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还没死呢?”
  两人相对无言,崔湄冷笑,便说出诛心之语。
  从朱雀门一跃而下,她被卷入江水之中,本以为一定会没命,她也是这么打算的,与其被萧昶拘在宫中,不得自由,看到萧昶就会想起她可怜的女儿,倒不如一死了之,跟着女儿去了,泣奴有父亲照看,囡囡有她,这很公平。
  但她竟然没死,被一位老迈的医女救下,那时她依旧心存死志,却在那位老医女的斥责下,开始真真正正,把脚踩在地上,脱离云端,接地气的生活。
  她不过学了三年医,并不算继承那位老医女的衣钵,但养活自己,已经足够了,以女儿的身份为那位老医女养老送终后,她来了岭南,这个传说中毒瘴重重,历来是刺配流放的地方。
  别的地方对医女有些排斥,尤其是游医,走街串巷摇铃做生意,对女子来说,不像是个正经营
  生。
  但岭南毕竟算是那些京城老爷眼中,未开化之地,此处女子当垆卖酒,女子开食肆,甚至挑着担子去卖货,抢货郎的生意,崔湄在这里,当个走街串巷的摇铃医女,也并不显眼。
  生活虽然清贫,但她心安。
  脱离了皇宫的是是非非,没了萧昶带给她奢靡的生活,每顿饭都要自己的双手去挣,她反而心静了下来。
  陆子期站在窗外,用一种及其沉痛的目光看着她。
  她想关上窗户,他的手却死死的挡着。
  关不上也就算了,她现在本就不是那么较真的人,她就当这个人不存在,回屋里坐在桌案前,吃她的晚膳。
  一碗糙米煮的粥,一碟白煮菜,完全没有油腥,她居然吃的安然,完全没有嫌弃和咽不下去。
  “你,就吃这个?”不知何时,陆子期坐到她对面,紧紧的盯着她桌上完全拿不出手,堪称清苦的饭菜。
  “你在陆家,都没吃过这个,我不是给你拿了一些肉蛋,你瘦了。”
  他的深情,让崔湄感觉烦闷,为什么这些男人总认为,什么是对她好,什么是不好,她就不能自己做一次选择。
  不管是他还是萧昶,都是这样,萧昶应是一见她,就有上辈子的记忆,不然不会来的那么早,而陆子期大约是她被萧昶带到禹城,那是离开江州后第一次见面,他大约就恢复了上辈子的记忆。
  这两人抢占先机也就算了,萧昶接近她,带她入宫,从没问过她愿不愿意,在宫里,哪怕她想住自己的宫殿,不想夏日热烘烘的,跟他挤一个床榻,也是拒绝不了的。
  而陆子期也是如此,自说自话,想要救她,就把她私自抢走,甚至还想一碗药打了她腹中的孩子。
  “我觉得挺好。”
  一开始也不适应,关在金笼中的金丝雀,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好,吃惯了碧粳米,怎么吃得下去高粱秫米,她咽不下去,还一心求死,那位老医女,带她去了城外慈善堂,她嫌弃万分的糙米,是这些人根本吃不到的美味,只要能填饱肚子,他们什么都吃,什么都肯做。
  她甚至看到,一个年轻的女人,抱着她可怜的,瘦成小猴子一样的孩子,那孩子缩在阿娘怀中,饿的眼窝深陷,这并不是这女人第一个孩子,饥荒的时候,她先头生的女儿,被丈夫卖到了妓院,第二个女儿,饥荒年间,被丈夫换了米肉,她不想再生,却反抗不了丈夫的暴戾,怀上,流产,再怀上,又生下一个女儿,她怕这个孩子的命也保不住,偷跑出来,成了流民。
  ‘陛下对我们流民有恩典,不仅不驱逐我们,每日还能领一碗粥喝,我跟孩子都能活下去,等孩子大一些,我就去做点活计,总能把孩子养活大。’
  那米粥,稀的可以见底,可怜巴巴的米粒,却是这对母女救命的饭食。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辛酸的过去,遭受的磨难和打击,远比她要更折磨,比较起来,她遭受的苦难,就像是笑话一样。
  ‘谁没夭折过几个孩子呢,二妞为了下地干活,不得已把孩子背在背篓里,活活被太阳晒死了,林娘的女儿,生出来就被她丈夫溺死在马桶里,春儿的儿子,被卖了,那户人家有了自己的亲生子后不遵守诺言,把春儿的儿子活埋,还让她眼睁睁的看着,哪个做娘的,没死过孩子,一场瘟疫,一场饥荒下来,孩子怎能养的住,你以为就你悲惨?’
  崔湄知道,人的命有高低贵贱,有人生来就是皇室出身,是贵女,阶级之下,底层百姓命如草芥,就算死了,连个水花都没有,没人在乎这些贱民的性命。
  但看着那些母亲的面孔,她说不出口,自己的囡囡是公主,她们的孩子是贱民。
  她若能坦然说出口,与薛妙仪那些人有什么区别。
  将自己的饭菜,给了那对年轻的母女,母亲让给了女儿,满脸慈爱,看她狼吞虎咽的吃饭,无论身份高低,在那一刻,对孩子的心,是一样的。
  她忽然开始明白,自己活下来的意义,大约是她的囡囡保佑她,拒绝她去陪伴她,让她能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
  “哪里好,你该是享福的,萧昶为什么就不能护好你,放任你流落在外,还过这种苦日子,我给你拿的那些东西,就是岭南本地一些土产,时间仓促来不及置办山珍海味,可至少银票你收下,吃点好的,给自己补补身子,你实在太瘦了。”
  “发生了什么,整个朝堂都清楚,你难道会不知?”
  封后当日,她从城墙纵身跳江,让萧昶成了个大笑话,到现在没有宣布废后,也没有昭告天下皇后病逝,大约是因为泣奴还小,泣奴毕竟是太子,总要顾忌太子的颜面。
  他听说了,甚至亲自看见了,从天牢逃出,他就一直潜伏在京城,还混入了金甲位之中,他没想到,她能那么决然。
  也,那么美。
  那一瞬间,如此动人心魄,简直就像不讲理的强盗,强行闯进来,烧掉他的心房,前世的愧疚,迟来的爱,这辈子的求而不得,以这种结果作为终结,他这辈子都忘不掉她了。
  “你愿意跟我走吗?虽然比不上你在宫里的生活,但至少,不会让你过得如此清苦。”陆子期温柔的,简直是一阵和煦的风,一泓暖和的水。
  他在怜爱她。
  真是可笑。
  “我不觉得清苦,这是我一手一脚挣来的钱,买的米、盐还有柴火,菜是我自己种的。”她被豢养的太久了。
  在陆家的时候,学怎么伺候男人,揣摩男人的心思,在床上让男人满意,纵然穿金戴银,也要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在宫里倒是不用再伏低做小,甚至后来恢复记忆,全是萧昶这个皇帝,迁就她,乞求她的爱,乞求她留在他身边。
  可这就能掩盖,她是靠着萧昶的宠爱过日子吗,今日他爱她,后位专宠都给她,明日他不爱她了,她会沦落到什么地步?
  如今跟以前不一样,她不爱华服美饰,也不想做什么万人之上的娘娘,她只想安安静静过自己清贫的日子,一个铜板一个铜板被放在罐子里,慢慢填满罐子,也慢慢填满她的内心,让她觉得宁静。
  "只要你答应跟我走,我什么都不在乎,也什么都不要了。"
  什么大业,什么仇恨,他全都不在乎,本来一开始投靠成王,就是为了事成之后,能得到她,保护好她,如今她抛弃萧昶,若愿意跟他走,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他还呕心沥血的筹谋算计做什么。
  “我们去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从新开始,去安南,去海外,我有钱能养活你,让你过好日子。”陆子期的眼睛越说越亮。
  崔湄忽然笑了,揭掉脸上的面纱:“我现在这个样子,你还想跟我双宿双栖,远走高飞?”
  陆子期惊恐瞪大眼,那条狰狞的,仿佛有小儿臂粗的伤疤,就这么显露在他面前,她脸不过巴掌大,这条狰狞伤疤下,都完全看不出她本来的样貌。
  崔湄心中却有些痛快:“这就是得到自由的代价,没了美貌,你陆子期还会分我半个眼神?”
  她不怎么在意,曾经她对自己的美貌爱惜无比,如今却只剩下平常看待,失去也无所谓,某种程度上,她的美貌在饥荒年间救了她一命,却也把她推向更深的深渊,扪心自问,若没有这张脸,不管是萧昶还是陆子期,会看得上她吗?
  生的平凡,也没什么不好,至少对于她这种出身的女人来说,光有美貌,是死局。
  “我,我不在意,我只想对你好,湄儿,我爱的是你这个人,并不是你的脸,跟我走吧,我会对你好的。”
  “那你为什么不正眼看看我?”崔湄笑的越发恶劣:“你觉得,对我愧疚,是不是,上辈子没能保护好我,这辈子也让我毁容,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你去杀了云华郡主,我就相信你是真心想跟我在一起。”
  “杀了云华,这是为何。”
  “上辈子,你的好妻子,可也是参与谋害我跟孩子的罪魁祸首之一呢,陆子期,杀了云华,你做得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