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当时被俘虏在勤政殿里,她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主角遭受迫害,又重生回来复仇。
  第一个问题,这个主角是不是沈长胤?
  答案:不是。
  梦里的那个主角的人生中只剩下了复仇,权力是复仇的手段,百姓甚至也是复仇的对象。
  而沈长胤显然更关心权力,也愿意善待百姓。她也许要向谢氏皇族复仇,但似乎没有那么疯狂。
  第二个问题,那她为什么会做那样的梦?
  原以为这是某种世界意志的提醒,如今想起来,却可能只是她的大脑无意识组装出的故事。
  答案就暂定是这个吧。
  第三个问题,沈长胤是什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刚刚已经被回答过——野心勃勃的、争夺权利的、善待百姓的、复仇的。
  更大的问题是,这些特质都是百姓会在乎的,沈长胤的属下会在乎的,甚至皇帝会在乎的,因为这些特质对她们有着最大的影响。
  可是如果自己真的要和她一起生活,甚至是结婚,在同一个屋檐这种距离下,沈长胤又是什么样的人呢?
  在过去一个月里,沈长胤显示出了控制狂的特性,却在某种程度上是温和的、关切的,甚至是纵容的。
  可这些温和与关切,是真的还是假的?——要知道她们第一次见面,沈长胤就在骗她。
  她有什么理由去相信,那些温和不是另一种欺骗?
  想不出来,将笔暂时放下,谢煜长长叹了一口气。
  难怪现代社会里的大家都不愿意结婚,因为人很难完全认识那个即将每天和自己处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
  虽然她确实是输了赌约,也确实是答应了沈长胤不再逃跑,可是她也很难兴高采烈地去成亲。
  她被第三个问题困扰了许久,一整天都没怎么出门,坐在书桌前苦思冥想,就好像写不出文的小说写手。
  到了深夜,沈长胤也结束了漫长的公务,回府了,敲了敲她的门。
  “请进。”谢煜说。
  沈长胤今日束发,露出光洁的额头,那张过于精致的五官纤毫毕现。
  她穿着白衣,步伐轻缓,温声说:
  “三殿下,我听侍女说,你这一整天都闷在屋子里,可是对我们的婚事还有什么顾虑吗?”
  “有啊。”谢煜很直接:“我很好骗吗?”
  沈长胤:“怎会。”
  “那为什么我总感觉你在骗我,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在骗我。你上一次骗我是什么时候?”
  ——刚刚。
  还有接下来。
  “三殿下,我只有那天晚上骗过你而已。”
  “为什么要骗我?”
  因为整个谢氏皇族,只有你最好骗。
  “并非是要伤害你,我只是很惊讶你会出现在那里。”沈长胤说:“我以后会尽量少骗你的。”
  不是不骗,只是少骗。
  但谢煜还是哼了一声,表示勉强答应。
  “所以我们现在是权力联姻,或者说是政治联姻?”她严肃地思考:“那我们应该约法三章。”
  沈长胤忽然就笑了。
  “你笑什么?联姻不是很正常吗?”
  “是啊,是很正常的。只是联姻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她们很少像您一样……正式。”
  大多数人都追求一个体面,即使利益交换的本质不变,台面上也要表现出情投意合、互相倾慕的样子。
  “没有关系。三殿下需要,那就让我们来约法三章吧。”她还是答应了。
  谢煜又拿出一张小纸,起草了一份合同,但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讲的。
  只能严肃规定:
  “甲乙双方为政治联姻关系,并非正常婚恋关系;
  双方不得逼迫彼此履行妻子义务;
  双方不得干扰彼此寻求其她浪漫对象。”
  “其她浪漫对象?”沈长胤读到这一条,忽然说:“比如您从小定亲的那位沈家大小姐吗?”
  谢煜莫名抖了一下,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
  安定下来后说:“我根本不认识那个人。我突然发现,你们俩都姓沈?”
  “是的。奈何她是江南水乡优雅端庄的高贵大小姐,我只是西北军事起家的、卑微的人。”
  “想来三公主喜欢她更多,也是正常的。”
  “咦……”谢煜摸了摸自己的胳膊:“你差不多得了。”
  沈长胤就笑,在纸上签上了自己的姓名。
  合同一式两份,谢煜递了一份给沈长胤,将自己那份连同上午写的三个问题,一同夹到一个小本子里,然后长长呼出一口气。
  那就这么定下来了——她未来三年的人生。
  对于穿越者来说,也算稳定吧,没有很糟糕。
  从明天开始,她也不用再担心自己要逃到哪里去了,可以吃喝玩乐。
  “给点钱。”她说。
  本想解释一下,为什么在政治联姻中,她可以没有负担地花沈长胤的钱。
  但沈长胤毫无异议:
  “账上的所有银钱都可供三殿向您调用;在钱庄账户上,您和我有着同等权限;侍女稍后会给您送点银票,还有零用的银子。”
  “三千两,您看如何?”
  她很满意。
  谢煜起了一下范,露出了一个贵妇的满意笑容,然后贵妇挥手,让沈长胤走了。
  “遵命。”沈长胤将这个词说得轻而缓,望着她,倒退着走了几步,而后出了房间。
  *
  第二天一早。
  谢煜蹬开被子,一个翻身,先在自己房间里做了200个仰卧起坐,感觉到活力十足了,又看着窗外天还蒙蒙亮,就冲出了房间。
  “三殿下!你这是往哪儿去?”在小厨房做早餐的侍女们惊讶地喊她。
  “出去玩!”谢煜头也不回地扎进远方清晨、暗蓝色的世界里。
  她要去赶早集!
  不过五更天,梆子在早市巷口敲响,夜间起来的一层薄冰迅速在热锅的热气下融化。
  从巷口出发,最先遇见的就是卖麻团、油条、炸糕等物的摊子,摊主举着长木筷子,翻捡着在油锅里翻腾的吃食,时不时挑出一两个熟了的,出锅、沥油,用去年夏晒干的荷叶半包着,递给顾客。
  这样主顾便可举着热腾腾的美味,一边往里逛早集一边吃了。
  “卖芦蒿!头茬芦蒿——!”
  早集不是每日都有,街上的摊贩数量也更多,可以买到不少不常见的野菜、野味。
  鲜活破冰的鱼在桶里游来游去,听着主顾和老板讲价。
  谢煜左看右看,两只耳朵、两只眼睛都不够用了。
  再往里走,就是那些有桌椅的食品摊的天下了。
  热气如白雾一般,每家的锅里都升起来一片。
  她在巷口买了油条、糯米团,如今都拿着,坐到一家小馄饨摊前。
  看着店主先在碗里加了一勺猪油,又加了一勺虾油,虾米打底,将小馄饨从热锅里捞出放进碗里,又用洁白的骨汤一冲——!
  香气四溢,直冲大脑。
  她赶紧捞起筷子,挑了一小勺辣椒油倒进汤里,敞开来吃。
  吃到鼻尖略微冒汗。
  吃得正爽快,却突然感觉到有毛茸茸、温热的东西靠近她的脚踝。
  低头一看,是只黄白花的小狗。
  小圆眼睛乌溜溜黑,应该只有两个月大,胎毛还没退。
  因为毛蓬松,所以看起来肉乎乎的,但应当有一段时间没吃过东西了,直勾勾地盯着谢煜勺子上的馄饨。
  “理论上,狗是不可以吃太咸的东西的。”谢煜说:“但是你也没有那个资格嫌弃。”
  她找摊主买了个小碗,分了一点馄饨进去,等凉了之后,递给小狗。
  分完了之后,发现碗里剩下的馄饨不够自己吃了,只能再买一碗。
  吃完馄饨后,她一抹嘴,站起来,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不对劲。
  再低头,发现小狗也吃完了,就在她的脚边、咬着她的蓝色裙角,拼命往后退,不让她走。
  谢煜像河豚一样鼓起脸颊,将自己的裙子从小狗嘴里救下来,迈开脚步,却一直被小狗颠颠地跟着。
  “你走开,我不喜欢狗。”她说:“我警告你,我只是喂了你一次,我不是你的谁。”
  再走。发现小狗还是跟在她后面,一路小跑,像个在风中的蒲公英。
  谢煜叹气,试图再讲一次道理:“我没有自己房子的,我现在还住别人家里呢,我哪有地方养你啊?”
  “你能不能去找个有钱的人碰瓷啊?”
  狗没有听懂,歪歪头,小玻璃珠一样地眼睛亮闪闪地看着她。
  谢煜认命地转过头,小狗赶忙跟上。
  她在外面玩了一整天,发现街上到处都是忙碌的人,还有不少正在搭建的木台子,仿佛在筹备什么即将到来的节日。
  小狗也就这样在她身边跟了一整天。
  谢煜吃糖人,它就吃糖人的腿;谢煜吃绿豆糕,它吃绿豆糕的边角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