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周童还想说什么,有人打电话过来,是她从公司里带出的一个人,很擅长处理技术细节。
等到这一通电话打完回来,她发觉行李箱里已经被塞了几包真空包装的东西,看看爸妈一脸的关切,她还是没再拿出来。
到了第二年年末,自己的公司终于有了转机。在第三个项目小爆了,既是意外,也是意料之中。她出来做就是看准了这个方向,前两个项目用来踩坑和积累经验,第三个项目能成,运气和时机缺一不可,方向也很重要。
投资人在饭桌上连连找她碰杯,喝得有些醉了,笑呵呵地拍着她的肩膀:“当时投你们纯属是被忽悠了,后来清醒过来,觉得这钱打水漂就打水漂了吧,没想到你们还真有点本事,做出了东西。”
周童这些年酒量渐好,二话不说干了杯,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不过是大同小异的话。
获得了初步的成功,公司要处理的各项事务更多了。周童和李明明都认为需要稳住,不能急于扩张,因此只多招了几个必要的人手,工作更重了。
那年冬天周童奶奶离世,母亲又紧接着查出身体里有一个瘤子,动了手术。虽不算是大手术,但毕竟住了几天院,再加上身体不好恢复得慢,回家修养了好一阵子。
住院那几天,她和哥哥轮流陪床,因为生着病情绪不好,难免说了些丧气话。周童和周瑾都没在意,黎书荷在家养病时,自己却想了很多。那年,哥哥一家回蒋茹父母那边过年,周童和父母还有姥爷在一起吃年夜饭。
原本周童不想父母劳累,打算自己主厨做一桌子菜出来,不料自己许久不下厨,原本就勉强的手艺生疏了些,有几道菜实在是味道一般,临时去外面买了点,才算是摆出一桌来。
这年家里连着发生不好的事情,饭桌上大家都没什么心情,强颜欢笑了一番,过得有些惨淡。
吃过饭,黎书荷把她叫到身边,握着她的手:“你看,你现在工作也走上正轨了,年纪也不小了,爸妈不想看你一直一个人单着,该考虑一下终身大事了。”
周童坐在沙发里,听着电视上热闹的广告声,不知该说什么。
黎书荷试探着问:“你小姨那边有个男孩子,和你一般大,也是本地人,你们趁着放假出去见见面,聊聊天?”
也许是看到了母亲老得厉害的脸,又或许是在感情方面茫然,不知前往何方,周童沉默片刻。可能她再也找不到一个能陪她一直走下去的人,但至少该让父母觉得她尽力了。思来想去,还是答应下来。
黎书荷把那人的名片推了过来,周童一看,发觉这还真是个熟人——时梵天。
周父周母知道是两人认识后,显得非常高兴,盘问了许久,周童和时梵天两人却有些哭笑不得,权当是好友闲聊,约出去吃了顿饭。
曾经的时梵天可能对周童存了那么点意思,不过两人说开会后反而更坦然了,一起感慨了单手狗的痛,聊着聊着话题转向了工作。
“你过完年会在燕城待一段时间?”时梵天想了想,“巧了么这不,我可能去一趟魔都。”
“哈哈挺好,看看谁能碰上谁吧。”周童笑呵呵地把玩着勺子,“你若是来魔都碰上我,请你吃火锅。”
时梵天:“行,记得请得高档一点,档次太低我可不去。”
周童装模作样地点头:“档次可高了,就在我家楼下,18.9不含锅底的自助小火锅,三十多种菜随你吃。”
第69章
有时候去燕城,难免奇怪会不会碰见林风遥。后来想想,燕城那么大,碰不见才是正常的,也就很少再想了。只是那天和时梵天提起时,脑海里不知怎么又冒出来这个年头。
这次她在燕城待了两个多月,什么都没有发生。在机场候机时,接到蒋茹的消息,说是要来玩。
等下了飞机,周童打完车,才看到后面一长串的消息,周童捡了关键的看,得到一个结论——她哥和嫂子打算来魔都过二人世界,而她就是那个人形带崽器。
周童特意抽了假期,接她哥一家三口去吃饭,顺便把小朋友嘟嘟留在家里。周瑾和蒋茹定好了四天的行程,虽然周童这个在魔都待了快三年的人都不知道这边有什么东西能让人玩四天,但还是任劳任怨地看着嘟嘟。
那天她本来有一整天的时间带着嘟嘟在公园玩,没想到下午临时有个饭局找她。小朋友很懂事,正玩得开心呢,跟着她提前离开,虽然不说,但嘴角快耷拉到地上了。
“一会儿姑姑回来再陪你玩行不行?”出租车上,周童问他。
嘟嘟还是闷闷不乐:“一会儿回来天都黑了,大家肯定都走了。”
“那过会儿带你去玩别的好不好,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全听你的。”
“真的?”嘟嘟拉长了声音,“什么都可以?”
“都行,你随便挑。”周童把小孩临时送到李明明家看一会儿,交代了几句就走了。
这次饭局结束得蛮早,主要客人要赶飞机,待了会儿就走了。周童又留下陪了一会儿,也找借口提前溜。回去接嘟嘟时,他提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要求:“我想去酒吧玩儿。”
“……酒吧?有什么可玩的?”周童狐疑地看向李明明,意思很明显,该不会是你教的吧。
李明明一摊手:怎么可能,现在的小孩天天玩手机,知道的可多了。
估计是小孩子对网络上的“酒吧”充满了好奇,周童看了看嘟嘟想像中酒吧的样子,还是带他去了。
这是一个非常正规的喝酒的地方,清净又安全,周童给他点了几杯色彩鲜艳的无酒精鸡尾酒,让他换着喝,自己则直接点了饮料。
“你怎么不喝酒,你看看其他人,大家都点的有酒。”嘟嘟皱眉。
“爱喝什么喝什么,你管那么多干嘛。”周童饭局上喝了些酒,但没吃什么东西,此刻胃有点不舒服,点了些吃的。
嘟嘟还是很好奇,四处张望着:“我以为会很吵,很黑,有乐队在台上唱歌呢。”
“也有那种,但我不喜欢。”周童一句把他堵住了。
“……那好吧,我也没来过这里,也挺好的。”嘟嘟拿习惯在杯子里胡乱搅着,还把饮料混来混去,看起来并不是想喝,只是想玩。
周童看着靠在张臂靠在沙发背上,心里考量着这边东西不好吃,回家再下点面条。
这时突然听到旁边有人叫她,她回身看过去,第一眼见到的,竟然是林风遥。她正随着领头人的目光看过来,随即两个人都愣住了。
“哇,周童,这是你的小孩吗,很好看的小男孩呀。”路郁是一次饭局上被客户介绍认识的,周童此刻还在呆愣之中,慢半拍的回答,“嗯,对的,三岁了。”
“三岁?”路郁对小孩向来毫无抵抗力,立刻蹲下来看着嘟嘟,“你好呀,我是你妈妈的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呀?”
一下子遇到这么多不认识的人,嘟嘟被她搞得有点懵,但还是迟疑着答了:“姐姐好,我叫嘟嘟。”
“嘟嘟,你好。”路郁笑着和嘟嘟聊了几句。又站起身来,和周童简单寒暄了几句。临走时,还不忘专门和嘟嘟道了别,才往外走。
周童怔怔地目送着林风遥离开,不知道该不该追上去。都已经分开那么久了,追上去有什么可说的呢。但这些年来幻想了无数次偶遇,还是忍不住地想见一面,说说话。
“姑姑?周童!”嘟嘟喊了她几遍,终于忍不住爬到她怀里,伸手在她眼前晃,“我在叫你!”
“哦,怎么啦?”周童终于回神,看过来。
“刚才那个是妈妈的朋友吗?”
“嗯、嗯?”周童下意识地点头,反应过来又摇摇头,“是我的朋友。”
“我就说嘛,为什么这么奇怪。”嘟嘟又道,“还有,我已经四岁多了,早就不是三岁,你怎么还是记错。”
“好,是我错了,我向你道歉。”周童刚才确实走神了,很好脾气地承认了,“你喝完了吗,还要些别的吗?”
嘟嘟却没回答她,只是看着一旁的人影:“姐姐好。”
周童回头去看,是林风遥,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
“……好久不见。”周童几乎说不出话来,半晌才僵硬着拉开桌对面的椅子,“坐一会儿吗?”
林风遥脚步微动,是个要离开的姿势:“不用了。”她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折回来,真的站在这里时,又想要离开。
“等等!”周童拦住她,“晚上有时间吗,一起吃个饭?”
林风遥还是摇头:“已经吃过了。”
“夜宵呢?”周童追问着,“我知道一家味道还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林风遥迟疑着,没说话。
周童怕她拒绝,立刻在桌上找了点单的纸条,翻过来要给她写地址。提笔却忘记了那家店的地址,情急之下只好胡乱写了一个自己知道的店,把纸条塞到她手中。
等到这一通电话打完回来,她发觉行李箱里已经被塞了几包真空包装的东西,看看爸妈一脸的关切,她还是没再拿出来。
到了第二年年末,自己的公司终于有了转机。在第三个项目小爆了,既是意外,也是意料之中。她出来做就是看准了这个方向,前两个项目用来踩坑和积累经验,第三个项目能成,运气和时机缺一不可,方向也很重要。
投资人在饭桌上连连找她碰杯,喝得有些醉了,笑呵呵地拍着她的肩膀:“当时投你们纯属是被忽悠了,后来清醒过来,觉得这钱打水漂就打水漂了吧,没想到你们还真有点本事,做出了东西。”
周童这些年酒量渐好,二话不说干了杯,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不过是大同小异的话。
获得了初步的成功,公司要处理的各项事务更多了。周童和李明明都认为需要稳住,不能急于扩张,因此只多招了几个必要的人手,工作更重了。
那年冬天周童奶奶离世,母亲又紧接着查出身体里有一个瘤子,动了手术。虽不算是大手术,但毕竟住了几天院,再加上身体不好恢复得慢,回家修养了好一阵子。
住院那几天,她和哥哥轮流陪床,因为生着病情绪不好,难免说了些丧气话。周童和周瑾都没在意,黎书荷在家养病时,自己却想了很多。那年,哥哥一家回蒋茹父母那边过年,周童和父母还有姥爷在一起吃年夜饭。
原本周童不想父母劳累,打算自己主厨做一桌子菜出来,不料自己许久不下厨,原本就勉强的手艺生疏了些,有几道菜实在是味道一般,临时去外面买了点,才算是摆出一桌来。
这年家里连着发生不好的事情,饭桌上大家都没什么心情,强颜欢笑了一番,过得有些惨淡。
吃过饭,黎书荷把她叫到身边,握着她的手:“你看,你现在工作也走上正轨了,年纪也不小了,爸妈不想看你一直一个人单着,该考虑一下终身大事了。”
周童坐在沙发里,听着电视上热闹的广告声,不知该说什么。
黎书荷试探着问:“你小姨那边有个男孩子,和你一般大,也是本地人,你们趁着放假出去见见面,聊聊天?”
也许是看到了母亲老得厉害的脸,又或许是在感情方面茫然,不知前往何方,周童沉默片刻。可能她再也找不到一个能陪她一直走下去的人,但至少该让父母觉得她尽力了。思来想去,还是答应下来。
黎书荷把那人的名片推了过来,周童一看,发觉这还真是个熟人——时梵天。
周父周母知道是两人认识后,显得非常高兴,盘问了许久,周童和时梵天两人却有些哭笑不得,权当是好友闲聊,约出去吃了顿饭。
曾经的时梵天可能对周童存了那么点意思,不过两人说开会后反而更坦然了,一起感慨了单手狗的痛,聊着聊着话题转向了工作。
“你过完年会在燕城待一段时间?”时梵天想了想,“巧了么这不,我可能去一趟魔都。”
“哈哈挺好,看看谁能碰上谁吧。”周童笑呵呵地把玩着勺子,“你若是来魔都碰上我,请你吃火锅。”
时梵天:“行,记得请得高档一点,档次太低我可不去。”
周童装模作样地点头:“档次可高了,就在我家楼下,18.9不含锅底的自助小火锅,三十多种菜随你吃。”
第69章
有时候去燕城,难免奇怪会不会碰见林风遥。后来想想,燕城那么大,碰不见才是正常的,也就很少再想了。只是那天和时梵天提起时,脑海里不知怎么又冒出来这个年头。
这次她在燕城待了两个多月,什么都没有发生。在机场候机时,接到蒋茹的消息,说是要来玩。
等下了飞机,周童打完车,才看到后面一长串的消息,周童捡了关键的看,得到一个结论——她哥和嫂子打算来魔都过二人世界,而她就是那个人形带崽器。
周童特意抽了假期,接她哥一家三口去吃饭,顺便把小朋友嘟嘟留在家里。周瑾和蒋茹定好了四天的行程,虽然周童这个在魔都待了快三年的人都不知道这边有什么东西能让人玩四天,但还是任劳任怨地看着嘟嘟。
那天她本来有一整天的时间带着嘟嘟在公园玩,没想到下午临时有个饭局找她。小朋友很懂事,正玩得开心呢,跟着她提前离开,虽然不说,但嘴角快耷拉到地上了。
“一会儿姑姑回来再陪你玩行不行?”出租车上,周童问他。
嘟嘟还是闷闷不乐:“一会儿回来天都黑了,大家肯定都走了。”
“那过会儿带你去玩别的好不好,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全听你的。”
“真的?”嘟嘟拉长了声音,“什么都可以?”
“都行,你随便挑。”周童把小孩临时送到李明明家看一会儿,交代了几句就走了。
这次饭局结束得蛮早,主要客人要赶飞机,待了会儿就走了。周童又留下陪了一会儿,也找借口提前溜。回去接嘟嘟时,他提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要求:“我想去酒吧玩儿。”
“……酒吧?有什么可玩的?”周童狐疑地看向李明明,意思很明显,该不会是你教的吧。
李明明一摊手:怎么可能,现在的小孩天天玩手机,知道的可多了。
估计是小孩子对网络上的“酒吧”充满了好奇,周童看了看嘟嘟想像中酒吧的样子,还是带他去了。
这是一个非常正规的喝酒的地方,清净又安全,周童给他点了几杯色彩鲜艳的无酒精鸡尾酒,让他换着喝,自己则直接点了饮料。
“你怎么不喝酒,你看看其他人,大家都点的有酒。”嘟嘟皱眉。
“爱喝什么喝什么,你管那么多干嘛。”周童饭局上喝了些酒,但没吃什么东西,此刻胃有点不舒服,点了些吃的。
嘟嘟还是很好奇,四处张望着:“我以为会很吵,很黑,有乐队在台上唱歌呢。”
“也有那种,但我不喜欢。”周童一句把他堵住了。
“……那好吧,我也没来过这里,也挺好的。”嘟嘟拿习惯在杯子里胡乱搅着,还把饮料混来混去,看起来并不是想喝,只是想玩。
周童看着靠在张臂靠在沙发背上,心里考量着这边东西不好吃,回家再下点面条。
这时突然听到旁边有人叫她,她回身看过去,第一眼见到的,竟然是林风遥。她正随着领头人的目光看过来,随即两个人都愣住了。
“哇,周童,这是你的小孩吗,很好看的小男孩呀。”路郁是一次饭局上被客户介绍认识的,周童此刻还在呆愣之中,慢半拍的回答,“嗯,对的,三岁了。”
“三岁?”路郁对小孩向来毫无抵抗力,立刻蹲下来看着嘟嘟,“你好呀,我是你妈妈的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呀?”
一下子遇到这么多不认识的人,嘟嘟被她搞得有点懵,但还是迟疑着答了:“姐姐好,我叫嘟嘟。”
“嘟嘟,你好。”路郁笑着和嘟嘟聊了几句。又站起身来,和周童简单寒暄了几句。临走时,还不忘专门和嘟嘟道了别,才往外走。
周童怔怔地目送着林风遥离开,不知道该不该追上去。都已经分开那么久了,追上去有什么可说的呢。但这些年来幻想了无数次偶遇,还是忍不住地想见一面,说说话。
“姑姑?周童!”嘟嘟喊了她几遍,终于忍不住爬到她怀里,伸手在她眼前晃,“我在叫你!”
“哦,怎么啦?”周童终于回神,看过来。
“刚才那个是妈妈的朋友吗?”
“嗯、嗯?”周童下意识地点头,反应过来又摇摇头,“是我的朋友。”
“我就说嘛,为什么这么奇怪。”嘟嘟又道,“还有,我已经四岁多了,早就不是三岁,你怎么还是记错。”
“好,是我错了,我向你道歉。”周童刚才确实走神了,很好脾气地承认了,“你喝完了吗,还要些别的吗?”
嘟嘟却没回答她,只是看着一旁的人影:“姐姐好。”
周童回头去看,是林风遥,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
“……好久不见。”周童几乎说不出话来,半晌才僵硬着拉开桌对面的椅子,“坐一会儿吗?”
林风遥脚步微动,是个要离开的姿势:“不用了。”她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折回来,真的站在这里时,又想要离开。
“等等!”周童拦住她,“晚上有时间吗,一起吃个饭?”
林风遥还是摇头:“已经吃过了。”
“夜宵呢?”周童追问着,“我知道一家味道还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林风遥迟疑着,没说话。
周童怕她拒绝,立刻在桌上找了点单的纸条,翻过来要给她写地址。提笔却忘记了那家店的地址,情急之下只好胡乱写了一个自己知道的店,把纸条塞到她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