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啧,酒果然比邪恶前老板重要。
  香克斯一眨眼就跑了,摊上这样一个船长的贝克曼怎么看都有点可怜。
  我请他坐下,把桌子上的糕点零食和椰汁都推到他面前。
  他像往常一样咬着烟卷,也不抽,只是静静坐着。贝克曼的话一直很少,想来他也要话多的话,海贼团里的其他人就太可怜了。
  贝克曼在有一个好处就是唬人。虽然香克斯也是一个很厉害的海贼,但他的外表看上去太有欺骗性了。像个天真单纯、一根棒棒糖就能骗走的少年一样。虽然香克斯对此早有不满,但这种东西是天生的,谁也没办法。我倒觉得他的样子好看得紧,不管怎么看都不腻。
  贝克曼虽然长相也很俊朗,可一严肃起来,就有种不怒自威的味道,让人不敢在他面前放肆。像是守在宝藏前的狮子,哪怕静卧在那儿,凭着呼吸也能震慑一方。不过也不用担心他会把杂货铺的生意全吓走,因为还有我这么个大美人儿在呢。
  嘿嘿,每日一自恋
  自从听了贝克曼的建议把黑斗篷取下后,我又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
  说起来有些不好意思,我还挺享受这种众星捧月般的感觉,像回到学校被同学们围了起来一般,心情跟着轻乎乎。
  有了美貌的加持,路过杂货铺的人总会忍不住瞟两眼,客流量一下子就上来了。不过也有些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眼睛都黏在了我身上,还要装模作样地拿起一件东西问什么价位。
  我讨厌这样的人,想装看不见,却听到久不出声的贝克曼忽然开口:“3000贝利一件。”
  那人指着标签说:“这明明标的是300贝利!”
  “我看看——”我插话道,伸手接过他手上的贝壳笔筒,拿笔在300后面加上一个零。“你看,现在是3000啦。”
  “奸商啊!”
  我对他做了个鬼脸,反正身边有贝克曼在,谁怕谁,有本事打我啊!
  那人果然没有这个胆量,看了贝克曼一眼,悻悻地离开了。
  我扭头去看贝克曼,好像看到他嘴角刚刚收回的笑意,一闪而过。
  “我今天不想卖了。”
  “那我带你回去。”
  “我也不想回去——”
  “那你想去哪里?”
  “我想去前几天去的岩岸那里。”
  我的脚已经好多了,能简单地走几步路,但是从酒馆到岩岸那里一个人是绝对过不去的,需要帮忙。
  贝克曼看着我,伸手揉了把我的头发,很淡很淡地笑了下,对我说:“好,我带你去。”
  “这些东西就放在这里别管了——”
  贝克曼要把杂货们收起来,我阻止道。“你不要了吗?”
  “已经贴了标签啦,无人售票摊你懂吗?”
  贝克曼笑了下。
  啧,懂不懂什么叫版本前瞻啊!
  ……
  贝克曼背着我又来到岩岸边。这会儿太阳已经没那么热辣辣了,水天一色的海面,火烧云落到海底,烧红了一片海水。我又在岩石缝隙里看到不少藏着的螃蟹,浅浅的水坑里还有不小心滞留海岸、艰难求生的鱼。我在吃与不吃间纠结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将它放归大海。
  每一秒的大海都是不同的。我已渐渐爱上了这片海。
  晚饭我是和贝克曼两个人在岩岸吃的。我坐在石头上看风景,他也被框进风景里。
  捡柴、架火、捕鱼、把鱼收拾干净后串起来放到火上烤……每一个细节都映在我眼底。
  刚从海里捞出来的海鱼味道格外鲜美,不用任何调料也鲜得人舌头都要掉了。我吃的开心,唯一烦恼的是这附近的海鱼都长得差不多,我看哪一只进了嘴里的都像是刚被放生的那只。
  心里悄悄念了几句阿弥陀佛。
  话说伟大航路有宗教吗?
  吃完烤鱼后暮色四合,月亮跳上了海平面,水面被粼粼波光浇熄了,热情似火的大海成了蒙着面纱的神秘美人。
  贝克曼背着我往回走。同样一条路,同样两个人。回去的时候香克斯他们已经在了。看起来香克斯今天去东面收获不小,桌上摆了一排排的美酒,麦黄色的酒液用眼睛就能看到醇香。已经与我相熟的海贼们见我回来一起笑起来,叽叽喳喳地对我道谢。
  “你们干嘛?我可没有钱请你们喝酒了。”我警惕地说。
  “哈哈哈!不是,奈奈生,你可是今天的大功臣啊!哈哈哈!”耶索普边笑边说。我赶忙问发生了什么,耶索普和拉基路这两个平日里最能搞怪的就一人扮一个角色,怪腔怪调地演给我看。
  原来下午他们在东边找酒喝的时候碰到了香克斯的宿敌——一个名叫米霍克的剑士。他每次碰到香克斯总要拔剑同他较量一番,今天也一样。香克斯一心想找酒,但对方都已经拔剑了也不得不应对一番,哪知他刚把格里芬拔。出来,对方脸色一黑,竟然不肯再比了,而且那张万年不变的冰山脸上难得出现怒气。
  “你的剑上为什么一股椰子味儿——?”
  “因为切椰子了啊。”香克斯理所当然的口气被耶索普模仿的惟妙惟肖。
  拉基路则把手里的鸡腿甩出一个弧度——做出收剑归鞘的动作,用生气的语调模仿:“等你把剑洗干净再来找我!”
  能得奥斯卡的演技,我笑着给他们鼓掌。
  “奈奈生,你不知道,这家伙每次见面都冷得像块冰,也不听人说话,看见他吃瘪真不容易。”耶索普说完,事件的当事人之一香某某也坐到我身边。
  我装模作样对他道歉:“真对不起香克斯,害你的格里芬变成了椰汁味的。”
  香克斯笑着喝了口桌上摆着的酒。“没关系,明明我和格里芬都挺喜欢这个味道的……也许米霍克他更喜欢红酒味吧。”
  不,可能不是,香克斯你清醒一点。
  因为看到了老大的宿敌吃瘪,再加上美酒加持,众人都兴趣高涨,举着酒杯欢歌笑语。
  岛上的西面据说有个不知多少年前的国王遗留下的宝藏,他们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探寻终于有了头绪,商量着这两日就要去探险。
  因为我莫名其妙成了今日的有功之臣,就有人前来找我喝酒,说是专门为我找的甜酒。我好奇地接过来,仰头喝下去——真好喝!不知道是用什么制成的,又香又甜,一点辣味儿都没有,像饮料。
  我还想再喝,却有人从我手中抽走了杯子。我扭头一看,是贝克曼。
  “这酒后劲儿足,你喝一杯就够了。”
  “奈奈生,不许喝酒哦!”从后院走进来的苏珊姐看到了也走过来厉声对我说:“你还是个孩子呢!不许跟着喝酒。”
  我委屈巴巴地点点头,小声辩解了句:“我已经20了。”香克斯看了眼贝克曼,又对着我笑起来。“不喝酒就算了。我送你回房间吧,多休息你的脚腕才好的快。”
  香克斯把我送回屋里,我一个人躺在床上。他们在楼下欢声笑语,我一个人孤单寂寞冷——怎么可能。我早就偷偷在怀里藏了一小瓶酒。夜色凉如水,一人卧床独酌也自有一番乐趣。
  第11章
  我虽然不是甜食爱好者,但这瓶酒那股甜味儿真是恰到好处,非常好喝,属于如果有链接绝对要在现实世界囤几箱的程度。
  很久没有这样安静地一个人喝过酒了。
  一边喝酒一边赏月就忘了时间。慢慢地蝉不叫了,楼下不吵了,瓶子里也没酒了。
  我摇摇晃晃从床上坐起身,脑子发着涨。不知道这算不算醉。思维还很清晰,没有睡意,我披上外套出去散步。脚腕其实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过香克斯比较大惊小怪,老觉得还很严重。
  走过了几个房间,里面都空着——我猜他们是醉在了楼下。这事儿三天两头发生,我已习惯,他们醉死了也没人会专门给挪到房间里,就横七竖八地躺在大堂。我时常想丧尸围城大概也就是这种景象了。而且丧尸很大可能不打呼噜。
  又走了一段,到了一个认得的房门,是我的攻略对象贝克曼。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我还有个攻略对象呢。打开好感度一看。嚯!好家伙!已经70啦!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我“啪啪”敲了两下房门。
  贝克曼冷着脸打开门——我盯着他没有表情的脸看了几秒,又看看好感度,终于想起这个好感条已经坏了。
  “你究竟喝了多少酒?”他一开口就吓我一跳。
  太敏锐了!
  “没……没多少”我小声狡辩。
  “自己偷藏了酒?”
  “绝对没有!”
  “应该是藏了两瓶。”
  “不!只有一瓶!”
  在贝克曼冷冷的眼神里我终于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赶紧捂住嘴,打定主意死不承认。
  “进来——”他把我领进屋,我在桌边坐下,他递来一杯茶。“这是醒酒茶,你喝点,不然明天会头痛。”
  我点点头,伸手去接。他却把手往左挪,我跟着移过去,他又挪开了。我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