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程雪衣微微转动手腕,将笔尖饱蘸墨汁,在纸上沙沙地滑动,宣纸上瞬间落下一片潋滟的光影。
  案上的纸正书绘一个故事。
  一个关于爱与恨、忠诚与背叛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有惊心动魄的冒险,也有令人心碎的离别。
  程雪衣眉头一压:“你用我还她的刀,杀了她?”
  周煜坐在对面,身子微微前倾,听到这话,意外地眯起眼睛:“什么刀?”
  程雪衣忽地轻咳起来,连续几声,她以手帕捂住嘴,待放下手时,手帕上隐隐出现一抹刺目的血色。
  她微微抬眸,道:“金错刀。”
  腊祭之日,程雪衣行至长陵郊外礼佛。
  但见雪地之上,一女子昏厥其中。惊见那女子紧捏于手心之物,竟是金错刀。
  此刀原是她的父亲程又青赠予陛下,陛下又转赠给太子。
  程雪衣救下此女子,派人一番询问,方知其名曰王絮。听闻太子正在寻她,程雪衣心中暗忖:既如此,定当护她周全。
  周煜坐在对面,一只手随意地搭在桌上,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弄着桌上的小物件。
  周煜静坐片刻,自袖中取出一柄刀,递与程雪衣。
  那刀寒光闪烁,似有万千故事藏于其中。
  “那她呢。”
  程雪衣的手指轻轻拂过刀身,指尖传来那冰冷的触感,同时亦感受到刀身上精致的错金纹路。
  王絮是死是活,所在何处。
  周煜闻言,未做应答:“那家伙就是个麻烦,她迟早会来碍咱们的事。”
  他的手轻轻覆于案上,稍作停顿,而后缓缓伸出,去拿案上之纸张。
  程雪衣面无表情,轻声:“世子所为,自有其道理。那人既心怀不轨,世子除之,并无不妥。”
  “只是……”她捏着刀的手微微一顿,那刀顺势擦过周煜的指骨,发出轻微的“嘶”声。
  程雪衣将刀扎进桌案,木屑飞扬,纸张瞬间被钉于桌上:“金错刀是我程家祖传之物,你给我的是仿制的。”
  周煜神色淡然,语调微微上扬:“真品已还给她了。”
  刀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
  程雪衣手腕一转,拔出刀,向对面之人一抛。
  周煜见状,身子向后微微一靠,勉为其难接住刀。
  原来是随葬了。
  程雪衣那时叫人去送刀,岂料那人阳奉阴违,竟敢将刀交予周煜……
  “你若再管我的人,便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程雪衣话语虽轻,却掷地有声。
  她的手指轻轻摩挲着袖口的一处刺绣,没再说话。
  周煜向来不会说谎,所言句句皆为真话。只是将自己的位置从局中人,改成了观局者。
  他掀开车帘。
  青石板路上静静躺着一只竹蜻蜓。由竹子简单制作而成,只需用手一搓,便能轻盈地飞起来,
  一个小男孩飞快地跑来,蹲下身子一把捡起它,兴奋地挥舞着手中的竹蜻蜓。
  他身旁站了个少女,微微垂首,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几朵荷花,戴着面纱的脸上看不出表情。
  不远处,一个中年妇人不紧不慢地在后方跟着走来,“山山,娇娇,去敲门啊。”
  周煜抬起手腕,铃声引得那少女压低荷花的叶片,露出怯生生的眼眸。她声音很轻:“踏过江水采得荷花,买一朵吧,公子。”
  “我弟弟生了病……”她道。
  荷花开得娇艳,清风一吹,少女明洁如镜的眸子里荡开阵阵波澜,含露的荷叶衬得她脖颈滢白。
  周煜鬼使神差买了一朵,只是无人可送。他进了门,将荷花随手丢在门槛边。
  “抓几帖方子,上次说好的。”周煜有些走神。
  胡不归启开抽屉,食指与拇指并齐搓了几味药材出来,拾起地上的布包,三下五除二打包好,拍了拍上面的灰尘。
  他打开门的一隙,递出去:“上次吃了可好些了?”
  周煜道:“好了许多了。”
  “下次叫雪衣丫头再来一次,老夫亲自为她施针,再逼出些寒气。这病啊,着实不易好。”
  周煜道:“这次不行?”
  胡不归向他解释,病室有人。周煜略一打听,就知此地来了三个熟人。
  还是打个招呼吧。
  瓦房里,李奉元端着瓷碗宛若雕塑,胡不归见状,一个箭步上前抢过瓷碗,一番调侃,然而递出的瓷碗却迟迟没人来接。
  瓷碗孤零零地悬在半空,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你……你……”
  李奉元指尖颤动,抬手指向周煜,忍不住瞪他:“她竟是跟你一起来的?”
  不必言明名字,周煜已然知晓他所指之人。
  除了程雪衣,又能是谁呢?
  “与你何干?”他声音很冷淡。
  周煜瞥一眼王絮,向屋外走,肩膀突然被人粗暴地扣住,回头看却是李奉元的脸。
  李奉元大声指责:“你这人,怎的如此不知检点!婚前还这般勾三搭四,简直不可理喻!”
  没点正形,身为程雪衣的未婚夫,他怎么能在婚前搞出那么逾矩的纳妾仪式。
  一时间,周遭静了下来。
  王絮不肯说话。反手扣住崔莳也的手,崔莳也微微皱眉,颔首看不清表情。
  王絮伸手接过瓷碗,胡不归悄悄地溜出了门。
  周煜往后靠了靠,不甚在乎地说:“饮食男女,有何不可?昔日我在百香楼,一掷千金的时候怎么不见你说,难不成你就在意一个名分?”
  周煜和王絮,好像并非是他想的那种关系。
  崔莳也谨慎地,迟钝地,以指骨微微碰了碰他,意识回笼,他像是被火烤了一下似的,猛地收回手,不知说些什么。
  李奉元一听这话,更是火冒三丈:“你简直无耻至极。”
  周煜自然不会忽视崔莳也的小动作,不过,他本就不喜欢王絮,也不在意,悠然地继续道:“人生苦短,何必拘泥于这些小节。”
  李奉元怒道,“她岂是你能随意对待的人?”
  周煜嘴角的笑容更浓了,直起身子,抬脚向前,凝视他:“哦?那你又算什么?有什么资格来管我的事?我不介意她找个男宠,你介意吗?”
  他漫不经心地瞥了崔莳也一眼,轻描淡写地说道:“投名入伙请到南王府。”
  周煜抬脚出门,甚至不看诸人一眼,李奉元也不甘示弱,跟上去摆开架势。
  两人在台阶上拳来脚往。
  “叮当”一声脆响。
  王絮先前一言不发,两人出门后,她以勺子探入碗中,盛起一勺稠糯的粥液。
  崔莳也喉间涌上一股哑意,恶心的反胃。
  崔莳也一见那绿色的粥,便想到了一口铁锅。
  在梦中,灾民们在饥饿的驱使下,彼等饮血啖肉,人性泯然无存。
  磷火扑飞,烧起来,燃起来,点着起来,把他一身的血煮开,熬成一锅红汤,热的,苦的,在漆夜中不停摇荡。
  崔莳也睫毛很快眨了一下:“我还是要起身。”
  王絮扶他起身,以勺舀粥。
  他先是不想吃:“你先放下,你的手还受伤呢。”
  “动一动好得快。”
  王絮没放下碗,舀起一勺,在空中放凉,轻声问:“你没话要问我?”
  “你……”崔莳也不露声色地凝她,“你喜欢周煜吗?”
  王絮看了他几眼,没有立刻回答。
  她以为崔莳也会问,为何她不去叫人,为何要一个人面对南王案的凶手。
  这样也不错,省得她说一些冠冕堂皇的话。
  崔莳也略有几分慌张地偏过头,逆着光,光晕刚巧落在他染了绯色的耳朵上:“你不喜欢周煜?”
  王絮没想到他竟如此离谱,忍不住逗他一下:“你喜欢周煜?”
  两人声音不大不小,台阶上打斗的人亦可听得一清二楚。
  李奉元一时失神,被周煜摁肩膀按在墙上,脸上挨了一拳,他很快回过神,咬着牙再挥出一拳。
  崔莳也冷不丁听到她这句,怔愣一下,眉宇间满是苦恼,耳根的红蔓延至脸颊。
  王絮看着他这副模样,心中有些嘲意。
  崔莳也惊讶又小心翼翼地望了一眼她,正要开口,一勺粥就送进了唇畔。
  是王絮伸出的勺子,所以,他还是吃了下去。
  崔莳也合上唇,细细地咽下去。
  米香醇厚,入口即化。
  先是软糯的谷物在舌尖蔓延,而后蔓延上来的是草药的涩意。
  不苦,还有些甜,这是碗加了甜槐花的药粥。
  王絮道:“周煜……他强抢了我。”
  屋外打斗的两人一同僵了一下。
  周煜禁不住笑了一下,略有几分咬牙切齿,李奉元只觉得这两人不顾及旁人的死活,忍不住将视线投向屋内。
  崔莳也蜷起的指尖不自觉绷直了,用了力,便显露出浅浅的筋骨来,他的睫毛下雨淅淅沥沥地掉下,低软的嗓音轻颤:“他真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