高校。她对艺术没有什么执念。
  但她总是羡慕那些敢为了一瞬间的冲动去做点什么的人。
  而薛向笛安安静静坐在一旁,撑着脑袋听着毛情杏说话。
  女生天生嫣红的唇一张一合,进而变得机械,僵硬,然后混乱,最后褪色,她如同明星般耀眼的面孔慢慢变得平凡,变得普通,变成了一个坐在满是土灰的花坛边,和他吐露心声的朋友。
  撇开漂亮这个标签,毛情杏还剩下什么?
  薛向笛后来专门去学校各大交流平台上检索“毛情杏”这个名字,一无所获。
  毛情杏好像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甚至没有石锤的八卦绯闻,喜欢她的人想打听打听她的喜好,自然也是什么都打听不出来。
  薛向笛感觉,她比他还能藏事。
  “你知道吗?小薛。”
  校园节结束那晚,绚烂的舞台灯光在寂静后熄灭。
  被灯光照耀成星河的礼服恢复了它原本纯白的色彩,继而染上黑暗的一抹昏灰。
  女生踩着凌乱的纸花踏上微凉的草坪,忽然开口。
  “我是内定的。”
  “可是你今晚主持得很好啊。”薛向笛微微蹙眉,嗅到了一丝极其轻巧的悲伤,“你一句话都没出错,时间卡得非常好。”
  “谢谢。”
  女生笑了笑,很快向他告别,提着裙摆走入夜色。
  他不觉得她高兴。
  为什么呢?
  薛向笛百思不得其解。
  后来望雀和毛情杏成为了朋友,他才终于摸到了一点点小小的苗头。
  可能那个时候,毛情杏根本不在意她做得好不好,主持对她来说,只是一个内定的、可以为她的履历增光添彩的任务。
  她做得好与否,对她来说都是负担。
  这些都不是她的选择。
  因为形象好,被推到台前;因为成绩还不错,做事比较稳妥,被老师注意;因为有这么一张脸,所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很多人的喜爱,也得到很多人的注视。
  太多人主动向她奔赴,各怀目的,只有望雀是她自己选的。
  *
  太过在意望雀的时候,薛向笛偷偷敲过毛情杏的小窗。
  他好奇她的一切,问毛情杏是怎样和望雀成为朋友的。
  薛向笛不知道她们具体是如何认识的,只晓得十月份那次的分享大会,毛情杏还是主持人,而望雀和她应该有交流。
  他从旁人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这份友谊大致的形状,贪婪地描摹其中一个人的样子。
  她对同性的朋友是什么样子的?
  在接触田晴和谭文岭时,她的分寸感特别强,就像对待之前的他。
  田晴是omega,她们同桌过一个月,田晴那么热情一个人,但她们没有传出任何乱七八糟的传言;谭文岭有那个不能碰信息素的病,尽管她把自己的信息素收得很好,尽管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她信息素的味道,她还是和谭文岭保持着距离。
  山棉节那天她更是离谭文岭八丈远,后颈的防溢贴换了好几次。
  这些他都注意到了。
  那毛情杏呢?
  她知道她的喜好,她的生日,她的那些被她藏起来的心事吗?
  她和她吃过那么多顿饭,肯定也知道她喜欢吃什么吧?
  他知道她们只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可毛情杏是整个学校最好看的人,性子温柔地能被多次认成omega。
  薛向笛第一次见到望雀和毛情杏走在一起时,就知道她们一定能相处融洽。
  她们都是很软和的人。软和又坚韧。
  他从未见过她们流露出任何负面情绪。有时他们小团体出去玩,只有她们两个从没有扫兴。
  薛向笛从不会用性格来假定一个人的第二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