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倒是魏相公没有说什么,更未曾阻拦,以魏相公看来,早几年进官场与晚几年进,并无多大不同,区别也不过是叫魏观多待几年翰林学士院而已。否则,没有阅历的人,去了地方上任,可说不准会否被当地豪绅联手欺压,好好的官员,倒要做本地豪族的拥趸走狗,岂不可笑?
  魏相公是极为强势的人,他当年外放做县令,即便一时半会无法和当地豪绅抗衡,也绝不会示弱,硬挺着骨头都要和他们比较。听闻同年中就有屈服当地豪族,为其收尾,供其驱使的人,叫他气得回去大发雷霆。
  骂人家自甘堕落,丢了为官者的脸面。
  还是陈县丞被贬来后,不断周旋,官府与当地豪强的关系才渐渐缓和。
  所以,在魏相公看来,出去游历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与其被人耍得团团转,倒不如出去,还能增长些见闻,若真做了官,除非辞官,否则可没有那么清闲的时候。
  省试的事便一直耽搁下来,但是几年后,魏观回到汴京,肉眼可见的蜕变了,没有年少时的迂腐和想当然,见多了民生疾苦,才知道什么是现实,豪气云干的说要改变世道有多不切实际。
  他行事看似温和,实则生疏,游刃有余地应付着汴京的一切,不会因权贵奢靡而愤世嫉俗。
  游历几年,已足够令人想通,不再执着于反抗规则,而是明悟规则该操纵利用。就如同魏相公,亦是如此,他可以有刚正严苛的脾性,但不能迂腐不化,要学会变通。这才有了今日权柄赫赫的参知政事魏相公。
  在官场上,哪怕是看似最刚正不阿,见谁都参一本的御史,也有他们的生存智慧。
  还不待再说些什么,魏观自窗上望去,看到街上似乎有家中下人在东张西望,像是寻人。今日并非休沐,父亲不会在外闲逛,母亲每日除了在家,就是出城上香,或是去界身巷一带,并不会经此,那便只可能是来寻他的。
  魏观收回目光,举起茶盏喝了一口,接着面含歉疚之色,主动道:“家中仆人似乎在寻我,只怕要先行离去,着实抱歉。”
  元娘忙摆手,“不不不,是我耽误了你太久,还是快些回去吧,莫要耽搁了。魏郎君既为我解惑,又教我点茶,我已是不胜感激。”
  “那我先走了。”魏观将茶盏捧起,一饮而尽,向元娘告辞离去。
  元娘颔首,浅笑着目送他离去。
  看着他在木楼梯上的身影一点点变少,直至彻底下楼。
  于是她又坐得离窗子近一些,关注着茶肆门前,直到他挺拔高大的身影出现,下意识一笑。
  而他走了两步,似乎回望窗前,二人目光交汇,他亦是目光极为克制地看着她,眉眼清俊温柔,颔首微笑。
  有风吹拂过他的身躯,腰间悬玉轻晃,愈发衬得他腰背挺直,站如青松般,端直高洁。
  直到他身边候着的仆从一脸着急,脚忍不住直抖,不得不从旁提醒魏观,这才使得他挪回目光,步履如飞地向前走。
  元娘一手托着脸颊,看着他的身影渐淡,心头莫名升起一些细小的情绪,有些说不清道不明。
  正巧有柳絮顺风浮起,飘落到窗前,元娘伸手接住,落在了最柔软的掌心。
  她好像能形容方才的感觉了,就像是细细软软的柳絮,上头的绒毛在随风拂挠掌心,牵起丝丝缕缕痒意,连带着心口,都似乎被柳絮绒毛轻柔扫动,痒痒的,酸酸的,难以言喻。
  元娘把手合上,看着柳絮被一点点包裹在掌心里,渐渐禁锢。
  她扬眉微笑,看着清澈无辜的眼里,却是志在必得的昂扬斗志!
  她一定行!
  元娘看着满桌茶点,顿时心疼,什么雄心壮志都暂且搁置,她捂着心口,悲痛不已,她的小钱袋呀,都还没捂热呢。
  想她穷了这么久,好不容阿奶看她因为知晓了爹爹亡故的真相而终日恹恹,给了她一整袋铜钱,让她出去吃喝,重拾好心情。结果,又要一朝花完了吗?
  元娘双手捧着钱袋,捂在心口,满脸心疼不舍。
  诱哄男子,实在花钱。
  还不如让她即刻变成男子,去科举考试,来得划算。
  她大叹特叹,长吁短叹,抱着钱袋子怎么也舍不得撒手。直到她的目光扫到桌上的茶点时,决定不能浪费,虽说带回去一样能吃,可是在茶肆吃,既能靠窗赏景,底下还有人抚琴,拌着琴音和熏香吃茶品点心,才是茶点卖得比外头更贵的真正缘故。
  元娘招呼万贯做到自己边上,捧着茶点盘子让她拿一块尝。
  万贯不敢,而且上面的点心好多,眼花缭乱,她也不知道该选哪一块,就低眉垂眼一味摆手。
  元娘直接拿起一块塞进她的手里,无奈道:“你都来我家这般久了,怎么还是这般客气。这是樱桃毕罗,内里的馅微酸偏甜,肯定合你的口味。”
  塞到手里的吃食,再推拒回去就矫情了,万贯低头小心咬了一口,冰凉甜腻的樱桃酱溢满唇齿,带着点微不足道的酸,比普通的茶点要好吃,多了果香。
  万贯抿唇小心笑着,“好吃。”
  既然魏观不在,吃茶本就应该闲聊些什么,否则就太过无趣,元娘干脆继续试着点茶,想叫万贯尝尝茶汤的味道,这般吃茶点才有滋味嘛。
  元娘边用竹筅击拂茶汤,边好奇问万贯,“阿奶每月都有给你月钱的,怎么从不见你花,我看承儿家的婢女就时常买个花儿什么的戴,还有果子一类的。”
  万贯又咬了口樱桃毕罗,低头赧颜,小声道:“我想攒钱,契书签的是十年,等时候到了,可以回我家乡去,说不准家里还有人活着。”
  她说着,小心抬眸望了元娘一眼,生怕她误会,慌张道:“我不是想出去自立门户,我愿意在陈家做一辈子的婢女,小娘子你和王婆婆,都待我极好,我都记着,断然不会忘的。
  “我就是、我就是……想回去看一看,把攒的钱都给他们,若是爹娘还在,就把钱给爹娘,若是不在了,就给弟弟,好叫他养家,还有姐姐们,纵然是卖身为奴,也得碰上好的主家,我是天爷垂怜,您待我很好,吃穿不愁,也从不打骂。”
  “真的!我愿发誓,若您不赶我走,我是愿意伺候您一辈子的。”万贯生怕元娘不信,手指着天就要站起来发誓。
  还好元娘把她拉住了。
  元娘把茶盏递给万贯,万贯小心偷看着元娘的神色,心不在焉地喝着。
  元娘也拿了块茶点吃,她拿的是个撒子,脆香脆香的,咬起来嘎嘣响。她的姿态要随意的多,坐着敞开腿,脚尖左右晃动着。
  她边吃边道:“其实你想回家也是人之常情,阿奶一定会应允的,到时候我说不准有体己钱了,就分予你做路费。能伴在自己爹娘身侧,纵然是金银也不换。”
  元娘想起她爹,还有在阿奶与阿娘膝下长大受到的关爱,不由得生出感叹。
  万贯却只是低头吃点心。
  她没敢说,其实王婆婆早与她说清楚了,将来,她是要随着小娘子出嫁的。等十年身契到了,王婆婆应允,会帮她找亲人,若活着,就再给一笔钱财,若是人没了,也会给万贯一点傍身钱,继续雇她。
  这几年,王婆婆教了万贯不少手艺,除了灶上的厨艺,还有梳发式,辨认首饰,如何记账传话等等。
  都是为了让元娘将来出嫁,能有一个衷心能干的自己人陪着。
  早几年就开始养着的,才让人放心。
  莫说王婆婆强人所难,就是万贯,她自己也是愿意的。
  攒钱给爹娘还好说,若真的留在家中,指不定什么时候光景不好了,又得被卖,否则就是像她娘那样,嫁个庄户人家,不断地生孩子,遭灾就把骨肉给卖了,还不等四十,满身病痛,生怕遇到雨天,浑身没一处是不疼的。
  说句大不敬的,万贯她不想过那样的日子,宁可一辈子给陈家当婢女。即便真要死,她也只想死在汴京,而不是在无尽的农活与生子中。
  所以,当元娘说完后,万贯难得抬起头,用少有的斩钉截铁的语气,坚定道:“不,跟着小娘子身边,才是千金不换!”
  元娘见惯了万贯胆怯喏喏的样子,还是头一次见她这么坚决大胆,目光不免一直停在她脸上。
  万贯刚放完豪言壮语,就被元娘的目光给看到羞赧,又如鹌鹑一般缩回脑袋,小声道:“我是不会离开您的。”
  元娘轻轻拍着她的肩,如哄孩童般,笑着哄她,“好啊,那我养你一辈子。”
  元娘的动作,叫万贯愈发羞赧,只低头红脸,不肯再说话。
  也是,对内秀的万贯而言,方才那样大声的表忠心,只怕就花费了她全部的勇气。
  元娘深知万贯的性子,才不会去计较,只开开心心地吃着茶点,再喝茶汤,惬意自在。就是不免可惜,她觉得若是承儿也在,就当真是十全十美了。
  正想着呢,垂下的竹帘微动,一个端点心的小厮近前来,往桌案上摆了一碟干果,一碟蜜饯,一盘炸馉饳,一份滴酥鲍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