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鹿汀朝想起维港夜晚的灯火辉煌,想起费家老宅里永不凋谢的玫瑰花田。
  鹿汀朝想……他真是拥有一段,那么那么失败的人生。
  他拥有过那么多,哪怕随便抓住些什么,也不至于在这里孤单的等天亮。
  月色真凉啊。
  入了夜的海风带上了几分肃杀的味道,吹得鹿汀朝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他终于后知后觉的从行李箱可怜的几件衣物里又找了一件短袖套在了身上,然后重新坐了下来,趴在行李箱上微微眯起了眼睛。
  一道手电筒的白炽光照亮了鹿汀朝面前的一块沙滩。
  那束亮光轻而易举的穿透了所有夜色,落在了鹿汀朝面前。
  庄稷的声音在晚风里伴着海浪一起响起:“又哭过了?”
  鹿汀朝猛地伸手胡乱抹了一通脸,粗糙的砂砾随着指尖扬在脸上,又不小心被揉进眼睛里,疼得鹿汀朝一个哆嗦。
  “别动。”
  庄稷握住了鹿汀朝的手。
  他将手电放在一边,低下头,用手抬起鹿汀朝的下巴,很轻柔的慢慢将沙粒吹出去,又用湿巾一点一点擦掉了鹿汀朝小猫似的一张花脸。
  “哭得这么厉害。”
  庄稷说。
  鹿汀朝伸手狠狠推了他一把,扭开了脸:“我没哭!”
  庄稷反手拉住了鹿汀朝推他的那只手,将坐在草屋前平台上的鹿汀朝抱进怀里。
  鹿汀朝的每一寸皮肤都带着凉意。
  庄稷低头亲了亲鹿汀朝的耳朵:“冷不冷?”
  鹿汀朝被压在庄稷的心口上,能听到他一下一下均匀的心跳:“不冷。”
  庄稷将鹿汀朝抱得更紧了些:“可是我好冷,朝朝。”
  庄稷说:“我快要冷死了,鹿汀朝。”
  鹿汀朝没有说话。
  庄稷暴瘦后的双臂几乎勒得鹿汀朝生疼,像垂死的蟒绞在最后的猎物上,怎么也不肯放松。
  鹿汀朝艰难的张了张嘴,仿佛想要说什么,却最终只是轻轻的吸了口气。
  手电的灯光随着电量的流逝黯淡了些。
  月光却依旧凄凉。
  鹿汀朝轻声说:“庄稷,你太差劲了。”
  庄稷说:“我知道。”
  鹿汀朝挣了一下四肢,却被圈得更紧:“……莫岭南比你更会挑礼物,还会做好吃的菜。”
  缠在鹿汀朝腰上的手剧烈的颤抖着,如同远处不休不止的海浪。
  滚烫的泪滴不知什么时候打湿了鹿汀朝后背的衣服,灼惹的温度烫得他战栗片刻,不知是痛是爽。
  庄稷的声音几乎是哑涩的:“我知道。”
  鹿汀朝被抱得快要没了力气,被迫感受着庄稷的体温,他再次闻到了自己最喜欢的那款香水味。
  鹿汀朝闭了闭眼:“费修齐也比你好,庄稷,他比你年轻,比你帅气,他是港城最金贵的公子哥儿。”
  鹿汀朝说:“庄稷,你比起他们太差了。”
  “我知道,我知道。”
  庄稷哀求着说,“朝朝,我怎样都可以,当三也可以!你要我,好不好?求求你,鹿汀朝,求求你!”
  原本只一片的湿痕很快浸透了鹿汀朝上半后背。
  庄稷整个人颤抖得不成样子,甚至必须靠着鹿汀朝才能勉强站住。
  但哪怕这样,他依旧没有放开手。
  鹿汀朝有些彷徨的目光向远方眺望。
  天光乍破,最远处的天际线露出一丝微亮的日光。
  隐约的,几不可见的。
  鹿汀朝问:“庄稷,几点了?”
  庄稷手上的手表是他自己代言的奢牌,全球仅有这一支的设计师款,钻石针蓝宝石表盘,媒体曾经猜测光这只表盘的那颗未切割蓝宝石全石就价值数亿,而最怪异的亮点则是表架几乎全部镂空,所以又得了个别名——骷髅。
  名贵的宝石在熹微的日光下依旧夺目。
  庄稷将表摘下来套在鹿汀朝手腕上,颤抖着手调整了好半天,也没将表带调到一个正好适合鹿汀朝尺寸的位置。
  鹿汀朝却已经看到了时间。
  他从庄稷怀里抬起脸,慢慢的,很轻的说:“六点十分了,庄稷哥哥。”
  庄稷整个人陡然一怔。
  鹿汀朝将手腕一扬,那块表从他腕上便掉下来,摔在了一旁的礁石上。
  表盘清亮的一声脆响。
  “我不喜欢这一支。”
  鹿汀朝神色冷淡的看了那支表一眼,“你把蓝宝石拆下来给我镶个手链玩吧。”
  庄稷近乎着迷的拥抱着鹿汀朝,他身上的香氛气味随着海风晕染开来,终于也漫上了鹿汀朝的衣口:“好。”
  鹿汀朝没有再挣扎,却也没有任何回应。
  他像是很认真的在一秒一秒数着时间。
  直到某一分钟过去。
  鹿汀朝道:“庄稷哥哥,到我们上学的时间了。”
  一柄名为时间的尖刀毫不留情的从心脏的位置剖进了庄稷的五脏六腑,瞬间血肉淋漓,皮开肉绽,疼得他撕心裂肺。
  透过再也无法决堤的泪水。
  童年的庄稷和鹿汀朝仿佛跨越时光,在一个普普通通的早晨,就这样回到两人身边。
  ——“鹿汀朝,起床上学。”
  ——“我不上学,我爷爷会养我的,走开!”
  ——“别赖床,就是鹿爷爷让我来叫你的,快点起来。”
  ——“庄稷哥哥,我要睡觉……”
  ——“朝朝!”
  ——“有本事你把我从被窝里挖出来,背我去上学啊……要不我就不去,我要睡觉……”
  海平面上升起了今天的太阳。
  海风吹起鹿汀朝柔软的头发,他抬起头,对上面前人满眼血丝的眼睛。
  鹿汀朝的声音里带着疲惫:“庄稷,我好累。”
  “我知道,朝朝。”
  庄稷泛出一个比哭泣更绝望的苦笑,“是我的错。”
  庄稷在鹿汀朝面前跪了下来。
  最小的茅草屋面前的平台不算高也不算低,庄稷跪下来以后,正好是一个可以被鹿汀朝俯视的角度,像王座上的国王俯瞰他的骑士。
  晨曦,海鸟,微风,日光。
  还有庄稷向鹿汀朝伸出的手。
  那双手上还戴着两人曾经的那枚婚戒,戒面上的钻石依旧璀璨夺目。
  鹿汀朝看到过很多粉丝深扒这枚戒指,后来却只说这枚戒指哥哥只是习惯戴在无名指上,没什么特殊意义。
  鹿汀朝很久以前在意过,后面也就不在意了。
  因为两人分开了,而且鹿汀朝早就把自己的那枚弄丢了。
  现在重新看到这枚婚戒,鹿汀朝也重新伸手摸了摸——钻石面还是冰凉的,就像他和庄稷曾经的那段婚姻。
  “我们去把它摘下来丢掉吧。”
  鹿汀朝的语气轻快的,他指了指庄稷手上的戒指,“趁剧组其他人还没起来,偷偷丢进大海里。”
  庄稷却握住了鹿汀朝主动伸过来的手。
  他从另一处衣兜里取出一只方形的盒子,打开,一枚熠熠生辉,圈口却小两号的戒指静静地躺在中央。
  庄稷抓着鹿汀朝的手,将另一枚戒指重新戴在了鹿汀朝的手上。
  “看。”
  庄稷骨节分明的大手握住了鹿汀朝柔白的手,“朝朝,我们是天命保佑的一对。”
  鹿汀朝低下头,两枚戒指切割面的反光正映在他眼底,晃得他觉得疼痛。
  这是他最爱庄稷时挑的戒指。
  鹿汀朝抽回了自己的手。
  他很安静的坐了一会儿,看着海上的太阳越升越高,终于照亮了最远处的一片天空。
  鹿汀朝终于对身边的人说:“庄稷,我恨你。”
  “没关系,我爱你。”
  庄稷对鹿汀朝露出一个笑,“从上学,到现在,鹿汀朝,我会永远爱你。”
  鹿汀朝不再搭理庄稷。
  他低头看了一会儿手上的戒指,又在光着脚沙滩上来来回回翻了一会儿蚂蚁窝,最后很艰难的捉到了一只小小的螃蟹,拽着人家的钳子翻来覆去看了好一会儿。
  日头一点点升高。
  鹿汀朝将被他反复玩弄的小螃蟹放回沙土里,好心好意的拨了点土埋了起来,以防很快又被其他人捉走。
  灼热的日光映亮了鹿汀朝汗津津的脸,也映照着庄稷永远放在鹿汀朝身上的视线。
  在海浪的潮声里。
  鹿汀朝终于回过头来,对身后的人笑了一下。
  他漂亮的脸在光线中显得愈发明丽又动人,比世界上所有的珍宝都要迷人。
  鹿汀朝对站在原地的男人招了招手,清脆的声音响起,骄矜又趾高气扬。
  “我累了,庄稷哥哥,过来背我,我们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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