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话落,外头传来小汽车的声音,车上下来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方脸男人,正是老金的大儿子,金卫国。
另一个在市里教育局工作,说是也在赶回来的路上了。
王群水啧啧两声,“你看看,金艳抱回来也是她有福气,借了个肚子出来,命里就是这家里的人。”
说着说着又看向身边自己还小的儿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儿啊,爹也不求你有多大出息,咱以后也能上部队里当兵也成。”
王顺笑的见牙不见眼,少年声音也清亮,“爹,我要考大学!”
“哎,好儿子!”
旁边的凤玲笑起来,眼里是几乎要溢出来的幸福感。
宋青书听完不免唏嘘,以前还以为农村生活朴实,每天大家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没想到每天这么多小八卦能聊。
还都让宋青书很震惊。
贺峰见他垂着眸子不知道想什么,凑过来捏捏他的耳朵,安慰着说了句:“至少现在她过得好。”
宋青书点点头,还给他一个微笑,梨涡挂在脸上看着可爱得紧,贺峰想伸手戳他陷下去的小梨涡,但这是在外头,没敢。
开席之后,穿着大红旗袍样式的婚服的金艳揽着一身中山装,胸口别着一朵大红花的赵金辉,他换了个眼镜,边框在太阳下看着亮晶晶的。
老金走过来给每一桌上发酒,是市里的酒厂产的白酒,纯粮食的,他也换了一个新眼镜,镜腿不再是破烂的粗绳了。
“都吃好喝好啊。”还请了俩吹唢呐的跟着小夫妻,两人得一桌桌敬酒,走过来时唢呐声震耳。
贺峰知道他们要过来就直接把人捂着耳朵塞进怀里了,动作快过了脑子,直接忘记这是在外头吃席了。
他是怕震得宋青书耳朵难受。
“小爷。”金艳笑着揽住赵金辉过来,他应当是不太能喝酒,现在原本冷静的脸上已经有些红了。
其实她们家不是贺家村的,老金也没按照辈分跟贺峰论什么,贺峰觉得他是自己爹的朋友,但金艳从小就跟着村里的人喊自己小爷,大了再让改口也不改。
唢呐声停了贺峰才松开宋青书,找补了句:“他身子不好,别震着。”
金艳眨眨眼睛,不置可否,“来小宋老师,小爷,喝酒。”
她和赵金辉站在阳光下,一对新人穿着板正的,喜庆的衣裳,在全村人的见证下结为夫妻。
宋青书眨眨眼睛,跟贺峰同时站起身,他俩的衣裳颜色相近,脚上的布鞋也是一模一样的款式,和两人面对面站着。
金艳把杯子碰着宋青书的,赵远辉碰了碰贺峰的被子,四人同时仰起头喝下酒,在阳光白云下,也算都行过了礼。
透明得有点泛着黄的粮食酒,口感绵和醇香,当地能喝的人都觉得是甜的,比如贺峰。
但宋青书还是被辣的吐吐舌头,刚好这时候桌上上了那道他喜欢吃的葡萄鱼,“这是啥,以前儿席面上可没见过。”
“李霞弄出来的新菜,尝尝吧。”贺峰解释道。
“那你们吃着,吃好喝好啊,俺去下一桌了!”金艳笑着拽走愣神的赵远辉,他性格如此,不如金艳那么开朗,见人最多也就笑笑,喊一声。
大多时候都是静默的,坐在自己位置上做事情,偶尔抬头拿掉眼镜捏捏鼻梁骨。
这是宋青书对赵远辉的印象,他身上的带着股儒雅的感觉,并不会让人厌烦他的安静,反而觉得他时在沉思。
但这样的人,见了金艳就会不停地笑,陪她说话,跟她聊天。
这是爱的表现。
宋青书把葡萄鱼里的葡萄干塞进嘴巴里,有点酸,但能压下刚才白酒的辛辣。
“辣着了么?”贺峰用左手捏捏他的手心,宋青书眼里都溢出一层雾水了,还摇头呢,“没有呀。”
贺峰也不拆穿他,嘴角勾了勾,又给他夹了块鱼肉,“快吃吧。”
一场席十八道菜吃下来,宋青书哪怕已经很克制了,还是撑得打嗝,回到家贺峰把手放在他鼓起来的小腹上,给他揉着肚子。
“哥,你以前穿军装也那么酷吗?”
贺峰不太明白,“啥是酷,怨不得你今儿一直盯着金卫国看呢,看人家衣裳呢啊。”
“酷就是帅,额,就是夸你俊,我肯定看衣裳呀,他还没有你俊呢!”这小嘴跟抹了蜜一样。
掌心下柔软的触感和微微凸起来的熟悉弧度,让贺峰喉结滚了滚,眼神瞬间就暗下来。
一看到他这幅样子宋青书就知道他要做什么,连忙拿手推他,笑着亲贺峰的嘴唇,“不成,大白天呢。”
还有就是,贺峰精力太旺盛了。
平时在大队里坐着,没事儿还要去菜园子里看看菜,除除草,施施肥,再松松土,这两天他还在刨地,每天扛着铁耙就下地,吃饭时间再回来。
换了别人忙得脚打后脑勺,到家不是想歇着就是睡觉,贺峰还有空把院子清理了,不知道从哪要的扫帚苗苗,要手编一个出来。
他的手仿佛有魔力,会钉板凳会修瓦房,能下地干活也能骑自行车,现在还要手编扫帚。
都这样了,晚上还能有力气折腾宋青书,手上知道收着劲儿,但是快感压过理智的时候,他就不知深浅地猛烈动作。
而且一次还不行,贺峰说平时都没敢,也不让,休息了也不成吗?
宋青书看着他黑沉沉的眼睛,根本拒绝不了贺峰的要求,任由灼热的吻落在全身,黏腻湿滑的舌钻进口腔。
每次宋青书被弄狠了,哭得眼眶湿哒哒的,眼尾的发丝都粘连在一起,被贺峰用手指一点点分开。
贺峰还有空评价,说崽崽头发长了,得找时间去理理发。
被拒绝了贺峰还是觉得有点遗憾的,“好。”
“晚会儿去街上剪剪头发?长了扎不扎后脑勺?”
宋青书眨眨眼睛,“好呀,午睡醒了就去吧。”
贺峰揽着他躺在床上,让宋青书抱着自己睡,不然没睡多久宋青书就会缩成一小团,像个虾米似的自己窝在一角。
那样的姿态贺峰看不得,会强制性把他抱回来,紧紧搂在自己怀里。
他还发现,如果自己在里头过夜,宋青书就不会半夜逃开,乖崽崽就是乖崽崽。
他轻轻拍着宋青书后背,手上给他揉肚子的动作也缓慢许多,甚至海哼着什么不成调的曲子,也听不出来是啥。
外头的小黑小花刚才也跑过去吃席的地方大吃一通,连吃带拿地往地里又埋了骨头才乐颠颠跟着两人跑回来。
现在也缩在树荫下,两个圆团子一大一小,正睡得香甜。
第44章 我的乖崽
冬天比想象中来得还快, 今年的天异常的冷,气温还没降到个位数的时候,贺峰就带着宋青书跑去扯了布, 他那一小块地种的棉花还是不够,又买了些棉花。
贺峰针线活并不算好,平时可以缝补衣裳,做棉衣还是不行的, 于是找了刘嫂帮忙给宋青书赶两身过冬的棉衣。
今年棉花收成好,个个棉花雪白,扯开在太阳底下晒得蓬松柔软又被装起来。
刘嫂让他把东西都拿到家里来, 秋后她正好闲着没事儿, 做两身衣裳也算是找点活干。
贺峰要给钱她不让, 说这就是给家里孩子做衣裳, 哪有要钱的道理, 自那贺峰就不让他做饭,晌午晚上三人一起吃。
他没有自己做衣裳的经验,之前的棉衣都是在部队发的, 所以扯得布很多,棉花也不少。
刘嫂知道他疼宋青书, 平时也看得出来, 在家啥也不让干, 最多吃完饭让宋青书去厨房放个碗。
有时候碗也不让端, 就让他去干自己的事儿。
比刘嫂带孙子孙女时宠的多, 她从不惯着小孩,该学的不会让少学一分,自己吃饭自己端碗,吃完了还要把碗放回厨房。
这在她看来是最基本的, 所以孩子们也都独立。
但放在宋青书身上,她也不觉得贺峰这样过分疼爱,毕竟那么瘦一个男孩,带着点儿病弱,看着也不能做什么活。
加上宋青书招人喜欢,往那一坐,看个书,或是平声细语地和人说话,就让人心里舒服。
第一件棉衣做好,第二天就是小雪,天上也确实落了几片小雪花,宋青书坐在屋子里头烤火,让贺峰别把门关严实,容易中毒。
这点生活常识贺峰还是知道的,但还是夸了一句宋青书知道的多,然后给门扯开一条缝。
冬天冷,小花和小黑往屋里钻两人也不拦着,毕竟再厚的一层毛也怕冷。
前些天还找了不要的衣裳,给小花和小黑各拢了个小窝。
一边弄还一边吐槽,说小黑小时候抱回来看着圆圆的,乌黑一小团,现在咋长这么大,铺个窝都更废衣裳。
另一个在市里教育局工作,说是也在赶回来的路上了。
王群水啧啧两声,“你看看,金艳抱回来也是她有福气,借了个肚子出来,命里就是这家里的人。”
说着说着又看向身边自己还小的儿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儿啊,爹也不求你有多大出息,咱以后也能上部队里当兵也成。”
王顺笑的见牙不见眼,少年声音也清亮,“爹,我要考大学!”
“哎,好儿子!”
旁边的凤玲笑起来,眼里是几乎要溢出来的幸福感。
宋青书听完不免唏嘘,以前还以为农村生活朴实,每天大家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没想到每天这么多小八卦能聊。
还都让宋青书很震惊。
贺峰见他垂着眸子不知道想什么,凑过来捏捏他的耳朵,安慰着说了句:“至少现在她过得好。”
宋青书点点头,还给他一个微笑,梨涡挂在脸上看着可爱得紧,贺峰想伸手戳他陷下去的小梨涡,但这是在外头,没敢。
开席之后,穿着大红旗袍样式的婚服的金艳揽着一身中山装,胸口别着一朵大红花的赵金辉,他换了个眼镜,边框在太阳下看着亮晶晶的。
老金走过来给每一桌上发酒,是市里的酒厂产的白酒,纯粮食的,他也换了一个新眼镜,镜腿不再是破烂的粗绳了。
“都吃好喝好啊。”还请了俩吹唢呐的跟着小夫妻,两人得一桌桌敬酒,走过来时唢呐声震耳。
贺峰知道他们要过来就直接把人捂着耳朵塞进怀里了,动作快过了脑子,直接忘记这是在外头吃席了。
他是怕震得宋青书耳朵难受。
“小爷。”金艳笑着揽住赵金辉过来,他应当是不太能喝酒,现在原本冷静的脸上已经有些红了。
其实她们家不是贺家村的,老金也没按照辈分跟贺峰论什么,贺峰觉得他是自己爹的朋友,但金艳从小就跟着村里的人喊自己小爷,大了再让改口也不改。
唢呐声停了贺峰才松开宋青书,找补了句:“他身子不好,别震着。”
金艳眨眨眼睛,不置可否,“来小宋老师,小爷,喝酒。”
她和赵金辉站在阳光下,一对新人穿着板正的,喜庆的衣裳,在全村人的见证下结为夫妻。
宋青书眨眨眼睛,跟贺峰同时站起身,他俩的衣裳颜色相近,脚上的布鞋也是一模一样的款式,和两人面对面站着。
金艳把杯子碰着宋青书的,赵远辉碰了碰贺峰的被子,四人同时仰起头喝下酒,在阳光白云下,也算都行过了礼。
透明得有点泛着黄的粮食酒,口感绵和醇香,当地能喝的人都觉得是甜的,比如贺峰。
但宋青书还是被辣的吐吐舌头,刚好这时候桌上上了那道他喜欢吃的葡萄鱼,“这是啥,以前儿席面上可没见过。”
“李霞弄出来的新菜,尝尝吧。”贺峰解释道。
“那你们吃着,吃好喝好啊,俺去下一桌了!”金艳笑着拽走愣神的赵远辉,他性格如此,不如金艳那么开朗,见人最多也就笑笑,喊一声。
大多时候都是静默的,坐在自己位置上做事情,偶尔抬头拿掉眼镜捏捏鼻梁骨。
这是宋青书对赵远辉的印象,他身上的带着股儒雅的感觉,并不会让人厌烦他的安静,反而觉得他时在沉思。
但这样的人,见了金艳就会不停地笑,陪她说话,跟她聊天。
这是爱的表现。
宋青书把葡萄鱼里的葡萄干塞进嘴巴里,有点酸,但能压下刚才白酒的辛辣。
“辣着了么?”贺峰用左手捏捏他的手心,宋青书眼里都溢出一层雾水了,还摇头呢,“没有呀。”
贺峰也不拆穿他,嘴角勾了勾,又给他夹了块鱼肉,“快吃吧。”
一场席十八道菜吃下来,宋青书哪怕已经很克制了,还是撑得打嗝,回到家贺峰把手放在他鼓起来的小腹上,给他揉着肚子。
“哥,你以前穿军装也那么酷吗?”
贺峰不太明白,“啥是酷,怨不得你今儿一直盯着金卫国看呢,看人家衣裳呢啊。”
“酷就是帅,额,就是夸你俊,我肯定看衣裳呀,他还没有你俊呢!”这小嘴跟抹了蜜一样。
掌心下柔软的触感和微微凸起来的熟悉弧度,让贺峰喉结滚了滚,眼神瞬间就暗下来。
一看到他这幅样子宋青书就知道他要做什么,连忙拿手推他,笑着亲贺峰的嘴唇,“不成,大白天呢。”
还有就是,贺峰精力太旺盛了。
平时在大队里坐着,没事儿还要去菜园子里看看菜,除除草,施施肥,再松松土,这两天他还在刨地,每天扛着铁耙就下地,吃饭时间再回来。
换了别人忙得脚打后脑勺,到家不是想歇着就是睡觉,贺峰还有空把院子清理了,不知道从哪要的扫帚苗苗,要手编一个出来。
他的手仿佛有魔力,会钉板凳会修瓦房,能下地干活也能骑自行车,现在还要手编扫帚。
都这样了,晚上还能有力气折腾宋青书,手上知道收着劲儿,但是快感压过理智的时候,他就不知深浅地猛烈动作。
而且一次还不行,贺峰说平时都没敢,也不让,休息了也不成吗?
宋青书看着他黑沉沉的眼睛,根本拒绝不了贺峰的要求,任由灼热的吻落在全身,黏腻湿滑的舌钻进口腔。
每次宋青书被弄狠了,哭得眼眶湿哒哒的,眼尾的发丝都粘连在一起,被贺峰用手指一点点分开。
贺峰还有空评价,说崽崽头发长了,得找时间去理理发。
被拒绝了贺峰还是觉得有点遗憾的,“好。”
“晚会儿去街上剪剪头发?长了扎不扎后脑勺?”
宋青书眨眨眼睛,“好呀,午睡醒了就去吧。”
贺峰揽着他躺在床上,让宋青书抱着自己睡,不然没睡多久宋青书就会缩成一小团,像个虾米似的自己窝在一角。
那样的姿态贺峰看不得,会强制性把他抱回来,紧紧搂在自己怀里。
他还发现,如果自己在里头过夜,宋青书就不会半夜逃开,乖崽崽就是乖崽崽。
他轻轻拍着宋青书后背,手上给他揉肚子的动作也缓慢许多,甚至海哼着什么不成调的曲子,也听不出来是啥。
外头的小黑小花刚才也跑过去吃席的地方大吃一通,连吃带拿地往地里又埋了骨头才乐颠颠跟着两人跑回来。
现在也缩在树荫下,两个圆团子一大一小,正睡得香甜。
第44章 我的乖崽
冬天比想象中来得还快, 今年的天异常的冷,气温还没降到个位数的时候,贺峰就带着宋青书跑去扯了布, 他那一小块地种的棉花还是不够,又买了些棉花。
贺峰针线活并不算好,平时可以缝补衣裳,做棉衣还是不行的, 于是找了刘嫂帮忙给宋青书赶两身过冬的棉衣。
今年棉花收成好,个个棉花雪白,扯开在太阳底下晒得蓬松柔软又被装起来。
刘嫂让他把东西都拿到家里来, 秋后她正好闲着没事儿, 做两身衣裳也算是找点活干。
贺峰要给钱她不让, 说这就是给家里孩子做衣裳, 哪有要钱的道理, 自那贺峰就不让他做饭,晌午晚上三人一起吃。
他没有自己做衣裳的经验,之前的棉衣都是在部队发的, 所以扯得布很多,棉花也不少。
刘嫂知道他疼宋青书, 平时也看得出来, 在家啥也不让干, 最多吃完饭让宋青书去厨房放个碗。
有时候碗也不让端, 就让他去干自己的事儿。
比刘嫂带孙子孙女时宠的多, 她从不惯着小孩,该学的不会让少学一分,自己吃饭自己端碗,吃完了还要把碗放回厨房。
这在她看来是最基本的, 所以孩子们也都独立。
但放在宋青书身上,她也不觉得贺峰这样过分疼爱,毕竟那么瘦一个男孩,带着点儿病弱,看着也不能做什么活。
加上宋青书招人喜欢,往那一坐,看个书,或是平声细语地和人说话,就让人心里舒服。
第一件棉衣做好,第二天就是小雪,天上也确实落了几片小雪花,宋青书坐在屋子里头烤火,让贺峰别把门关严实,容易中毒。
这点生活常识贺峰还是知道的,但还是夸了一句宋青书知道的多,然后给门扯开一条缝。
冬天冷,小花和小黑往屋里钻两人也不拦着,毕竟再厚的一层毛也怕冷。
前些天还找了不要的衣裳,给小花和小黑各拢了个小窝。
一边弄还一边吐槽,说小黑小时候抱回来看着圆圆的,乌黑一小团,现在咋长这么大,铺个窝都更废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