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他当场挂不住脸,咬牙切齿起来,甚至想直接进入洗手间,把自己变成女人的模样再出来。
  他把散布在周围,各种观察林溪谣的视线都集中起来,不再从各个视角观察她,而是只用某个特定的视角看她。
  这样他才不会看见那些因为和林溪谣一起跳舞,而作出不同表情和反应的其他人。
  不知怎的,江煜忽然觉得有些委屈。
  他的解决方法,就是走到不远的洗手间,打算变成女人再出来。也许还得操控一下路过的人类,给他弄来一套新的合身的衣服。
  “别走,刚才是逗你玩的。”先前不过是气氛未热时的暖场,如今气氛马上就要被烘托到最高潮,林溪谣怎么可能真的让江煜一个人黯然离开。
  欺负一下喜欢的人也要有限度,不然就变成伤人心的负心汉了。即使对方可能是一只思维和三观都与她不同的怪物,她也不能因此就做出自己都觉得欺负人到过分的事情。
  “被你玩弄的感觉...似乎也挺好的。”从失落到天堂顶端,只需要一瞬之间。江煜回味着他因为林溪谣而自主产生的、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情感。像他以前那些爱自说自话的肉块一样,嘀嘀咕咕说了出来。
  不得不说,怪物说话的方式......实在是太过直球了。林溪谣也不知道明明她才是想玩弄人的一方,怎么最后脸变红的却是自己。看来今晚,她和他都是弄巧成拙的笨蛋。
  她们在复古的爵士舞曲中跳了压轴的最后一支舞。
  这首歌很欢快,她不是经常跳舞的行家,只凭着甜蜜的心情和音乐,随心所欲地转来转去。江煜的某些肉块带给了他舞蹈的技能,他却没用这些技能,和她跳了一曲从专业上来看,毫无技巧和水准的舞蹈。
  可是她们都很快活。也许是因为他抓住了她的手,从和她紧贴的皮肤里,共享了她此时的心情。
  一种从未、从未有过,无比浓烈到,一次便能使他的个性在某些地方发生细微改变的幸福的心情涌了上来。
  他是不会祈祷时间停留在这一刻的。他和她的这一生,不管经历什么事,江煜他都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他要和她一直走下去,永远用自己的眼睛看着她,接受并她一切的变化。
  唯一的不变是,他会越来越沉迷于她。
  江煜想:他或许变得稍微了解人类一些了。
  本来就不是受到各种规矩约束的人,没有等到负责主持的人正式宣布散场,因为林溪谣有些累了,两个人便直接回了家。
  她对江煜说:“下个学年,我们一起回去吧。”
  第39章 校园都市传说(三十九)完
  ◎用人类的话说,他们这叫天生一对。◎
  留学生回国,落地的第一件事,当然是狂吃!
  路边随便一家苍蝇馆子都像是国宴级别的超级大餐,红底黄字的招牌上写着的不是“辣椒炒肉”、“红烧猪蹄”,而是“欢迎来到美食天堂”,不管肚子装不装得下,点是一定要点的。
  当然,林溪谣也没浪费粮食。她的胃和她的舌头达成了一致,一桌子的菜,居然全都被她胡吃海塞逞强干了进去。
  “唔。好像有点吃太饱了。不过下次还敢这么吃。”她拿出一盒路过药店顺手买的健胃消食片,放进嘴里咀嚼。
  “......”
  捂着肚子出来的时候,江煜神色古怪地在背后默默看着她——
  林溪谣居然还有这样的一面?在他的记忆里,她好像不是这么能吃的人。
  说实话,他一点也不开心。
  他好嫉妒那些看起来一点也不美丽的食物,它们居然可以进到她的身体里,受到她如此强烈的喜爱。
  而且,她刚才是不是说了“还有下次”?可恶,他现在好想变成可以食用的怪物,剜下一部分来做成美食,用刀切,用油炸,用辣椒和调料佐味,被她欢欢喜喜吃进肚子里。
  吃饱饭后,林溪谣伸手打了一辆从机场直接开向老家城市的私人商务车,俗话说就是黑车。
  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老油条们最会的就是看脸下菜,像林溪谣这种行李箱上贴满行李标签的小女孩,一看就是待宰的大肥羊。司机想报个高价,但视线一转到江煜的脸上,便情不自禁地报出了老熟客的优惠价。
  “去xx小区,谢谢师傅。”
  林溪谣把江煜挡在身后,被挡住的少年也受宠若惊如小鸟一般,做作地勾下一点身体,手动制造出恰好被她挡在身后的模样。
  “江煜,你太能招蜂引蝶了。有时候还挺让人烦恼的。”林溪谣评价道。
  以前还不怎么觉得,但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天天被人觊觎的滋味可一点都不好受。
  要不是她知道江煜不会变心,说不定早就和他分手了。
  ——要是江煜变心了,她就......她就扒下他的脸皮。
  因为江煜的模样是从她脑海里偷出来的,她不允许一只会出轨的花心怪物顶着她脑海里完美美少年的模样做一些倒胃口的事。
  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会产生占有欲,还会莫名产生一些虚空的攻击欲。
  林溪谣从背包里拿出鸭舌帽和口罩,本打算给江煜带上,想了想,还是戴在了自己的脸上。
  司机把她们送下车。
  林溪谣没有退租这个小区。因为那时的她一直害怕江煜牵连到其他的家人。再后来,国外的高消费衬托得小城市公寓的房租便宜得像是白捡来的。
  反正江煜任性的行为让她在国外住的那个公寓房租大跳水,省下来的两周房费就够付一个月这里的房租。
  小区里的保安换了一批。新来的安保小哥只是多看了这两个陌生人一眼,什么也没说,就让她们大摇大摆走进了入户大厅。
  上电梯的时候,林溪谣才从她装满零食的书包里翻出钥匙。
  上次回来的时候还是暑假,她有三个月没有回来,门口却像是经常有人洒扫照顾一般,一点灰也没有沾上。
  很干净、平平无奇的防盗大门,上面什么也没有贴。不管是春联、还是开锁小广告,又或是彰显个性的卡通贴纸,什么也没有。
  突然,她像想到什么好笑的事,一个人偷偷窃笑起来。
  江煜不喜欢她有不分享给他的事情:“林溪谣,不可以背着我一个人想你的事情。快点告诉我。”
  如果她不肯告诉他,等他真的生气了,他就要自己去取了。
  林溪谣的笑点有时候就是很奇怪,笑了好一阵,肚子像要长出腹肌那样痛,才告诉他说:“我突然想起一件好笑的事。”
  “好笑的事?”
  “对,你之前做的事情太好笑了。”
  江煜没反应过来,他应该做过很多很多事,林溪谣具体说的是哪一件?他是那种要问到底的性格,没等他说,林溪谣就主动提起来:
  “很久之前,我不是在门上挂过一个一点用都没有的风铃吗?上面还贴着一张被开过光的符纸。”
  “第一次遇见你的那个早上,风铃碎掉了,符纸也脏了。我还以为是有什么脏东西进了我家,被有法力的风铃和符纸挡住了。结果一出门就遇到了你。”
  那时候,她可觉得真是晦气啊。江煜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他在她心里是一只会吃人的怪物。
  “会买这种东西的人也真是蠢...”好像把他在意的人也骂进去了,江煜连忙改口,“蠢得有些可爱。这种东西能挡住什么?还不如你回来之前丢掉的那把刀有用。”
  “说得没错。”林溪谣点点头,“看来你承认了。风铃其实是被你弄坏的吧。”
  是他在她家门口不知道做了些什么,总之弄松了风铃,还浸湿了上面的符纸。林溪谣又想起自己差点被开瓢的脑袋,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总感觉像过了半辈子那么长。
  她庆幸地说:“还好我天生运气就好,不然我现在就不能站在这里了。说实话,你那天晚上趴在我家的门上,是想把我吃掉吗?”
  江煜诡异地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意义不明的带着点邪气的笑容,他美丽的脸蛋让这个表情变得充满了性.诱惑力。
  美少年不可置否地说:“即使是我的‘眼睛’,好像也不能用那个叫做猫眼的东西从外面看见里面的场景。”
  “变态。”
  林溪谣评价他。
  屋子许久不住人,她们回来后需要打扫一下。在林溪谣不注意的时候,江煜似乎借着出去扔垃圾的理由,从扫除的工作中逃走了。
  表面上看去,他和常人行走的速度无异。甚至步态极为优美,像走t台的模特,让人忍不住将宝贵的注意全都无私地奉献在这个精致得过分的少年身上。
  街上的行人都在看他,只要稍微一眨眨眼,这个少年就如转瞬即逝的夜空流星,神奇地走出了老远。
  速度快到不像是常人能够匹及的,由于人们太过专注于欣赏他这个人本身,竟然无一人发现其中的异样。
  江煜走着走着,忽然在一处没人的巷口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