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砸,别再捞爹爹了! 第43节
  他难以置信地质问夏雪侯:“真的?你没趁我失忆,故意扯谎骗我?”
  夏雪侯举手起誓,表情严肃:“千真万确,我愿拿我二弟发誓,如有半句假话,它永远站不起来!”
  这誓言对男人来说挺重的,一般男人可不会在撒谎的时候拿老二起誓。
  宋显捂脸郁闷了一会儿后,转身想往回走,他不去郡城了。
  其实这会儿想想,他有点托大了,什么不放心老三出远门去永州郡?他才是那个可能会遇到危险、最让人不放心的人。
  “那你去哪儿,走错方向了。”夏雪侯把宋显拉了回来。
  “此去郡城,如闯龙潭虎穴,实难做到全须全尾出来,不如不去。”
  夏雪侯震惊:“你不——”
  “闭嘴!”宋显突然凶起来。
  自打穿越以来,他可从没这样“凶悍”过。
  “做人呢,就要知难而退,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只是现在的我,不是从前的我。
  你既然是我的兄弟,选定跟着我了,就继续跟着我,别再回那个什么劳什子的红袖楼了。”
  宋显决定策反尚存良知的夏雪侯。
  夏雪侯立马否决,“不行,我必须回去。”
  “说好的不背叛兄弟,说好跟定了我呢?你这么快就变了?所以,在你眼里李老板竟比我重要?”这一次控诉兄弟情的人竟变成了宋显。
  夏雪侯摇头,支支吾吾道:“我中了蛊,每月要定时领解药。明日就是领解药的日子,吃不到我就会蛊虫发作,最后受钻心之痛而亡。”
  “……”
  蛊毒,影视剧穿越小说里常见的情节罢了。
  宋显猛的跳一下,抓住夏雪侯的肩膀:“所以我也有?”
  那完了,他已经有两个月没吃药了。
  夏雪侯连忙摇头,“你没有,因为你——”
  “闭嘴。”宋显不想听,完全不想听。
  “那要不你走吧,我自己回郡城。”夏雪侯声音越说越小。
  “走,一起走。”
  宋显拍拍夏雪侯肩膀。
  “我怎么能抛弃你呢。当初既然是我带你进了魔窟,我自当在再带你出来。”
  就冲夏雪侯在濒临服用解药期限前,还愿意远赴来找他。
  就冲夏雪侯的骨哨在他手里,随叫随到。
  ……
  他不能抛弃这样的兄弟。
  俩人继续策马疾驰,奔向远方的夜色。
  蹲守在远处树后的宋陆远,抓耳挠腮,烦躁的很。
  本来就距离远,他话听不全,加上他们俩人有些话本来就没说全,可把他急坏了。
  这俩人能不能别留悬念?勾起他全部好奇心后,却不给他答案?
  啊啊啊好气!
  宋陆远冲出去跑了一段距离,邪火是没撒出去。他就撒气地踢走路边的小石堆。不觉解恨,他又挥剑,极强的剑气打在了旁边的树干上。
  两尺粗的大树应声倒地,宋陆远仍不觉解恨,胡乱舞剑一气,把树干削得七零八落,才算稍稍疏解。
  那一片刻着鱼钩形状树皮,早在宋陆远舞剑的时候被切得粉碎。
  次日中午,宋显和夏雪侯终于抵达了郡城。
  “不愧是郡城啊,城门这么气派,足有十人高了。”
  宋显仰头往上望,就见城门楼上站立着一排穿着金甲侍卫,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格外肃穆耀眼。
  “走吧。”
  夏雪侯领着宋显到了红袖楼后门。
  红袖楼正门什么样,宋显还没见过,但这后门看起来就比长水县的县衙还要气派。
  宋显摸了摸门口的石头雕像,一只鸡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麒麟身上。
  “这是何寓意?”
  夏雪侯耸了耸肩,“如你所见,山鸡踩麒麟。至于寓意嘛,你原本肯定知道,但我问你的时候你没告诉我。所以现在到了你问我的时候,我也没办法告诉你。”
  “行了,别讲绕口令了。”
  后门这时候吱呀一声开了,小厮不耐烦探头出来要赶人,见到是宋显和的夏雪侯,忙毕恭毕敬地哈腰迎接。
  “二位公子回来啦,快请进,小的这就去吩咐人准备热水新衣,伺候二位公子沐浴。”
  宋显看向夏雪侯。
  夏雪侯带着宋显往里走了一段路后,才小声对他道:“这是我们的习惯,回来后都要先沐浴更衣,因为姑姑不喜欢有人带着灰尘去见她。”
  宋显略略舒口气,那真不错,他可以先在这适应一会儿。
  红袖楼完全不是宋显以为的只有一栋楼,这里看起来更像是一座修建非常精美的庞大府邸。
  有亭台楼榭,有花草溪水,往正南方向看,可在丛丛翠绿之后看到三座较高的楼阁。其中正中央的最高,有九层,左右两座都是五层。
  “高楼那边是待客做生意的前院,我们在后院。”
  夏雪侯带宋显到了他的房间,是一间坐落在潺潺溪水旁景色极为雅致的屋子。
  从这屋子的宽敞以及昂贵的布置就能看出来,他在这里确实挺有地位,待遇不错。
  宋显走向桌案,翻找是否有什么书信之类的东西留下,结果除了笔墨纸砚和市面上常见的一些书籍外,他什么线索都没找到。
  宋显沐浴后,穿上了藏蓝色祥云暗纹的丝绸袍子,光滑柔软的面料完美贴合他的身形,将他颀长的身材修饰得十分好看。
  藏蓝把宋显的脸衬得更白皙,让他不论是从气度上还是样貌上都更上一层。
  宋显把他准备的那些防身之物都藏好后,继续搜查这间屋子,寻找线索。
  最终在床榻侧边的缝隙里,他找到了一小片碎纸,碎纸上写着一个“煜”字。这字银钩铁画,仿佛藏着无尽锋利。
  宋显还在枕头旁找到一个扇面,扇面上是另一种字体,但落款是“岫渊书”,所以这扇面上的字才是他的字迹。
  “收拾好了?走吧。”
  夏雪侯的房间就在隔壁,他换了一身干净的白袍,探头招呼宋显一起走。
  “姑姑已经差人来催三遍了,要咱们赶紧去见她。”
  红袖楼主楼九层,宋显刚跟着夏雪侯上来,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茉莉香。
  一只雪白的狗儿突然冲了出来,跑到宋显的脚边汪汪叫。
  宋显尴尬地弯下腰,将狗子抱起。
  夏雪侯微笑地看一眼后,就带着宋显到主房前。
  第29章
  房间里挂满了大红帐幔,很空旷,很大。这里不像其他楼层那样,有许多候命的下人。
  宋显一时间没找到人,就继续往里走。
  “汪!”怀里的狗儿突然跳了下去,朝右侧的窗边跑去。
  宋显顺着狗的方向去看,这才发现在西窗边坐着一个人,正在对着铜镜梳头。
  一袭红衣逶迤拖地,如绸缎般的黑发柔顺地垂到地上,比洗发水广告里的头发还要亮泽飘逸。
  “岫渊,你来看看,这口脂颜色适合我么?”
  声音偏中性,以宋显对声线的了解,他会觉得这声音更像男性。
  但眼前人涂口脂,穿女子衣裳,戴女子发饰,被尊称为姑姑,所以他的个人感觉有时候也不可信。
  宋显走近些,看见了李老板的侧脸,很优美的五官,每一处都长得很标致有。唯一要从这张脸上硬挑些毛病的话,便是眼角有点细纹,但在宋显看来,这并不影响颜值,反而是增加她成熟的魅力。
  “如何?”李红袖扭头看向宋显,浓密的睫毛在一双杏眸深邃勾人。
  宋显看向她朱红色的唇,目光下移落看到她脖颈处明显的喉结,然后又注意到了她明显有女性特征的身材。
  有点乱。
  宋显胡乱点点头,看似平静的外表下掩藏了他完全不平静的心。
  “怎么这么呆,以往那张巧嘴儿呢。”李红袖不满地睨一眼宋显,转过头去,继续对着镜子涂口脂。
  “这口脂颜色很提气色,显得人更温柔稳重。”宋显把口红测评的话术套给了李红袖。
  李红袖笑起来,很满意宋显的话,“就知道你最懂我!知道这口脂如何得来?要十六岁少女的心头血配以千朵洛神花、红蓝花和紫草而得。”
  呕——
  宋显立刻捂住嘴,硬生生忍下了呕吐之意。
  “怎么了?”李红袖突然侧首,锐利的目光地落在宋显身上。
  “急着赶路,没来得及吃早饭,胃有些受不住了,对不起。”
  “你啊,我早说过,就算再忙也要按时吃饭,身体最重要。不然你出事了,我的乖乖小侄女该怎么办,是吧,我的侄女婿?”
  李红袖说着就抱起身边的小白狗,怜惜地抚摸着一下又一下。
  宋显:“……”更呕人的地方来了!
  没错,原身曾经是一只舔狗,真舔狗。他讨好了李红袖最喜欢的狗,心甘情愿地跟李红袖的狗配对。因为这个缘故,他才会称呼李红袖为“姑姑”。
  人固有一死,但万万不能社死啊,而此刻就是宋显社死的高光时刻。人生中没有什么污点能比过这一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