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那时候人们常常会有些许多的刻板印象,其中一条就是认为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性格存在缺陷。
但要我说,全他妈是扯淡。
我和祝施的熟悉就是在球队,有人在背后叽个叽个地说她,我看不过,一个足球就踢到那人脑门子上了。什么傻逼,背后拿人家庭说事,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我看性格存在缺陷的应该是背后说人坏话的臭傻逼才是。
我不知道,我的出头都被祝施看在眼里。我只知道,我后来和祝施熟悉了。
“怎么了?感觉你心情不太好?”我目光不自觉地落在和赵壹笙打闹的阿竽身上,无意地询问祝施。
祝施没有回答,正当我转过头想要看看她的时候,祝施竟然把脑袋靠在了我的肩膀上,被突然亲近,有些发愣,一时间说不上应该有什么反应,就呆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有喜欢的人吗?”我听到祝施在我耳边轻声问。
猛地听到这样的问题,我下意识地皱眉,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听到祝施又说:“路人丁喜欢你。”
什么玩意?谁?
“我坐在她前面,她前几天和她同桌说,下周就要和你告白。”祝施轻声地说道。
路人丁,我有点印象。一个可可爱爱的小姑娘,我爸常常在外面出差,每次回邺城都会带回来一些巧克力。可我和阿竽、赵壹笙甚至祝施都不愿意吃这玩意。那次我拿回班里,想着给谁的时候,正好看到她盯着我的巧克力眼睛都要发亮了,我顺水推舟就直接把巧克力给了她。
这不是什么大事,阿竽她们也都是知道的。
但,这构成让人喜欢的充分必要条件吗?
我真的好困惑。
“她喜欢我干什么啊?我俩都没有什么太多的交集。”我是真的觉得很奇怪,虽然我知道自己的长相还算是不错,但我应该也没有自恋到认为是个人2就会喜欢我的程度。而且,还是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
祝施愣了一下,她随后问我:“你担心的难道不应该是她是个女生吗?她是个女生,却喜欢你。”
“喜欢我这件事情还要区分男生和女生吗?难道只能允许男生喜欢我吗?”我理所当然地反问,一点都不认为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有多惊世骇俗。我看到祝施没有说话,天太黑,我也看不清她的表情,我转过头,看向一步步向我走来的阿竽,稍稍推开了祝施的脑袋,低声说,“不管别人,是男是女喜欢我,都和我没有关系。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喜欢的人,就是这个冲着我迎面走过来的人。
是我的阿竽。
才走到我的身边,我就闻到了阿竽身上浓重的酒气。我瞥了眼身后的赵壹笙,她还在活蹦乱跳的呢,怎么阿竽一副醉了的样子?
柔软的身子整个趴在我的身上,我低着头,轻声唤着她:“阿竽?阿竽……”
没有任何的反应,过了一会,我再看。竟然睡着了。
好好一个人怎么能够站着就睡着的啊?是马吗?
我笑了笑,抬腕看了眼时间,叫了声祝施和赵壹笙:“来,帮我把阿竽抬上来。”
赵壹笙想要背,被我以她喝得也很多拒绝.
祝施欲言又止,但最终也没有说什么,任由我把阿竽背了起来。
我背着她,一路走下山。
下山的路很长,很累,但我一点也不觉得阿竽重。
只因为,她是我的阿竽啊。背着她,我怎么会觉得沉重呢?
第15章
天气:晴
15.
邺城的天气不好,又有太多关于阿竽的回忆,我不愿意在这里呆。
临上飞机前,我的imessage收到了一条信息:港城太平洋会所,已为你入会。
来信人的电话号码我并没有存上,她也没有留任何的姓名,但我知道,这是卓舒清的手笔。除了她,还有谁能够这样轻易地,连我人都还没到就把事情办好呢,还是在港城。
我心中了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波动,上了飞机。
英联邦的club文化,我不太喜欢其实。这种以会员审核为基准的划分人群三六九等的行文,一定程度上我觉得和封建社会或者是印度社会的种姓制度没有什么差别。若非要说差别的话,或许是,它相对灵活一些,毕竟,只要有钱,你就能够进去。
靠在座椅上,我想起了大学时期的姐妹会。
也很没有意思。国际高中和大学的生活,好像也没有什么劲。
那什么是有劲的呢?
回顾三十多年的人生,仔细想想,好像最快乐的时光都是在上高中之前。
因为什么而觉得快乐呢?
好简单而纯粹的理由,阿竽。
因为有阿竽在我的身边,我的生活才变得有意思,不那么无趣。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阿竽呢?或许我可以放下执念,早点去见一见阿竽呢?但阿竽见到我会不会怪我啊?会不会觉得我没有给她报仇就去她了,觉得我是个胆小鬼呢?
我们之间,胆小鬼一定是阿竽。我可不能做那个胆小鬼。
·
落地港城,到酒店入住后没有多久,我洗过澡,直奔卓舒清说的那家俱乐部。
俱乐部所在的位置不算显眼,应该是说十分低调,但来往的人周身都透露着一种类型的气质。我下车,站在门口,顿了一下随后走了进去。
哪怕今天遇不见我想遇见的人,我也是想要来这打球运动运动的。这个世界,给成功者的入场券之一就是要有绝对傲人的体力与精力,尤其是精力。
一天到晚睡十个小时都睡不醒的人,怎么能够和睡三个小时就能够补充所有精力的人相比呢?
这话当然不是我的原创,但我由衷地认可。并且在努力的践行,试图进一步拉开自己和普通人之间的差距。然而当我们努力努力再努力,直到如今成为普世意义上的成功者的时候,回头看去,才发觉,都他妈是个屁。
再成功,在面对生命的威胁的时候,也依旧是那样的脆弱。
阿竽如此,赵壹笙如此,齐简臻如此,我亦如此。
换好衣服,我来到网球场地,简单热身后,看到了一个稍稍熟悉的人。我们打过招呼,发现她也是一个人过来,就这样愉快地组成一队。
几轮下来,浑身的筋骨都觉得舒展开了。
我走到场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又喝了口水。坐在椅子上,我轻轻地喘着,平复自己的呼吸。
事实上,我的运动神经很发达。现在的运动量不足以让我感到疲累,但今天我的状态属实不太好,也或许是因为刚刚经历了从邺城过来的长途飞行,让我的精力消耗得有些快。
反正,我现在稍稍有点累。
“水给我一瓶呗。”有声音从我的头顶上传来。
睁开眼睛,我看到了元辞的笑颜。
挑眉,我一副惊讶的模样,微微侧过身,给她让了个位置。她坐到了我的跟前,目光看向场地另外一侧和我打球的人,说:“你和梁悦认识啊?”
“几面之缘,我俩都缺个搭子,就凑一块了。”我从随身的小冰箱里面又拿出来一瓶水,拧开后递给了元辞,回答她的话。
元辞接过水,喝了一口。恰好此时梁悦走了过来,我们一同站起身。她看到元辞的时候,神情没有什么变化,显然并不知晓元辞的身份。
梁悦还有别的行程,我们道别后,她离去。
等到梁悦离开,我们重新坐好。按理说我应该主动和元辞说点什么的,可现在我确实有点累了,不是很想说话。
也不知道元辞是怎么回事,她也没有说话,只是靠在椅子上。我们两个就这样静静地靠在上面,过了好久,元辞这才张口:“你见到我来这里不是很惊讶。”
“你见到我来着也不惊讶啊。”我说。
这有什么可惊讶的,我早就知道你是谁,你的父亲是谁,没必要惊讶。反倒是你,见到才应该觉得惊讶吧。
“你出现在这里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吧?这个俱乐部你只需要赵壹笙引荐一下就可以了啊。”元辞解释说,“就算不用赵壹笙引荐,以你现在的职级地位,还有跑港城的频率来看,用公司的会员好像也不是不行。”
我轻笑了一下,半真半假地回她:“卓舒清引荐我来的。”
“卓舒清啊。”元辞口中念着卓舒清的名字,若有所思的模样。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她转过了头,一张脸直直地摆在了我的面前。
“你干嘛?忽然靠我这么近干什么?”我伸手推开了元辞的脸,觉得她有点奇怪,“不要发癫,贫尼已经不理俗务很多年了。”
“不近女色。”元辞纠正我说话的错误。
抿了抿唇,我深呼吸了一下,忍住自己想要用网球拍子打死她的冲动。
“卓舒清家在港城还挺高不可攀的。要是我没记错,她应该是港城会的成员。很厉害的一个人。”元辞转过了头,默默地说道。
那岂止是在港城高不可攀,自从她爸爸正式接手了卓家所有的事务以后,卓舒清的地位早就不可同日而语了。不对,从一开始,我们就根本不和卓舒清在同一个阶层上啊。
人家卓大小姐可是和景晨一个level的呢。
算了,我在这酸什么。人类的投胎本就是个技术活,是羡慕不来的。
但要我说,全他妈是扯淡。
我和祝施的熟悉就是在球队,有人在背后叽个叽个地说她,我看不过,一个足球就踢到那人脑门子上了。什么傻逼,背后拿人家庭说事,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我看性格存在缺陷的应该是背后说人坏话的臭傻逼才是。
我不知道,我的出头都被祝施看在眼里。我只知道,我后来和祝施熟悉了。
“怎么了?感觉你心情不太好?”我目光不自觉地落在和赵壹笙打闹的阿竽身上,无意地询问祝施。
祝施没有回答,正当我转过头想要看看她的时候,祝施竟然把脑袋靠在了我的肩膀上,被突然亲近,有些发愣,一时间说不上应该有什么反应,就呆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有喜欢的人吗?”我听到祝施在我耳边轻声问。
猛地听到这样的问题,我下意识地皱眉,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听到祝施又说:“路人丁喜欢你。”
什么玩意?谁?
“我坐在她前面,她前几天和她同桌说,下周就要和你告白。”祝施轻声地说道。
路人丁,我有点印象。一个可可爱爱的小姑娘,我爸常常在外面出差,每次回邺城都会带回来一些巧克力。可我和阿竽、赵壹笙甚至祝施都不愿意吃这玩意。那次我拿回班里,想着给谁的时候,正好看到她盯着我的巧克力眼睛都要发亮了,我顺水推舟就直接把巧克力给了她。
这不是什么大事,阿竽她们也都是知道的。
但,这构成让人喜欢的充分必要条件吗?
我真的好困惑。
“她喜欢我干什么啊?我俩都没有什么太多的交集。”我是真的觉得很奇怪,虽然我知道自己的长相还算是不错,但我应该也没有自恋到认为是个人2就会喜欢我的程度。而且,还是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
祝施愣了一下,她随后问我:“你担心的难道不应该是她是个女生吗?她是个女生,却喜欢你。”
“喜欢我这件事情还要区分男生和女生吗?难道只能允许男生喜欢我吗?”我理所当然地反问,一点都不认为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有多惊世骇俗。我看到祝施没有说话,天太黑,我也看不清她的表情,我转过头,看向一步步向我走来的阿竽,稍稍推开了祝施的脑袋,低声说,“不管别人,是男是女喜欢我,都和我没有关系。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喜欢的人,就是这个冲着我迎面走过来的人。
是我的阿竽。
才走到我的身边,我就闻到了阿竽身上浓重的酒气。我瞥了眼身后的赵壹笙,她还在活蹦乱跳的呢,怎么阿竽一副醉了的样子?
柔软的身子整个趴在我的身上,我低着头,轻声唤着她:“阿竽?阿竽……”
没有任何的反应,过了一会,我再看。竟然睡着了。
好好一个人怎么能够站着就睡着的啊?是马吗?
我笑了笑,抬腕看了眼时间,叫了声祝施和赵壹笙:“来,帮我把阿竽抬上来。”
赵壹笙想要背,被我以她喝得也很多拒绝.
祝施欲言又止,但最终也没有说什么,任由我把阿竽背了起来。
我背着她,一路走下山。
下山的路很长,很累,但我一点也不觉得阿竽重。
只因为,她是我的阿竽啊。背着她,我怎么会觉得沉重呢?
第15章
天气:晴
15.
邺城的天气不好,又有太多关于阿竽的回忆,我不愿意在这里呆。
临上飞机前,我的imessage收到了一条信息:港城太平洋会所,已为你入会。
来信人的电话号码我并没有存上,她也没有留任何的姓名,但我知道,这是卓舒清的手笔。除了她,还有谁能够这样轻易地,连我人都还没到就把事情办好呢,还是在港城。
我心中了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波动,上了飞机。
英联邦的club文化,我不太喜欢其实。这种以会员审核为基准的划分人群三六九等的行文,一定程度上我觉得和封建社会或者是印度社会的种姓制度没有什么差别。若非要说差别的话,或许是,它相对灵活一些,毕竟,只要有钱,你就能够进去。
靠在座椅上,我想起了大学时期的姐妹会。
也很没有意思。国际高中和大学的生活,好像也没有什么劲。
那什么是有劲的呢?
回顾三十多年的人生,仔细想想,好像最快乐的时光都是在上高中之前。
因为什么而觉得快乐呢?
好简单而纯粹的理由,阿竽。
因为有阿竽在我的身边,我的生活才变得有意思,不那么无趣。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阿竽呢?或许我可以放下执念,早点去见一见阿竽呢?但阿竽见到我会不会怪我啊?会不会觉得我没有给她报仇就去她了,觉得我是个胆小鬼呢?
我们之间,胆小鬼一定是阿竽。我可不能做那个胆小鬼。
·
落地港城,到酒店入住后没有多久,我洗过澡,直奔卓舒清说的那家俱乐部。
俱乐部所在的位置不算显眼,应该是说十分低调,但来往的人周身都透露着一种类型的气质。我下车,站在门口,顿了一下随后走了进去。
哪怕今天遇不见我想遇见的人,我也是想要来这打球运动运动的。这个世界,给成功者的入场券之一就是要有绝对傲人的体力与精力,尤其是精力。
一天到晚睡十个小时都睡不醒的人,怎么能够和睡三个小时就能够补充所有精力的人相比呢?
这话当然不是我的原创,但我由衷地认可。并且在努力的践行,试图进一步拉开自己和普通人之间的差距。然而当我们努力努力再努力,直到如今成为普世意义上的成功者的时候,回头看去,才发觉,都他妈是个屁。
再成功,在面对生命的威胁的时候,也依旧是那样的脆弱。
阿竽如此,赵壹笙如此,齐简臻如此,我亦如此。
换好衣服,我来到网球场地,简单热身后,看到了一个稍稍熟悉的人。我们打过招呼,发现她也是一个人过来,就这样愉快地组成一队。
几轮下来,浑身的筋骨都觉得舒展开了。
我走到场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又喝了口水。坐在椅子上,我轻轻地喘着,平复自己的呼吸。
事实上,我的运动神经很发达。现在的运动量不足以让我感到疲累,但今天我的状态属实不太好,也或许是因为刚刚经历了从邺城过来的长途飞行,让我的精力消耗得有些快。
反正,我现在稍稍有点累。
“水给我一瓶呗。”有声音从我的头顶上传来。
睁开眼睛,我看到了元辞的笑颜。
挑眉,我一副惊讶的模样,微微侧过身,给她让了个位置。她坐到了我的跟前,目光看向场地另外一侧和我打球的人,说:“你和梁悦认识啊?”
“几面之缘,我俩都缺个搭子,就凑一块了。”我从随身的小冰箱里面又拿出来一瓶水,拧开后递给了元辞,回答她的话。
元辞接过水,喝了一口。恰好此时梁悦走了过来,我们一同站起身。她看到元辞的时候,神情没有什么变化,显然并不知晓元辞的身份。
梁悦还有别的行程,我们道别后,她离去。
等到梁悦离开,我们重新坐好。按理说我应该主动和元辞说点什么的,可现在我确实有点累了,不是很想说话。
也不知道元辞是怎么回事,她也没有说话,只是靠在椅子上。我们两个就这样静静地靠在上面,过了好久,元辞这才张口:“你见到我来这里不是很惊讶。”
“你见到我来着也不惊讶啊。”我说。
这有什么可惊讶的,我早就知道你是谁,你的父亲是谁,没必要惊讶。反倒是你,见到才应该觉得惊讶吧。
“你出现在这里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吧?这个俱乐部你只需要赵壹笙引荐一下就可以了啊。”元辞解释说,“就算不用赵壹笙引荐,以你现在的职级地位,还有跑港城的频率来看,用公司的会员好像也不是不行。”
我轻笑了一下,半真半假地回她:“卓舒清引荐我来的。”
“卓舒清啊。”元辞口中念着卓舒清的名字,若有所思的模样。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她转过了头,一张脸直直地摆在了我的面前。
“你干嘛?忽然靠我这么近干什么?”我伸手推开了元辞的脸,觉得她有点奇怪,“不要发癫,贫尼已经不理俗务很多年了。”
“不近女色。”元辞纠正我说话的错误。
抿了抿唇,我深呼吸了一下,忍住自己想要用网球拍子打死她的冲动。
“卓舒清家在港城还挺高不可攀的。要是我没记错,她应该是港城会的成员。很厉害的一个人。”元辞转过了头,默默地说道。
那岂止是在港城高不可攀,自从她爸爸正式接手了卓家所有的事务以后,卓舒清的地位早就不可同日而语了。不对,从一开始,我们就根本不和卓舒清在同一个阶层上啊。
人家卓大小姐可是和景晨一个level的呢。
算了,我在这酸什么。人类的投胎本就是个技术活,是羡慕不来的。