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放放小朋友从悄然啜泣,到悲从中来,终于,“哇”一声嚎啕大哭。
小嘴巴张得很大,能看见他的嗓子眼。
也许是哭到无力,他索性坐在地板上,盘起小短腿。
哭声更加响亮了,引来了正在自己屋里抱着新款收音机体验的萍姨。
萍姨进门一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少爷仔哭得一脸痛心,小脸上挂满了泪珠,祝晴则手足无措,又是给他递纸巾,又是帮他擦眼泪。
放放:“你走开!”
萍姨在一片混乱中找回自己的声音:“这是……吵架了?”
盛放的心情太糟糕了,他不想和萍姨多说什么,眼泪横流,身旁外甥女不停地哄。
祝晴意识到,原来放放还这么小。
还是一骗就上当的年纪。
“好了好了,不哭了。”
“是我。”
“哪里有什么大怪兽,我和你开玩笑的。”
“刚才那个是变声器,在电器店里买的,不信的话,你自己试一试?
盛放继续抽泣着。
晴仔搭着他的肩膀,他就甩开,晴仔拉着他的小手,他就弹开。
直到晴仔终于硬着头皮,再次开口——
“舅舅,是我!”
放放把满脸的眼泪擦到祝晴的衣服上,还可怜巴巴地瘪着小嘴。
“你没有被吃掉吗?”
“没有。”祝晴轻轻叹气,难以启齿,“也没有被拉掉。”
那个叫作“幻音魔盒”的变声器,早就被丢到了书桌上。她分明已经用自己的声音说话,可还是哄了这个小孩半天。
祝晴发誓,以后再也不敢轻易吓唬他。
终于宁静下来的夜晚,祝晴牵着盛放下楼,买大份薯条给他赔罪。
除了薯条以外,外甥女还得伺候好放放舅舅,把小袋装番茄酱的包装撕开,一直握在手中,等着小朋友来蘸。
快入秋了,夜晚的微风还有几分凉意。
他们散着步,一圈一圈地走。
盛放把薯条塞到自己嘴里,一根、两根、三根……
他们重聊“大怪兽”的话题。
当外甥女揉了揉他的小脑袋,说他是爱哭鬼时,宝宝很不服气。
小孩都是很爱哭的。幼稚园的小朋友们,就连戴围兜的时候也要哭,因为有些小孩的手真的不灵活,不知道该怎样摁上扣子,一来二去,急得哼唧哼唧地哭。一个哭了,就有三个五个的小朋友跟着哭。每当这个时候,放放小朋友就会用手指头堵住自己的耳朵眼,表示自己对他们有多无语。
“所以很正常!”他嚼着薯条,为自己发声,“难道你小时候不哭吗?”
“对啊。”
“真的假的!”
祝晴已经不记得自己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了。也许是小时候在福利院摔的那一跤,膝盖磕在水泥地上,钻心地疼,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但她很快就用手背自己擦干。
反正哭了也不会有人来哄,这个道理,她自小就懂,久而久之,连流泪的感觉都变得陌生。
“怎么会陌生呢?是咸的啦!”
“你还吃了?”
“晴仔,吃眼泪?你开玩笑吗?”
“是喝眼泪啊!”放放一本正经地纠正。
盛放小朋友吃完了薯条,将小手塞到祝晴手心。
好厉害。
她居然不会哭耶!
“喂,你没洗手!”祝晴拍拍他的手背,“吃了薯条,都是油。”
“晴仔,我舔过啦!”
“不要!”
“来咯——”
晴仔越是躲着,盛放就越要去拉她的手。
舅甥俩在楼下追逐。
他腿短,晴仔腿长,他是幼稚园小孩,晴仔是警察……他们的实力太悬殊了,可每一次,放放都是差点就能追上晴仔,只差一点点。
祝晴一直在放水,身后的小孩跑得气喘吁吁。
他大口大口喘气,蹲成一团,歇一歇。
盛放小朋友越来越崇拜外甥女了。
晴仔什么都厉害——
如果不这么爱干净的话,就更加完美!
……
有了前两天上学的经验,如今的盛放小朋友,早起出门去幼稚园就和他外甥女去警署报到一样,习惯成自然。
虽然他还是不爱上学,但三岁的宝宝懂得很多道理,小孩子嘛,总是要以学业为重的。
自从盛放开始上学,祝晴起得更早了一些。
爱操心的小舅舅,总是要将她压到餐桌前,看着她把早饭吃完。他还说了,纪老师告诉大家,吃饭不能玩米粒,但也不可以狼吞虎咽,否则不容易消化。
“细嚼慢咽,晴仔。”
祝晴做什么都快速高效,别人还没反应过来时,她就已经进入下一个流程。
这些日子萍姨与祝晴日渐熟稔,看着她的一举一动,时常会恍惚。她说话微微抬起下巴,行事果断利落的样子,真的和她母亲如出一辙。
记忆里,盛佩蓉总是雷厉风行,说一不二。如今看着她的女儿,就像时光倒流,萍姨又见到了年轻时的大小姐。
其实萍姨一直觉得,这孩子一路走来不容易,独自扛着这么多事,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她多希望晴晴能学会慢下脚步,好好感受生活。
而现在,放放终于教会了他的外甥女——将生活步调放慢。
早饭要慢慢地吃,牛奶要慢慢地喝。
盛放说,为什么要赶着飞奔去上班?早到几分钟,也不会马上抓到贼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祝晴受到他的影响,开始悉心品尝着一日三餐。
今天面条多放了两块午餐肉,午餐肉金黄焦香,是提前煎过的,牛奶加热后表面浮着一层奶皮,散发着浓郁香气……这些细微的变化,换做以前,祝晴可能根本不会在意,但是现在,她可以一一细数。
萍姨听得笑容满面,小舅舅更是竖起大拇指夸夸。
就算是大孩子,也是喜欢得到表扬的!
“吃好了——上班!”祝晴放下筷子。
盛放也站起来,单手拎起他的书包,潇洒地往身后甩。
甩到自己的小肩膀上。
放放的肩膀不够宽,一时之间挂不住书包背带。
好在书包轻得要命,他能站稳。
这套帅气的流程,至少成功了一半。
……
清晨到了警署,重案b组的警员们已经自觉整理手头上的资料,抱着档案进会议室。
抽开折叠椅的声音“哐哐当当”的,几个人才刚坐稳,就已经聊起游敏敏的案子。
“我爸今早去菜市,连卖鱼胜都在议论那档电台节目!”
“节目才开播一天就被叫停,不过听内部人员说,这档节目可能只是暂时下架。”
“现在全城都在讨论这个,比电台砸钱打广告还要轰动!只要那个主持人——欧阳佩玲是吧?只要她能顶住压力……”
“人家叫司徒佩玲!”
“不重要不重要,谁管一个主持人姓什么?倒是死者的名字,游敏敏……他们传得邪门,说她姓游,结果居然死在水里,真是注定的水鬼找替身。”
黎叔端着保温杯进来时,身上还有未散的烟味。
他随手放下杯子,笑骂道:“这是警署还是庙街?你们比庙街天桥底下的神棍还要神神叨叨。”
当然,闲谈归闲谈,案子终究要回归专业侦查。
查案讲究的是实打实的证据,这几天,组里所有人都在外奔波走访,把收集到的线索归纳梳理,每一份笔录、每一个细节都是反复推敲,不容半点马虎。
“游敏敏的父母在警署做了正式笔录。他们说,游敏敏很乖的,从小到大都没有给他们惹过麻烦。”
“当时打电话来电台的几位,是游敏敏的中学同学。他们和游敏敏也不熟悉,只是恰好在灵异节目里听见她的声音,一开始说要进行听众连线,也是闹着玩的……谁都没有想到,事后居然证实,游敏敏真的死在浴桶里。”
“拿到他们的笔录了,没有什么异常,确实是巧合。只不过这些人,恐怕以后对这些都市传说有阴影了,尤其是水鬼传闻。像是这种聚在一起听灵异电台的活动,估计再也不敢参加。”
小孙翻开游敏敏的个人资料。
“自从两位长辈搬去和儿子住之后,游敏敏偶尔会去哥嫂家吃顿便饭,但大多数时候,是自己默默解决三餐。毕竟哥嫂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不方便经常去打扰。游敏敏的父母说,她一直都是这么懂事的。”
“游敏敏的家人和老同学都特别提过,她不像是会和人结仇结怨的性格。大家都说,游敏敏从来不会得罪别人。她太文静了,有时候就像一个透明人,安静到……就算原地消失都不会有人注意。但是谁知道,最后她的死亡,居然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度。”
莫振邦接过下属们递来的一份份资料:“验尸报告出来了没有?”
小嘴巴张得很大,能看见他的嗓子眼。
也许是哭到无力,他索性坐在地板上,盘起小短腿。
哭声更加响亮了,引来了正在自己屋里抱着新款收音机体验的萍姨。
萍姨进门一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少爷仔哭得一脸痛心,小脸上挂满了泪珠,祝晴则手足无措,又是给他递纸巾,又是帮他擦眼泪。
放放:“你走开!”
萍姨在一片混乱中找回自己的声音:“这是……吵架了?”
盛放的心情太糟糕了,他不想和萍姨多说什么,眼泪横流,身旁外甥女不停地哄。
祝晴意识到,原来放放还这么小。
还是一骗就上当的年纪。
“好了好了,不哭了。”
“是我。”
“哪里有什么大怪兽,我和你开玩笑的。”
“刚才那个是变声器,在电器店里买的,不信的话,你自己试一试?
盛放继续抽泣着。
晴仔搭着他的肩膀,他就甩开,晴仔拉着他的小手,他就弹开。
直到晴仔终于硬着头皮,再次开口——
“舅舅,是我!”
放放把满脸的眼泪擦到祝晴的衣服上,还可怜巴巴地瘪着小嘴。
“你没有被吃掉吗?”
“没有。”祝晴轻轻叹气,难以启齿,“也没有被拉掉。”
那个叫作“幻音魔盒”的变声器,早就被丢到了书桌上。她分明已经用自己的声音说话,可还是哄了这个小孩半天。
祝晴发誓,以后再也不敢轻易吓唬他。
终于宁静下来的夜晚,祝晴牵着盛放下楼,买大份薯条给他赔罪。
除了薯条以外,外甥女还得伺候好放放舅舅,把小袋装番茄酱的包装撕开,一直握在手中,等着小朋友来蘸。
快入秋了,夜晚的微风还有几分凉意。
他们散着步,一圈一圈地走。
盛放把薯条塞到自己嘴里,一根、两根、三根……
他们重聊“大怪兽”的话题。
当外甥女揉了揉他的小脑袋,说他是爱哭鬼时,宝宝很不服气。
小孩都是很爱哭的。幼稚园的小朋友们,就连戴围兜的时候也要哭,因为有些小孩的手真的不灵活,不知道该怎样摁上扣子,一来二去,急得哼唧哼唧地哭。一个哭了,就有三个五个的小朋友跟着哭。每当这个时候,放放小朋友就会用手指头堵住自己的耳朵眼,表示自己对他们有多无语。
“所以很正常!”他嚼着薯条,为自己发声,“难道你小时候不哭吗?”
“对啊。”
“真的假的!”
祝晴已经不记得自己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了。也许是小时候在福利院摔的那一跤,膝盖磕在水泥地上,钻心地疼,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但她很快就用手背自己擦干。
反正哭了也不会有人来哄,这个道理,她自小就懂,久而久之,连流泪的感觉都变得陌生。
“怎么会陌生呢?是咸的啦!”
“你还吃了?”
“晴仔,吃眼泪?你开玩笑吗?”
“是喝眼泪啊!”放放一本正经地纠正。
盛放小朋友吃完了薯条,将小手塞到祝晴手心。
好厉害。
她居然不会哭耶!
“喂,你没洗手!”祝晴拍拍他的手背,“吃了薯条,都是油。”
“晴仔,我舔过啦!”
“不要!”
“来咯——”
晴仔越是躲着,盛放就越要去拉她的手。
舅甥俩在楼下追逐。
他腿短,晴仔腿长,他是幼稚园小孩,晴仔是警察……他们的实力太悬殊了,可每一次,放放都是差点就能追上晴仔,只差一点点。
祝晴一直在放水,身后的小孩跑得气喘吁吁。
他大口大口喘气,蹲成一团,歇一歇。
盛放小朋友越来越崇拜外甥女了。
晴仔什么都厉害——
如果不这么爱干净的话,就更加完美!
……
有了前两天上学的经验,如今的盛放小朋友,早起出门去幼稚园就和他外甥女去警署报到一样,习惯成自然。
虽然他还是不爱上学,但三岁的宝宝懂得很多道理,小孩子嘛,总是要以学业为重的。
自从盛放开始上学,祝晴起得更早了一些。
爱操心的小舅舅,总是要将她压到餐桌前,看着她把早饭吃完。他还说了,纪老师告诉大家,吃饭不能玩米粒,但也不可以狼吞虎咽,否则不容易消化。
“细嚼慢咽,晴仔。”
祝晴做什么都快速高效,别人还没反应过来时,她就已经进入下一个流程。
这些日子萍姨与祝晴日渐熟稔,看着她的一举一动,时常会恍惚。她说话微微抬起下巴,行事果断利落的样子,真的和她母亲如出一辙。
记忆里,盛佩蓉总是雷厉风行,说一不二。如今看着她的女儿,就像时光倒流,萍姨又见到了年轻时的大小姐。
其实萍姨一直觉得,这孩子一路走来不容易,独自扛着这么多事,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她多希望晴晴能学会慢下脚步,好好感受生活。
而现在,放放终于教会了他的外甥女——将生活步调放慢。
早饭要慢慢地吃,牛奶要慢慢地喝。
盛放说,为什么要赶着飞奔去上班?早到几分钟,也不会马上抓到贼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祝晴受到他的影响,开始悉心品尝着一日三餐。
今天面条多放了两块午餐肉,午餐肉金黄焦香,是提前煎过的,牛奶加热后表面浮着一层奶皮,散发着浓郁香气……这些细微的变化,换做以前,祝晴可能根本不会在意,但是现在,她可以一一细数。
萍姨听得笑容满面,小舅舅更是竖起大拇指夸夸。
就算是大孩子,也是喜欢得到表扬的!
“吃好了——上班!”祝晴放下筷子。
盛放也站起来,单手拎起他的书包,潇洒地往身后甩。
甩到自己的小肩膀上。
放放的肩膀不够宽,一时之间挂不住书包背带。
好在书包轻得要命,他能站稳。
这套帅气的流程,至少成功了一半。
……
清晨到了警署,重案b组的警员们已经自觉整理手头上的资料,抱着档案进会议室。
抽开折叠椅的声音“哐哐当当”的,几个人才刚坐稳,就已经聊起游敏敏的案子。
“我爸今早去菜市,连卖鱼胜都在议论那档电台节目!”
“节目才开播一天就被叫停,不过听内部人员说,这档节目可能只是暂时下架。”
“现在全城都在讨论这个,比电台砸钱打广告还要轰动!只要那个主持人——欧阳佩玲是吧?只要她能顶住压力……”
“人家叫司徒佩玲!”
“不重要不重要,谁管一个主持人姓什么?倒是死者的名字,游敏敏……他们传得邪门,说她姓游,结果居然死在水里,真是注定的水鬼找替身。”
黎叔端着保温杯进来时,身上还有未散的烟味。
他随手放下杯子,笑骂道:“这是警署还是庙街?你们比庙街天桥底下的神棍还要神神叨叨。”
当然,闲谈归闲谈,案子终究要回归专业侦查。
查案讲究的是实打实的证据,这几天,组里所有人都在外奔波走访,把收集到的线索归纳梳理,每一份笔录、每一个细节都是反复推敲,不容半点马虎。
“游敏敏的父母在警署做了正式笔录。他们说,游敏敏很乖的,从小到大都没有给他们惹过麻烦。”
“当时打电话来电台的几位,是游敏敏的中学同学。他们和游敏敏也不熟悉,只是恰好在灵异节目里听见她的声音,一开始说要进行听众连线,也是闹着玩的……谁都没有想到,事后居然证实,游敏敏真的死在浴桶里。”
“拿到他们的笔录了,没有什么异常,确实是巧合。只不过这些人,恐怕以后对这些都市传说有阴影了,尤其是水鬼传闻。像是这种聚在一起听灵异电台的活动,估计再也不敢参加。”
小孙翻开游敏敏的个人资料。
“自从两位长辈搬去和儿子住之后,游敏敏偶尔会去哥嫂家吃顿便饭,但大多数时候,是自己默默解决三餐。毕竟哥嫂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不方便经常去打扰。游敏敏的父母说,她一直都是这么懂事的。”
“游敏敏的家人和老同学都特别提过,她不像是会和人结仇结怨的性格。大家都说,游敏敏从来不会得罪别人。她太文静了,有时候就像一个透明人,安静到……就算原地消失都不会有人注意。但是谁知道,最后她的死亡,居然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度。”
莫振邦接过下属们递来的一份份资料:“验尸报告出来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