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这只野猫有着油光顺滑的皮毛,长长的白色猫毛看起来手感一级棒,艾斯很想伸手摸一摸。
  对方正躺在伦敦少有的太阳天里晒太阳,艾斯小心地向对方靠近,刚想要伸手摸一摸对方顺滑的毛发,这只长毛白猫扭头与艾斯的目光对上。
  然后这只猫瞬间炸成了毛绒球,弓着背嘴里发出威胁的低叫,在艾斯稍微向前踏前一步之后,整只猫一下子高高跳起来,然后一个扭身窜出了艾斯的视线。
  艾斯:……
  艾斯默默收回了他的手,继续向前走去。
  此时路过的一辆马车里,一个妇人正抱着一只乖巧的小狗,因为现在正值下班高峰期,马车比较多,所以这些马车都行驶的比较缓慢。
  乖巧的小狗与路过的艾斯目光对上,下一秒艾斯就看到了这只小狗一下子将脑袋埋到了自家主人怀里,发出受到惊吓一般的哼唧声。
  艾斯:……
  女主人连忙安抚着怀中的小狗,有些疑惑地朝旁边看去。
  艾斯与女主人的视线对上,女主人面色瞬间一变,立马催促着马车夫赶紧离开这里。
  艾斯:……
  好了,他已经习惯了,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对他的这张脸很不友好!
  明明他有着这么一张帅脸,即使是去当模特也能赚到许多钱的,为什么所有人都是这个表现?
  很不开心的艾斯回到家,看到被自己精心整理好放在书桌上的报纸上撰写的福尔摩斯又破了一个案子的新闻,嘴角不由自主翘起。
  福尔摩斯是他最崇拜的侦探,他这个侦探的出现才让艾斯追随着对方成为了侦探,也让其他人纷纷选择成为了侦探。
  他引领了当侦探的潮流。
  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他有着聪慧的头脑,出色的身手,这让他能轻松地解决无数危险而又复杂的委托。
  艾斯坐到书桌前拿起剪刀将福尔摩斯的这个案子剪了下来。
  这次的案件报道没有附照片——绝对是因为福尔摩斯破的案子太多了,所以报纸懒得附照片了。
  不过这写的实在是太粗略了,还是等福尔摩斯的好友华生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最新一本出来之后,再仔细看一遍吧。
  即使心中这么想着,艾斯还是将接下来的关于福尔摩斯案件报道的报纸小心的贴到了自己专门收藏福尔摩斯相关报道的本子里。
  翻看着这个才贴了一小半的本子,艾斯微微皱眉。
  都是苏格兰场的那些废物警察不想让福尔摩斯出名,所以一开始福尔摩斯办的案子根本几乎没有上报,只稍微提了一个名字而已。
  不然的话这个本子早就贴满了!
  第2章
  看着福尔摩斯破的各种各样的案子,艾斯又忍不住想到了今天的经历。
  他觉得他说的很对啊,为什么委托人还是把他赶出来了?
  不行,艾斯还是很不服气,他决定给偶像写信。
  偶像绝对能够看出到底谁对吧,肯定是他对!
  艾斯瞬间拿出纸笔,刷刷的开始讲述起案件的经过。
  写完之后他还检查了一下,没有出现什么错误,艾斯才满意地将信叠了起来,放到信封里,随后下楼去将这封信寄了出去。
  相信福尔摩斯先生绝对能够给他一个公正的回答!!
  ……
  贝克街221b,今天的福尔摩斯又是无聊的一天,瘫在床上躺了好几天的福尔摩斯终于有心情从房间里出来,脱掉鞋子整个人蜷缩在沙发上的他无聊地翻看着寄来的信件。
  直到他看到了一封从托灵顿广场寄过来的信。
  信封很廉价,墨水也很普通,一看寄信的人财政状况就不怎么好,但相比于真正的底层人民又要好上不少。
  应该是一个中产阶级人士,而且看这书写的华丽字迹,这是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不过看起来最近的财政越来越拮据了。
  打开信封,随意的展开信纸,只是扫了一眼,福尔摩斯就将信里的内容全都看完。
  福尔摩斯原本有些不耐烦的脸此时重新变得面无表情起来,又将这封信看了一遍。
  然后他的嘴角瞬间露出笑容:“哈哈哈哈哈,华生,你看这一封信!”
  正在看英国医学杂志的华生抬起头来,看着蹲在沙发上大笑的福尔摩斯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听从他的话走过来,从他手中接过了这封信。
  他的阅读速度比福尔摩斯慢的多,几分钟之后才将信里的内容全都看完,看完之后华生还是有些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抬头看向福尔摩斯:“这有什么好笑的,不就是一个普通的信吗?我还以为你是看到了什么感兴趣的案子呢。”
  说完之后,华生最后补充:“不过这位写信的先生也实在有些过分了,可能那位女士只是对那只小猫极为喜爱而已,怎么可以说是人兽恋呢?有不少人都会对动物倾注无限感情,把它们当做家人,这也没有什么错啊。”
  看着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的华生,福尔摩斯又忍不住笑起来:“亲爱的华生,你说的有几分道理,可这件事却并不像你想的那么单纯,但也并不那么复杂。哦,这位先生……”
  福尔摩斯看了一眼这封信的署名——艾斯·阿德里克。
  “这位阿德里克先生确实在这件找猫案里犯了错误,但也并非完全错误,这就是我感兴趣的一点。”福尔摩斯说着,终于挪动了一下自己尊贵的身体,把自己的脚重新放到地上的拖鞋上,随手从茶几上找出了干净的信纸跟钢笔,刷刷刷的在上面书写起来。
  “阿德里克这个姓氏有些耳熟,可能是小贵族的名字,哦,当然这也并不怎么重要,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案子。”福尔摩斯自言自语着,很快就将信写完了,最后将它装入信封之中,又写上邮寄地址,直接将手里的信塞给华生:“我知道你一会儿也要去寄信,给你那个旅店店主的女儿的女朋友,明明你们都住在一座城市里,还非要用写信这种方式来沟通——”
  华生听到福尔摩斯的调侃整张脸都红了,瞬间反驳:“这位阿德里克先生也住在伦敦,为什么你还要写信给他?”
  福尔摩斯挑眉:“因为我跟他并不相识,而你跟你的小女朋友都已经谈上了恋爱,每周都要见面那么两三次,写信对于你们来说是一件多余的事。”
  “夏洛克,对于相爱的人来说,不只是见面才能解相思之苦,写信同样也能如此。对于我们来说,每周只见那么两三次面并不足够,互相写信就是填补这个空缺。不过你没有谈过恋爱,恐怕不会懂这些。”华生摇头。
  福尔摩斯不高兴了:“嘿华生,虽然我没有谈过恋爱,但是对于爱情我可是足够了解的,你们这些相爱的人总会像是两块粘在一起的蜂蜜一样难舍难分,却又会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忽然失去粘性,就像是蜂蜜融进了水里,变得寡淡无味,又忽然就像是由蜂蜜变成了毒药,甚至有时候还会挥刀相向。关于爱情的案子,我可处理的太多了。”
  “我也跟你一起见过不少。”华生回应,“等你真正体会到爱情之后,你才会懂得我说的这些,而不是你冷眼旁观出来的这些结论。”
  “那恐怕要等到死亡吧。”福尔摩斯随口回答,反正他觉得他是一个永远不会产生爱情这种东西的人。
  在他的生命里,只有破解复杂的案件这件事才能刺激他的大脑,让他产生疯狂的兴趣。
  至于爱情,福尔摩斯一点也不想让这种东西降临在自己身上,这只会干扰他破案!
  …………
  “艾斯,这里有你的信!”公寓的门卫喊道。
  艾斯精神一震,会给他写信的除了委托人之外也不会有其他人了,因为他坚持想要当侦探,跟父母的关系闹得很僵,他哥哥私底下偶尔给过他接济,全都被他拒绝掉了,所以现在他跟他哥的关系也很不好。
  虽然这两年当侦探一直没有闯出多大名头来,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在找猫找狗领域里算是在伦敦大学附近比较知名的了,为了生计——最主要的是提高价格就没人来委托了,艾斯不得不频繁地接这种找猫找狗的委托。
  这让艾斯百思不得其解,明明他这张脸根本不招猫狗喜欢,但却能很轻易的找到它们——肯定是因为他的聪明才智,他能够轻易地找到这些猫狗,完全是因为他有当侦探的才能!
  这是艾斯一直坚持下来想要当侦探这个美好愿望的原因,他坚信自己以后一定能够成为一名知名侦探!
  伸手将信接过来,艾斯发现来的不是一封信,而是有三封信。
  这让艾斯整个人兴奋起来,或许这次是有三个委托,起码别全都是找猫找狗的委托,也得有一个是想要委托他调查案子的吧,就算是找出轨对象的也可以啊,他完全不想再去找宠物了,简直一点难度也没有!
  怀着这种期待心情,艾斯拿着三封信飞快的上楼来到自己的公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