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林溪谣被他们两个人看麻了。她才想起自己还在生江煜气的气头上,不过又联想到眼前的场景,气似乎消了一些。
  起码先把更棘手的事解决了,再来解决她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吧。
  “asher,你一开始就不该来招惹我。”从窗户跳下的林溪谣从窗户跳下,慢慢往教室中心走。她站到了江煜的身边:“有时候是我不敢把话说得太明白,怕得罪人。现在我明白了,一味地退步,只能换来其他人的得寸进尺。”
  她边说,边反手从背后找着些什么东西,“我为什么要忍呢?在没有实力的时候,确实只能选择避其锋芒。我总是觉得,不能滥用一只怪物的力量,因为它的力量不属于我。”
  “可是,驯服这只怪物,让它为我所用,也是我自己的本事。毕竟我和你不一样,我可是从它日复一日的骚扰围猎中还能保持自我,坚强活下来的了不起的女人。”
  不属于asher的记忆一股脑涌进他的脑海里,asher认出了那把熟悉,但对他来说完全陌生的刀具。
  “明明是你先来骚扰我的。觉得我看起来软弱可欺,很好下手,却要把脏水泼到我的身上。”林溪谣面无表情地举着刀,逐步向asher靠近,“就算我当时拒绝和你交谈,不‘利用’你融入这个圈子,你也会找到各种方法来骚扰我。”
  “只是因为我看起来是很好上手的那一种。也不是家庭背景深厚的千金小姐,只是一个普通人。”她用这副冷淡清醒的模样说话,显得有些残酷。
  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上一两岁的清纯类型的脸,表现出来的邪恶的神韵和江煜的有几分相似。
  “如果我当时拒绝你,你说不定还会不自知地恼羞成怒,用更为偏激的方法接近我,引起我的注意。我还不如将计就计,在你沾沾自喜自己做什么都很顺利的时候,从你那里也弄来一些好处,当作是给自己的补偿。”
  林溪谣一步一步剖开她的想法,同时将asher的行为模式预测了个八九不离十。
  表面他好像受过创伤,和别的男人似乎不一样。但一层一层地剥开过后,会发现,他骨子里和他自认为不同的同性没什么不同。
  如何迫害女人的方式,似乎生下来就写在他们的基因里。
  林溪谣很清醒自己在做什么,冷静地把刀插进asher的身体里。
  她不是在泄愤,不是在蓄意杀人。她是在找东西。
  仿佛被定身一般的asher,在听见她的话后,心中当然是愤怒的。一瞬间,他竟然产生一种掐死她的冲动。
  反正她死后,他也会一样地爱她。
  而且,说不定他也可以把他身体里的怪物分部分给她。
  他们会是圣经里的亚当和夏娃。是被逼上绝境的甜蜜共犯。杀死她的念头在体内发酵。
  ——可是,他下不了手。
  物理上的下不了手。即使心中蠢蠢欲动,他根本动不了!
  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身体的那只怪物在操纵他,他就这样呆傻地站在原地,像假人模特,即使被刀捅进身体,也忍受着疼痛,直直地站在那让她捅他。
  刀子在里面搅啊搅,他像在进行一场注射了不足量的麻药的外科手术。疼痛不足以让他痛得休克或崩溃,痛感却十分明显。他清楚地感觉到,刀子在他的身体里搅来搅去。
  他的器官被弄得乱动,从原本的位置上移动。
  “在哪里?”林溪谣自言自语地说。
  不知道她在和谁说话。
  “我在这里。”
  居然有人回答她。
  “我在这里。看看我。来接我。”有人类杂质的肉块说,“我讨厌这种烂泥扶不上墙的废物。不听我的命令,自作主张的家伙就该去死。”
  它的语气里带了私怨。
  惹怒它的人,它一定要让他去死。这是它报复人的方式。
  所以它主动投敌,扑向它最爱的女人的怀抱。
  “把我挖出来呀。我就在这里。”它诱惑她道。
  林溪谣总算定位到声音的来源。
  在asher腹部中心被她射穿的地方。
  看来他确实中了弹,那不是她的幻觉。
  她毫不犹豫地再一次攻击那处曾经的患口,刀被从腹部拔出,她像剔骨的学徒,技艺不够娴熟,胜在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胆子够大,干净利落地将那块肉剜了下来。
  和怪物共生的少年,和它暂时共有恢复的能力。尖刀在腹部搅动的同时,他的伤口,器官,一直在不停地愈合,归位到原来的位置上。
  但他腹部的那块肉被剜出,伤口无法再愈合。他足够幸运,这团杂质肉块算得上强大,在剜出来的时候,其他的伤口早就恢复得差不多。因此,他身上只有这团体积不大的肉被挖走,留下在流血的空空的洞口。
  缺少了麻醉剂,真实的疼痛感席卷了他。asher几乎是当场就冒着冷汗,痛得半滚在了地上。
  “好香的味道啊。你们有没有闻到很熟悉的味道。”
  教室外传来人的说话声。
  他们注意到了这间教室的异常:“咦?不是从外面被锁上了吗?怎么还有人在里面?而且里面的气味,好像是他?”
  “又好像有点不一样。”
  “算了,不管了。我们去找管理员女士要钥匙,把门打开再说吧。我是真的闻到里面有好香的东西。”
  一阵脚步声,他们急不可耐地跑着去拿钥匙了。
  林溪谣看着被她剜出来的,一点asher的血也没有沾上的肉块,一句话也没说。
  它要去寻找新的宿主了。所以把最近的人类都引了过来。
  一直在旁边默默对林溪谣犯花痴的江煜,收起那张春意荡漾的脸,暗地里咬牙切齿。
  她居然亲自动手,握住了一块那么脏的肉块。
  她都好几天没有碰他了。
  凭什么??!!!
  可是他不能表现出来,不然那团垃圾一定会嘲笑他。他不能在林溪谣面前因为这种劣质货丢了面子。
  果不其然,杂质肉块马上挑衅他:“看到没有?你有看不起我的这个本事吗?她不还是愿意碰我?在她的心里,我们是差不多的。”
  “好臭啊。”林溪谣突然说话了。
  她极少亲自接触江煜的肉块。并不是因为嫌弃,好吧,还是有一点嫌弃的,谁平白无故喜欢握着一块诡异的肉块?
  她又不是真的神经病。
  即使形态看上去是有些惊悚的,但是怪物本身就有散发诱惑的魔力,林溪谣一般极少发自内心地对肉块们发表“恶心”的评价。
  尤其是她自从内心有点接纳江煜之后,愈发不会对它们产生消极的评价了——她只会觉得很烦。
  像心爱的衣服套装,或者是玩偶玩具,遗失了其中一部分占比极小的配件。她就是觉得很不爽,完整的套装被打乱,她的强迫症要发作了。
  因此她必须去外面寻找,把江煜所有的肉块都找到,重新装回他的身体里。
  可眼前这团肉块让她产生了厌恶的感觉。
  如果把它一起收回江煜的身体里,她可能会连带着讨厌江煜的整个人。
  没等林溪谣看向江煜,征求他的意见。他就抢在她面前说道:“把这团碍眼的东西烧掉!我看不得这么丑的东西打着山寨我的名号招摇过市!把它踩扁、碾碎、撕裂,烧光,哪一项都行!!!”
  “明白了。我也是这样想的。”林溪谣对他投去一个默契的眼神,从背包里拿出打火机。
  大拇指按住打火的开关,火苗升起,那团肉被她拎着在火上烤。
  虽然效率不高,她也有自己的考量在。
  如果再放在大火里烧,它长脚自己跑出去怎么办?
  不是没有先例的。
  火苗滋滋地燃烧,空气中散发出一股奇妙的异香。
  燃烧着的...
  美味肉质动物的味道,清甜爽口植物的味道,油脂味,美人味.......
  肉块人类的那部分思维在哀求她;“林溪谣,我好爱你,很爱你。求求你,看在我爱你,愿意被你宰割,被你握在手里的份上,放过我吧?我这么爱你,从来没有做过伤害你的事情。我也是你爱的一部分啊。”
  “我会降临到这个世上,是因为那个雨天,你的情绪唤醒了我。所以我长成了你最喜欢的模样。我是为回应你的期待,为你而来的啊。你这么喜欢我,对我多一点耐心。好好教育我,我会改邪归正的好吗?”
  “现在就把我这样随便烧死,未来有一天,你一定会后悔的。”
  它精神分裂,怪物的那部分又开始说话:“你的手心,好温暖。我好爱你,能够被你杀死,死了我也愿意啊。我生来就是要被你杀死的。我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就算是主体,也没有办法体会到被你真正杀死的快感吧。”
  不管它说什么,林溪谣都没有一丝动摇,她像个无动于衷的旁观者,冷血地看着不耐火的怪物被她烧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