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这次的事情和方可颂得胃癌那次有点太像了,突然,又毫无预兆。
警察那边对酒驾的司机进行了检测,实际上他身上的酒精浓度确实不高,远达不到酒驾的范畴。
为什么偏偏在月野别墅边的路口神志不清?
眼看他们终于停止吵架了,方可颂松了口气,下一秒就听见罗筠对他说:“这段时间你注意一下周围,尽量不要出门。”
“为什么。”方可颂的眉头一皱,过两天a市有个展,他还准备叫个人跟自己一起去玩呢。”
谢观直截了当地说:“这件事情可能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事情吗?现在在帮余霜的东西,之前是不是在你的身上?”
方可颂愣了一下。
他转眼看向其他人,发现他们都很淡定,好像早就知道了。
“你们都知道了吗?”方可颂有点意外,但是也不是非常的意外。他知道凭他们的智商,这件事情肯定是不会瞒他们很久的。
他小心地观察着对面几个人的表情,好像在担心他们会因此责怪自己。
毕竟不管是余霜用来蒙蔽众人的“气运”说辞,还是这个藏在背后的系统和万人迷光环,都是他接近他们的一种手段。
“要怪你的话早就怪你了。”商应叙看出他的顾虑,轻声说:“所以不要想太多了。实际上,我们怀疑这些日子以来你身上频频发生意外都是因为它。所以如果你有什么知道的,都可以告诉我们。”
方可颂更加吃惊了,他回想了一下之前发生的事情,发现很多事情好像确实都不太对劲。
可是就算自己不是真正的万人迷,系统也不至于把自己赶尽杀绝吧?!
“不会吧?真的是它吗?”想到自己的这些天受的罪都是因为系统,方可颂瞬间就有点不淡定了,激动地说:“明明是它自己找错了人,结果善后都不善后就直接跑了,还把我的生活搞得乱七八糟!竟然还有脸害我?”
或许是因为太愤怒了,方可颂的脸都涨红了,他决定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出来了:“好吧,你们猜的没错。原来那个东西就是在我的身上,只不过后面它发现我不是它要找的人了,就非常无情地走了。”
他相当纳闷地说:“为什么它在我的脑子里的时候没有这么大的能耐?别说制造癌症了,它甚至连期末的试题都猜不出来。刚开始我也有问它是从哪里来的,怎么能在我的脑子里说话,但它一个字都没有说,只有在,”
说到这里,他觑了一眼商应叙、谢观和周明瑞,讷讷地说:“只有在我攻略你们的时候它才会出来给我指点一下。”
三个人静了一下,虽然知道方可颂当时靠近他们可能目的并不单纯,但是听他说出来还是感觉心里被扎了一下。
不过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忽略了这件事,好像没有听见一样。
方可颂看了他们一眼,忽然想起来什么:“对了!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它之所以需要待在我的身上,要我攻略你们,都是为了获得爱意值。”
“系统之前说你们身上的磁场很强,相当于小说里的气运之子呢!所以爱意值给它增加的能量就更多了,一个人就可以顶十几个人!”
方可颂说完,非常与有荣焉地挺了挺胸膛。
当然,他也确实是可以骄傲一下的,毕竟系统费劲心思想要获得高级“爱意值”就这样轻轻松松地被他获得了!
全然已经忘记他攻略过程中的种种坎坷。
虽然被方可颂形容的好像一个十全大补丸,几个人也没有多在意,只注意到他嘴里说的那个名词——“爱意值”。
“爱意值?”周明瑞皱皱眉头:“这是什么东西?”
方可颂说:“唔,其实我知道的也不是特别清楚,它说只要你们爱上我,就会产生爱意值,它吸收了爱意值就可以变得更强了,应该是这个意思吧。它给我提供一种光环,可以提高周围人的好感值,这样就可以更好地进行攻略了……不过这都是它要我做的,我其实没有想要去接近你们的。”
他弱弱地给自己辩解了一句,虽然辩解的内容是如此的苍白不可信。
几个人陷入沉思,原来需要获得他们的爱才能维持能量吗?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余霜会总是试图引起他们的关注了。
但因为方可颂已经占据了他们的爱意,导致它即使正确地绑定了余霜,也无法从他们身上获得爱意值,所以现在系统和余霜都狗急跳墙了,想要彻底解决方可颂这个阻碍他们成功的障碍物。
谢观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宝贝,有没有可能,你其实根本就没有获得这个光环呢?”
“怎么可能?”方可颂没怎么思考就脱口而出。
之前商应叙、谢观和周明瑞说喜欢自己的时候,他也只是以为余霜的光环没有把他们之前受到的影响覆盖,根本没有想过自己根本就没有得到过光环。
如果不是因为光环,他们为什么会喜欢上自己呢?
好吧,虽然不可否认他现在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但是那时候他确实是很普通的,或许站在角落里都不会有人注意到。因此他有点想不通。
他虽然没说,但心里想的全都在脸上了。
周明瑞挑高眉毛,脸上的表情一时有些怪异——方可颂认为自己很普通?
实际上他还没有入校的时候就已经听朋友说了,他们班上有一个长得非常好看、但是性格不太好接近的男生,还拍了他的照片发到群里。
那哥们比他们大一级,是学生会接新生去宿舍的,看到方可颂的第一眼就凑上去帮人拎行李箱。但方可颂不知道把他当成什么人了,死活不愿意让他拿箱子,只说自己可以。
然后就拎着很重的箱子吃力地往楼梯上搬,小脸涨得通红也不松手。
那行李箱破破的,看上去很旧,他的家当都在这个小小的行李箱里,把人当成要抢行李箱的坏人了。
最后还是朋友亮出学生会的袖章,说自己就是来帮新入学的学弟搬东西的,方可颂才勉强相信了他。
把东西搬上楼后,或许是感觉尴尬,方可颂的脸绷的死紧,干巴巴地说了一声谢谢,就啪地关上了宿舍门。
朋友倒没有很生气,一直在群里说很可惜,自己刚见面的时候应该稍微解释一下的。
周明瑞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方可颂时的场景,因为受到朋友的影响,他到班上第一件事就是用目光找了一下方可颂。
朋友的照片拍的比较模糊,虽然确实很好看,但不排除是模糊导致的美化。
他第一眼就看见方可颂了。
那时候是夏天,天气燥热,方可颂穿着一件旧旧的白色t恤,头发乌黑,皮肤白的像雪团,甚至比照片里还好看。
周围人的视线都似有若无地落在他身上,但他毫无察觉,正趴在角落的桌子上,目光隐蔽地打量着前方的人。
周明瑞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个人正在炫耀着自己的名牌衣服,收获了周围人不知真假的恭维。他看了眼,所谓的名牌也只不过是二三线的大众牌子罢了。
方可颂脸上挤出不屑的表情,好像在说名牌衣服看上去跟普通的衣服好像也没有什么两样,但看过去的目光里却隐约夹杂着羡艳。
他对着那人的衣服看了一会儿,就转开了视线,跟一直看着他的周明瑞对上了。
他的眼睛倏地瞪大了。
周明瑞没有炫耀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没有炫耀自己的天价手表,但身上就是有股浑然天成的贵气,不需要多说,大家也都知道他不是一个普通人。他一进门,就被众星拱月地围住了,不管真熟悉的还是假熟悉的都会熟稔地上前叫他一声“周哥”。
跟方可颂绝对是两个世界的人。
周明瑞看见他慌里慌张地往周围看了一圈,确定自己看的确实是他之后,立马低头假装看着桌上的课本,肩膀绷的死紧。
他移开视线,随便接上一个周围人的话题,余光却又看见方可颂悄咪咪地抬头朝自己的方向瞟了一眼,看到自己的视线没有再落在那边后,整个人都明显地松了一口气。
周明瑞觉得他像地里面钻出来的小动物,鬼鬼祟祟的,有点好笑。
不过刚开始他注意到方可颂也只是源于兴趣,并没有打算去做什么。
方可颂就像一颗坚硬的陨石那样难以撬动,不乏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想要接近他,但他听不懂别人的暗示,也不跟任何人来往。
周明瑞也不是什么热脸贴冷屁股的人,自然懒得去撬。
直到方可颂忽然一改常态地开始追他。
说起来周明瑞还得感谢那个不知名的东西,否则这辈子方可颂都不可能主动来接近他。
方可颂追人的手法非常老套,完全没有过度思考,就是定时定点地送一些小零食,在他打篮球的时候送水(后面他才知道方可颂买的都是超市里最便宜的水,并且仍然非常肉痛),然后满怀期待地问他:“你可以跟我在一起吗?”
警察那边对酒驾的司机进行了检测,实际上他身上的酒精浓度确实不高,远达不到酒驾的范畴。
为什么偏偏在月野别墅边的路口神志不清?
眼看他们终于停止吵架了,方可颂松了口气,下一秒就听见罗筠对他说:“这段时间你注意一下周围,尽量不要出门。”
“为什么。”方可颂的眉头一皱,过两天a市有个展,他还准备叫个人跟自己一起去玩呢。”
谢观直截了当地说:“这件事情可能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事情吗?现在在帮余霜的东西,之前是不是在你的身上?”
方可颂愣了一下。
他转眼看向其他人,发现他们都很淡定,好像早就知道了。
“你们都知道了吗?”方可颂有点意外,但是也不是非常的意外。他知道凭他们的智商,这件事情肯定是不会瞒他们很久的。
他小心地观察着对面几个人的表情,好像在担心他们会因此责怪自己。
毕竟不管是余霜用来蒙蔽众人的“气运”说辞,还是这个藏在背后的系统和万人迷光环,都是他接近他们的一种手段。
“要怪你的话早就怪你了。”商应叙看出他的顾虑,轻声说:“所以不要想太多了。实际上,我们怀疑这些日子以来你身上频频发生意外都是因为它。所以如果你有什么知道的,都可以告诉我们。”
方可颂更加吃惊了,他回想了一下之前发生的事情,发现很多事情好像确实都不太对劲。
可是就算自己不是真正的万人迷,系统也不至于把自己赶尽杀绝吧?!
“不会吧?真的是它吗?”想到自己的这些天受的罪都是因为系统,方可颂瞬间就有点不淡定了,激动地说:“明明是它自己找错了人,结果善后都不善后就直接跑了,还把我的生活搞得乱七八糟!竟然还有脸害我?”
或许是因为太愤怒了,方可颂的脸都涨红了,他决定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出来了:“好吧,你们猜的没错。原来那个东西就是在我的身上,只不过后面它发现我不是它要找的人了,就非常无情地走了。”
他相当纳闷地说:“为什么它在我的脑子里的时候没有这么大的能耐?别说制造癌症了,它甚至连期末的试题都猜不出来。刚开始我也有问它是从哪里来的,怎么能在我的脑子里说话,但它一个字都没有说,只有在,”
说到这里,他觑了一眼商应叙、谢观和周明瑞,讷讷地说:“只有在我攻略你们的时候它才会出来给我指点一下。”
三个人静了一下,虽然知道方可颂当时靠近他们可能目的并不单纯,但是听他说出来还是感觉心里被扎了一下。
不过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忽略了这件事,好像没有听见一样。
方可颂看了他们一眼,忽然想起来什么:“对了!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它之所以需要待在我的身上,要我攻略你们,都是为了获得爱意值。”
“系统之前说你们身上的磁场很强,相当于小说里的气运之子呢!所以爱意值给它增加的能量就更多了,一个人就可以顶十几个人!”
方可颂说完,非常与有荣焉地挺了挺胸膛。
当然,他也确实是可以骄傲一下的,毕竟系统费劲心思想要获得高级“爱意值”就这样轻轻松松地被他获得了!
全然已经忘记他攻略过程中的种种坎坷。
虽然被方可颂形容的好像一个十全大补丸,几个人也没有多在意,只注意到他嘴里说的那个名词——“爱意值”。
“爱意值?”周明瑞皱皱眉头:“这是什么东西?”
方可颂说:“唔,其实我知道的也不是特别清楚,它说只要你们爱上我,就会产生爱意值,它吸收了爱意值就可以变得更强了,应该是这个意思吧。它给我提供一种光环,可以提高周围人的好感值,这样就可以更好地进行攻略了……不过这都是它要我做的,我其实没有想要去接近你们的。”
他弱弱地给自己辩解了一句,虽然辩解的内容是如此的苍白不可信。
几个人陷入沉思,原来需要获得他们的爱才能维持能量吗?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余霜会总是试图引起他们的关注了。
但因为方可颂已经占据了他们的爱意,导致它即使正确地绑定了余霜,也无法从他们身上获得爱意值,所以现在系统和余霜都狗急跳墙了,想要彻底解决方可颂这个阻碍他们成功的障碍物。
谢观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宝贝,有没有可能,你其实根本就没有获得这个光环呢?”
“怎么可能?”方可颂没怎么思考就脱口而出。
之前商应叙、谢观和周明瑞说喜欢自己的时候,他也只是以为余霜的光环没有把他们之前受到的影响覆盖,根本没有想过自己根本就没有得到过光环。
如果不是因为光环,他们为什么会喜欢上自己呢?
好吧,虽然不可否认他现在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但是那时候他确实是很普通的,或许站在角落里都不会有人注意到。因此他有点想不通。
他虽然没说,但心里想的全都在脸上了。
周明瑞挑高眉毛,脸上的表情一时有些怪异——方可颂认为自己很普通?
实际上他还没有入校的时候就已经听朋友说了,他们班上有一个长得非常好看、但是性格不太好接近的男生,还拍了他的照片发到群里。
那哥们比他们大一级,是学生会接新生去宿舍的,看到方可颂的第一眼就凑上去帮人拎行李箱。但方可颂不知道把他当成什么人了,死活不愿意让他拿箱子,只说自己可以。
然后就拎着很重的箱子吃力地往楼梯上搬,小脸涨得通红也不松手。
那行李箱破破的,看上去很旧,他的家当都在这个小小的行李箱里,把人当成要抢行李箱的坏人了。
最后还是朋友亮出学生会的袖章,说自己就是来帮新入学的学弟搬东西的,方可颂才勉强相信了他。
把东西搬上楼后,或许是感觉尴尬,方可颂的脸绷的死紧,干巴巴地说了一声谢谢,就啪地关上了宿舍门。
朋友倒没有很生气,一直在群里说很可惜,自己刚见面的时候应该稍微解释一下的。
周明瑞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方可颂时的场景,因为受到朋友的影响,他到班上第一件事就是用目光找了一下方可颂。
朋友的照片拍的比较模糊,虽然确实很好看,但不排除是模糊导致的美化。
他第一眼就看见方可颂了。
那时候是夏天,天气燥热,方可颂穿着一件旧旧的白色t恤,头发乌黑,皮肤白的像雪团,甚至比照片里还好看。
周围人的视线都似有若无地落在他身上,但他毫无察觉,正趴在角落的桌子上,目光隐蔽地打量着前方的人。
周明瑞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个人正在炫耀着自己的名牌衣服,收获了周围人不知真假的恭维。他看了眼,所谓的名牌也只不过是二三线的大众牌子罢了。
方可颂脸上挤出不屑的表情,好像在说名牌衣服看上去跟普通的衣服好像也没有什么两样,但看过去的目光里却隐约夹杂着羡艳。
他对着那人的衣服看了一会儿,就转开了视线,跟一直看着他的周明瑞对上了。
他的眼睛倏地瞪大了。
周明瑞没有炫耀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没有炫耀自己的天价手表,但身上就是有股浑然天成的贵气,不需要多说,大家也都知道他不是一个普通人。他一进门,就被众星拱月地围住了,不管真熟悉的还是假熟悉的都会熟稔地上前叫他一声“周哥”。
跟方可颂绝对是两个世界的人。
周明瑞看见他慌里慌张地往周围看了一圈,确定自己看的确实是他之后,立马低头假装看着桌上的课本,肩膀绷的死紧。
他移开视线,随便接上一个周围人的话题,余光却又看见方可颂悄咪咪地抬头朝自己的方向瞟了一眼,看到自己的视线没有再落在那边后,整个人都明显地松了一口气。
周明瑞觉得他像地里面钻出来的小动物,鬼鬼祟祟的,有点好笑。
不过刚开始他注意到方可颂也只是源于兴趣,并没有打算去做什么。
方可颂就像一颗坚硬的陨石那样难以撬动,不乏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想要接近他,但他听不懂别人的暗示,也不跟任何人来往。
周明瑞也不是什么热脸贴冷屁股的人,自然懒得去撬。
直到方可颂忽然一改常态地开始追他。
说起来周明瑞还得感谢那个不知名的东西,否则这辈子方可颂都不可能主动来接近他。
方可颂追人的手法非常老套,完全没有过度思考,就是定时定点地送一些小零食,在他打篮球的时候送水(后面他才知道方可颂买的都是超市里最便宜的水,并且仍然非常肉痛),然后满怀期待地问他:“你可以跟我在一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