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但是被周霄拒绝了,他确实是行程很满,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他自己又是老板,肯定还是以公司为重,以团结员工,释放压力,画大饼为主要任务。
所以最后只能妥协到晚上一块儿聚餐。
差不多到时间了,周霄就要提前走,赖响带剩下的人去喝酒k歌。
本来中午就因为是寿星又是老板没少喝,到了晚上又是一群老同学,所以又没忍住又喝了一杯白的。
刘向晴喝的饮料,所以一直很清醒,她发现,其实自己的目光还是会忍不住追随着身边的男人……四年过去,原本还满是学生气的男生已经成长为一个可靠的男人,而且比自己身边所有的同龄男生思想都更加成熟。
自己喜欢的人,身上所有的变化都是正向的,不管是从外形还是内涵都依旧在持续地、不可控地吸引着她的视线。
她感觉自己在盯着对方的时候,心跳依旧会加快,终于忍不住关心道:“你会不会喝太多了?”
周霄其实已经很习惯喝酒了,他虽然酒量算不得好,不过酒品还是没得说的。
“没事儿……要是我一会儿走不动了,你就叫辆车,把我送到景苑小区就行……”
“你确定吗?”她想问对方住在哪栋的,但是这里还有很多同学,她不太好意思,“要不要找个人来接你?有人在你家等你吗?”
她问完这一句,周霄呆呆的,也不知道是因为酒精作用反射弧太长,还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最终,他摇了摇头,说:“没,我一个人住。”也没有家。
等他事业稍微稳定下来,他就去美国把他的猫接回来……这样应该就像一个家了。
他是真的打算在这边定居了,但是于朝宇不知道,还处于‘周霄只是暂时在这边发展事业’的认知中,认为迟早有一天对方是要跟自己回去的。
于朝宇晚上打周霄好几个电话都没打通,主仆二人在周霄住的小区楼下等了半天,于朝宇抬头一看,周霄住的那层根本也没有灯光。
“老板,周先生是不是跟公司的人出去了?”
但是于朝宇早就问过了赖响,他们团建下午四点周霄就提前走了,说是有个同学聚会……但这会儿都十点多了,再过一个小时这个生日都要过去了,人还没回家,电话也不接,总不会今晚上都不回来吧?
“咱们应该提前跟周先生说一声的。”小傅发表感想。
“废话,提前跟他说那叫惊喜吗!那叫完成任务!”于朝宇哼了一声,抱着胳膊靠着车后座,“算了,还是等吧,把车窗降下来,招子放亮点。”
小傅:“好的。”
差不多十一点,于朝宇已经在车上等得不耐烦了,皮鞋不住地点着车脚垫,那腿抖得像发动机一样。
终于,不远处的小区内部道路传来明亮的车灯,于朝宇跟小傅两个人六只眼睛眼巴巴盯着那辆车,果然停在了他们前面,就在周霄住的那栋楼下。
于朝宇刚要下车,就看见那辆车上下来一位女性,因为灯光比较暗,所以于朝宇只能看清楚一个侧影。
刘向晴绕到另一侧车门,打开了,伸手又从里面扯出来一个人。
男人看起来是喝醉了,脑袋跟小鸡啄米似的点着,胳膊搭在了人家女生肩上。
那女生偏过头问:“周霄,你家住几楼啊?”
周霄说了什么于朝宇是听不清了,声音太小了,但是对方已经架着他往电梯里走了。
出租车开走了,于朝宇皱起眉,看不懂这是什么情况……周霄这是喝了多少,竟然让一个女人送他回家?
他不知道自己现在长得多可口嘛?他就不怕自己喝醉的时候被人吃了啊?那姑娘一米七竟然能架得起周霄接近一米九的大个头,她能是等闲之辈嘛!那个傻逼!
小傅也有点看不懂了,回头看着老板:“老板,周先生带女生回家过夜了,怎么办啊?”
“过什么夜!同学聚会喝多了把人送回来而已!等着!”于朝宇心想,那女生肯定马上就下来了,到时候他再上去。
但是小傅说:“同学聚会怎么会让一个女生送周先生回来啊?”喝得人事不省的话怎么也得找个男生送吧。
于朝宇一听他说了个大实话,火气更大了:“我说等着!”
其实本来其他同学是要送周霄的,但是大家都有眼力见,看得出来他们班长还是很喜欢周霄,虽然说周霄是那个吧……但这种事谁说得清楚?万一是双性恋呢?只要人家说了自己没对象,就是可以下手的。
所以大家一个接一个离开,有个女生还问班长要不要一块儿打车回去的时候,刘向晴笑着说跟她不同路,还是算了,那剩下的人就知道大概是班长想跟人独处,所以都没有多留。
于朝宇焦躁地望着对面十三楼的灯光,客厅在十一点十分的时候亮起,然后在十一点十六分,主卧的灯也亮了。
小傅从后视镜里看他的老板,真是不理解,咱们直接带着陶瓷杀进去不就行了。
十一点二十五分,主卧浴室的灯亮了。
二十八分,客厅的灯灭了。
三十三分,主卧的灯也灭了。
于朝宇一直盯着手机,直到十一点五十七,整整二十四分钟过去了他都没有在楼道口见到那个女生下来!他忍不住低声骂了句‘操’,拉开车门就往里头冲。
“老板!”小傅回头一看,老板就已经没影了,他赶紧捎带上老板跟自己的礼物,锁好车跟上。
刘向晴正在浴室里接电话,忽然听到外面有人狂按门铃。
她赶紧擦了擦眼睛,还是觉得有点红,但是没办法,外面的人一直在敲门,要是再不去开门可能就要扰民了。
于朝宇是真没想到周霄这家伙现在男女通吃,合着自己不在他就能随便在外面喝醉了让人送回家是吧?但凡心里有一点老子他也干不出这种事!
房门被颤巍巍打开,里面透出客厅的灯光,里面的女生一看就是刚哭过,楚楚可怜,抬着眼睛看着于朝宇……
于朝宇满肚子的话一下全噎在喉咙里了。他也没见过女孩儿在自己面前哭啊,被那泪涟涟的眼睛看着,一口气提上来下不去,差点儿把自己呛死。
“……那个,你好,我是周霄的同学,他喝醉了,我是送他回家。”
于朝宇点了点头,稍微镇定了一下:“嗯,我是他……二房东。”
房东?刘向晴对这个身份是有印象的,周霄在婚礼平反时提到过,对方是他的房东。
客厅里现在是开了灯的状态,于朝宇盯着对方那脸部轮廓,感觉确实是有一点熟悉,随便一猜:“你是他班长?”
刘向晴惊讶道:“你认识我?”
“我看过他的高中毕业照。”顺便还八过你的卦。
于朝宇实在是不想去打听这姑娘在周霄家里待了将近一个小时是在干什么,对待小女孩,他还是想维持绝对的礼貌,只好问:“他欺负你了?”
刘向晴赶紧摇头:“不是……没有,他人一直很好,喝多了也不会像有些没谱的东西一样动手动脚……”
因为那家伙一看就是一个十分正派的男人,酒品见人品,这样纯粹的人现在实在是不多了,也不能怪女人盯上他。
于朝宇心想,看在你喝多了只对老子动手动脚的份上,就原谅你这一次。
其实刘向晴只是在要走之前想起忘了关浴室的灯,走回去的时候又接到了领导的电话,本来挺开心的日子,到最后半小时被阴阳怪气劈头盖脸骂了一顿,话说得实在太难听了。她不想被人看到,就躲在浴室里偷偷流眼泪,只是这个时候正好于朝宇来敲门了,她来不及收拾自己,才会这么狼狈。
“什么领导,是不是人啊?这么晚还不睡觉。”他忘了当年安星要死要活的时候他自己也是成天十一点才结束工作。
姑娘低着头说:“……也不是,因为我们律所一直比较忙,老师找我有事我不在确实不太好。”
毕竟是应届毕业生,别的不会,就会害怕。
于朝宇摇了摇头,他自己是老板,不管说什么都是挺事不关己的,不过他一直都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倾听者,会顺着人想听的话说。
当然,对方也不想大半夜一直跟一个陌生男人在一起闲聊,所以很快就说要走了。
最后送人出门的时候,于朝宇想了想,还是对着女生的背影说了一句:“如非必要,请你以后不要单独跟他共处一室,可以吗?”
刘向晴正在外面等电梯,回过头,忽然觉得对方满含温柔笑意的眼中其实全是警告。
于朝宇微笑不减:“我知道,你给他写过情书。”
女生的表情忽然有一丝僵硬和羞恼。
“当然,我说这话也没别的意思,可能他跟你说他没有对象,目前也的确是这样,所以这不是你的问题,回头我会教育他的,但是他这辈子要么打光棍,要么做我的人,没有第三条活路,你还是个小女孩儿,还很年轻,就别浪费美好光阴跟我这半截小腿快入土的人抢了。”
所以最后只能妥协到晚上一块儿聚餐。
差不多到时间了,周霄就要提前走,赖响带剩下的人去喝酒k歌。
本来中午就因为是寿星又是老板没少喝,到了晚上又是一群老同学,所以又没忍住又喝了一杯白的。
刘向晴喝的饮料,所以一直很清醒,她发现,其实自己的目光还是会忍不住追随着身边的男人……四年过去,原本还满是学生气的男生已经成长为一个可靠的男人,而且比自己身边所有的同龄男生思想都更加成熟。
自己喜欢的人,身上所有的变化都是正向的,不管是从外形还是内涵都依旧在持续地、不可控地吸引着她的视线。
她感觉自己在盯着对方的时候,心跳依旧会加快,终于忍不住关心道:“你会不会喝太多了?”
周霄其实已经很习惯喝酒了,他虽然酒量算不得好,不过酒品还是没得说的。
“没事儿……要是我一会儿走不动了,你就叫辆车,把我送到景苑小区就行……”
“你确定吗?”她想问对方住在哪栋的,但是这里还有很多同学,她不太好意思,“要不要找个人来接你?有人在你家等你吗?”
她问完这一句,周霄呆呆的,也不知道是因为酒精作用反射弧太长,还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最终,他摇了摇头,说:“没,我一个人住。”也没有家。
等他事业稍微稳定下来,他就去美国把他的猫接回来……这样应该就像一个家了。
他是真的打算在这边定居了,但是于朝宇不知道,还处于‘周霄只是暂时在这边发展事业’的认知中,认为迟早有一天对方是要跟自己回去的。
于朝宇晚上打周霄好几个电话都没打通,主仆二人在周霄住的小区楼下等了半天,于朝宇抬头一看,周霄住的那层根本也没有灯光。
“老板,周先生是不是跟公司的人出去了?”
但是于朝宇早就问过了赖响,他们团建下午四点周霄就提前走了,说是有个同学聚会……但这会儿都十点多了,再过一个小时这个生日都要过去了,人还没回家,电话也不接,总不会今晚上都不回来吧?
“咱们应该提前跟周先生说一声的。”小傅发表感想。
“废话,提前跟他说那叫惊喜吗!那叫完成任务!”于朝宇哼了一声,抱着胳膊靠着车后座,“算了,还是等吧,把车窗降下来,招子放亮点。”
小傅:“好的。”
差不多十一点,于朝宇已经在车上等得不耐烦了,皮鞋不住地点着车脚垫,那腿抖得像发动机一样。
终于,不远处的小区内部道路传来明亮的车灯,于朝宇跟小傅两个人六只眼睛眼巴巴盯着那辆车,果然停在了他们前面,就在周霄住的那栋楼下。
于朝宇刚要下车,就看见那辆车上下来一位女性,因为灯光比较暗,所以于朝宇只能看清楚一个侧影。
刘向晴绕到另一侧车门,打开了,伸手又从里面扯出来一个人。
男人看起来是喝醉了,脑袋跟小鸡啄米似的点着,胳膊搭在了人家女生肩上。
那女生偏过头问:“周霄,你家住几楼啊?”
周霄说了什么于朝宇是听不清了,声音太小了,但是对方已经架着他往电梯里走了。
出租车开走了,于朝宇皱起眉,看不懂这是什么情况……周霄这是喝了多少,竟然让一个女人送他回家?
他不知道自己现在长得多可口嘛?他就不怕自己喝醉的时候被人吃了啊?那姑娘一米七竟然能架得起周霄接近一米九的大个头,她能是等闲之辈嘛!那个傻逼!
小傅也有点看不懂了,回头看着老板:“老板,周先生带女生回家过夜了,怎么办啊?”
“过什么夜!同学聚会喝多了把人送回来而已!等着!”于朝宇心想,那女生肯定马上就下来了,到时候他再上去。
但是小傅说:“同学聚会怎么会让一个女生送周先生回来啊?”喝得人事不省的话怎么也得找个男生送吧。
于朝宇一听他说了个大实话,火气更大了:“我说等着!”
其实本来其他同学是要送周霄的,但是大家都有眼力见,看得出来他们班长还是很喜欢周霄,虽然说周霄是那个吧……但这种事谁说得清楚?万一是双性恋呢?只要人家说了自己没对象,就是可以下手的。
所以大家一个接一个离开,有个女生还问班长要不要一块儿打车回去的时候,刘向晴笑着说跟她不同路,还是算了,那剩下的人就知道大概是班长想跟人独处,所以都没有多留。
于朝宇焦躁地望着对面十三楼的灯光,客厅在十一点十分的时候亮起,然后在十一点十六分,主卧的灯也亮了。
小傅从后视镜里看他的老板,真是不理解,咱们直接带着陶瓷杀进去不就行了。
十一点二十五分,主卧浴室的灯亮了。
二十八分,客厅的灯灭了。
三十三分,主卧的灯也灭了。
于朝宇一直盯着手机,直到十一点五十七,整整二十四分钟过去了他都没有在楼道口见到那个女生下来!他忍不住低声骂了句‘操’,拉开车门就往里头冲。
“老板!”小傅回头一看,老板就已经没影了,他赶紧捎带上老板跟自己的礼物,锁好车跟上。
刘向晴正在浴室里接电话,忽然听到外面有人狂按门铃。
她赶紧擦了擦眼睛,还是觉得有点红,但是没办法,外面的人一直在敲门,要是再不去开门可能就要扰民了。
于朝宇是真没想到周霄这家伙现在男女通吃,合着自己不在他就能随便在外面喝醉了让人送回家是吧?但凡心里有一点老子他也干不出这种事!
房门被颤巍巍打开,里面透出客厅的灯光,里面的女生一看就是刚哭过,楚楚可怜,抬着眼睛看着于朝宇……
于朝宇满肚子的话一下全噎在喉咙里了。他也没见过女孩儿在自己面前哭啊,被那泪涟涟的眼睛看着,一口气提上来下不去,差点儿把自己呛死。
“……那个,你好,我是周霄的同学,他喝醉了,我是送他回家。”
于朝宇点了点头,稍微镇定了一下:“嗯,我是他……二房东。”
房东?刘向晴对这个身份是有印象的,周霄在婚礼平反时提到过,对方是他的房东。
客厅里现在是开了灯的状态,于朝宇盯着对方那脸部轮廓,感觉确实是有一点熟悉,随便一猜:“你是他班长?”
刘向晴惊讶道:“你认识我?”
“我看过他的高中毕业照。”顺便还八过你的卦。
于朝宇实在是不想去打听这姑娘在周霄家里待了将近一个小时是在干什么,对待小女孩,他还是想维持绝对的礼貌,只好问:“他欺负你了?”
刘向晴赶紧摇头:“不是……没有,他人一直很好,喝多了也不会像有些没谱的东西一样动手动脚……”
因为那家伙一看就是一个十分正派的男人,酒品见人品,这样纯粹的人现在实在是不多了,也不能怪女人盯上他。
于朝宇心想,看在你喝多了只对老子动手动脚的份上,就原谅你这一次。
其实刘向晴只是在要走之前想起忘了关浴室的灯,走回去的时候又接到了领导的电话,本来挺开心的日子,到最后半小时被阴阳怪气劈头盖脸骂了一顿,话说得实在太难听了。她不想被人看到,就躲在浴室里偷偷流眼泪,只是这个时候正好于朝宇来敲门了,她来不及收拾自己,才会这么狼狈。
“什么领导,是不是人啊?这么晚还不睡觉。”他忘了当年安星要死要活的时候他自己也是成天十一点才结束工作。
姑娘低着头说:“……也不是,因为我们律所一直比较忙,老师找我有事我不在确实不太好。”
毕竟是应届毕业生,别的不会,就会害怕。
于朝宇摇了摇头,他自己是老板,不管说什么都是挺事不关己的,不过他一直都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倾听者,会顺着人想听的话说。
当然,对方也不想大半夜一直跟一个陌生男人在一起闲聊,所以很快就说要走了。
最后送人出门的时候,于朝宇想了想,还是对着女生的背影说了一句:“如非必要,请你以后不要单独跟他共处一室,可以吗?”
刘向晴正在外面等电梯,回过头,忽然觉得对方满含温柔笑意的眼中其实全是警告。
于朝宇微笑不减:“我知道,你给他写过情书。”
女生的表情忽然有一丝僵硬和羞恼。
“当然,我说这话也没别的意思,可能他跟你说他没有对象,目前也的确是这样,所以这不是你的问题,回头我会教育他的,但是他这辈子要么打光棍,要么做我的人,没有第三条活路,你还是个小女孩儿,还很年轻,就别浪费美好光阴跟我这半截小腿快入土的人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