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话毕,宋时溪伸出手推了推他的手臂,入手却是一片硬梆梆,他站在原地纹丝不动,将那条粉色的毛巾围在肩膀上,挡住了大部分的肌肉,放柔声音道:“是我思虑不周,我的错。”
  语气带着几分讨好和认真,像是真的知错了。
  “你裙子都湿了,先去换一件吧,不然感冒了就不好了。”秦樾恰到好处地又关心了她一句。
  宋时溪下意识地垂眸看了一眼,裙子湿了大半,但好在都是裙摆下方,上半身并没有打湿,也没有碰到伤口。
  而她推不动他,又不好一直把手放在他身上,便只好暂时先收回手,气呼呼地重新回到了卧室。
  顺便将门反锁。
  她一走,整个客厅都好像少了些什么,秦樾披着粉色毛巾,鼻尖萦绕着一股淡淡的甜香,跟她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他小心翼翼地将脸在上面摩挲了两下,可转瞬又觉得自己这样真的像极了她口中的疯了二字,眸色深了深,缓缓直起了腰,打量起了这间屋子。
  上次不欢而散,以至于他只在门口待了片刻,都没有进来过,这次进来发觉她好像添置了不少东西,比如沙发旁的小书架已经几乎被填满,各种精致的小摆件,餐桌上花瓶里的月季花……
  每一样都让这个小房子变得温馨有格调。
  她品味还不错。
  秦樾打量了一圈,目光最后落在餐桌上的碗筷上面,里面残留了一些细小面条和菜叶,显然是她刚吃完没多久的晚餐。
  一定跟上次不小心被他吃掉的餐食一样美味。
  思及此,喉结不禁滚了滚。
  “你真的可以走了。”
  身后传来开门声,紧接着换好衣服的宋时溪再次出现,不同于刚才火药味十足的语气,这次语调格外平和,想来应该是已经调节过情绪了。
  秦樾没想过要惹宋时溪真的生气,本以为她喜欢才这样,却弄巧成拙,差点儿被当成故意耍流氓,简直是他人生的一大败笔。
  可余光瞥见她红如朝霞的脸颊和耳垂,又觉得好像没有完全搞砸。
  “听见没有?”宋时溪见他久久不回话,又开口催促了一遍。
  “嗯,知道了。”秦樾点头,目光落在她亮晶晶的眼睛上,眼神深邃,像是要将她牢牢刻入脑海中一样。
  宋时溪没想到他这么干脆就答应了,对上他炙热的眼神和狼狈的打扮,很难将眼前这个人和平日里清冷矜贵的秦樾对上号,红唇抿了抿,倒生出一丝心软来,客气地问了一句:“要不要吹干了再走?我把伞借给你。”
  几乎是话语刚落,就听到一声干脆的:“要。”
  刹那间,她就后悔了,在心中将刚才的自己暴揍了三百遍,方才一声不吭地去卫生间拿吹风机。
  宋时溪原本还以为像是秦樾这种养尊处优惯了的人做起这种事情来肯定笨手笨脚,但没想到他还挺得心应手的,手脚麻利,一举一动间都是赏心悦目的画卷。
  等吹完衬衫,宋时溪自觉回了卧室,把客厅的空间留给他,吹一些不可描述的衣物。
  坐在梳妆台的椅子上,宋时溪心却跟那嗡嗡嗡的声响一样静不下来,思绪混乱,直到外面恢复安静,紧接着敲门声响起,她才勉强压住那股烦躁,起身去开门。
  门外秦樾已经恢复白日里的衣冠楚楚,只是衣衫免不了产生了些许褶皱。
  “谢谢,我就先走了。”
  宋时溪应了一声,贝齿咬住下唇,在他转身的瞬间,张口问出从一开始就想问的问题:“下这么大雨,你为什么一定要过来?”
  难道只是为了送钱?
  秦樾转身,直勾勾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道:“不想失约,不想你期待落空,不想你等我。”
  闻言,宋时溪垂在腿侧的手缓缓握成拳,动了动唇,想说些什么,却撞进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中,头顶的灯光洒下来,衬得越发认真深邃。
  不知道为什么,心跳在缓缓加快跳动。
  “早点儿休息。”
  不知道过了多久,秦樾主动打破寂静,长腿迈开,拿上刚才放在门口的雨伞,然后打开门,走了出去。
  随着他身影的消失,一直纠缠在她身上的那股氤氲暧昧也紧跟着散开。
  下雨了,好像降温了。
  今晚宋时溪难得失眠了,但仍然记得今天的正事,从床上爬起来洗漱后,先对着镜子给自己上了药,然后就准备去厨房拿菜篮子出门买菜。
  路过餐桌时,将昨晚忘记洗了的碗筷收拾进了厨房。
  正要换鞋出门,就瞧见了放在鞋柜上的一沓钱,少说也有四位数,就这么染着水汽躺在这儿,简直是对金钱的蔑视。
  一看到这沓钱,宋时溪就会想起一个人,心情顿时有些复杂,抿了抿唇,将其拿起来,她的手太小,他轻松拿着,她要勉勉强强才能完全握住。
  一张张放在餐桌上摆好,等会儿晾干后再收起来,等做完这一切,她才出了门。
  第27章 出事
  昨天下了大雨, 路上都是大小不一的水坑,空气中混着雨水和泥土独特的味道,路边大树的每一片叶片都被冲洗得比平时更加新绿。
  就算路面情况不佳, 早上菜市场却依旧热闹非凡, 乱中有序, 想买什么几乎都能买到。
  今天约了人来家里吃饭,宋时溪提前问过大家的口味, 列了一个菜单出来,这会儿买起菜来还算游刃有余,没过多久, 一整个菜篮子就被装满了。
  见买的差不多了, 宋时溪就打道回府了,脚踝还有些痛, 再加上路滑,菜又挺重的, 她每走一段路,都得歇一会儿。
  “宋同志。”
  就在她再次想歇一歇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道熟悉的嗓音,一扭头就看到了一抹橄榄绿。
  是曾景叙。
  “曾警官。”宋时溪看见他, 嘴角勾起一抹浅笑, 宛若清晨的微风, 温柔又清新。
  曾景叙三两步到了宋时溪旁边,目光扫过她放在脚边的菜篮子, 又落在她有些异常的脚踝, 眉头不禁一皱。
  刚才离得很远就看到了她吃力地走走停停,本以为是买的菜太多了,谁知道现在凑近了才发现这只是原因之一, 关键在于她的脚。
  她今天穿着一双小白鞋,露在外面的脚踝漫着一圈红肿,虽不明显,但是她皮肤白,稍有些红就格外刺眼,再加上他这么多年都在一线工作,对这些外伤再熟悉不过,所以仅仅只是一眼,就发现了不对劲,不由问道:“脚怎么了?”
  宋时溪简单将昨天的事情说了一遍,“医生说没什么大事,养两天就好了。”
  曾景叙点点头,“在篮球场确实容易遇到突发情况,没什么大事就好,我帮你把菜提回去吧?”
  说完就主动提起了菜篮子,宋时溪余光瞥向还等在不远处的几位公安同志们,哪好意思麻烦他,连忙道:“谢谢曾警官,但是不用了,我自己提回去就行了,别耽误你上班了。”
  “我们的工作就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算不上什么耽误不耽误,再说了我们往前面巡逻正好要经过你家,顺路。”
  曾景叙脸上露出一丝笑意,话又说得滴水不漏,宋时溪没了法子,只能再三道谢,跟在他身后往前走。
  两人时不时聊上一句,曾景叙让她私下里不要再叫他曾警官,总觉得熟人家的妹妹这么叫,让他很别扭,让她改口叫哥。
  这件事上次见面他就提议过,刚被他帮了忙,再加上一来二去,两人关系还算亲近了不少,宋时溪便不再推拒,喊了一声景叙哥。
  他们在前面走,没了队长约束,后面几位公安同志也松懈了几分,瞧见平日里不苟言笑的曾景叙难得露出笑颜,也忍不住小声八卦了几句。
  “这位女同志是谁啊?”
  “就是我上次跟你说的,队长那天在面馆主动上去打招呼那位!”
  “该不会是队长对象吧?”
  “呸,你别瞎说,被队长听到了,你小心吃一顿皮带炒肉,我看着倒不像,更像是还没追到,没看见人女同志的态度客气着呢。”
  几人七嘴八舌,直到曾景叙察觉到不对劲,扭头冲着他们投了个警告的眼神,方才正经起来,收了心。
  很快就到了宋时溪家楼下,曾景叙没有进门,很有分寸地就在门口将菜递给了她。
  “景叙哥,真是太谢谢你了。”宋时溪真心实意地再次道了谢,有了他帮忙,她轻松了不少,还更快地到了家。
  “不客气,那我就先走了。”曾景叙冲着她摆了摆手,转身带着人离开。
  宋时溪目送他们消失在转角处,这才准备拿钥匙开门,谁曾想下一秒肩膀上就被人拍了拍,吓得她猛地回头,就瞧见了吴秋红笑眼盈盈地望着她,手中还提了一袋东西。
  “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宋时溪从惊吓中回过神来,欣喜出声。
  “你昨天刚受了伤,我就想着早点儿过来帮你,结果还是晚来一步。”吴秋红看着宋时溪脚边那一篮子菜,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脖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