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她连忙悄悄的朝小径外走去,十分友好地打算把这里让给这对鸳鸯。
刚走了两步,玛格丽特忽然听见背后传来一句话。
“我们私奔吧,我带你去苏格兰结婚,除了死神没人能把我们分开……”
是凯尔说的。
玛格丽特忽然停了下来,这年头这么流行去苏格兰结婚吗?
然而,他继续朝伊莎说着:“结了婚,我们就去美国,再也不回来,那里没有人会认识我们,他们只会知道你是我的夫人。”
“不,凯尔,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别再来找我了!”
说着伊莎挣脱开从另一边跑了出去,玛格丽特看着凯尔锲而不舍的追了出去。
玛格丽特人都傻了,现在年轻人都这么着急吗?还真是春天快来了。
光这么看,俊男美女,言情味儿还挺浓。
啊,看来又是一场刻骨铭心,要死去要活来的爱情故事呢。
她有点磕到,又觉得在如今这个阶级之间仿佛隔着天堑的环境下很有概率结果不好,于是赶紧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一路朝庄园里赶去。
庄园里,似乎没人察觉有任何的不对劲,玛格丽特径直回了自己的小房间,锁上门,就在握着门把手的那一刻,她忽然灵感乍现了。
是啊,年轻的男女之间的爱情,阶级之间的隔阂,身份的差异,性格的分歧,有莫名的禁忌意味,稍加描绘就夺人目光。
自古以来,这样的内容就没有人能拒绝。
既然要以自己的名义写作,还不如放弃“模仿”帕特森爵士。
以自己身处的环境做原型写一些故事出来,岂不是更能令人信服?
既然理性到极致的《皮尔斯小姐探案集》可以爆红,那么她这次就将感性写到极致,又会怎么样呢?
故步自封走老路,没有一点意思,玛格丽特认为,她应该让普森先生看到点不一样的东西。
玛格丽特立马冲到书桌前抄起笔,展开纸页,迅速地写下了一个设定。
‘在距今很久的十世纪初,有一块来自上古月之女神的红宝石被海水冲刷上岸,来自古印度的商人将它拾起,制成胸针,取名为粉眼,辗转售卖到了英格兰。’
‘可粉眼却自带一种诅咒,无论是谁佩戴上它,或者暂时拥有它,都会在月圆之夜毫无理智,不受控制的向命定真爱告白,一次之后,粉眼便会失效,直到拥有新的主人。’
‘可是,粉眼的魔法会消失,可那些已经向命定真爱表白的人生活还得继续,他们不得不为自己收拾这种浪漫又要命的烂摊子。’
玛格丽特写完这几句设定,顿时感觉自己想要的味道扑面而来。
她十分满意,继续往下写了《粉眼.赫尔蒙斯伯爵》
这个故事,玛格丽特愿称之为受到真爱诅咒后我向死对头告白了。
‘在新的社交季来临之前,受限定继承法限制,刚刚成为赫尔蒙斯伯爵的威廉姆斯收到了好友送来的礼物,这是一块粉色胸针。
他的好友知道,他这次第一次参与社交季,对他颇有指望,认为他一定会寻找一位门当户对的淑女。
好友在信中说,传说粉眼具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会让人拥有直面真爱的勇气。
但赫尔蒙斯伯爵并不觉得自己成家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因为他有一件更紧急的事情要处理。
他要为自己的堂妹寻找一位合适的丈夫。
这件事,还得从上一任赫尔蒙斯伯爵继承人之死说起。
威廉姆斯本身是一位勋爵,是个富贵闲人,每天的爱好就是看书写作,绘画与马术。
可在堂弟去世后,他成为了远房叔叔家的继承人,然而,不过数月,叔叔赫尔蒙斯伯爵便去世了。
威廉姆斯不仅继承了叔叔家的爵位,财政赤字,一塌糊涂的庄园,因为头衔必须要担任的军务,还继承了一位无人监护,脾气古怪的堂妹索菲亚。
她对他十分厌恶,他也对她十分抵触。
威廉姆斯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大头,但为了叔叔的遗志,他又不得不为这位堂妹的生活操碎心,肩负起延续家族的责任。
而索菲亚在他看来却分外庸俗,不懂艺术,除了外表之外,头脑空空,只知道没日没夜的参加舞会与俊年跳舞和请来自巴黎的裁缝做各种裙子,举止跳脱,几乎没有一丝可取之处。
威廉姆斯敢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更值得讨厌的人了。’
玛格丽特写到此处,又开始写索菲亚视角的威廉姆斯。
总之,他们看起来像是两个世界里的人,索菲亚自小就被家人娇宠长大,从来没有任何烦恼,一时间失去了父亲和哥哥,忽然变成了浮萍一般的人,她无比的不安,又将不安的愤懑发泄到了近在咫尺的远房堂兄威廉姆斯身上。
她对男主角也依旧是各种不满意,觉得他除了外表可取之外,性格老气横秋,古板严肃,一点也不风趣,还喜欢管束她的私生活,控制欲过剩,简直不可忍受。
一个短故事,起承转合的节奏要丝丝入扣。
既然故事的局面的起始已经写好,后面就该来点拉扯的剧情承接前情,将二人的矛盾点到最水深火热时。
一个渣男试图引诱索菲亚。
玛格丽特文思泉涌,一直写,一直往下写,终于写到了总领全文的转机。
威廉姆斯发现了渣男的意图,揍了他一顿,却被索菲亚误解。
在一次夏夜的舞会之后,由于威廉姆斯短暂的触碰过粉眼,他在索菲亚最讨厌他的时候,不可救药的向她吐露了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深厚的爱意。
他向她告白了。
玛格丽特深呼一口气,有些犹豫结局要怎么处理。
忽然,她听见庄园里的钟楼传来声响,中午了。
肚子好饿,写完快点去吃饭!
她抬起头,看窗外,又憋了一口气去埋头苦干。
结局当然是完美的皆大欢喜。
二人在那晚的闹剧之后,各自的内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威廉姆斯认为粉眼肯定是搞错了。
但又意识到其实索菲亚身上确实有他望而不得的优点,她无论对待任何人,都付出了最饱满的感情。
故事的最后,索菲亚意识到自己一直被渣男欺骗的事实。
她十分果断,勇敢的与对方断绝关系,并且一点不内耗,醒悟了自己一直以来因为渣男对威廉姆斯产生的偏见,郑重又诚实地向他道歉。
最后一幕,在一个月圆之夜,索菲亚主动佩戴上了粉眼,毅然地打算直面内心。
而此刻亲眼见证的威廉姆斯也确定了,粉眼最初确实没有搞错人。
……
第70章 二更
将稿纸写的密密麻麻,然后,玛格丽特丢下羽毛笔,一个转身跳跃将自己抛物进了发旧的丝绒沙发里。
她几乎要忍不住仰天长啸,但意识到可能会被楼上的索伦听见这怪动静儿,于是干错安静下来,闭着眼享受充盈的感觉。
这种写爽了的滋味,她自打开始以写文谋生赚钱以来已经很少体会了。
啊,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玛格丽特啧啧称奇,不禁回味起来。
这只是初稿,因为灵感来了,写的十分迫切,字迹潦草。
要寄给普森先生,这样肯定不行,她得重新的修饰细节,粉饰词汇,再分段誊写好,直到她满意才可以。
这项工作,玛格丽特打算等明天出门回来再继续完成。
而现在,她又弹了起来,将桌面收拾干净,打算去填饱肚子。
第二天清晨,夜晚似乎下过一阵大雨,窗户上沾着一层晶莹剔透的水珠,屋子里弥漫着木头味的潮气。
大约九点,玛格丽特光脚踩在不太松软的地毯上换衣服。
既然要出门去公众场合,就换上了漂漂亮亮的,没穿过的新裙子。
她对着衣柜门上有些斑驳的镜子照了照。
女仆穿的衣料都是府上发的,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回事,只不过可以请裁缝做成不同款式。
她穿上一件带有短披风的长外套,深蓝色的呢料十分保暖,看着显得人个儿高。
里头一条长至鞋面的白色棉裙,有蓝色丝绒花缎带镶嵌的边缘。
这装束十分自然得体,又不失她爱漂亮的习惯。
天气已经不太冷了,玛格丽特戴上了从伦敦买来的草编帽,里面有一层棉衬,边缘有蕾丝,一侧有绢花。
她凑到镜子面前看。
嗯,真是漂亮的犯规了。
她收拾好,临出面前却将帽子摘了下来,原样放回衣柜里,抿了抿唇锁上门,朝屋外走去。
玛格丽特来到楼上,靠近索伦的套间,她还没走进去,就听见了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话声。
她感到狐疑,今天不就是带约翰一个人出去吗?
待玛格丽特推门走进玄关,却看见起居室里的沙发上整整齐齐坐了一排的小子。
刚走了两步,玛格丽特忽然听见背后传来一句话。
“我们私奔吧,我带你去苏格兰结婚,除了死神没人能把我们分开……”
是凯尔说的。
玛格丽特忽然停了下来,这年头这么流行去苏格兰结婚吗?
然而,他继续朝伊莎说着:“结了婚,我们就去美国,再也不回来,那里没有人会认识我们,他们只会知道你是我的夫人。”
“不,凯尔,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别再来找我了!”
说着伊莎挣脱开从另一边跑了出去,玛格丽特看着凯尔锲而不舍的追了出去。
玛格丽特人都傻了,现在年轻人都这么着急吗?还真是春天快来了。
光这么看,俊男美女,言情味儿还挺浓。
啊,看来又是一场刻骨铭心,要死去要活来的爱情故事呢。
她有点磕到,又觉得在如今这个阶级之间仿佛隔着天堑的环境下很有概率结果不好,于是赶紧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一路朝庄园里赶去。
庄园里,似乎没人察觉有任何的不对劲,玛格丽特径直回了自己的小房间,锁上门,就在握着门把手的那一刻,她忽然灵感乍现了。
是啊,年轻的男女之间的爱情,阶级之间的隔阂,身份的差异,性格的分歧,有莫名的禁忌意味,稍加描绘就夺人目光。
自古以来,这样的内容就没有人能拒绝。
既然要以自己的名义写作,还不如放弃“模仿”帕特森爵士。
以自己身处的环境做原型写一些故事出来,岂不是更能令人信服?
既然理性到极致的《皮尔斯小姐探案集》可以爆红,那么她这次就将感性写到极致,又会怎么样呢?
故步自封走老路,没有一点意思,玛格丽特认为,她应该让普森先生看到点不一样的东西。
玛格丽特立马冲到书桌前抄起笔,展开纸页,迅速地写下了一个设定。
‘在距今很久的十世纪初,有一块来自上古月之女神的红宝石被海水冲刷上岸,来自古印度的商人将它拾起,制成胸针,取名为粉眼,辗转售卖到了英格兰。’
‘可粉眼却自带一种诅咒,无论是谁佩戴上它,或者暂时拥有它,都会在月圆之夜毫无理智,不受控制的向命定真爱告白,一次之后,粉眼便会失效,直到拥有新的主人。’
‘可是,粉眼的魔法会消失,可那些已经向命定真爱表白的人生活还得继续,他们不得不为自己收拾这种浪漫又要命的烂摊子。’
玛格丽特写完这几句设定,顿时感觉自己想要的味道扑面而来。
她十分满意,继续往下写了《粉眼.赫尔蒙斯伯爵》
这个故事,玛格丽特愿称之为受到真爱诅咒后我向死对头告白了。
‘在新的社交季来临之前,受限定继承法限制,刚刚成为赫尔蒙斯伯爵的威廉姆斯收到了好友送来的礼物,这是一块粉色胸针。
他的好友知道,他这次第一次参与社交季,对他颇有指望,认为他一定会寻找一位门当户对的淑女。
好友在信中说,传说粉眼具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会让人拥有直面真爱的勇气。
但赫尔蒙斯伯爵并不觉得自己成家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因为他有一件更紧急的事情要处理。
他要为自己的堂妹寻找一位合适的丈夫。
这件事,还得从上一任赫尔蒙斯伯爵继承人之死说起。
威廉姆斯本身是一位勋爵,是个富贵闲人,每天的爱好就是看书写作,绘画与马术。
可在堂弟去世后,他成为了远房叔叔家的继承人,然而,不过数月,叔叔赫尔蒙斯伯爵便去世了。
威廉姆斯不仅继承了叔叔家的爵位,财政赤字,一塌糊涂的庄园,因为头衔必须要担任的军务,还继承了一位无人监护,脾气古怪的堂妹索菲亚。
她对他十分厌恶,他也对她十分抵触。
威廉姆斯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大头,但为了叔叔的遗志,他又不得不为这位堂妹的生活操碎心,肩负起延续家族的责任。
而索菲亚在他看来却分外庸俗,不懂艺术,除了外表之外,头脑空空,只知道没日没夜的参加舞会与俊年跳舞和请来自巴黎的裁缝做各种裙子,举止跳脱,几乎没有一丝可取之处。
威廉姆斯敢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更值得讨厌的人了。’
玛格丽特写到此处,又开始写索菲亚视角的威廉姆斯。
总之,他们看起来像是两个世界里的人,索菲亚自小就被家人娇宠长大,从来没有任何烦恼,一时间失去了父亲和哥哥,忽然变成了浮萍一般的人,她无比的不安,又将不安的愤懑发泄到了近在咫尺的远房堂兄威廉姆斯身上。
她对男主角也依旧是各种不满意,觉得他除了外表可取之外,性格老气横秋,古板严肃,一点也不风趣,还喜欢管束她的私生活,控制欲过剩,简直不可忍受。
一个短故事,起承转合的节奏要丝丝入扣。
既然故事的局面的起始已经写好,后面就该来点拉扯的剧情承接前情,将二人的矛盾点到最水深火热时。
一个渣男试图引诱索菲亚。
玛格丽特文思泉涌,一直写,一直往下写,终于写到了总领全文的转机。
威廉姆斯发现了渣男的意图,揍了他一顿,却被索菲亚误解。
在一次夏夜的舞会之后,由于威廉姆斯短暂的触碰过粉眼,他在索菲亚最讨厌他的时候,不可救药的向她吐露了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深厚的爱意。
他向她告白了。
玛格丽特深呼一口气,有些犹豫结局要怎么处理。
忽然,她听见庄园里的钟楼传来声响,中午了。
肚子好饿,写完快点去吃饭!
她抬起头,看窗外,又憋了一口气去埋头苦干。
结局当然是完美的皆大欢喜。
二人在那晚的闹剧之后,各自的内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威廉姆斯认为粉眼肯定是搞错了。
但又意识到其实索菲亚身上确实有他望而不得的优点,她无论对待任何人,都付出了最饱满的感情。
故事的最后,索菲亚意识到自己一直被渣男欺骗的事实。
她十分果断,勇敢的与对方断绝关系,并且一点不内耗,醒悟了自己一直以来因为渣男对威廉姆斯产生的偏见,郑重又诚实地向他道歉。
最后一幕,在一个月圆之夜,索菲亚主动佩戴上了粉眼,毅然地打算直面内心。
而此刻亲眼见证的威廉姆斯也确定了,粉眼最初确实没有搞错人。
……
第70章 二更
将稿纸写的密密麻麻,然后,玛格丽特丢下羽毛笔,一个转身跳跃将自己抛物进了发旧的丝绒沙发里。
她几乎要忍不住仰天长啸,但意识到可能会被楼上的索伦听见这怪动静儿,于是干错安静下来,闭着眼享受充盈的感觉。
这种写爽了的滋味,她自打开始以写文谋生赚钱以来已经很少体会了。
啊,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玛格丽特啧啧称奇,不禁回味起来。
这只是初稿,因为灵感来了,写的十分迫切,字迹潦草。
要寄给普森先生,这样肯定不行,她得重新的修饰细节,粉饰词汇,再分段誊写好,直到她满意才可以。
这项工作,玛格丽特打算等明天出门回来再继续完成。
而现在,她又弹了起来,将桌面收拾干净,打算去填饱肚子。
第二天清晨,夜晚似乎下过一阵大雨,窗户上沾着一层晶莹剔透的水珠,屋子里弥漫着木头味的潮气。
大约九点,玛格丽特光脚踩在不太松软的地毯上换衣服。
既然要出门去公众场合,就换上了漂漂亮亮的,没穿过的新裙子。
她对着衣柜门上有些斑驳的镜子照了照。
女仆穿的衣料都是府上发的,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回事,只不过可以请裁缝做成不同款式。
她穿上一件带有短披风的长外套,深蓝色的呢料十分保暖,看着显得人个儿高。
里头一条长至鞋面的白色棉裙,有蓝色丝绒花缎带镶嵌的边缘。
这装束十分自然得体,又不失她爱漂亮的习惯。
天气已经不太冷了,玛格丽特戴上了从伦敦买来的草编帽,里面有一层棉衬,边缘有蕾丝,一侧有绢花。
她凑到镜子面前看。
嗯,真是漂亮的犯规了。
她收拾好,临出面前却将帽子摘了下来,原样放回衣柜里,抿了抿唇锁上门,朝屋外走去。
玛格丽特来到楼上,靠近索伦的套间,她还没走进去,就听见了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话声。
她感到狐疑,今天不就是带约翰一个人出去吗?
待玛格丽特推门走进玄关,却看见起居室里的沙发上整整齐齐坐了一排的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