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一个说对方“身上的肉太老”,一个说对方“身上的肉添加过杂质”,吵得不可开交。
  修罗场有趣是有趣,但持续太久,耽误了正事,未免就显得有些烦躁。林溪谣给他们每人头上来了一下:“你们到底有完没完!”
  “唔...”他们不约而同地摸了摸被她打过的脑袋,分别露出各自满足时会有的神情。
  一个勾起嘴角,耍帅一般浅浅地笑;另一个则是神情抽象夸张,五官陶醉地扭在一起,似乎马上要融化了。
  好恶趣味!不管怎么变,江煜都是抖、m吗?
  两只怪物,一个女人,沉浸在唯有她们三者的世界中。也许林溪谣自己都未曾察觉,江煜早就融入她的生活。她逐渐习惯把他当作需要认真对待的对象。
  所以,她理所当然地忘记,这附近还有某个危险分子的存在。
  她的松懈给了危险分子追上来的机会——asher开着事先从租车行租赁来的黑色路虎,追上了他们。
  看看见黑点的视线范围内,他像个喝醉酒后不要命的疯子,靠近,然后像是想要直直往这边撞过来。
  直到车身快要逼近其中一个江煜,他才忽然一个急刹,车子漂移出去,轮胎在地面上留下用力的抓痕。
  “这个丑人怎么追上来了?”
  “他还痴心妄想地想要我的林溪谣?”
  两个江煜虽然彼此互相看不上对方,但那是他们内部之间的事情。面对共同的敌人,怪物的两只分身可以做到完全放下之前的恩怨,冰释前嫌,齐心对抗外来的敌人。
  他本身是不把人类放在眼中的。但这个长相给他提鞋都不配的丑陋男人——在江煜眼中,他就是一只长得漂亮一点的蚂蚁。人类踩死蚂蚁的时候,怎么会去关注一只蚂蚁长得有多美。
  问题在于asher感兴趣的人是林溪谣。江煜并不害怕他把林溪谣从他身边抢走。
  :=
  因为他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毕竟世上没有比他更完美的生物!
  怪物唯一担心的地方是他会不会攻略不成,气急败坏后杀死林溪谣。
  这对江煜来说十分重要。
  最初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想象过林溪谣死后的模样。
  就算是尸体,想必她的模样也是可爱的。停留在尸体上表情,或许是惊恐,或许是满足,或许是不甘,或许什么表情都没有——光是想象,他就要兴奋得颅内高.潮了。
  哪一种表情,他都会爱她爱得无法自拔。
  可她到底不是他这样完美的生物!脆弱的人类,随时都会被意外夺走生命。
  快感刺激大脑的下一秒,江煜又伤神地想:她死后,身体的温度会立马流失,气味也随着温度下降而逐渐消散到接近没有。
  时间一长,人类的尸体会长出尸斑,散发出恶臭。
  即使这样,他也会依旧爱她。也有可能他会在她的尸体发臭,最后化成水之前,把她吃进肚子里。
  他可以和她融为一体。
  关于林溪谣,江煜设想了许多种可能性。刚才提到的想法只是最坏情况下的权宜之计。好端端的,他为什么会期望林溪谣随便死掉?
  她要活着,好好地活着,比其他人都要肆意。就像他一样。
  这样她才能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惊喜和快感。
  眼下,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叫asher的家伙,极有可能成为剥夺他幸福的可恶蝼蚁。
  区区一个丑货,他怎么敢?!
  江煜难得把另外一个人类放入自己高傲的眼中。
  他要用什么方法解决asher呢?
  从仓库中复活的江煜留有被他多次杀死的记忆。他冷漠地搜索着这些记忆,不带任何感情波动,就为找出适合他使用的方法。
  而另外一个打扮花哨的江煜,则因为吞吃过一名人类,怪物纯净的肉块内注入了属于人类的杂质,心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以人类思维方式引导出来的恶意念头。
  因为厌恶他觊觎属于他的林溪谣,江煜想好好折磨他一番,以他的惨叫来倾泻心中的怒火,最后再将他的尸体抛至荒郊野外,留给林间、天上的野兽果腹。
  他们的想法在心中隐秘地进行,哪怕听不见他们内心的声音,凭她对江煜这种生物的了解程度,林溪谣也知道这两个美少年长相的非人怪物在打什么主意。
  她决定先阻止他们一次。毕竟决定与怪物为伍,不代表她就要完全摒弃人性中良善的部分,她只是想活得更加不受拘束,随心所欲一些而已。
  在asher眼里,她的好心是向他发出的,喜欢他的信号:“你现在离开还来得及。离我们远远的,未来我会把这些搅乱你生活的怪物带走。你还可以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继续过正常人的生活。”
  “别开玩笑了。你心知肚明,像我们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在这个满是恶臭的人类社会中幸福地生活。”
  asher在他的世界中,人前表现出一副社会精英的模样;然而越是伪装得精妙,内心便越是压抑,甚至不如那些将无法融入人群的缺陷直接明牌展示出来的“天生废物”们。
  他明明最讨厌男人的触碰,不喜与他们讨论精英阶层喜欢的话题,却因为带着面具,不得不时时刻刻扭曲自己的真实想法,假装乐在其中,和男人勾肩搭背,谈天谈地谈女人的器官。
  他厌恶至极,可为了活出精英的模样,维持自己的地位,他毫无办法。偶尔间告诉他能有把世界搅得一团糟的怪物,他怎么能不心动?
  所以林溪谣和怪物,他都要收入手中。
  前者作为和他命中注定会产生联系的伴侣,和他在水底沉浮,永不上岸。后者则是他们一起饲养奴役的怪物,用来作弄讨厌的人类。
  没错,他们可以利用江煜,在这个世界上自由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如此一来,曾经受过的创伤就会变成他们的免死金牌。他们可以心安理得地利用怪物的能力,报复世界,满足自己的私欲。
  诱惑实在太大,所以他才拼上一切,追上离开许久的林溪谣和江煜。即使失败的代价是死亡,他也要赌一把。
  asher从储物箱中掏出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同为肉.身凡胎的林溪谣。
  “我们有好好再谈一次的机会吗?”
  【作者有话说】
  写下雨的时候,有人觉得掉san吗?我自己写的时候都起鸡皮疙瘩了
  第30章 校园都市传说(三十)
  ◎雄竞的胜利者◎
  一把枪口明晃晃对准威胁自己,林溪谣她有说“不”的机会吗?
  笑话,虽然她也好不到哪里去,但asher这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性格偏执的人,只要她敢拒绝,他绝对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这波叫做以己度人。
  林溪谣举起双手,慢慢向他靠近。
  铂金色浅发少年点点头,被她顺毛得像一只改邪归正的进口洋娃娃。这里是他的地盘,对他来说,林溪谣才是进口的黑发东方娃娃。
  “好孩子。靠近一点。”asher笑得单纯无害,俨然一个童话故事里的小王子模样。
  和语气里的执着不同,他的手却在不停发抖,像是因为害怕拿不稳手上的枪——
  一声意料之外刺耳的爆破声,他竟然朝着地面开了一枪。
  林溪谣和asher本人的耳膜皆是一震。
  这个疯子!
  asher的手不抖了,他警告两只江煜中的不知道哪一只:“f**k,别想着控制我,我会在那之前开枪。”
  “嗤。”
  两只江煜异口同声表示他真烦人。
  他们还是乖乖停了手。谁都不敢赌他开枪的可能性。这一点,即使不需要心灵交流,两个江煜也能达成共识。
  确认不会再受到这对奇异生物的干扰,asher再一次把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林溪谣。
  “现在,上我的车。”asher命令道。
  林溪谣听话,举起双手,慢慢靠近他。
  asher紧绷的脊背放松下来。他不担心她会捣鬼。
  男女的力量有绝对的悬殊,他在男人之间算得上娇小没错,但就算是这样的他,也有直接掐住林溪谣脖子,将她活活掐死的力量。
  体型的差异给了他自信和勇气。
  “你别开枪...我马上过来。”
  看吧,果然,她被他吓到了。看着黑发女孩惊恐的神色,asher闪过一丝不忍。他保证,这是他人生最后一次如此粗暴地对待她。
  前提是她以后也要乖乖听话......
  她在他心中确实是不同的。
  就在他走神的一刹那,身体突然被人一撞,力气不算很大,可他毫无防备,竟然也被撞得失衡了一下。
  林溪谣学习日本人最爱的肘击,用手肘狠狠顶向asher的上腹部。
  “唔。”asher猝不及防。
  她豁出去,想抢走男人手里的枪,可asher他到底是个运动员,对身体的控制力远超常人,很快就从失衡的状态中站稳。
  两人一起,抢夺那把拉下保险的手.枪,在手劲的比拼中,asher很快就抢到上风,这时,忽地一声枪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