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扒拉扒拉身边的人,最近备受打击的曹孟德再合适不过。
书房之中,袁绍提笔给曹操写信,这边刚把信件送出去,门房便来通报说长史荀谌求见。
“让他进来。”袁本初眸光沉沉,已经猜到他最看重的亲信谋士为何求见。
嗯,之前最看重的亲信谋士。
荀友若出身颍川世家,和他汝南袁氏同为豫州人,所以他们俩在渤海见面后自然而然的亲近起来。
他重用荀友若,荀友若为他出谋划策,如此也算是一段佳话。
直到京城出事,荀氏一跃成为朝中新贵,之后再相处就怎么都觉得不得劲。
荀氏是诛董首功,那他袁本初呢?他忙活那么长时间除了害死京中族人其他什么都没得到?
朝堂的争权夺利比别的地方更多,荀氏看似被排挤出京城,实际却得到了并州。
就算并州贫瘠还年年有羌胡寇边,那也是正儿八经的大汉十三州之一。
荀慈明的州牧之位来的堂堂正正,他袁本初想要个冀州还得靠抢,如此对比之下荀友若当真愿意继续留在他身边为他效力?
袁绍以己度人,觉得完全没这个可能,荀谌能留到现在都已经让他难以理解。
如果他是荀谌,早在知道叔父被任命为并州牧的时候就会请辞,根本不会留到现在。
也幸好他重情义留到了现在。
黑山贼来势汹汹,他到邺城后立刻开始调兵遣将平乱,韩馥旧部立场不明,如果不是荀衍荀谌这兄弟二人从中周旋他也没法站稳脚跟。
他的亲信都出自豫州,冀州看似归于韩馥,实际上还是掌握在本地世族手中,想真正拿下冀州就得得到冀州本地世族的认可。
好在冀州本地士人不在意谁是州牧,他们只要冀州境内安稳,黑山贼此番发难让他和本地世家大族更加紧密也是因祸得福。
最难的时候荀友若撑着不走,如今他已经能慢慢松口气,身边也聚了一批出身冀州的谋士,无论应对黑山贼还是抵御公孙瓒都不再手忙脚乱,这时请辞倒是让他有种对不起人的感觉。
袁绍看着缓步进来的荀谌沉着脸不说话,荀谌这些天也习惯了他的冷脸,直接开门见山说明来意,“主公,谌久居他乡,今欲归家。”
冀州看着没什么大事儿了,并州也稳当了下来,终于到他能放心离开的时候,乍然开口还真有点舍不得。
袁绍抿紧唇,冷硬开口,“今日一别再难相见,望君岁岁安好,莫要折在羌胡手中。”
不管现在关系如何僵硬,曾经的要好都不是虚的。
他不是那种宁可不用也非得将人拘在身边的人,也不愿意闹的太难看,既然这人有更好的去处,他这个旧主当然不会拦着。
如今黑山贼作乱,魏郡还没有彻底平定,邺城到晋阳的路上更是危险,荀氏带来的部曲不多,遇到小股流寇也就算了,万一撞上大批山贼只怕要遭。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黑山贼侵略魏郡的时候他指挥不动那个叫麹文泰的韩馥部将,听说麹义和荀氏休若关系不错,正好派他沿途护送。
那麹义嚣张跋扈一点面子都不给他留,如今他麾下猛将如过江之鲫,他不缺那一个将领也没空和那家伙玩什么主贤臣良的把戏。
留下那三千强弩兵,其他人自去另谋出路。
至于麹义听不听荀氏的话……
人在他手下他都管不住,人不在他手下他更管不着。
唉,没见过他这么大方的旧主。
袁绍简单说完,然后摆摆手让荀谌自行安排。
荀谌:……
荀谌面色如常的回到他哥府上,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袁本初让不听他指挥的麹义沿途护送,真的不是暗示麹义在太行山里杀了他们就能重获自由吗?
袁氏栽在西凉武夫手里,所以他们荀氏也要被西凉武夫灭族?
这什么道理?
第42章 颍川荀牛牛
*
兖州离并州太远, 那边打成什么样都和并州没有关系,并州也没本事隔着老远管兖州的事情。
荀晔知道曹操会趁黑山贼入侵的机会拿下东郡,这也是曹老板征战天下的开始。
他不觉得东郡的黑山贼能肆虐多久, 也不觉得魏郡的黑山贼能一直嚣张,虽然袁绍最终败于曹操之手,但是不意味着他连境内贼匪都对付不了。
问题是, 讨贼就赶紧讨, 别磨磨蹭蹭干一半就撤啊。
谁家讨贼把人赶回山里就算完事儿, 不得想办法招安贼匪让他们改恶从善当良民吗?
本身晋阳到邺城横穿太行山就不安全, 再把兴风作浪的贼寇往山里赶不光治标不治本还会让山里更加危险, 袁本初是不是故意和他们家过不去?
荀晔要气死了, 他算着时间兴冲冲去壶口关迎接亲爹和一串儿叔,想着务必让他们一出太行山就能感受到来自家人的关怀。
结果可好,等来等去愣是等不着人。
正常情况下从邺城到晋阳十天完全足够,就算速度慢半个月也够了, 可是他等了十天十天又十天,都快等成望父石了依旧没等到人。
要不是麹义天天派人给他报平安, 他真的会以为路上出事儿了。
问就是在剿匪, 剿匪剿了将近一个月还在剿匪,太行山所有的贼匪都集中到这条路上了吗?就是打车轮战也快打完了吧?
都怪袁绍!袁绍要是让冀州变成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太平地界儿不就没这么多事儿了!
可怜的荀小将军日夜等候,太原的事情忙的差不多了不需要他天天盯着,可是闲着等人越闲越焦虑,焦虑到最后直接找来壶关县的曹掾把附近的无主之地划为屯田用地开耕, 不信他荒地都开垦完还等不到人。
壶口关在上党郡壶关县, 上党和太原是并州唯二自始至终没缺过主官的郡, 兵荒马乱的时候所有人都缩着脑袋当鹌鹑,局势好转立刻就能恢复正常。
短时间内没空给官场大换血, 只需要将军权掌握在手中,地方官员吏卒便不敢轻易闹事。
太原郡的春耕进行的如火如荼,上党郡的无主荒地也纳入屯田管理,吕大将军和小张将军荡平太原境内的贼寇然后源源不断往各战俘营输送劳力,打完太原后看高顺在西河郡还没有动静又调头把之前已经清理过的上党郡又扫了一遍。
等啊等啊等,等到太阳还没升起空气都开始有热度的时候终于等到了集体迟到的荀氏族人。
嗯,等到了他们家族人、当初一同迁居冀州的同乡、麹义麾下的精兵,以及不知道什么来路但是看上去得有十来万的百姓。
荀晔:瞳孔地震.jpg
忽然理解在颍川时文若叔看到他和他爹带着周围村寨的乡亲们一同背井离乡的感觉了,这这这这这这这、好多人!
麹义策马走在最后头压阵,队伍两翼都是跟着他的强弩兵,前头开路的是荀氏部曲,再加上浩浩荡荡的“战利品”,整个队伍不像搬家更像出门打仗得胜归来。
荀晔等了那么多天终于等到他们出现,和为首的荀氏部曲打了声招呼立刻冲去找他爹。
他们父子俩分开时还是冬天,眼下已经是夏天,中间隔着整整一个春天,四舍五入都好几百年了怎么可能不着急。
——爹!爹你想我没?!
队伍中间,荀氏众人看前面停下都下马下车,不用想也知道前面遇到了自己人。
他们家明光早在月前便在壶口关等着,这些天为了不让孩子担心天天都得报平安,算算传信往返的时间也能算出来马上就能见面。
荀悦看到冲过来的傻儿子不自觉露出笑容,“阿牞。”
荀晔眼眶红红,那么大的人了不能和父亲太黏糊,久别重逢也只是在嘴上抱怨,“麹将军离开时说他最多半个月就能将你们接到晋阳,阿父算算都几个半个月了?”
麹义骑着马踢踢踏踏走来,听到这话连忙摆手,“这可不能怪我。”
按照他原来的计划,从晋阳返回邺城用时三天,到邺城用两天时间处理好所有事情直接走人,留出十天时间护送荀氏众人穿越太行山绰绰有余。
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他刚回到邺城就赶上黑山贼大肆作乱,荀氏众人商量过后决定等袁绍稳定住冀州再走他也没办法。
好在等也不是白等,歪打正着竟然等到袁本初主动提出让他护送荀氏离开冀州,真是瞌睡了就来送枕头,就没见过这么善解人意的人。
袁绍的冀州牧之位来的不光彩,冀州本地世族不在意州牧是谁,军中武将却多多少少都有点在意。
没办法,韩州牧在任时军饷发的大方,待将士兵丁也和善,不像以前那些刺史眼高于顶把将士当奴仆使唤,所以虽然韩州牧软弱无能连剿匪的决定都犹犹豫豫做不下来,但是军中依旧觉得他是个好州牧。
不打仗就不打仗,没有军功的同时也意味着他们都不会战死沙场。
书房之中,袁绍提笔给曹操写信,这边刚把信件送出去,门房便来通报说长史荀谌求见。
“让他进来。”袁本初眸光沉沉,已经猜到他最看重的亲信谋士为何求见。
嗯,之前最看重的亲信谋士。
荀友若出身颍川世家,和他汝南袁氏同为豫州人,所以他们俩在渤海见面后自然而然的亲近起来。
他重用荀友若,荀友若为他出谋划策,如此也算是一段佳话。
直到京城出事,荀氏一跃成为朝中新贵,之后再相处就怎么都觉得不得劲。
荀氏是诛董首功,那他袁本初呢?他忙活那么长时间除了害死京中族人其他什么都没得到?
朝堂的争权夺利比别的地方更多,荀氏看似被排挤出京城,实际却得到了并州。
就算并州贫瘠还年年有羌胡寇边,那也是正儿八经的大汉十三州之一。
荀慈明的州牧之位来的堂堂正正,他袁本初想要个冀州还得靠抢,如此对比之下荀友若当真愿意继续留在他身边为他效力?
袁绍以己度人,觉得完全没这个可能,荀谌能留到现在都已经让他难以理解。
如果他是荀谌,早在知道叔父被任命为并州牧的时候就会请辞,根本不会留到现在。
也幸好他重情义留到了现在。
黑山贼来势汹汹,他到邺城后立刻开始调兵遣将平乱,韩馥旧部立场不明,如果不是荀衍荀谌这兄弟二人从中周旋他也没法站稳脚跟。
他的亲信都出自豫州,冀州看似归于韩馥,实际上还是掌握在本地世族手中,想真正拿下冀州就得得到冀州本地世族的认可。
好在冀州本地士人不在意谁是州牧,他们只要冀州境内安稳,黑山贼此番发难让他和本地世家大族更加紧密也是因祸得福。
最难的时候荀友若撑着不走,如今他已经能慢慢松口气,身边也聚了一批出身冀州的谋士,无论应对黑山贼还是抵御公孙瓒都不再手忙脚乱,这时请辞倒是让他有种对不起人的感觉。
袁绍看着缓步进来的荀谌沉着脸不说话,荀谌这些天也习惯了他的冷脸,直接开门见山说明来意,“主公,谌久居他乡,今欲归家。”
冀州看着没什么大事儿了,并州也稳当了下来,终于到他能放心离开的时候,乍然开口还真有点舍不得。
袁绍抿紧唇,冷硬开口,“今日一别再难相见,望君岁岁安好,莫要折在羌胡手中。”
不管现在关系如何僵硬,曾经的要好都不是虚的。
他不是那种宁可不用也非得将人拘在身边的人,也不愿意闹的太难看,既然这人有更好的去处,他这个旧主当然不会拦着。
如今黑山贼作乱,魏郡还没有彻底平定,邺城到晋阳的路上更是危险,荀氏带来的部曲不多,遇到小股流寇也就算了,万一撞上大批山贼只怕要遭。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黑山贼侵略魏郡的时候他指挥不动那个叫麹文泰的韩馥部将,听说麹义和荀氏休若关系不错,正好派他沿途护送。
那麹义嚣张跋扈一点面子都不给他留,如今他麾下猛将如过江之鲫,他不缺那一个将领也没空和那家伙玩什么主贤臣良的把戏。
留下那三千强弩兵,其他人自去另谋出路。
至于麹义听不听荀氏的话……
人在他手下他都管不住,人不在他手下他更管不着。
唉,没见过他这么大方的旧主。
袁绍简单说完,然后摆摆手让荀谌自行安排。
荀谌:……
荀谌面色如常的回到他哥府上,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袁本初让不听他指挥的麹义沿途护送,真的不是暗示麹义在太行山里杀了他们就能重获自由吗?
袁氏栽在西凉武夫手里,所以他们荀氏也要被西凉武夫灭族?
这什么道理?
第42章 颍川荀牛牛
*
兖州离并州太远, 那边打成什么样都和并州没有关系,并州也没本事隔着老远管兖州的事情。
荀晔知道曹操会趁黑山贼入侵的机会拿下东郡,这也是曹老板征战天下的开始。
他不觉得东郡的黑山贼能肆虐多久, 也不觉得魏郡的黑山贼能一直嚣张,虽然袁绍最终败于曹操之手,但是不意味着他连境内贼匪都对付不了。
问题是, 讨贼就赶紧讨, 别磨磨蹭蹭干一半就撤啊。
谁家讨贼把人赶回山里就算完事儿, 不得想办法招安贼匪让他们改恶从善当良民吗?
本身晋阳到邺城横穿太行山就不安全, 再把兴风作浪的贼寇往山里赶不光治标不治本还会让山里更加危险, 袁本初是不是故意和他们家过不去?
荀晔要气死了, 他算着时间兴冲冲去壶口关迎接亲爹和一串儿叔,想着务必让他们一出太行山就能感受到来自家人的关怀。
结果可好,等来等去愣是等不着人。
正常情况下从邺城到晋阳十天完全足够,就算速度慢半个月也够了, 可是他等了十天十天又十天,都快等成望父石了依旧没等到人。
要不是麹义天天派人给他报平安, 他真的会以为路上出事儿了。
问就是在剿匪, 剿匪剿了将近一个月还在剿匪,太行山所有的贼匪都集中到这条路上了吗?就是打车轮战也快打完了吧?
都怪袁绍!袁绍要是让冀州变成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太平地界儿不就没这么多事儿了!
可怜的荀小将军日夜等候,太原的事情忙的差不多了不需要他天天盯着,可是闲着等人越闲越焦虑,焦虑到最后直接找来壶关县的曹掾把附近的无主之地划为屯田用地开耕, 不信他荒地都开垦完还等不到人。
壶口关在上党郡壶关县, 上党和太原是并州唯二自始至终没缺过主官的郡, 兵荒马乱的时候所有人都缩着脑袋当鹌鹑,局势好转立刻就能恢复正常。
短时间内没空给官场大换血, 只需要将军权掌握在手中,地方官员吏卒便不敢轻易闹事。
太原郡的春耕进行的如火如荼,上党郡的无主荒地也纳入屯田管理,吕大将军和小张将军荡平太原境内的贼寇然后源源不断往各战俘营输送劳力,打完太原后看高顺在西河郡还没有动静又调头把之前已经清理过的上党郡又扫了一遍。
等啊等啊等,等到太阳还没升起空气都开始有热度的时候终于等到了集体迟到的荀氏族人。
嗯,等到了他们家族人、当初一同迁居冀州的同乡、麹义麾下的精兵,以及不知道什么来路但是看上去得有十来万的百姓。
荀晔:瞳孔地震.jpg
忽然理解在颍川时文若叔看到他和他爹带着周围村寨的乡亲们一同背井离乡的感觉了,这这这这这这这、好多人!
麹义策马走在最后头压阵,队伍两翼都是跟着他的强弩兵,前头开路的是荀氏部曲,再加上浩浩荡荡的“战利品”,整个队伍不像搬家更像出门打仗得胜归来。
荀晔等了那么多天终于等到他们出现,和为首的荀氏部曲打了声招呼立刻冲去找他爹。
他们父子俩分开时还是冬天,眼下已经是夏天,中间隔着整整一个春天,四舍五入都好几百年了怎么可能不着急。
——爹!爹你想我没?!
队伍中间,荀氏众人看前面停下都下马下车,不用想也知道前面遇到了自己人。
他们家明光早在月前便在壶口关等着,这些天为了不让孩子担心天天都得报平安,算算传信往返的时间也能算出来马上就能见面。
荀悦看到冲过来的傻儿子不自觉露出笑容,“阿牞。”
荀晔眼眶红红,那么大的人了不能和父亲太黏糊,久别重逢也只是在嘴上抱怨,“麹将军离开时说他最多半个月就能将你们接到晋阳,阿父算算都几个半个月了?”
麹义骑着马踢踢踏踏走来,听到这话连忙摆手,“这可不能怪我。”
按照他原来的计划,从晋阳返回邺城用时三天,到邺城用两天时间处理好所有事情直接走人,留出十天时间护送荀氏众人穿越太行山绰绰有余。
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他刚回到邺城就赶上黑山贼大肆作乱,荀氏众人商量过后决定等袁绍稳定住冀州再走他也没办法。
好在等也不是白等,歪打正着竟然等到袁本初主动提出让他护送荀氏离开冀州,真是瞌睡了就来送枕头,就没见过这么善解人意的人。
袁绍的冀州牧之位来的不光彩,冀州本地世族不在意州牧是谁,军中武将却多多少少都有点在意。
没办法,韩州牧在任时军饷发的大方,待将士兵丁也和善,不像以前那些刺史眼高于顶把将士当奴仆使唤,所以虽然韩州牧软弱无能连剿匪的决定都犹犹豫豫做不下来,但是军中依旧觉得他是个好州牧。
不打仗就不打仗,没有军功的同时也意味着他们都不会战死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