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查客醒忍俊不禁:“他只是开了个食品贸易公司,哪有这个本事,你们就被他的玩笑话吓住了?”
  “我是自愿的,我当年就看出你是他的小媳妇儿!我还关注了你们的超话,不过……”小齐同学摸了摸后脖颈,“不知道怎么回事,郑姚的玩笑让人不敢拒绝。”
  很多同学已是十年未见,大家都很兴奋,凑成几堆,侃侃而谈,话题居然和当年没什么区别,依旧是人生理想、跑车豪宅、冰球马术高尔夫,他们的订婚party秒秒钟变成国际高中的课堂。
  郑姚分完蛋糕回来,搂住查客醒的腰,小声抱怨:“他们还是好吵。”
  “嫌吵你还威胁人家必须回来?”查客醒确实不太理解郑姚为何要如此大费周章地邀请这些他们并不熟悉的同学。
  他那个尚在策划中的求婚仪式,其实只有他们彼此。
  “他们是我们相识时的npc,有纪念意义!”郑姚得意地说。
  齐同学比两位主角还要活跃,他大声招呼:“同学们一会儿都别走,我的私人航空收藏展也在这个场地!很快就能布置好!”
  郑姚翻白眼:“属姓齐的最吵!”
  查客醒偏头,撞了一下郑姚的太阳穴,笑骂:“你也太过分了,抢了人家的时间,居然还抢了人家的场地!”
  “他活该,谁让他当年办什么破庆功宴,给你的生日会捣乱!不过我也不是故意的,他整天刷屏,看起来跟所有人都很熟,那我当然得找他问联络方式了,场地就顺便征用了!”
  抓住查客醒的手,十指交握,戴着戒指的两根无名指碰撞在一起,郑姚是越看越满意。领不领证倒是无所谓,他又不能把结婚证贴脑门上,不如戴着戒指招摇。
  啪嗒。
  一滴温热的水珠,砸在他的手背上。
  “阿醒?”郑姚抬起头,就见那黝黑的眸子里,晶莹的泪珠断了线。
  “快看快看!查客醒喜极而泣啦!”
  “快拍照!快录像!传到超话去!”
  快门声此起彼伏,闪光灯晃个不停,一向心大能装银河系的郑姚敏锐地察觉到,阿醒的情绪不仅仅是喜极而泣那么简单。
  “你怎么了?不喜欢这样吗?”郑姚稍微有点慌,捧着阿醒的脸,拇指探入镜片底下,擦拭他被泪水沁得泛红的眼角。
  众人面前阿醒总是会害羞,难道他其实并不喜欢这样吵吵闹闹的求婚仪式?
  “我喜欢!”
  查客醒不断地点头,用力抱住郑姚,抱住他已经成功兑奖的人生彩票。
  郑姚回抱查客醒。他仍然一头雾水,搞不清楚阿醒眼泪背后的千头万绪,但他只需确认阿醒是真心高兴,就万事大吉。
  于他而言,原因永远没有抱紧怀里的人重要。
  “姚姚,我好幸运!”
  “吓我一跳,小混球儿!”
  小混球儿脑海中的迷宫,或许他一生都无法理清,那又如何,他有迷途不返的兴致和死磕到底的决心。
  姚姚不懂,但姚姚行动力超强!
  姚姚能搞定一切,抚慰阿醒所有的不安与彷徨。
  “来来来,拍张大合照!”小齐同学还在上蹿下跳,指挥全体同学站成两排。
  两位准新人自然要站中间,可是查客醒一直泪眼婆娑,鼻子一抽一抽,显然不上镜。
  有女同学打趣:“查客醒!你是水做的吗?你可不可以清醒一点!”
  一只大手按在他的头顶,查客醒顺势歪头,抓着郑姚的衣襟,依偎进那温暖宽阔的怀抱。
  随着胸膛的震动,郑姚低沉带着笑的声音响起:
  “在我身边,你可以不清醒。”
  是的。
  至少在姚姚身边,他可以永远不清醒。
  完
  作者有话说:
  完结了。
  十年之后的第一篇文章,很顺利的完结了。
  连载过程中承诺过大家,一定是一个最最最幸福的he。
  希望做到了。
  明天上午11:00,还会有一个if线的番外。
  如果没有在一起……是对他们性格的很重要的补充。
  不在一起,才知道,在一起,有多么重要。
  谢谢大家一路的陪伴。
  之前很多留言,我怕剧透不敢回,现在开始,我会变成话痨。
  希望大家能多多留言。我们聊剧情,聊人物,聊姚姚与阿醒的爱情。
  第117章 番外——如果没有在一起
  郑姚篇
  郑姚十八岁那年,被送回cn。
  踏入那间乱哄哄的教室,他很纳闷,这就是国内的高中吗?不是说国内学校的高中生都是头悬梁锥刺股的好学生吗?眼前这群镶着金边的苍蝇般四处乱窜的家伙,怎么看起来比us那些同学还傻逼。
  做完自我介绍,郑姚大步流星地走下台。手臂摆动的幅度太大,手背碰到了一张柔软的脸颊。他低下头,目光与一双如初生小鹿般清澈漂亮的眼睛相遇。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腮边有点婴儿肥,翘翘的鼻子红红的嘴。
  男孩的课桌上叠放着一摞练习册,摊开的那本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娟秀的小字。
  郑姚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好,这个男孩完全符合他对好学生的所有憧憬,一个乖巧上进的乖宝宝,一个散发着书香味的小美人……只可惜是个男孩。
  要是女孩,我……我也不会追。
  我很快就要回us了,我可不敢碰这种轻轻一掐就会流出汁水的糯米团子。
  我是个讲规矩的小流氓,还是唐人街的姐姐们比较适合我。
  不过,暗恋是没有问题的。
  郑姚想,哪个小流氓的学生时代没暗恋过一个好学生呢?
  这也是人生的一种体验了,或许很短暂,但一定很有滋味。回cn来,也不全然是坏事。
  郑姚十九岁那年,us的事情全部解决。老头打来电话,问他是要现在回ny,还是把高中读完再回去。毕竟再有八个月,他就高中毕业了。
  郑姚毫不犹豫地决定回ny,因为上个月,他暗恋的小美人出国留学了。
  小美人离开的时候,同学们为他办了一场小型欢送会,地点就在学校餐厅。小美人说了几句“保持联系,等我学成归来再聚”的客套话。
  他们拍了一张大合影,小美人站在中间,郑姚则站在最边缘,隔着最遥远的距离。
  郑姚还记得,他和小美人距离最近的那次,发生在体育课上。当时他飞身救球,手指碰到了小美人的几缕头发。
  他摔落在地,仰面望着小美人。
  小美人坐在长椅上,垂头注视着他。
  仅仅三秒,他起身就走,再多一秒,他都无法克制地想将暗恋变追求。
  他从未与小美人说过一句话,但他记得小美人为他关过窗。
  虽然他怕热不怕冷,但关窗也很好,风中有柳絮,飘进他的眼睛里,他使了浑身力气才忍住流眼泪。他那时趴在桌子,看着小美人的背影,暗暗想,原来这就叫初恋啊,这么美好又这么伤。
  回到us后郑姚没有再读书,也不想跟着老头混,无所事事地闲晃了一年多,遭遇了一场绑架。他被囚禁在一个潮湿阴冷的地窖中,每天都被老鼠啃咬,还会挨上一针。第三天,他口吐白沫浑身抽搐,濒死前抓住机会反杀给他打针的人,终于逃了出来。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杀人。
  而那三针造成的瘾,差一点抹杀掉他的灵魂。
  经历了三个月不人不鬼的挣扎,郑姚终于振作,开始参与老头的“事业”。他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老头的衣钵,包括人人称道的江湖义气,包括同时拥有许多红颜知己。周围所有人都说他和老头很像,他其实讨厌别人这么说,但他已无法离开这个环境。
  二十五岁那年,他改名为郑同尘,正式成为郑家的当家人。他的大哥大姐都是他的帮手,因为老头死了,老头早早立了遗嘱,临死之前还对梁叔托付:“你得帮姚姚……”
  二十八岁那年,他亲自为老头报了仇,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个狗东西咽气时他心中无比畅快,哪怕代价是断了一条腿,膝盖以下截肢,但他从不后悔。
  至此再没有人不服他,他成为北美地区华人圈子里唯一的老大。
  他装了金属假肢,走起路来健步如飞。他依然备受女人青睐,但他终身没有结婚。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最终他有了比老头还庞大的“后宫”。
  他还有很多孩子,大女儿不是他的种,不过没关系,他视如己出的喜爱,对那个女人也从来没有介怀。
  谁的人生中没有爱过一个人渣呢?
  他也成为了许多女人人生中的那个人渣。
  大女儿成绩很好,就是中文字写得很丑。拿着女儿那鬼画符一样的作业本,他突然想起多年前,他曾偷过一本练习册。
  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工整娟秀的小字。
  只可惜当晚就搞丢了,他有些后悔,那时的他以为时光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