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所以,你们这往来都是鸿雁传书么?
  林宪怀也不问了,只说:“……我呢,这两年也是觉得精力大不如前了……”
  精力大不如前,就是说想退一步。
  言下之意,若是两阁老不能联姻,他就不做这个阁老了。无甚要紧的!
  四爷赶紧道:“您可千万别这么想,要退的从来就不是您。这件事我们心里有数,您还得在这个位置上坐着,这个至关重要。”
  林宪怀:“……”要退的不是我,那是谁?总不能是你爹吧。
  桐桐心里叹气:像是金镇北这样曾经有战功的,又在朝中被重用了这么久的,其实给个勋爵稳稳的退了就最好了。包括陆玄都是如此!
  为何呢?
  一是,他们曾是军中的‘主’,他们只要在中枢一日,军中就还总有攀扯。哪怕拆解了重组,可依旧不可避免这种情况。
  二是,接下来势必有恶仗要打,打赢了,你得叫主帅有上升的空间呀。若不然,继续留在原部,并不明智。
  但这话却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说。
  她只能说,“……战船下水,还在测试期……”这个意思明白了吗?
  林宪怀稍一思量就有几分明悟了,他打住了话题,问起了往津港的铁路,然后话题就揭过去了,只在这个上面说。
  林伯琼又说起了电厂的事,“台灯求真馆都是都有,是亮。这有了电之后,是不是更亮。”
  “亮是一方面……主要还是机器得靠电带动……”
  “这个东西肯定贵……”现在多少人都盯着这个呢,说这个东西能刨出个金山来,且是永远也挖不枯竭的金山。
  这也就是桐桐最近思量的问题,很多商家都想建电厂,但是这个东西一旦由商人控制,短期内大部分人是用不起的。
  朝中也有人在喊,说应该放开,叫更多愿意的商家参与进来。尤其是参政和问政两院,他们都有这样的呼声。
  以前常用这两院的桐桐在这一点上却迟疑了:能源必须掌控在朝廷的手里,这必须得是惠及大众的。
  在这事上,桐桐还是不能跟林宪怀表态。因为,林宪怀也未必能理解的了。
  她看了四爷一眼,四爷悄悄的拍了拍她的手,顺势把话题往林伯琼身上引,“兄长这几年都在求真馆,但具体的事务却未涉及……”
  林伯琼就说,“若是能去藏书馆,那我此生便无憾了。”他是半点不避讳,“整日里在求真馆,都是以文书为伍,别的我也不懂。文书这个东西,千篇一律,格式一致,只内容更改。一日一日,确实无甚趣味。”
  其实还是觉得两人之间有了这一层关系,直属上司是妹夫,不大好。
  朝廷对此也有一些需要规避的东西,他确实想调开,也确实看到了这两年这变化不是他能跟得上的,于是想到了一个地方——藏书馆。
  藏书馆收揽天下图书,人少是非少,每天与海量的图书为伍。管理图书的是管理图书的,专门防火防盗的又有专门的人。这样的差事也是极美的!每日里按时当差按时下衙,上差能看各种书,下衙能陪父母妻儿,别人或许觉得没前途,但他现在真觉得这是美差。
  早几年还有各种野心,可在家里看看父亲每天干的事,以及妹妹在众多势力中来回周旋腾挪,他就知道,朝廷大员听着好听,但是不好当。
  他有此想,四爷就看了桐桐一眼,桐桐点头,四爷这才道,“那兄长写请调申请,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好!
  周碧云对他们说什么没兴趣,她就是看着俩孩子在桌子上的互动。他们也不见单独说话,可就是只对视一眼大抵就知道对方的意思。这么多人面前也不见过分的亲密,很规矩的坐在那里但就是觉得看起来跟……两口子也没甚区别。
  这是一种不用刻意彰显亲密就会有的亲密氛围。
  吃了饭并没有叫人家在这边宅子多留,他们想去伯府就自去伯府呆着去了。
  儿子媳妇走了,俩闺女也躲了,只剩下老两口的时候才面面相觑,两人相互沉默着。
  周碧云问说:“老爷……觉得哪里不好?我一个妇道人家,倒是觉得这孩子哪哪都顺心。就是金阁老有些闹心……”
  金镇北辖制不住你闺女,这个你可以放心。况且,金镇北是疯了吗?他为甚要辖制叔珩?谁家能把自家这闺女娶回去,且烧高香去吧。他金镇北是积了八辈子德,这好事才轮到他身上。
  再说了,住的伯府,关他金镇北屁事。
  因此,这婚事最不用在意的就是金镇北。他更在乎的是这小子的实绩!桐桐做的是官,官这个东西永远得分两头说,兼顾了这头,就容易得罪那头。戴罪官场这个话,再真没有了。便是战绩,战场上瞬息万变,哪有常胜将军?
  因此上,不到致仕,都不敢说平稳。
  可金肆晔不同,修桥铺路,电,在农事上改良种子用肥用药……等等等等,这些可都是实实在在的千秋功业。
  假使万一叔珩有个闪失,他的功绩必能庇护叔珩。
  哪怕为了这个,他也愿意促成这桩婚事。哪怕早早的致仕,也未尝不可。
  可这些话又没法跟夫人说,她一个妇道人家,心小,对外面的事其实还是一知半解。说了这些,除了叫她跟着悬心之外,没别的用处。
  因此,她问意见,他只能说,“金镇北不缺儿子,说起来这个是嫡子,但他再娶其他儿子的娘,那其他的儿子,哪个都可能再变成嫡子。所以,不缺儿子……咱家就只当招赘了吧。住的近便,孩子还叫姓金,倒也不必在这个事上争。但就是一点,姓金行,养嘛,却得养在咱们家。”
  周碧云:“……”谁不知道金镇北宝贝他的四儿子宝贝的要星星不给月亮的,大气好似都不舍得哈一口。你张嘴就要人家儿子,闭嘴就要占人家的孙子,你是真不怕金镇北打上门来呀。
  金镇北在家里扬着头,闭着眼,鼻子酸爽的不得了,憋了半天,好容易个喷嚏打了出来,我的天啊,可算是舒服了。
  他在家里念叨:“必定是背后有人在骂老子!觉得老子走了狗屎运了,我那儿子竟是被那夜叉给瞧上了。一个个的还不服气……不服气也得给老子憋着。”瞧着吧,我金家的荣耀在后头呢。
  说完就问管家,“去请老四的人还没回来?”
  “才回来。”管家咳嗽了一声,“那个……四公子那个……去林家用饭了。”
  啊?去林家了?林宪怀就这么认了?这是什么爹呀,我要有那么一闺女,轻易可别想叫我点头。真的,我非拿鼻孔把天下的少年郎翻看一遍不可。
  这么想着,就觉得林宪怀这个爹不行,他说管家,“备菜,准备席面!咱们定不能寒酸,一定要给排面。”
  一定得把那臭丫头的心从娘家拽到婆家不可!
  第204章 万里扶摇(103)三更
  桐桐去金家那天,打扮的恍若神仙妃子。
  她头上戴的布灵布灵的首饰,身上不是金线勾就是银线绣。这天,雪住了,天晴了,天更冷了。太阳光洒下来,照在雪上本就耀眼。而今,再来一位迎着光走来的金光闪闪的姑娘。
  那容貌,那气度,那光晕往身上一打,这不是恍若神仙妃子,这怕不就是个神仙妃子。
  金镇北都怔愣住了:这臭丫头长的不孬呀!这模样配我家老四也不算是辱没了我家老四。
  这是桐桐第三次来这里,第一次来的时候没顾上打量,第二次是晚上,第三次,四爷陪着她往里走。
  桐桐说:“这么好的演武场,可惜了。”
  金镇北:“……”嘲讽我有这么好的演武场,却没养出一个能征善战的儿子来。这臭丫头,老子哪里不痛快她就往哪里戳。
  再往前走,桐桐指着三进的中轴,“为什么待客的不在正厅?是因为没有当家的主母,一直空着吗?”
  金镇北:“……”嘲讽我是个老鳏夫,这把年纪了连个主持中馈的人都没有。这个死丫头,这是诚心要气死老子,然后霸占我儿子。
  他转脸就瞪自家儿子:就这态度,你带回来干什么?这是诚心跟你过日子的样子?
  四爷:“……”
  趁着桐桐打量武器架的时候,他低声跟金镇北说:“人家哪句不是实话?忍忍就过去了。不是一直遗憾嘛,觉得我们兄弟没一个能上战场的。瞧,儿子把能上战场的给您带进门了。您只说是要冲锋呀,还是先陷阵呀,她哪样来不得吧?衣钵有的传承,幸事呀!”
  传承你姥姥个腿儿!
  桐桐在那边拍了拍上面的武器,选了长枪随手一挑,挑出个枪花来,满是遗憾的看四爷:“瞧!这东西很快就会消亡……只能在戏曲里窥探一丝踪迹了。”
  金镇北看了看,也一脸的可惜,“林伯爷,可知长枪的缨子为何是红的?”
  桐桐:“……”哟!还想给自己上课呢?“原不过是随手绑一块皮毛,用处是防着敌人的血流下来导致手滑,握不住枪。动物的毛吸了血,变成了红色。越是红,越证明这杆枪杀敌多。见了这样的武器,敌人自是会胆寒。于是,慢慢的干脆就把吸血用的缨子染成了红色,用以震慑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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