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于朝宇躺在他怀里,跟他语重心长地说:“你看,老天已经给了你得天独厚的脸蛋儿和身材,总不可能让你什么条件都优渥吧,不然别人得不平衡了。”
“但是脸蛋是我爸妈给的,身材是我坚持每天锻炼得来的,我天生就有的财富也一分都不剩,甚至还欠两个亿,我不觉得有人见了我会不平衡。何况你就有漂亮的脸,好看的身体,也很有钱,但这也是你的父母和你自己拼命得来的,别人凭什么不平衡?他们又没有你努力。你甚至还是同性恋,注定没有后代。可能很多人都喜欢你,但是几乎没有人想要成为你吧。”
于朝宇脑子懵了一瞬,被正中靶心,痛得那叫一个抽象,当场在水里扇了他好朋友一巴掌:“老子特么在开解你,你给我喂什么毒鸡汤!个死处男!滚蛋!”
第143章
上了床, 于朝宇还在生气。
周霄从后面执拗地搂着他,一直跟他道歉:“对不起,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在乎这个。”
于朝宇顿时瞪大了眼睛转过头去:“你大爷的什么意思?现在我还加个小心眼儿是吧?!”
周霄都没想到自己的道歉还能这么解读, 只能赶紧再解释:“当然不是,你心眼有多大我知道。”
于朝宇瞪直了眼睛看着他,不敢置信,火更大了:“操……早知道刚才把你那玩意儿都吐了!一股迂腐陈年处男味儿!难吃死了!”
说完还胳膊肘使劲儿顶了他两下:“滚!离老子远点儿!”
周霄确实没想到自己刚才说的话会这么扎心, 毕竟于朝宇很多时候确实是表现得万事不在意,爱咋咋地。
自己应该要知道的, 于朝宇虽然内心强大, 但强大的人必然孤高, 令人望而生畏。
这高处不胜寒的风景, 最终也只有自己攀登到了。
周霄是怎么都不可能放开的,最后于朝宇顶他也顶烦了,就随便他去了,把自己脚塞周霄两条小腿之间。俩人最后还是依偎而眠。
于朝宇早上一睁眼, 就下意识去看手机时间——8:29。
这个时间不知道让他多生气,因为周霄给他设置的闹钟是八点半的。
他真纳了闷了,自己现在睡眠怎么会规律得这么恶心?
恶心恶心!
他一辈子自由惯了, 每天不定时睡觉不定时清醒, 让他觉得很自在, 好像每天都会发生不一样的事, 结果现在这种作息,他真的有一种自己在乡下种地的感觉,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而且每次不管晚上他们俩想做点什么,时间都不会超过十一点半。
就跟有人在暗地里操纵好了似的。
而周霄本人是每天六点就起来, 一边做早餐的准备,在熬粥的间隙出门跑步,七点半左右回来洗澡,然后把所有的早餐装好盘保温,再爬回床上。
反正于朝宇睁眼,是一定能看到周霄人的。
而且目光炯炯盯着自己,每天雷打不动都有一句温柔的:“你醒了?”
照亮了于朝宇这一天的心情。
再规律的恶心感也被这张脸驱散了。
“我说,你是特种兵吗?”于朝宇吃着精致早餐的时候发自内心地说,“除了上班儿之外的时间能干这么多事儿?”
“有心就能干,挤挤总会有的。”
于朝宇看着都替他累:“要是你的老二也能挤挤就有就好了。”
吃着饭呢,周霄被吐司噎了一下,面包屑都要喷出来了,用力斜了他一眼。
于朝宇瞄了他一眼,觉得他的反应好像也没原来那么容易谈‘二’色变了,是好事儿。虽说男人不可能不在乎这个,但是他更喜欢自己挑的男人能有战胜一切的勇气。
鶄
这是他最欣赏周霄的地方。
可能他还年轻,性格里有很多别扭和不成熟的地方,但只要能跟他讲道理的,他都能听进去,反之,如果他有自己的思考,也会毫不畏惧地反驳你,这种人的内心是非常坚定的,能自己拿主意。
不说别的,于朝宇这辈子挨过的骂基本都是来自周霄,回回都是当着面贴脸骂,用词一点不掺水,真是勇气可嘉,敢作敢当。
所以,于朝宇觉得,周霄总是说他没有选择,其实并不是的,这人比自己的性子倔太多了,换了自己,指不定给点儿什么好处就妥协了呢。但是周霄?谁也别想逼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也没办法逼得了。
就比如陈瑞星跟他在一块儿一年多也没能亲到他一下,因为他不愿意。
再比如,哪怕自己再怎么劝他别做傻事,先跟自己回家,他死活也不回。
所以,只要最后他做了,那在他的心里,就是他真心想做的事儿……因此,周霄也从来不拿他为自己做的事情要求回报。
他真的觉得,那是他自己的决定,与自己无关。
不怪别人喜欢他,也不怪陈瑞星上钩。
于朝宇觉得,陈瑞星从头至尾只有挑男人的眼光是无可挑剔的,反正是比自己精准。
周霄见他一直盯着自己看,问:“怎么了?没胃口吗?”
于朝宇还是只看着他,不说话。
周霄以为他胃口不好,随即面色变得有些古怪,抬眼看了他一眼,心虚地问:“……是昨晚吃下去的东西弄坏肚子了吗?”
于朝宇一愣,真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这什么活宝啊?摇了摇头,感叹:“哎呀,你怎么这么可爱啊……”
“我又干嘛了?”周霄表情严肃,“我是真的在问你……我确实好几年……都没弄那个了……”
于朝宇笑笑地‘哦’了一声:“好几年没弄那个了?所以?在你的小兜兜里放着会过期吗?”
周霄脸涨得通红,瞪了他一眼:“你到底是不是不舒服!”
于朝宇夸张地说:“是啊。感觉我快不行了。”
周霄顿时紧张:“哪里?胃吗?”
于朝宇:“心啊,快被你可爱死了。”
周霄:……
就为这次失败的调情,周老板一天上班都没理他,甚至扬言说想揍他。
于朝宇更觉得他可爱了。
再次心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家伙?
还永远只在我面前可爱。
出去了就凶巴巴的。
“诶,我跟你说真的,下个月抽时间回家一趟。”于朝宇压着他的椅背看他办公,时不时捏他的脸玩儿,趁他摘了眼镜要休息的时候才说,“公司三十周年庆,除了搞促销活动,还有个宴会,主要领导人跟合作方我都邀请了,摆个大宴,你是老板娘啊,得在场。”
周霄抬起头看他:“安星有三十周年了?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
“从我爸妈租了两个地窖时候开始算的。怎么?大少爷?您不允许啊?”
周霄心想,真是一张嘴说了算的事儿,别人都是从注册公司开始的。
只是他一问具体日期,登时一个激灵:“那不是你的生日吗?”
“是啊。”于朝宇说,“我两岁生日的时候我爸妈才正式开始做生意,特意选的这个日子,又好记,所以公司跟我一直差不多大,对我来说就跟我的弟弟差不多了。”
周霄一直知道于朝宇最看重安星,以为只因为是父母的产业的关系,没想到在于朝宇心里,公司也是他的亲人。
当他把安星幻想成一个真人的形象,这么多年被于朝宇拉扯大,才有了今天的成就,他就越发觉得陈瑞星面目可憎,简直该死。
晚上于朝宇还在忙着打电话邀请朋友一起到场,周霄想喂他几个水果都找不到机会,光听着他跟黄金龙聊天。
“好好,我们好着呢,到时候带你老婆一起来……啧,你这话说的,我骗你干什么?当时他真就是我大外甥……”
周霄:“……”
黄金龙愣是不信,头一回给于朝宇怼了一顿:“哥!那是我婚礼!我让你来喝酒祝福我的,你倒好,把我婚礼当你们play的一环,厚不厚道缺不缺德?你说你怎么赔我吧!我竟然还信了你有个那么大的外甥……你租我房子的时候我就该想到你是要金屋藏娇!你还是不是人?你大人家八九岁,人家还刚上大学!”
于朝宇:“行,我是禽兽,玷污了清纯男大学生,回头我自罚三杯。”
周霄震惊地看着他。
别说百口难辩,于朝宇这人是压根就懒得解释,嘴都懒得张。
“解释什么?人家本来就是开玩笑的,你认真解释,人家以为你怪人家误解了呢,回头弄得更尴尬。”于朝宇用过来人的口吻教他,“这事儿得分人分语境,人摆明了是祝福咱俩来的,再说了,这点事儿现在影响不了我什么,也影响不了安星。你可是我正儿八经对象,只要你不误会我,别人怎么说我都懒得管。”又转过头来小小亲了他一口。
在这样美丽的情话后面,周霄却接了句:“只要你别做让我误会的事就行。”
于朝宇在他怀里一顿……
这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他调情的技能总是没法正中这人的要害,还总是杀自己一个回马枪?
“但是脸蛋是我爸妈给的,身材是我坚持每天锻炼得来的,我天生就有的财富也一分都不剩,甚至还欠两个亿,我不觉得有人见了我会不平衡。何况你就有漂亮的脸,好看的身体,也很有钱,但这也是你的父母和你自己拼命得来的,别人凭什么不平衡?他们又没有你努力。你甚至还是同性恋,注定没有后代。可能很多人都喜欢你,但是几乎没有人想要成为你吧。”
于朝宇脑子懵了一瞬,被正中靶心,痛得那叫一个抽象,当场在水里扇了他好朋友一巴掌:“老子特么在开解你,你给我喂什么毒鸡汤!个死处男!滚蛋!”
第143章
上了床, 于朝宇还在生气。
周霄从后面执拗地搂着他,一直跟他道歉:“对不起,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在乎这个。”
于朝宇顿时瞪大了眼睛转过头去:“你大爷的什么意思?现在我还加个小心眼儿是吧?!”
周霄都没想到自己的道歉还能这么解读, 只能赶紧再解释:“当然不是,你心眼有多大我知道。”
于朝宇瞪直了眼睛看着他,不敢置信,火更大了:“操……早知道刚才把你那玩意儿都吐了!一股迂腐陈年处男味儿!难吃死了!”
说完还胳膊肘使劲儿顶了他两下:“滚!离老子远点儿!”
周霄确实没想到自己刚才说的话会这么扎心, 毕竟于朝宇很多时候确实是表现得万事不在意,爱咋咋地。
自己应该要知道的, 于朝宇虽然内心强大, 但强大的人必然孤高, 令人望而生畏。
这高处不胜寒的风景, 最终也只有自己攀登到了。
周霄是怎么都不可能放开的,最后于朝宇顶他也顶烦了,就随便他去了,把自己脚塞周霄两条小腿之间。俩人最后还是依偎而眠。
于朝宇早上一睁眼, 就下意识去看手机时间——8:29。
这个时间不知道让他多生气,因为周霄给他设置的闹钟是八点半的。
他真纳了闷了,自己现在睡眠怎么会规律得这么恶心?
恶心恶心!
他一辈子自由惯了, 每天不定时睡觉不定时清醒, 让他觉得很自在, 好像每天都会发生不一样的事, 结果现在这种作息,他真的有一种自己在乡下种地的感觉,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而且每次不管晚上他们俩想做点什么,时间都不会超过十一点半。
就跟有人在暗地里操纵好了似的。
而周霄本人是每天六点就起来, 一边做早餐的准备,在熬粥的间隙出门跑步,七点半左右回来洗澡,然后把所有的早餐装好盘保温,再爬回床上。
反正于朝宇睁眼,是一定能看到周霄人的。
而且目光炯炯盯着自己,每天雷打不动都有一句温柔的:“你醒了?”
照亮了于朝宇这一天的心情。
再规律的恶心感也被这张脸驱散了。
“我说,你是特种兵吗?”于朝宇吃着精致早餐的时候发自内心地说,“除了上班儿之外的时间能干这么多事儿?”
“有心就能干,挤挤总会有的。”
于朝宇看着都替他累:“要是你的老二也能挤挤就有就好了。”
吃着饭呢,周霄被吐司噎了一下,面包屑都要喷出来了,用力斜了他一眼。
于朝宇瞄了他一眼,觉得他的反应好像也没原来那么容易谈‘二’色变了,是好事儿。虽说男人不可能不在乎这个,但是他更喜欢自己挑的男人能有战胜一切的勇气。
鶄
这是他最欣赏周霄的地方。
可能他还年轻,性格里有很多别扭和不成熟的地方,但只要能跟他讲道理的,他都能听进去,反之,如果他有自己的思考,也会毫不畏惧地反驳你,这种人的内心是非常坚定的,能自己拿主意。
不说别的,于朝宇这辈子挨过的骂基本都是来自周霄,回回都是当着面贴脸骂,用词一点不掺水,真是勇气可嘉,敢作敢当。
所以,于朝宇觉得,周霄总是说他没有选择,其实并不是的,这人比自己的性子倔太多了,换了自己,指不定给点儿什么好处就妥协了呢。但是周霄?谁也别想逼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也没办法逼得了。
就比如陈瑞星跟他在一块儿一年多也没能亲到他一下,因为他不愿意。
再比如,哪怕自己再怎么劝他别做傻事,先跟自己回家,他死活也不回。
所以,只要最后他做了,那在他的心里,就是他真心想做的事儿……因此,周霄也从来不拿他为自己做的事情要求回报。
他真的觉得,那是他自己的决定,与自己无关。
不怪别人喜欢他,也不怪陈瑞星上钩。
于朝宇觉得,陈瑞星从头至尾只有挑男人的眼光是无可挑剔的,反正是比自己精准。
周霄见他一直盯着自己看,问:“怎么了?没胃口吗?”
于朝宇还是只看着他,不说话。
周霄以为他胃口不好,随即面色变得有些古怪,抬眼看了他一眼,心虚地问:“……是昨晚吃下去的东西弄坏肚子了吗?”
于朝宇一愣,真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这什么活宝啊?摇了摇头,感叹:“哎呀,你怎么这么可爱啊……”
“我又干嘛了?”周霄表情严肃,“我是真的在问你……我确实好几年……都没弄那个了……”
于朝宇笑笑地‘哦’了一声:“好几年没弄那个了?所以?在你的小兜兜里放着会过期吗?”
周霄脸涨得通红,瞪了他一眼:“你到底是不是不舒服!”
于朝宇夸张地说:“是啊。感觉我快不行了。”
周霄顿时紧张:“哪里?胃吗?”
于朝宇:“心啊,快被你可爱死了。”
周霄:……
就为这次失败的调情,周老板一天上班都没理他,甚至扬言说想揍他。
于朝宇更觉得他可爱了。
再次心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家伙?
还永远只在我面前可爱。
出去了就凶巴巴的。
“诶,我跟你说真的,下个月抽时间回家一趟。”于朝宇压着他的椅背看他办公,时不时捏他的脸玩儿,趁他摘了眼镜要休息的时候才说,“公司三十周年庆,除了搞促销活动,还有个宴会,主要领导人跟合作方我都邀请了,摆个大宴,你是老板娘啊,得在场。”
周霄抬起头看他:“安星有三十周年了?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
“从我爸妈租了两个地窖时候开始算的。怎么?大少爷?您不允许啊?”
周霄心想,真是一张嘴说了算的事儿,别人都是从注册公司开始的。
只是他一问具体日期,登时一个激灵:“那不是你的生日吗?”
“是啊。”于朝宇说,“我两岁生日的时候我爸妈才正式开始做生意,特意选的这个日子,又好记,所以公司跟我一直差不多大,对我来说就跟我的弟弟差不多了。”
周霄一直知道于朝宇最看重安星,以为只因为是父母的产业的关系,没想到在于朝宇心里,公司也是他的亲人。
当他把安星幻想成一个真人的形象,这么多年被于朝宇拉扯大,才有了今天的成就,他就越发觉得陈瑞星面目可憎,简直该死。
晚上于朝宇还在忙着打电话邀请朋友一起到场,周霄想喂他几个水果都找不到机会,光听着他跟黄金龙聊天。
“好好,我们好着呢,到时候带你老婆一起来……啧,你这话说的,我骗你干什么?当时他真就是我大外甥……”
周霄:“……”
黄金龙愣是不信,头一回给于朝宇怼了一顿:“哥!那是我婚礼!我让你来喝酒祝福我的,你倒好,把我婚礼当你们play的一环,厚不厚道缺不缺德?你说你怎么赔我吧!我竟然还信了你有个那么大的外甥……你租我房子的时候我就该想到你是要金屋藏娇!你还是不是人?你大人家八九岁,人家还刚上大学!”
于朝宇:“行,我是禽兽,玷污了清纯男大学生,回头我自罚三杯。”
周霄震惊地看着他。
别说百口难辩,于朝宇这人是压根就懒得解释,嘴都懒得张。
“解释什么?人家本来就是开玩笑的,你认真解释,人家以为你怪人家误解了呢,回头弄得更尴尬。”于朝宇用过来人的口吻教他,“这事儿得分人分语境,人摆明了是祝福咱俩来的,再说了,这点事儿现在影响不了我什么,也影响不了安星。你可是我正儿八经对象,只要你不误会我,别人怎么说我都懒得管。”又转过头来小小亲了他一口。
在这样美丽的情话后面,周霄却接了句:“只要你别做让我误会的事就行。”
于朝宇在他怀里一顿……
这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他调情的技能总是没法正中这人的要害,还总是杀自己一个回马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